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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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盖章):

重庆文理学院编写日期:

2009年8月10日

内设机构名称

音乐学院

岗位名称

教师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

三级

1.引领相关领域研究的研究方向;

2.在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或课程建设方面起领导作用;

3.引领青年教师从事相关专业的科研和教学工作;

4.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毕业论文;

5.承担至少一门专业主干课教学,负责该课程大纲的编写,并作好试卷命题工作;

6.定期作学术报告;

7.积极参加校、院、室组织的各种活动;

8.完成校、院布置的教学、科研等临时工作任务;

9.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做好教学、科研、教育过程中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1.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聘期内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1门课程,一般不低于64学时,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

2.承担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每年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2人;

3.聘期内主持或参与1项市级“质量工程”项目,主持或主研1项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主持1项校级教改项目,或指导(前1名)学生获得由国家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参赛、作品、论文)三等奖及以上。

4.原则上是省级本专业某专家委员会成员。

5.任期内在校外公开举办学术讲座1次以上;

6.聘期内科研工作量达到480分,论文分值≥290分。

1.完成校、院额定工作量;

2.教书育人效果良好;

3.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良好的学术声誉、广泛的学术影响,取得较高的学术成就和较高水平的创新成果;

4.学校每学年考核合格。

1.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意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5年,能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4.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未满15年,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合计达相应积分(见重文理人〔2009〕13号附件2);

5.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未满10年,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合计达相应积分(见重文理人〔2009〕13号附件2);

6.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未满5年,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合计达相应积分(见重文理人〔2009〕13号附件2)。

7.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说明书各项职责任务,无投诉。

编制:

文晓波

审核:

批准: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盖章):

重庆文理学院编写日期:

2009年8月10日

内设机构名称

音乐学院

岗位名称

教师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

四级

1..引领相关领域研究的研究方向;

2.在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或课程建设方面起领导作用;

3.协助学科带头人培养青年人才;

4.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毕业论文;

5.承担至少一门专业主干课教学,负责该课程大纲的编写,并作好试卷命题工作;

6.定期作学术报告;

7.积极参加校、院、室组织的各种活动;

8.完成校、院布置的教学、科研等临时工作任务;

9.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做好教学、科研、教育过程中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1.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聘期内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1门课程,一般不低于96学时,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

2.承担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每年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4人;

3.聘期内主持或主研1项市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主持1项校级教改项目,参与1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或指导(前2名)学生获得由省、部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参赛、作品、论文)三等奖及以上;

4原则上是省级本专业某委员会成员。

5.任期内在校内公开举办学术讲座2次及以上。

6.聘期内科研工作量达到385分,论文分值≥230分。

1.完成校、院额定工作量;

2.教书育人效果良好;

3.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良好的学术声誉、广泛的学术影响,取得较高的学术成就和较高水平的创新成果;

4.学校每学年考核合格。

1.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意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重庆文理学院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4.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5.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沟通协作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

6.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说明书各项职责任务,无投诉。

编制:

文晓波

审核:

批准: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盖章):

重庆文理学院编写日期:

2009年8月10日

内设机构名称

音乐学院

岗位名称

教师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

五级

1.参与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或课程建设方面工作;

2.协助学科带头人培养青年人才;

3.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

4.承担至少一门专业主干课教学,作好试卷命题工作;

5.积极参加校、院、室组织的各种活动;

6.完成校、院布置的教学、科研等临时工作任务;

7.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做好教学、科研、教育过程中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1.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聘期内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2门课程,一般不低于128学时,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

2.承担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每年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4人;

3.聘期内主持或主研1项校级教改项目或参与省级一般项目主研排名在前3名,或主持1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指导(前3名)学生获得由省、部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参赛、作品、论文)一等奖及以上;

4.任期内在校内公开举办学术讲座1次及以上;

5.聘期内科研工作量达到240分,论文分值≥145分。

1.完成校、院额定工作量;

2.教书育人效果良好;

3.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取得较好的学术成就;

4.学校每学年考核合格。

1.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意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5年,能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4.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未满15年,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合计达相应积分(见重文理人〔2009〕13号附件2);

5.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未满10年,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合计达相应积分(见重文理人〔2009〕13号附件2);

6.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未满5年,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合计达相应积分(见重文理人〔2009〕13号附件2)。

7.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说明书各项职责任务,无投诉。

编制:

文晓波

审核:

批准: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盖章):

重庆文理学院编写日期:

2009年8月10日

内设机构名称

音乐学院

岗位名称

教师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

六级

1.参与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或课程建设方面工作;

2.协助学科带头人培养青年人才;

3.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

4.承担至少一门专业主干课教学,作好试卷命题工作;

5.积极参加校、院、室组织的各种活动;

6.完成校、院布置的教学、科研等临时工作任务;

7.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做好教学、科研、教育过程中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1.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聘期内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2门课程,一般不低于160学时,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

2.承担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每年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5人;

3.聘期内主持或主研1项校级一般教改项目,或个人获得由国家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参赛、作品、论文)三等奖及以上;指导(前2名)学生获得由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参赛、作品、论文)二等奖及以上;

4.任期内在校内公开举办学术讲座1次及以上;

5.聘期内科研工作量达到190分,论文分值≥115分。

1.严格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2.熟悉有关教育教学法规和政策、条例;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4.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

5.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1.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意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能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4.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未满10年,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合计达相应积分(见重文理人〔2009〕13号附件2);

5.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未满5年,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合计达相应积分(见重文理人〔2009〕13号附件2);

6.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说明书各项职责任务,无投诉。

编制:

文晓波

审核:

批准: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盖章):

重庆文理学院编写日期:

2009年8月10日

内设机构名称

音乐学院

岗位名称

教师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

七级

1.参与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或课程建设方面工作;

2.协助学科带头人培养青年人才;

3.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

4.承担至少一门专业主干课教学,作好试卷命题工作;

5.积极参加校、院、室组织的各种活动;

6.完成校、院布置的教学、科研等临时工作任务;

7.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做好教学、科研、教育过程中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1.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聘期内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2门课程,一般不低于192学时,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

2.承担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每年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5人;

3.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参赛、作品、论文)二等奖及以上;指导(前2名)学生获得由省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参赛、作品、论文)二等奖及以上;

4.聘期内科研工作量达到145分,论文分值≥85分。

1.严格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2.熟悉有关教育教学法规和政策、条例;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4.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

5.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1.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意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重庆文理学院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4.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能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5.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沟通协作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

6.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说明书各项职责任务,无投诉。

编制:

文晓波

审核:

批准:

附件一: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盖章):

重庆文理学院编写日期:

2009年8月10日

内设机构名称

音乐学院

岗位名称

教师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

八级

1..参与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或课程建设方面工作;

2.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

3.承担至少一门专业主干课教学,作好试卷命题工作;

4.积极参加校、院、室组织的各种活动;

5.完成校、院布置的教学、科研等临时工作任务;

6.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做好教学、科研、教育过程中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1.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聘期内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2门课程,一般不低于224学时,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

2.承担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每年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4人;

3.聘期内开个人独唱(独奏、作品及舞蹈编创)音乐、舞蹈会一场,或个人公开发表音乐作品1首(不包括论文),或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参赛、作品、论文)三等奖及以上;

4.聘期内在相关行业顶岗锻炼半年;

5.聘期内科研工作量达95分以上,科研论文分值不低于60分。

1.严格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2.熟悉有关教育教学法规和政策、条例;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4.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

5.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起带头作用。

1.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意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能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4.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未满10年,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合计达相应积分(见重文理人〔2009〕13号文件,附件2);

5.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未满5年,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合计达相应积分(见见重文理人〔2009〕13号文件,附件2);

6.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说明书各项职责任务,无投诉。

编制:

文晓波

审核:

批准:

附件一: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盖章):

重庆文理学院编写日期:

2009年8月10日

内设机构名称

音乐学院

岗位名称

教师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

九级

1.参与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或课程建设方面工作;

2.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

3.承担至少一门专业主干课教学,作好试卷命题工作;

4.积极参加校、院、室组织的各种活动;

5.完成校、院布置的教学、科研等临时工作任务;

6.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做好教学、科研、教育过程中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1.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聘期内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1门课程,一般不低于224学时,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

2.承担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每年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4人;

3.聘期内开个人独唱(独奏、作品及舞蹈编创)音乐、舞蹈会一场。

或个人公开发表音乐作品1首(不包括论文)。

或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参赛、作品、论文)三等奖及以上;

4.聘期内在相关行业顶岗锻炼半年;

5.聘期内科研工作量达70分以上,科研论文分值不低于40分。

1.严格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2.熟悉有关教育教学法规和政策、条例;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4.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

5.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起带头作用。

1.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意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能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4.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未满5年,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合计达相应积分(见重文理人〔2009〕13号文件,附件2);

5.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说明书各项职责任务,无投诉。

编制:

文晓波

审核:

批准:

附件一: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盖章):

重庆文理学院编写日期:

2009年8月10日

内设机构名称

音乐学院

岗位名称

教师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

十级

1.参与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或课程建设方面工作;

2.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

3.承担至少一门专业主干课教学,作好试卷命题工作;

4.积极参加校、院、室组织的各种活动;

5.完成校、院布置的教学、科研等临时工作任务;

6.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做好教学、科研、教育过程中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1.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聘期内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1门课程,一般不低于256学时,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

2.承担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每年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4人;

3.聘期内开个人独唱(独奏、作品及舞蹈编创)音乐、舞蹈会一场,或个人公开发表音乐作品1首(不包括论文)。

或个人获得区、市级及以上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参赛、作品、论文)优秀奖及以上;

4.聘期内在相关行业顶岗锻炼半年;

5.聘期内科研工作量达50分以上,科研论文分值不低于30分。

1.严格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2.熟悉有关教育教学法规和政策、条例;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4.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

5.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起带头作用。

1.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意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重庆文理学院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4.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能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5.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沟通协作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

6.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说明书各项职责任务,无投诉。

编制:

文晓波

审核:

批准:

附件一: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盖章):

重庆文理学院编写日期:

2009年8月10日

内设机构名称

音乐学院

岗位名称

教师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

十一级

1..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协助做好本科生导师工作;

2.讲授部分本科专业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每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

3.做好组织与指导学生课堂讨论、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及辅导答疑、批改作业;

4.协助做好本科生中期论文、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指导工作;

5.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科研能力;

6.积极参与学院的课程建设等工作;

7.完成校、院布置的教学、科研等临时工作任务;

8.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做好教学、科研、教育过程中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1.聘期内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1门课程,一般不低于290学时;

2.聘期内在相关行业顶岗锻炼半年。

1.严格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2.熟悉有关教育教学法规和政策、条例;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4.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

5.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起带头作用。

1.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意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重庆文理学院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4.任初级职务,硕士满1年,硕士以下满2年,达到重庆文理学院关于评审初级职务的要求;

5.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沟通协作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

6.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说明书各项职责任务,无投诉。

编制:

文晓波

审核:

批准:

附件一: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单位名称(盖章):

重庆文理学院编写日期:

2009年8月10日

内设机构名称

音乐学院

岗位名称

教师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

十二级

1..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协助做好本科生导师工作;

2.讲授部分本科专业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每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

3.做好组织与指导学生课堂讨论、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及辅导答疑、批改作业;

4.协助做好本科生中期论文、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指导工作;

5.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科研能力;

6.积极参与学院的课程建设等工作;

7.完成校、院布置的教学、科研等临时工作任务;

8.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做好教学、科研、教育过程中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1.聘期内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1门课程,一般不低于320学时;

2.聘期内在相关行业顶岗锻炼半年。

1.严格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2.熟悉有关教育教学法规和政策、条例;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4.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

5.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起带头作用。

1.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愿意为教育事业无私奉献;

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重庆文理学院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4.任初级职务未满1年,能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5.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沟通协作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

6.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说明书各项职责任务,无投诉。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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