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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技术问答江苏非结构构件及其他word资料12页

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结构专业技术问题

单靠“死”记还不行,还得“活”用,姑且称之为“先死后活”吧。

让学生把一周看到或听到的新鲜事记下来,摒弃那些假话套话空话,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篇幅可长可短,并要求运用积累的成语、名言警句等,定期检查点评,选择优秀篇目在班里朗读或展出。

这样,即巩固了所学的材料,又锻炼了学生的写作能力,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等等,达到“一石多鸟”的效果。

非结构构件和其他

我国古代的读书人,从上学之日起,就日诵不辍,一般在几年内就能识记几千个汉字,熟记几百篇文章,写出的诗文也是字斟句酌,琅琅上口,成为满腹经纶的文人。

为什么在现代化教学的今天,我们念了十几年书的高中毕业生甚至大学生,竟提起作文就头疼,写不出像样的文章呢?

吕叔湘先生早在1978年就尖锐地提出:

“中小学语文教学效果差,中学语文毕业生语文水平低,……十几年上课总时数是9160课时,语文是2749课时,恰好是30%,十年的时间,二千七百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

”寻根究底,其主要原因就是腹中无物。

特别是写议论文,初中水平以上的学生都知道议论文的“三要素”是论点、论据、论证,也通晓议论文的基本结构: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但真正动起笔来就犯难了。

知道“是这样”,就是讲不出“为什么”。

根本原因还是无“米”下“锅”。

于是便翻开作文集锦之类的书大段抄起来,抄人家的名言警句,抄人家的事例,不参考作文书就很难写出像样的文章。

所以,词汇贫乏、内容空洞、千篇一律便成了中学生作文的通病。

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单在布局谋篇等写作技方面下功夫,必须认识到“死记硬背”的重要性,让学生积累足够的“米”。

目录

这个工作可让学生分组负责收集整理,登在小黑板上,每周一换。

要求学生抽空抄录并且阅读成诵。

其目的在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热爱生活,所以内容要尽量广泛一些,可以分为人生、价值、理想、学习、成长、责任、友谊、爱心、探索、环保等多方面。

如此下去,除假期外,一年便可以积累40多则材料。

如果学生的脑海里有了众多的鲜活生动的材料,写起文章来还用乱翻参考书吗?

1、非结构构件

2、其他问题

3,审图问题

1、非结构构件

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9)第13.3.3条第2、4款规定,墙长超过层高2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例如,墙长为10m,则层高5m时要设构造柱,层高6m时就不必设构造柱,即规范条文不科学、不严谨。

可以这样理解吗?

答:

对规范条文不能断章取义,应全面理解。

第13节对非结构构件的要求,既有计算要求又有构造要求,且墙的厚度要满足稳定要求等,这仅是对抗震设计的补充构造要求。

1.2、7度设防烈度,设构造柱的女儿墙高度有何限值?

答:

规范未给这个限值。

它属于非结构构件,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9)第13.2.3条的方法进行抗震计算,并应校核风荷载作用下的承载能力。

1.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中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框架填充墙等非承重构件如何掌握砌体质量控制等级?

是否必须注明?

答: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是砌体规范提出的,主要针对在结构体系中作承重构件或作抗侧力构件的砌体。

对于框架填充墙等非承重构件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9)第13.3.3条第2款执行,施工图中应按相应的要求加以说明。

1.4、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填充墙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ll-2019)第13.3.3条第2款中只规定了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未规定块体材料强度的最低等级要求,而市场上可供应的空心砌块强度等级经检测往往很难达到MU10的要求,甚至只有MU5左右,能否采用?

答:

填充墙为非承重结构构件,它的抗震设计是出平面的强度与稳定。

满足相应材料标准即可。

见《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疑难解答》第10.3条。

1.5、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柱距6m,柱间设通长窗,窗下墙高度1.2m,墙长大于5m是否需加构造柱?

答:

窗下墙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l-2019)第13.2.2、13.2.3条的规定进行非结构构件计算。

或参照女儿墙要求设置悬臂构造柱。

1.6、框架砌体填充墙与柱柔性连接,此条是否该强调执行?

因为这是很重要的概念设计。

答:

砌体填充墙与框架柱之间采用拉接钢筋的连接方案,并先浇柱后砌墙,符合规范要求。

结构计算时应考虑其对结构的影响,一般可根据实际情况及经验对结构周期进行折减。

1.7、施工图审查中,经常有混凝土栏板、女儿墙、建筑立面要求的小挑檐为满足建筑要求,厚度较厚,配筋不满足《混凝土缩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9第9.5.1条最小配筋率的要求,是否作为强条提出?

答:

此类构件如是受力构件,则配筋率应满足《混凝士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9第9.5.1条:

如是仅作为满足建筑立面要求,不存在安全问题的非受力构件,则可不作最小配筋率的限制。

抗震设防区这类构件应遵守非结构构件的规定。

1.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9(2019年版)第3.7.3条新增“以及楼梯间的非承重墙体应采取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或锚固等避免地晨时倒塌伤人”,对砖砌体填充墙按GB50011-2019第13.3.3条采取措施是否算已满足要求?

还是另要加强措施?

答:

楼梯间的砖砌体填充墙是非承重墙的类型之一,按GB50011—2019第13.3.3条的相应部分采取措施可以满足要求。

1.9、《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第6.1.1-10条规定“洞口宽度大于2m时,两边应设构造柱”,对住宅的非承重墙(每层有梁处)是否要执行该条规定?

答: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19第6章的适用范围是砌体结构,不适用于非承重结构的填充墙部分。

非承重墙应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9的相关规定执行。

1.10、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砌体填充墙混凝土构造柱不绘制平面布置示意,仅在总说明中文字表达。

请问妥否?

能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9第13.3.3吗?

答: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9第13.3.3的内容(包括填充墙构造柱的设置)一般应在施工总说明中有阐述,或注明填充墙的构造参见经审批正式出版的相关构造图集的名称。

对长度、高度较大的填充墙建议画图表示构造要求。

1.11、出屋面的非结构构架的抗震等级如何确定?

是否可以降低?

答:

GB50011-2019及JGJ3-2019等规范均未有说明可以降低非结构性构架抗震等级的条文。

GB50010-2019第3.2.2条:

建筑物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对其中部分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可根据其重要程度适当调整,但不应低于三级,第3.2.3条:

式中,重要性系数….在抗震设计中,不考虑结构构件的重要性系数,同时,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应除以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可见,即便非结构性构架的安全等级可以降低,抗震设计时也不应降低抗震等级。

出屋面的非结构性构架的抗震等级宜取与主体结构相同。

1.12、《抗震规范》3.7.3和3.7.4条增加和强调了框架结构填充墙和楼梯间填充墙的抗震措施要求,但并无明确具体措施,一些审图意见要求按砌体结构楼梯间的要求(7.3.8-1、-4条)来审查框架结构楼梯间填充墙措施,否则违反3.7.3条,甚至有的提出违反3.7.4条(强条)。

本人认为框架结构楼梯间填充墙作为非结构构件,按《抗震规范》13.3.3条要求满足即可,作为设计采取更高要求的措施,当然是可以的,但作为审查应该要有依据,主观性意见只能以建议形式提出。

答:

理解正确。

1.13、幕墙、装饰施工图审查中,有些部位对原主体结构受力影响较大,原主体结构设计单位是否必须提供复核资料?

否则不予通过?

答:

目前幕墙、装饰等部分的二次设计,需要由原设计人提供签字、原设计单位盖章确认新增构件对原主体结构不存在安全问题,复核资料可不强制要求提供。

2、其他问题

2.1、如何协调国标图集03G101-l(1/51)(洞口连梁)与《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7.2.26条的要求?

答:

两者无原则矛盾,《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7.2.26条的要求,03G101-1图集已满足,图集中当墙宽b大于350mm时,拉筋直径用Φ8mm,要求比规范高,对抗震设计是有利的,也是允许的。

2.2、建筑规范规定,一般性建筑耐久年限为50至100年,结构是按50年还是按100年设计?

答:

应按建筑物的性质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9)第1.0.5条确定,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3、普通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若一厂房,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屋盖为轻钢结构,结构使用年限如何确定?

答:

按50年。

2.4、目前,省标推广使用的双T板的结构选型及地震计算模型难以掌握。

答:

结构计算按排架。

2.5、对一些平面或竖向不规则的建筑结构,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l)第3.4.3条规定,应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

“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如何界定?

答:

按规范条文说明要求,对相应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抗震构造措施,即为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

2.6、混凝土异型柱有行业规程《混凝土异型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19),与我省的地方标准《钢筋混凝土异型柱技术规程》(DB32/512-2019)规定有差异,如何执行?

答:

按《地方标准管理办法》(1990年9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发布)第十三条“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故《混凝土异型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19)实施后,原省标准应中止执行。

2.7、规范的数值精度如何掌握?

答:

按规范编制人的介绍,规范的数值精度遵循“四舍五人”的原则归整。

即数值的精度位(数值的末位)以后的数值小于本位单位的0.4倍的舍去;等于、大于末位单位0.5倍的末位增加一个单位。

举例:

21m适用于20.5~21.4(m)的范围;1.4适用于1.35~1.44的范围。

2.8、原有框架房屋上加层,目前无专门规定,抗震计算如何要求?

答:

规范中没有专门规定.应单独报抗震专项审查。

2.9、超限高层建筑的界定,江苏省有细则,是否可参照上海标准《沪建建(2019702号的附件—)》

答;建设部建质[2019]第220号文里明确规定了超限高层建筑的界定,可直接遵照执行。

2.10、“强制性条文”规范是明确的,但“强制性标准”是指哪些?

答:

规范条文中凡用黑体加重的条文或规范批文中指明为强制性的条文都是“强制性条文”.本行业凡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非推荐性标准、规范都为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强制性标准的组成部分,一般属“必须”执行的条款。

2.11、目前有少量工程地下室底板采用防水扳300厚加天然状态下干焦渣做法,依据是参照建筑结构技术通讯论文,问该做法是否可行,依据的论文是否能引用。

答:

论文不能作为设计的依据,做法是否可行应有权威部门的鉴定或论证报告。

2.12、通向人防地下室楼梯板在承受人防防爆荷载下板厚是否执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19第4.11.3条?

部分设讨院采用120、150.也有采用200,如何统一?

答:

有防爆要求的楼梯板厚度应执行GB50038-2019表4.11.3条规定,楼梯板厚度不小于200。

2.1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第6.0.8条,教育建筑中,人数较多的幼儿园,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本条条文说明中,大型幼儿园指10~12班幼儿总数不少于200人,目前有些幼儿园每班人数可能达30~40人,是按班数控制还是人数控制?

答:

教育建筑中讲人数较多的幼儿圊,说明分类以人数控制不是以班控制,该标准目前正在修订中,有关中、小学建筑及幼儿园建筑的设防类别按发布的标准执行。

2.l4、根据GB50223-2019第6.0.8条规定,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对于中专和技校是否可参照执行?

答:

2019版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此条规定旨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中专、技校学生一般在十八岁以下,与中学生相同,其学校建筑应为重点设防类即乙类抗震设防,大学生一般年龄超过十八岁,已成人,所以大学建筑可按丙类进行抗震设防。

2.15、GB50223-2019中对敬老院、福利院、残疾人学校等特殊人群的设防类别是否参照未成年人的学校?

答:

敬老院、福利院在GB50223-2019中未有交代,但题示这类人群在灾害发生时自救能力差,其建筑宜参照中小学校校舍类别进行抗震设防。

残疾人学校多为中、小学校及技工学校,应按照中小学的规定执行。

2.16、GB50011-2019(2019)第3.5.4-5条:

“当采用混凝土预制装配式楼、屋盖时,应从楼盖体系和构造上采取措施确保各预制板之间连接的整体性”,应如何把握?

答:

保证预制装配式楼、屋面的整体性,王要通过加强预制板之间的连接构造的方法,如加强预制空心板之间钢筋(胡子筋)的拉结,预制板上加不小于50mm厚整体现浇层(内配6@250钢筋网),预制板缝间加现浇肋(内配钢筋),预制板下加细石混凝土或高等级砂浆座浆等措施。

砌体结构可参照GB50003-2019第6.2.6条及相关图集执行。

2.17、《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19第7.1.1-8条:

“钢筋混凝土现浇墙板长度超20m时,钢筋应采用细而密的布置方式,钢筋间距宜≤150mm”。

“墙板”指的是混凝土墙构件还是指“墙或板”,即是否包括楼板?

答:

按照本条条文说明,条文中的墙板指钢筋混凝土现浇墙板,特别是地下室墙板,实际就是指地下室墙,不含楼板,关于楼板伸缩缝间距该标准6.1.1-2条有明确规定。

2.18、《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19上板配筋问题:

除端开间外钢筋能否用φ6?

答:

DGJ32/J16-2019笫7.1.1-4条:

其它开间宜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l00mm。

其它开间受力钢筋不应使用中φ钢筋。

2.19、90年代建造的按六度设计的建筑,如需改造,应如何处理?

答:

既有建筑改造时,应进行抗震鉴定,并对结构及材料作必要的检查、检测,依据抗震鉴定的结果采取相应的加固、加强措施。

2.20、框架结构用什么砖做填充墙?

答:

框架结构的填充墙及隔墙宜选用轻质墙体,墙体材料应符合国家建材行业标准,其质量指标、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应符合《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建议采用由省市或地方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有标准图集的材料。

2.21、《房屋建筑抗震加固

(一)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09SG619-1)的P10第4.4.2条:

增设一定数量的钢筋混凝土单面或双面板墙的办法(单面厚度不小于140mm,双面合计厚度不小于140mm…可用于改变结构体系。

)为避免结构刚度突变可否设置一部分单面或双面合计140mm的板墙?

该部分板墙可否承担地震作用?

答:

中小学校舍墙体加固,单面钢筋混凝土板墙,厚度小于70mm,施工较困难,若采用其它灌浆料,造价不经济,所以,图集采用的是单面厚度不小于70mm,双面合计不小于140mm。

加固工程设置一部分140mm厚的钢筋混凝士墙扳可以作为抗震墙。

3、审图问题

3.1、有些规范条文本身很难说明设计存在安全问题,我们体会最深的就是运用软件换版,有些软件不是最新版,存在安全问题却又无条文依据不能判定违规,实际操作相当麻烦。

如何解决?

答:

设计院提供的电算资料应写明软件版本号及软件发行日期。

不是常用软件应附相关部门的鉴定书等文件。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9)第5.l.6条对电算结果有要求,安全问题是设计的责任,审查时能确定的,可提出。

3.2、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建筑特性、设计依据、设计安全等级、材料强度等未明确交待或交待不全怎么处理?

答:

结构设计总说明应按施工图审查要点和建设部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有关要求书写。

3.3、结构设计总说明中设计荷载未注明是否算违反强制性条文?

(此条将涉及到设计使用功能的改变参照的依据,不可能每一次微小变动都须到设计院去查荷载)

答:

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应要求注明设计荷载、风载、雪载、地面粗糙度、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建筑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设计地震加速度值等,凡未注明的应要求补充说明。

计算是正确的,审查意见可不作为违反强制性条文;若设计计算取值用错,应作为违反强制性条文。

3.4、0.00是否一定要对应绝对标高?

答:

0.00的绝对标高应在设计说明中写明,它涉及到地基基础设计、基础理深以及设备专业管线外接问题。

3.5、有不少强制性条文是针对计算书的,许多情况下的图纸上是看不出来设计是否安全,尺寸和配筋够不够。

个别地区审图,少数未提供计算书,或计算书不全,有些涉及强制性条文的计算内容都没有,怎么办?

答:

施工图审查,结构专业应要求提供计算书,结构审查应查计算书,否则,难以判定结构设计的安全性,而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是施工图审查的重点。

3.6、不能用图纸表达的强制性条文,是否必须在说明中表述?

不说明,是否认为违反了强制性条文(例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9)第3.9.2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9)第4.2.2条关于95%保证率的问题;《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9)第3.1.l条注3等)?

答:

强制性条文提出的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中表明,若设计文件中未表达,应要求补充说明。

若设计文件未表达,又造成设计未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则判定违反强制性条文。

例如,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桩基,设计说明未注设计安全等级,又未按规定进行沉降验算,审查应认定该设计违反强制性条文。

3.7、设计存在配筋不足或构件尺寸不够等问题,按规范无对应强制性条文,但安全有问题,是否应按违反强制性条文提出审查意见?

答:

构件配筋不足或截面尺寸不满足计算要求,属于结构设计安全问题,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9)第5.4.2条的要求;如果是高层建筑,不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9)第4.7.1条的要求。

3.8、设计规范中关于施工方面的规定(有时涉及到强制性条文)是否应在施工图纸中表达?

若未表达,是否视为违反强制性条文或强制性标准?

答:

设计规范中关于施工方面的规定,若未表达,可不作为违反强制性条文或强制性标准,与设计计算、构造有关的,应要求设计补充说明。

3.9、非抗震结构构件(如次梁、现浇板等)若实际配筋小于计算需要钢筋,存在安全隐患,审查时如何评价(规范中似无相关强制性条文)?

答:

次梁、现浇板属结构构件,配筋小于计算要求,属安全问题,不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9)第3.2.2条的规定。

不是强制性条文才有安全问题,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也有安全问题存在。

3.10、部分现行图集所依据的规范已废止,但图集未废止(如多孔板图集等),设计过程中能否采用?

审查如何认定?

答:

部分图集依据的规范已废止,这类图集虽未废止,都应重新修订。

设计使用这类图集应按现行规范予以复核验算,作必要的设计更改说明,方可使用。

3.11、误用作废规范或非本地规范和标准如何定性?

目前我们对此分为两级:

误用规范按违反强制性条文,误用标准图接违反强制性标准,是否恰当?

答:

审查判定是违反强制性条文还是违反强制性标准,应视其引用结果违反哪方面的规定。

3.12、规范中很多条文有两个层次:

一个层次为“宜”,一个层次为“应”。

我们现在的处理方法只要有“应”,即判定为违反强制性标准,是否可以?

答:

规范条文凡注明为强制性条文并用黑体加重的都是“强制性条文”,除此之外写为“应”、“宜”的条文都是强制性标准。

3.13、规范条文大标题为“应”,后面小标题为“宜”,或者大标题为“宜”,小标题为“应”,执行时怎么掌握?

是从严要求执行“应”,还是适度放宽为“宜”?

答:

不要一味从文字上去推敲,应视问题的大小及影响程度,是否影响结构安全和抗震性能,如抗震设防烈度、抗震等级、建筑物高度、结构布置的规则性、场地类别、地质条件等情况综合考虑。

如果是处于某些不利情况,即使“宜”也应从严;如果情况有利,即使“应”也可适当放宽。

3.14、结构构造设计中规范未提及的部分,而结构构造手册有具体规定,或《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结构)中有具体规定,或国家标准图集中有具体规定,当设计做法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如何认定?

答:

结构规范未提及的部分,当设计作法与构造手册或《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或国家标准图集不一致时,如果构造作法是合理的应当允许。

不合理的可建议按手册、措施、图集执行和修改。

3.15、现在很多建筑有地下室作为人防,由人防设计院设计,这形成两个单位设计一幢建筑,给图纸审查造成不便,往往上部结构审查完后,要待很长时间才能审地下室(人防)部分。

如何处理?

答:

这是设计管理问题,江苏省审图中心做法:

两家设计单位同时送审,应由主设计单位统一协调,否则,作为资料不全处理。

3.16、玻璃幕墙、网架、金属幕墙等二次设计内容,除必须提出预埋件设计的问题外,其他是否有要求?

答:

按“幕墙”等有关规范要求,作为主设计单位,对其他部分的设计应审核并予以确认,然后报审,审查内容按相关规范执行。

3.17、排架与砌体结构中有些结构选用“平法”标注梁柱是否允许?

现在不少项目中反复出现笼统套用,未加说明。

答:

平法是构件的绘图表示方法,砌体结构中的梁可以用平法,具体的构造要求,如:

箍筋加密、主筋锚固长度等,则根据规范对具体构件要求分别对待,对于构造复杂的构件、节点,不能用平法表示或表示不充分时,还应补充必要的节点大样。

26、《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分册中带“应”的条文能否作为强制性标准?

答:

该《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不是强制性标准,也不是推荐性标准。

它的前言已说明“供全国设计单位参照执行”。

仅是一本参考书,不作为审图的依据。

3.18、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032/J16-2019)第7.l.l条中,对楼板厚度及配筋要求均较严,审查中如何掌握其尺度?

答:

该标准属江苏省地方强制性标准,在省内的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审查中应贯彻执行。

该标准没有强制性的必须严格执行的条文。

上述条文不涉及结构的安全性,是防止楼、屋面产生可见裂缝的措施。

应按条文用词的严格程度,区别对待的原则提出审查意见。

3.19、当设计深度不够而回避了一些强制性条文,此类问题应写人强制性条文还是其他问题?

答:

2019年建设部令134号文中关于施工图审查内容与2000年41号文的审查内容相比较,取消了“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要求设计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这是134号文第十一条第四款中审查内容。

故设计深度不够仍是审查的内容。

如果设计深度不够,掩盖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时,宜按其他问题提出。

如改为“由于设计深度不够,影响对执行强制性条文等的审查,请补充有关资料”较好。

3.20、送审资料中缺挠度、裂缝宽度、地基沉降差等计算资料时,如何写审查意见?

答:

对那些影响结构安全的计算、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不提供计算资料的,应要求补充提供资料补审。

而对那些并非强制性要求,相应软件也有这方面的计算,可提请设计查核。

如回复“经查核,验算符合要求可以通过。

”因为现有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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