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白喉应急处理技术方案.docx
《徐州市白喉应急处理技术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徐州市白喉应急处理技术方案.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徐州市白喉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徐州市白喉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白喉是由白喉棒状杆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病死率高,曾对儿童健康构成极大威胁。
白喉潜伏期一般为1~7天,患者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健康带菌者传播白喉的流行病学意义不容忽视。
通常感染后2~4天出现症状,症状持续10~20天。
临床症状有两种类型,一种以局部症状为主,扁桃体充血、稍肿胀,鼻、咽、喉部可形成不易脱落的灰白色假膜;另一种为外毒素引起的全身中毒症状,累及全身粘膜。
患者可出现发热,全身不适,干咳,声音嘶哑甚至失声,呼吸急促;严重者可出现紫绀,可因窒息而死亡。
广泛使用疫苗后,白喉的发病率大幅度下降,患者年龄构成明显趋向大龄化。
江苏省已17年无白喉,但是毗邻省份白喉时有发生,一些国家尤其是东欧地区近年多次出现暴发疫情,因此造成白喉流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因素依然存在。
此外,我省正常人群白喉免疫水平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但大年龄组情况不容乐观,所以白喉防制工作任务仍然严峻,控制局部地区的暴发是控制白喉的关键。
为及时发现白喉疫情,迅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徐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技术方案。
1适用范围和相关定义
1.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各地辖区范围内出现1例或以上白喉病例后,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疫情可能涉及到的其他有关部门或机构落实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时参考。
疾控机构在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时,须遵循本方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1.2白喉病例定义
参照国家标准《白喉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97-1995)执行。
1.2.1流行病学史
白喉流行地区,与确诊白喉病人有直接或间接接触史。
1.2.2临床症状
发热、咽痛、鼻塞、声音嘶哑、犬吠样咳嗽。
鼻、咽、喉部有不易剥落的灰白色假膜,剥时易出血。
1.2.3实验室诊断
(1)白喉棒状杆菌分离培养阳性并证明能产生外毒素;
(2)咽拭子直接涂片镜检可见革兰氏阳性棒状杆菌,并有异染颗粒;
(3)病人双份血清特异性抗体四倍以上增长。
1.1.4病例分类
(1)疑似病例:
具有2.1.2临床症状者。
(2)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加2.1.3.2,参考2.1.1。
(3)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加2.1.3.1或2.1.3.3任何一条者。
1.2暴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的规定,“发生本县近5年从未报告的或国家宣布已消灭的传染病”即可确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于我省已17年无白喉病例报告,故在我省任何地区发现1例及以上白喉病例即视为暴发,并同时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开展白喉的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2部门职责与组织保障
按照传染病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白喉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支持、后勤保障、监督检查等工作,提高白喉预防控制工作的成效。
2.1部门职责
2.1.1当地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提供白喉应急处置所必要的经费、物资等保障,敦促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1.2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协调疫情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正面引导宣传,加强与其它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当发现白喉暴发流行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尽早对周围人群应急接种白喉类毒素。
必要时对一定范围的人群,尽早普遍接种白喉类毒素。
2.1.3医疗机构负责白喉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带菌者的医疗救护、现场救治等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相关标本的采集;及时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2.1.4卫生监督机构应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救治、防控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对辖区内生活饮用水、食品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1.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白喉疫情监测的信息收集;及时开展白喉疫情的核实、调查、报告和处理等工作,具体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开展白喉的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1)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参与全省首例、一次发生3例及以上、新菌型出现、基层需要和领导批示等情况下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对地市级和县级疾控中心开展技术指导,对样本进行进一步检测鉴定。
(2)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直接组织开展全市首例病人和疑似病人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县级疾控中心开展技术指导,采集样本并在一周内完成病原体的鉴定。
(3)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白喉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医学观察7天,同时进行鼻咽拭子培养,阳性者给予抗生素治疗;指导收治医院对白喉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开展对有关医院白喉病例的主动搜索;落实疫点、疫区的消毒杀虫和主动查治等工作;对病例及密切接触者(预防性服药前)采集10~20人咽拭子标本进行检测,并在5日内完成病原体的培养检测工作,出现暴发流行时病例的标本采集率要达到100%;负责疫情个案报告的审核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
(4)乡镇卫生院及相应防保机构负责白喉病例的隔离治疗;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白喉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白喉病例进行标本采集或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白喉病例进行标本采集;负责疫情的个案报告。
2.2组织保障
2.2.1制定应急技术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
根据全市白喉防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既往疫情发生情况和规律,科学分析年度疫情发生趋势,制订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
2.2.2开展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
在疫情高发季节之前以及流行期内,各地市(县)、区级疾控机构应对辖区内卫生行政领导和管理人员、疾控人员、检验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等进行专项培训,强化白喉病例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意识,进行流行病学、临床学、病原学、实验室诊断技术的培训,推广有效控制疫情的新技术、新方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白喉防制工作的应急演练。
2.2.3配备各类所需物资
根据疫情预测和防制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足量的消杀药品、预防性药品、白喉类毒素、白喉抗毒素、个人防护用品等,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械,包括饮水消毒药物、污物排泄物消毒药物、快速灭蝇灭蛆药物、必要的抢救治疗药品、器械和病床等。
3应急准备
3.1组织准备
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事件的级别,市(县)、区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组织机构的建议。
应急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到达现场,必要时,向市级相关部门要求派人协助调查与处理。
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组一般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和临床医学等专业人员;调查组成员应明确各自的职责,由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整个工作组的工作。
3.2物品与器械准备
现场调查组奔赴现场前应准备必需的资料和物品,一般应包括:
(1)资料收集用品:
白喉个案调查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记录本;
(2)标本采集和现场检测用品:
标本采集记录表、无菌棉拭子或无菌棉拭子吸附新鲜配制的亚碲酸钾、甘油盐水保存液、灭菌试管或带盖可密闭的塑料管、自封式塑料袋、标签纸、油墨耐水的记录笔、装有运送培养基的密闭试管、Loeffler血清培养基结合有亚碲酸钾培养基培养皿;
(3)现场消杀用药品与器械:
①常用消毒剂:
包括漂白粉、漂精片、碘伏、酚等,②配备的器械:
包括喷雾器、刻度量杯、装药品的消毒箱等;
(4)现场防护用品:
现场工作(包括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和消毒杀虫)防护用品,包括一次性手套、长筒橡皮手套、长筒靴、工作服等;
(5)特殊治疗药物:
白喉抗毒素等;
(6)预防性服用药物:
复方新诺明、青霉素、红霉素等;
(7)应急接种:
白喉类毒素。
4疫情报告
4.1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对于获得白喉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疾控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疾控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疾控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
对主动搜索发现的病例应由当地疾控中心负责进行网络直报。
4.2报告内容
4.2.1事件基本信息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辖区内白喉病例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病例确诊后于6小时内填写基本信息(见附录2-1:
白喉个案基本信息表),以传真形式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所有病例按统一调查表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见附录2-2:
白喉个案调查表),疫情结束后5日内上报有关部门。
4.2.2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白喉疫情应急处置的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初次报告要快,应在调查后2小时完成。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进程报告要新,如事态发展迅速,需按日进行。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结案报告要全,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应急调查与处置
5.1核实诊断
核实诊断的目的在于排除医务人员的误诊和实验室检验的差错。
核实诊断可通过查看病历、访问病人和能够提供较详细的有关病人发病与发病前生活信息的人、查看病人的检查信息甚至专家会诊等方式进行,收集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地址、职业以及发病日期等,同时还要收集病人的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测资料以及发病危险因素及患同类病人的接触史等。
需要分析临床采样的准确性,必要时重复采样进行检测。
最后根据病例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与流行病学资料相互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判断。
5.2流行病学调查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以掌握白喉暴发的流行规律,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为及时制定疫情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对每例病例开展个案调查,积累资料,作为流行病学分析的基础;对疫点、疫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及时开展病原检索工作(包括接触者、污染物和可疑食物等)。
以发生病例的整个地区(单位)及与之相关的地区为范围开展暴发调查,迅速摸清发病的时间分布、地区分布及人群分布,确定可能的传染源与传播途径。
在现有临床与流行病学资料难以确定感染来源和途径时,需要提出假设,开展专项调查;通过病例-对照研究、实验室检测等综合手段,验证假设,确定感染来源、途径与流行因素。
5.3病人隔离救治
由于病人和带菌者是白喉的传染源,因此,要及时隔离治疗病人和带菌者。
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要立即送就近指定医院或治疗点治疗,不允许长距离转送病人。
若确需转送的病人,要随带盛放吐痰的容器,对其痰液要进行严格消毒。
对途中污染的物品、地面和运送病人之工具要随时消毒处理。
病人症状消失后,隔日采集咽拭子培养,连续两次阴性者,方可出院;如无条件培养,可在症状消失1~2周后出院。
5.4密切接触者的调查与处理
调查与传染源发病前5天内及病后共同工作、生活、学习或有过共同饮食史的人,了解健康状况,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医学观察7天,限制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范围,同时进行鼻咽拭子培养,阳性者给予抗生素治疗。
根据情况组织白喉类毒素应急接种。
5.5样本采集、运送和实验室检测
5.5.1标本的采集
在个案调查开展的同时即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采样,采集的标本为咽拭子。
在工作能力可及的情况下,要对每个病例收集标本分离白喉杆菌。
病原分离标本的采集最好在使用抗生素和应急接种之前;必要时,也可对使用抗生素后的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对病人接触的可疑物品、食品等,应规范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分离。
因聚餐引起的暴发,应采集可疑食品标本。
怀疑或经病原分离确证感染来源为市售食品或原料时,应对市场相关食品进行采样检测。
标本采集方法见附录3。
采集标本时应详细填写标本送检单。
病人或疑似病人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姓名、地址、发病时间、临床诊断、标本种类、采样地点(住院时填写医院和病房名称)、采样时间等内容;健康人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姓名、地址、是否为病人密切接触者(如果“是”,则同时记录病人姓名、发病日期、医院名称)、是否有共同餐饮史、标本种类、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等内容;食品或环境标本送检单应包括标本编号、标本名称、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等内容。
标本管(盒)外表应作明确标记,且所作标记应能防水、不易擦除。
5.5.2标本的运输
采集的标本宜立即处理和接种培养基进行增菌和/或培养。
不能立即检测的标本,需置于保存培养基(Amies或Carey-Blair)中保存。
所有标本应按照可能有白喉杆菌对待,注意相应的生物安全要求,置于坚固、防水、密闭、耐压的转运箱中,专人送往实验室。
5.5.3标本的检测
实验室收到标本应立即进行检测。
所有标本首先进行增菌,对环境标本和食品等,应考虑二次增菌的需要。
标本最好同时接种强选择培养基(Loeffler血清培养基结合有亚碲酸钾培养基)和弱选择培养基(血琼脂培养基)。
长出菌落的鉴定参照卫生部疾控司《白喉防治手册》(第五版)执行。
对于分离到的白喉杆菌菌株、尤其是分离自首例和暴发疫情的菌株,应立即送上一级疾病控制中心的实验室进行复核。
对菌株主要进行以下实验分析:
①利用必要的生化实验进行鉴定和鉴别;②药物敏感性实验;③产毒实验。
各级疾病控制中心的实验室根据工作能力完成以上基本分析,及时上报至省疾病控制中心。
5.6疫点、疫区处理
5.6.1疫点、疫区的划定
(1)疫点:
指发生病人、疑似病人或发现带菌者的地方。
要根据流行病学资料来划定疫点。
一般指同门户出入的地方或与病人、疑似病人、带菌者生活上密切有关的若干户为范围。
根据传染源的污染情况,一个传染源可有一个以上的疫点。
(2)疫区:
为了防止疫点外污染造成续发感染和向外传播,要根据疫点的地理位置、水系分布、交通情况、自然村落等特点来划定疫区。
一般在农村以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乡或毗邻乡,在城市以一个或几个居委会或一个街道为范围划为疫区。
5.6.2疫点处理
(1)坚持“早、小、严、实”的精神,即时间要早,范围要小,措施要严,落在实处。
疫点内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未经消毒不得带出。
(2)疫点消毒:
认真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特别注意对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的痰液和污染过的环境、物品等进行消毒和处理。
消毒前向疫点内人群进行宣传、解释和介绍消毒知识。
随时消毒时向隔离的健康人培训消毒剂使用方法并使之掌握。
①随时消毒:
具体消毒方法按《呼吸道传染病爆发后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执行。
②终末消毒:
在病家向病人家属解释消毒目的、过程和注意事项,请病人家属配合开展工作,了解患者发病时居住和活动的房间区域、触及物品以及吐泻物污染区域,将未受污染并且不能进行消毒的物品进行遮掩或转移。
消毒前需要穿戴好个人防护服和手套。
消毒时先灭苍蝇、蟑螂,然后按由外向内的顺序,喷雾或擦拭消毒门把手、地面、墙壁、家具、厕所等处;从不同房间以及最后退出时,边退边消毒经过的地面。
病人穿过的衣物、吃过的剩余食品、使用过的餐具及其它生活用品、痰液等,按照随时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
对于室外环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室外环境采集标本的实验检测结果,对污染区域及可能污染区域进行消毒。
(3)如涉及跨辖区的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时,要及时按规定发出协查通知,紧密配合作好调查处理工作。
(4)疫点的解除:
当疫点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病人和密切接触者鼻、咽拭子细菌培养连续两次阴性,无续发病人或带菌者出现时可予以解除。
若有新病人和带菌者出现,则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时再行解除。
如无检测条件,自疫点处理后5日内再无新病例出现时亦可解除。
在特殊情况下,如新菌型的出现,流行早期,港口、旅游地、对外开放点及人口稠密地区等,可实施疫点封锁并从严管理。
5.6.3疫区处理
为迅速控制疫情,除在疫点内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外,还应在划定的疫区范围内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疫点外围的疾病控制工作,及时发现传染源,认真处理,防止传播。
主要工作如下:
(1)加强卫生宣传教育。
(2)开展疫情的进一步监测,及时发现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
当地各级医疗机构要加主动监测,发现疑似病人时要隔离留验。
对疫区人群,要按流行病学指征进行检索,及时发现传染源,特别要及时发现首发病例同期所有病人并及时处理。
(3)限制人群流动,防止传染源扩散:
当地疫情流行期间,禁止大型集会,必要时暂停集市贸易,限制一切大型聚餐活动。
(4)加强卫生检疫:
对于白喉疫情涉及到出入境的人或物,必须加强国境卫生检疫,防止白喉疫情的输入或输出。
5.7疫情解除后的观察
疫情解除后,为了防止再次发生疫情,必须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即:
卫生宣传教育、群众性查病报病以及对白喉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妥善处理,有重点地开展人群检索等。
疫情解除后观察时间的长短,可根据流行病学指征而定。
6效果评估及总结报告
疫情控制期间,在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的基础上,动态分析白喉疫情的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
现场调查与控制工作结束后,疫情控制工作组对疫情调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疫情及其流行因素,描述疫情控制过程,总结经验与教训,为今后处理类似疫情提供借鉴。
调查与控制总结报告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报告。
7附录
6.1附录1:
疫情处置工作流程图
6.2附录2:
各类附表
(1)附表1白喉个案基本信息表
(2)附表2白喉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
(3)附表3疫点、疫区相关人群白喉杆菌检索登记表
6.3附录3:
标本采集及疫点消毒方法
(1)标本的采集方法
(2)疫点消毒的实施方法
附录1
疫情处置工作流程图
附录2-1
表1白喉个案基本信息表
1.基本信息发病
(1)订正
(2)出院(3)死亡(4)□
地区编码:
户籍:
常住(01)、暂住(02)□□
流动:
地市内(92)、省内(94)、省际(96)、境外(98)□□
门诊号:
病案号:
卡片号:
患者姓名:
性别:
男
(1)、女
(2)出生日期:
年月日
发病地点:
本地
(1)(家庭、单位)外地
(2)、港澳(3)、境外(4)、不详(5)□
户口地址:
(详填):
省县(市)
现住址:
(详填):
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
患者单位:
联系电话:
患者职业:
托幼儿童
(1)、散居儿童
(2)、学生(3)、教师(4)、保育员及保姆(5)、
炊饮食品人员(6)、公共场所服务员(7)、其他商业人员(8)、医务人员(9)、工人(10)、
民工(11)、农民(12)、牧民(13)、渔(船)民(14)、购销员(15)、驾驶员(16)、
干部职员(17)、离退休人员(18)、家务及待业(19)、其它(20)、不详(21)□□
发病日期:
年月日初诊日期:
年月日
确诊日期:
年月日入院日期:
年月日
出院日期:
年月日死亡日期:
年月日
2.主要临床表现及诊断:
发热:
有
(1)、无
(2)□
假膜:
有
(1)、无
(2)□
临床分型:
重
(1)、中
(2)、轻(3)□
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的追溯:
病前5天内外出史:
有
(1)、无
(2)□
诊断依据:
可疑流行病学史
(1)、临床表现典型
(2)、白喉杆菌检验阳性(3)□
诊断结论:
确诊病人
(1)、临床诊断病例
(2)、带菌者(3)□
报告单位:
报告科室:
报告人:
报告日期: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调查表分为基本信息和主要临床表现及诊断两部分,第一部分与传染病报告卡相同,可以共享,即只需填写一次传染病报告卡,其相同栏目的信息可以自动导入白喉个案调查表中。
2.填写第二部分内容的方法与非典型肺炎个案表的方法相同。
附录2-1
表2白喉疑似病例个案调查表
一、一般情况:
1、姓名编号□□□□□□□
2、性别
(1)男
(2)女□
3、出生日期年月日□□□□/□□/□□
年龄岁月龄□□/□□
4、户口地址
现住址
工作单位或就读幼儿园、学校电话
家长姓名(儿童和学生病例填写)家庭电话
二、就诊及报告情况(初步诊断为白喉或疑似病例时及以后)
1、第1次就诊时间年月日□□□□/□□/□□
就诊医院接诊医生临床诊断
2、报告时间年月日□□□□/□□/□□
3、本次就诊时间年月日□□□□/□□/□□
就诊医院接诊医生临床诊断
4、报告时间年月日□□□□/□□/□□
5、是否住院:
(1)是
(2)否□
医院名称住院科室病例号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
6、病例转归
(1)治愈
(2)死亡(死亡日期年月日)□
7、接到疫情报告时间年月日□□□□/□□/□□
8、调查时间年月日□□□□/□□/□□
调查人
三、临床表现:
1、主诉:
2、现病史:
3、阳性体征:
4、实验室检查
(1)血白细胞数量及分类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2)咽拭子涂片镜检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3)咽拭子菌培养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4)白喉杆菌毒力试验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5)其它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5、临床诊断:
6、主要治疗方法:
7、出院小结:
8、主管医生
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查
1、白喉IgG抗体:
急性期血:
采样时间年月日结果
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