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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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docx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

全规定(正式)

StandardizeTheManagementMechanismToMakeThePersonnelInTheOrganizationOperate

AccordingToTheEstablishedStandardsAndReachTheExpectedLevel.

编订:

单位:

时间:

文件编号:

KG-A0-8896-99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正

式)

使用备注:

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系指在易燃、可燃液体的装卸、输送、调合、采样、检尺、测温及设备清洗过程中防止产生静电和易燃、可燃液体储罐、铁路罐(槽)车、汽车罐(槽)车、鹤管、管线、人体等已有静电的消除。

不包括雷电、杂散电流的防护和固体、气体、粉尘的防静电。

第二条

应消除以下静电引燃的条件:

有静电电荷的产生;

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

花形式放电;

4.在火花间隙中有可燃性液体的蒸气-空气的混

合物。

第三条根据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液化炷、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列于表1中。

表1液化姪、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类别名称特征

甲A液化坯15°C时的蒸气压力〉0.1MPa的坯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B可

体甲A类以外,闪点V28°C

乙A28°CW闪点W45°C

B45°CV闪点V60°C

丙A60°CW闪点W120°C

B闪点>120°C

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储罐和槽车时,电阻率等于或小于10的8次方(原多次方位置应该标在右上位置,但word格式不支持)Q・m者不受本规定约束。

第四条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储罐和槽车时,初流速度不应大于1m/so当入口管浸没200mm后可逐步提高流速,但最高不应超过6m/s。

1•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含游离水、有机杂质以及两种以上油品混送时的初流速度亦不应超过1m/s;

2.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经过添加抗静电剂,或有专门静电消除器与静电报警仪同时具备的,流速可为6m/s;

3.当液体输送管线上装有过滤器时,对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输送,自过滤器至装料之间应有30s的缓和时间。

如满足不了缓和时间,可配置缓和器或采取其他防静电措施(见表2);

表2进油管与所配缓和器(管)对照表

进油管缓和器(管)

尺寸mm流量(n?

/h)流速(m/s)尺寸mm流

速(m/s)管长m

100

802.83:

2000.71

4

100

160

5.66

250

0.91

5

100

200

7.08

250

1.31

5

100

250

8.85

300

0.98

6

150

160

2.52

250

0.91

5

150

300

4.72

350

0.87

7

150

400

6.29

450

0.70

9

第五条储(罐)、槽(车)装入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做到:

1・严禁从储罐上部注入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

2.罐内液体应进行充分脱水后,方可进料;

3.禁止对装过汽油等高挥发性产品的油罐切换注入低挥发性油品;

4.在储罐变更注入油品时,应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置换后测定空气中的油气浓度,使之符合安全规定范围;

5.对于难以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的桶、槽等容器,

应严格控制流速和静电接地。

第六条油品调合

1•严禁用压缩空气进行甲、乙类易燃、可燃油品的调合;

2.丙类油品的调合,其中有一个单体组分属于甲、乙类油品时,也不准用压缩空气进行调合;

3.丙A类油品用压缩空气调合时,应控制风压不大于0.343MPa,油品调合温度应低于该油品闪点20°C。

第七条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检尺、测温、

采样规定:

1•液体进入储罐,经一定的静置时间(见表3),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但浮顶罐浮舱(盘)已接触油面或装有检尺井的储罐,不受上述静置时间的限制;

表3储罐中液体需最少静止时间表

电导率(s/m)储油设备容积m3

<1010—5050〜500500—1000

静置时间min

>10-6(-6标在右上位置)111210-12

〜10-6(-6标在右上位置)231030

10-14

—10-12

4560120

<10-14

1015120240

2.不准使用两种不同材质(导电性能不同的材质,如金属器具和尼龙绳索)的检尺、测温、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3.凡是用金属材质制成的测温盒和采样器,应使用导电性材质的绳索,并与罐体进行可靠接地;

4.对固定顶油罐或浮顶油罐在未浮起之前进行液体测温和测样时,不应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大于1m/s;

5•铁路罐(槽)车和汽车罐(槽)车的检尺和测温,应在装载完毕且静置加in之后进行;

6•储罐在收油过程中,会聚积大量静电荷,应逐步采用自动检尺、测温和采样设备;

7.工作人员在检尺、测温和采样前,应消除人体所带静电。

第八条铁路罐(槽)车装卸规定:

1•液体装车鹤管应逐步采用液下密闭装车设施;

2.铁路罐(槽)车浸没装油速度应满足下式关系:

VD

W0.8

式中V

油品流速,m/s;

D

——输油管径,mo

3.鹤管应插入罐(槽)车底部,距罐(槽)车底不大于200mm为宜。

第九条汽车罐(槽)车装卸规定:

汽车罐(槽)车在进行装卸作业之前,应将车体进行可靠接地;

2.装卸操作完毕,应经过表3规定的静置时间,才能进行提升鹤管、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3.汽车罐车浸没装油速度应满足下式关系:

VD

W0.5

式中V

油品流速,m/s;

D

——输油管径,mo

第十条小型容器盛装易燃液体规定:

1•不准使用绝缘材料的桶在作业现场盛装易燃液体;

2.禁止用绝缘体吊挂容器盛装易燃液体;

3•金属制桶盛装易燃液体前,桶体、漏斗和注油管嘴应接地;

4•桶灌注油品,宜采用导电胶管(材料电阻值小于10的4次方(原多次方位置应该标在右上位置,但word格式不支持)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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