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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薛常公路特大桥

新建京沪高速铁路

跨薛常公路特大桥

质量安全监控要点

编制:

审批:

京沪高速铁路三标项目部

二OO八年五月十日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跨薛常公路特大桥位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境内,起点里程为DK629+433.15,终点里程为DK630+901.3,中心里程为DK630+167.23,全长1468.15m。

桥台采用双线一字形桥台,简支跨桥墩采用流线形圆端实体,连续梁跨桥墩采用圆端形实体墩和矩形桥墩。

墩台基础根据地质情况分别设计为明挖基础、钻孔灌注桩及挖井基础。

跨薛常公路特大桥总孔数为88孔,其中有2联连续梁,为40+56+40m双线连续箱梁。

其余均为32m、24m双线简支箱梁

1.主要工程数量

主要工程量

明挖基础

挖基

名称

类别

单位

数量

土方

m3

23300.22

石方

m3

4286.7

基坑抽水

m3

22228.44

基坑回填

原土

m3

20946.82

C20砼

m3

2333.32

基础

一般砼

C30砼

m3

3316.13

钢筋

t

9.123

钻孔灌注桩

挖基

土方

m3

12506.55

基坑抽水

m3

10005.24

基坑回填

原土

m3

9263.1

基础

一般砼

C30砼

m3

3003.36

钢筋

m3

214.54

墩台身及顶帽

C30砼

m3

3429.01

C35砼

m3

2651.2

HRB钢筋

t

142

2.对施工准备工作的监理

2.1监理的准备工作

2.1.1熟悉铁路桥梁设计、施工、质量验评等文件,主要有:

●《铁路客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TB10210)

2.1.2熟悉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拟定的有关规定及各种报表文件。

2.1.3建立监理工作各项制度,使监理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2.1.4建立监理项目贯彻ISO9002标准的运行体系,并建议想方设法岗位责任制。

2.1.5学习了解信息管理系统

2.2对施工单位施工准备工作的监理

2.2.1参与设计与施工单位的交桩工作,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测量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复测、放线、桩点保护等工作。

2.2.2督促施工单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由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2.2.3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技术交底。

2.2.4检查施工单位场地平整、道路硬化、临时工程修建、障碍物拆除、管线改移等工作。

2.2.5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等进行报验,检查其是否齐全、合格、完好,是否有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检查机械操作人员的上岗证。

2.2.6检查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要求具有试验室资质,试验工程师作为试验室负责人,仪器经质监站标定。

2.2.7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水泥、钢筋、砂、石等主要原材料按规范规定进行检验,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抽验。

严格检查出厂合格证等有关资料。

2.2.8检查施工单位混凝土配合比和砂浆配合比的试验,要求科学合理、有利质量、与原材料相符。

配合比使用要通过审批。

二、明挖基础监理控制要点

1.检查基坑开挖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测定基坑中心线、方向和高程;根据施工组织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核对开挖坡度,支护方法,开挖范围和防排水措施。

2.若施工时基坑顶有动载时,坑顶缘与动载间应留有1m的护道。

当地质、水文条件不良,或动载过大,施工单位应对基坑开挖边坡稳定进行检算,根据检算结果再确定采用增宽护道或其它加固措施。

3.施工单位开挖基底应避免超挖,松动部分应清除。

当使用机械开挖时,不得破坏基底土的结构,应在设计高程以上至少保留20cm由人工开挖。

岩溶地区的石灰岩基坑还应在四角打5米的探孔,探明基底是否有溶洞。

4.基坑宜在枯水或少雨季节开挖,且不宜间断,达到设计高程经监理检验合格签证后应立即浇筑基础。

如基底暴露过久或被水浸泡后,应经监理重新检验。

5.基坑中基础浇筑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回填,回填所用的材料及夯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开挖基坑较深,基坑坡度受场地限制,地质松软,含水量较大,坡度不易保持可采用挡板支撑坑壁。

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随时检查支撑结构,发现变形,要及时加固或更换。

7.当在天然土层挖基,基坑深度在5m以内,施工期较短,基坑底在地下水位以上,土的湿度接近最佳含水量,土层构造均匀时,基坑坑壁坡度可采用下表的数值。

基坑坑壁坡度

坑壁土

坑壁坡度

基坑顶缘无载重

基坑顶缘有静载

基坑顶缘有动载

砂类土

1:

1

1:

1.25

1:

1.5

碎石类土

1:

0.75

1:

1

1:

1.25

粘性土、粉土

1:

0.33

1:

0.5

1:

0.75

极软岩、软岩

1:

0.25

1:

0.33

1:

0.67

较软岩

1:

0

1:

0.1

1:

0.25

极硬岩

1:

0

1:

0

1:

0

注:

①挖基通过不同的土层时,边坡可分层选定,并酌留平台。

②在山坡上开挖基坑,当地质不良时,应防止滑坍。

③在既有建筑物旁开挖基坑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8.基底应检查下列内容

8.1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大小和基底高程。

8.2基底地质情况和承载力是否与设计资料相否。

8.3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

8.4检查施工记录及有关试验资料。

9.检查基础混凝土与砌体施工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规范》(TB10210)有关规定,监理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9.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

9.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10.基础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按《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的规定按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及检验项目进行。

1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按规定如下:

1)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监理对全部主控项目(详见验收标准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按验收标准规定表格填写。

2)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按规定表格填写记录。

三、钻孔桩施工过程的监理

1.准备工作

1.1钻孔前应按设计桩位置埋置坚实稳定不漏水的护筒,护筒顶应高出施工水位或地下水位2.0m,并高出施工地面0.3m,护筒顶面中心与设计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cm。

倾斜度不得大于1%。

1.2试桩按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

2.钻孔

钻孔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2.1安装钻机时底架要平、要稳。

钻头和钻杆中心对准护筒顶面中心,偏差不得大于5cm。

2.2钻孔时钻杆(或吊绳)要保持垂直(随时用线铊检查),避免钻孔倾斜。

成孔时孔位中心偏差不得大于10cm;倾斜度不得大于1%孔深。

2.3钻孔时应严防发生坍孔、缩颈、弯孔、卡钻、掉钻等事故。

2.4出现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予记录。

严重时应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不得隐瞒。

2.5钻孔应一次成孔,不得中途停顿。

并及时填写钻孔记录。

3.清孔

3.1钻孔至设计高程经检查后,应立即进行清孔。

检测沉碴厚度。

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容许沉碴厚度为:

3.2柱桩不大于5cm,磨擦桩不大于20cm。

3.3清孔后应即抓紧吊放钢筋笼及灌注水下混凝土,隔时过久,应复查沉碴厚度,超过规定应重新清孔。

3.4钢筋笼宜整体吊放。

分段吊放时,上下段必须焊接顺直,安装后应定位牢固,以免灌注时产生下沉和上浮现象,钢笼筋骨架制作允许偏差符合相关规定。

4.钢筋笼

4.1钢筋笼所用钢筋质量与制作应符合钢筋砼结构中有关质量要求和规定。

所用接头均须焊接。

4.2钢筋骨架允许偏差为:

钢筋骨架长度±100mm,钢筋骨架直径±20mm,主筋间距±0.5d(d为主筋直径)。

4.3钢筋笼宜整体吊放。

分段吊放时,上下段必须焊接顺直。

安装后应定位牢固(如焊接在钢护筒上),以免灌注时产生下沉或上浮现象。

5.灌注水下混凝土

5.1水下混凝土质量、操作及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标要求。

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50Kg/m³,当掺用外加剂时可酌予减少。

水泥的初凝时间不少于2h。

坍落度18~22cm,骨料宜用河砂、卵石,粗骨料粒径可采用1~4cm。

5.2柱桩在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应射水(或射风)冲射孔底3~5min翻动沉淀物,立即灌注水下混凝土,射水(风)压力应比孔底水压大0.05MPa。

5.3灌注过程中应设专人经常测量导管埋入混凝土中深度(不得小于1m,并不宜大于3m)。

灌注过程中如因导管漏水或拨出混凝土面,坍孔、机械故障、操作失误或其它原因,造成断桩事故,应予重钻或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5.4水下混凝土灌注面应高出桩顶设计高程以上1.0m左右,以便清除浮碴,确保桩身质量。

5.5水下混凝土灌注时,必须坚持全程旁站,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详细施工记录。

6.桩身质量检测

桩的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6.1每根桩作混凝土检查试件至少一组。

6.2结构重要或地质条件较差、桩长超过50m的摩擦桩和柱桩,预埋3根超声波检测管对水下混凝土质量做超声波检测。

6.3大桥、特大桥、地质条件较差或有抗震要求者,应对部分钻孔桩进行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混凝土质量,并符合现行《铁路工程基桩无损检测规程》(TB10218)的规定。

6.4对质量有疑问的桩,应钻取桩身混凝土进行检测。

6.5大桥和特大桥或结构需要控制的柱桩的桩底沉渣厚度,按设计要求进行钻孔取样检测。

7.钻孔桩质量检验标准(如下表)I

钻孔桩质量检验标准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规定

备注

要求值或容许误差

质量要求

频度

方法

混凝土抗压强度

不小于

设计要求

符合施工技术规范

2组/每根钻或每一工作班

标养28天强度

轴线

偏位

群桩

<100mm

1/每桩

用经纬仪检查

单排桩

<50mm

1/每桩

用经纬仪检查

倾斜度

<1/100

1/每桩

用垂线检查

孔深(m)

不小于

设计孔深

符合验标要求

1/每桩

用测深锤检查

 

底面高程

±50mm

1/每桩

尺量检查

长度

±100

1/每桩

尺量检查

直径

±20

1/每桩

尺量检查

主钢筋间距

±0.5d

1/每桩

尺量检查

d为主筋

直径

加劲筋间距

±20

1/每桩

尺量检查

箍筋间距或螺距

±20

1/每桩

尺量检查

垂直度

1/100

1/每桩

尺量检查

清孔后泥浆指标

泥浆比重

≯1.1

1/孔

比重计

粘度

17~20s

1/孔

粘度计

含沙量

<2%

1/孔

含沙率

测定仪

沉淀厚度

柱桩≯5cm

磨擦桩≯20cm

柱桩≯5cm

磨擦桩20cm

1/孔

用测绳法

孔径

不小于

设计直径

1/每桩

孔规(长>4~6d)

d为桩径

四、桥梁桩基承台施工过程监理

1.桩头处理

开挖承台基坑至设计高程后,将浇筑桩桩头沉碴、泥浆全部凿除至新鲜混凝土面,打入桩必须将桩顶锤击面破损部分去除;使桩顶埋入承台长度及桩顶主筋锚入承台的长度符合设计要求,承台内接地预埋钢筋应符合设计要求。

2.承台基坑底

2.1承台混凝土应在无水条件下浇筑,要根据地质,地下水位和水深条件因地制宜地采用排水或防水措施。

2.2承台基坑面为土面时,可分铺一层碎石,并浇筑一层混凝土垫层,垫层顶面不得高于承台设计顶面。

3.基桩检查

承台施工前应检查并记录每根基桩在承台底平面的位置,桩头与承台连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承台边缘与桩外缘净距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3.1桩径小于等于1m时,承台边缘与桩外缘净距不小于0.5倍桩径,且不小于250mm.

3.2桩径大于1m时,承台边缘与桩外缘净距不小于0.3倍桩径,且不小于500mm.

4.承台钢筋

钢筋原材料、加工、连接和安装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的规定,当采用基桩顶主筋伸入承台联结时,承台底层钢筋网在越过桩顶处不得截断。

并注意承台内墩身及接地等钢筋的预埋应符合设计要求。

5.承台混凝土浇筑

承台混凝土应一次连续浇筑,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的规定,当承台体积达到大体积混凝土的规定时,严格按大体积混凝土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并采取相应的温控措施。

6.钢筋混凝土承台质量检查

承台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蜂窝、麻面和露筋,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承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如下: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尺寸

±30

尺量长、宽、高各2点

2

顶面高度

±20

测量5点

3

轴线偏位

15

测量纵横各2点

4

前后、左右边缘距设计中心线尺寸

±50

尺量各边2处

7.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7.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证明文件;

7.2原材料检验和试验报告;

7.3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和质量评定记录;

7.4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试件的试验报告;

7.5变更设计或工程洽商记录;

7.6开、竣工报告;

7.7工程重大问题处理文件或会议纪要;

7.8竣工图纸;

7.9工程总结。

五、桥梁墩(台)身

1.对施工单位施工准备工作的监理

1.1参与设计与施工单位的交桩工作,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测量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复测、放线、桩点保护等工作。

对桥梁墩台身放线,重点是墩台位置、坡率、标高进行审核,注意预置偏心问题。

1.2督促施工单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由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重点检查对墩台身混凝土原材料、混凝土施工工艺等质量保证措施。

1.3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技术交底

1.4检查施工单位场地平整、道路硬化、临时工程修建、障碍物拆除、管线改移等工作。

1.5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等进行报验,检查其是否齐全、合格、完好,是否有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检查机械操作人员的上岗证。

1.6检查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要求具有试验室临时资质,有一名以上试验工程师作为试验室负责人,仪器经质监站标定。

1.7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水泥、钢筋、砂、石等主要原材料按规范规定进行检验,必要时,监理单位予以抽验。

严格检查出厂合格证等有关资料。

1.8检查施工单位混凝土配合比和砂浆配合比的试验,要求科学合理、有利质量、与原材料相符。

2.墩身施工过程的监理

2.1墩台结构放线

2.1.1墩身施工前,基础顶面应测定中线、水平,标出墩身底位置。

2.1.2顶帽施工前应复核桥梁跨度及支承垫石高程。

施工中应确保支承垫石钢筋网及锚栓位置正确,垫石顶面平整,高程符合设计要求。

2.1.3墩台施工完毕,应对全桥中线、水平及跨度贯通测量,并标出各墩台的中心线、支座十字线、梁端线及锚栓孔位置。

暂不架梁的锚栓孔及预留孔应排除积水将孔口封闭。

2.2混凝土墩台

2.2.1墩台施工前应将基础顶面冲洗干净,混凝土基础应凿除表面浮浆,整修连接钢筋。

2.2.2为了保证混凝土表面平整光滑,模板、支架必须满足强度、风度和稳定性的要求,模板接缝应采取有效措施,仔细处理,不得漏浆。

2.2.3墩台身钢筋的加工安装、混凝土的施工、养护和拆模等应符合相关施工技术标准和铁路部颁布的有关客运专线铁路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

接地钢筋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2.2.4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检查模板、钢筋、沉降观测点及预埋部件的位置和保护层的尺寸,确保其位置正确不发生变形。

2.2.5墩台身混凝土宜一次连续浇筑,当分段浇筑时,混凝土与混凝土之间接缝,周边应预埋直径不小于16mm的钢筋或其他铁件,埋入与露出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倍,间距不应大于直径的20倍。

2.2.6桥台顶道碴槽面排水坡应符合设计要求。

2.2.7模板及支架拆除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模板及支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要求: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前后、左右距中心线尺寸

±10

测量检查每边不少于2处

2

表面平整度

3

1m靠尺检查不少于5处

3

相邻模板错台

1

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4

空心墩壁厚

±3

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5

同一梁端两垫石高差

2

测量检查

6

墩台支承垫石顶面高程

0、-5

经纬仪测量

7

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

5

纵横两向尺量检查

2.2.8浇筑大体积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最小断面尺寸在300mm以上的结构)前,应根据结构截面尺寸大小预先采取必要的降温防裂措施,如搭设遮阳棚、预设循环冷却水系统等。

2.2.9墩台混凝土表现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

2.2.10混凝土墩台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要求: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前后、左右边缘距中心线尺寸

±20

测量检查不少于5处

2

空心墩壁厚

±5

3

桥墩平面扭角

20

4

表面平整度

5

1m靠尺检查不少于5处

5

简支混凝土梁

每片混凝土梁一端两支垫石顶面高差

3

测量检查

每片混凝土梁一端两支垫石顶面高差

4

6

简支钢梁

支承垫石顶面高差

5

7

支承垫石顶面高程

0、-10

8

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

5

2.3锥体填筑

2.3.1锥体填筑前应对原地面进行处理、压实。

并准确放样。

2.3.2锥体填筑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

2.3.3锥体应与桥台过渡段同步施工。

施工中应采用机械分层填筑压实。

锥体填筑的检查项目和标准应相邻路堤标准一致。

2.4桥台的排水及防护

2.4.1桥台顶道碴槽面应做好防水层、保护层与排水坡度,平顺无凹坑。

2.4.2桥台采用预埋泄水管向台外排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铸铁管或钢管内外面均应除铁锈斑,并涂沥青防锈,管身坡度不得小于3;进水口应设有孔铁板(铁蓖子),两面均应涂沥青;管口应伸出桥台侧面(底面)一段距离;防水层与泄水孔必须衔接良好。

2.4.3桥台背后及两侧防水层应按设计要求设置。

2.4.4锥体护面施工须挂线,砌面要平顺。

砌筑时不允许边砌边补土。

2.4.5锥体护面铺砌应自下而上分段进行。

反滤(垫)层应按规定分层做好,并应边做反滤(垫)层边砌筑,同时做好沉降缝泄水孔。

2.4.6锥体护坡或导流堤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

项面高程

±50mm

表面平整度

30mm

坡度

不陡于设计要求

厚度

不小于设计要求

底面高程

±50mm

反滤层厚度

不小于设计要求

3.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

3.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证明文件;

3.2原材料检验和试验报告;

3.3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和质量评定记录;

3.4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试件的试验报告;

3.5变更设计或工程洽商记录;

3.6开、竣工报告;

3.7工程重大问题处理文件或会议纪要;

3.8竣工图纸;

3.9工程总结。

六、移动模架造桥机制梁

1.一般规定

1.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箱梁的模板及支架应有施工工艺设计。

其反拱和预留压缩量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

2.支座和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等14章第15.2节的有关规定。

3.后张混凝土梁预应力筋张拉工艺,除设计有特别工艺外,宜按预张拉、初张拉和终张拉三个阶段进行。

张拉数量及张拉力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预应力束张拉前,应清除管道内的杂物和积水。

终张拉应在梁体混凝土强度及弹性模量达到设计值后,龄期不少于14d时进行。

预应力应采用两端同步张拉,并符合设计要求的张拉顺序。

预施力过程应应保持两端的伸长量基本一致。

张拉期间应采取措施避免锚具、预应力筋受雨水、养护用水浇淋、防锚具及预应力筋出现锈蚀。

4.后张预应力混凝土梁孔道压浆宜在预应力筋终张拉完成后48h内进行,压浆时及压浆后T梁48h内,箱梁3d内梁体及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

5.后张预应力混凝土梁封端前应对锚圈与锚垫板之间的交接缝用聚氨脂防水涂料进行防水处理。

6.预应力筋张拉设备及仪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6.1张拉千斤顶额定吨位宜为张拉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1.2倍。

使用前必须进行校正。

校正系数不得大于1.05。

校正有效期为一个月且不超过200次张拉作业。

张拉千斤顶的行程应满足张拉工艺的要求。

6.2压力表应为防振型,最大读数为张拉力对应压力值1.5-2.0倍,精度不应低于1.0级。

首次使用前必须经计量部门检定。

使用时必须定期检定。

检定有效期为一周。

当使用0.4级时,检定有效期可为一个月。

6.3油泵的额定压力应为张拉力对应压力值的1.5倍。

油箱容量宜为张拉千斤顶总输油量的1.5倍。

6.4张拉千斤顶、压力表和油泵等应配套校正、配套使用。

当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民常现象时,应重新校正。

2、模板及支架

2.1主控项目

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4.2.1条、4.2.2条和4.3.1条的规定。

2.2一般项目

模板及支架安装和拆除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4.3.2条规定。

3、钢筋

3.1主控项目

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5.2.1-第5.2.3条、第5.3.1条、第5.4.1条、第5.4.2条和第5.5.1-第5.5.4条规定。

3.2一般项目

2.1钢筋原材料、加工和连接的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5.2.4条、第5.3.2条和第5.4.3条规定。

2.2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钢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桥面主筋间距及位置偏差(拼装后检查)

15

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2

底板钢筋间及位置偏差

8

3

箍筋间距及位置偏差

15

4

腹板箍筋的垂直度(偏离垂直位置)

15

5

钢筋保护层厚度与设计值偏差

+50

6

其他钢筋偏移量

20

4、混凝土

4.1主控项目

1.1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和施工的检验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第6.2.1-第6.2.7条,第6.3.1-第6.3.4条和第6.4.1-第6.4.15条的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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