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经费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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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经费管理办法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经费管理办法

有关问题解答

一、怎样划分会议类型?

(一)划分会议类型的依据有两个,一是召开会议的单位;二是参加会议的人员。

(二)市级会议划分为四类,简单说就是市委市政府召开、部门召开、处室召开、其他四个层次的会议。

一类会是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级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一般来说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出会议通知。

二类会议是市级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是本系统、各直属机构或县(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但有例外,一些特殊的部门也可能召开由市级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二类会议,如市级机关工委召开的市级机关XX会议等。

三类会议是市级机关内设处室召开的会议,参加人员可以是县(区)对口部门相关人员,也可以是市级部门相关人员,还可以是垂直管理系统的相关人员。

四类会议是市级机关召开的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这类会的参会人员没有限定,范围较广。

(三)特殊会议。

市人代会、市政协全会、市级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和人民团体全市代表大会等会议实行单列管理。

(四)办法只规定需要开支会议费的会议,对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的不需要按本办法规定开支相关经费的会议,不在本办法规范之内。

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开会也要付茶水费、服务费等,因为这些费用主要在单位物业费等中开支,不能按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计算会议费。

二、为什么要建立会议分级审批制度?

制定会议分级审批制度是此次修订会议费管理办法的一项重点内容,主要是为了精简会议、控制会议数量及支出规模。

办法规定,一类会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二类会议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三、四类会议计划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报批后执行,但审批要求相对灵活,主要考虑这类会议随机性大,年初很难科学制定计划。

三、对会期和参会人数有哪些新规定?

(一)实行单列管理的市人代会、市政协全会、市级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和人民团体全市代表大会等会议,参会人数及会期按党章、法律等规定执行,对会议工作人员数量、报到和离开时间只做原则性要求。

(二)一些人民团体、学会、协会等组织,根据章程、协议等召开的会员大会、换届会议等,经批准后,会期、参会人数等可先执行相关章程、协议规定,但是工作人员比例、报到和离开时间要按办法对应条款规定执行。

同时,应按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管理要求,修订制定相关章程、协议中涉及会议等规定。

(三)为切实降低会议成本,办法规定一、二、三、四类会议的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即正式会期前后各加半天,这比老办法规定更严。

工作人员是包括在参会人员之内的,同时降低了工作人员占会议代表人数的比例。

一类会议的会议工作人员数量严格限定,二、三类会议的会议工作人员控制比例分别压低至10%、5%,四类会议不安排会议工作人员。

四、电视电话会计划怎样审批、费用如何报销?

(一)各类电视电话会议及网络视频会议是市级会议的一部分,应根据各类会议管理的要求编制会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召开。

(二)电视电话会议及网络视频会议的费用开支标准按与电信部门的协议价格结算,主要支付会议室租金和电讯费,不按办法规定的会议费开支定额标准结算。

(三)电视电话会议及网络视频的会议参会人员不受限制,但会场要从严控制,简化形式,不得请外地同志在主会场参会。

五、为什么要严格限定开会地点?

(一)会议实行定点管理,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昆明市实施细则的具体体现;是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促进降低会议支出成本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公务支出管理和监督,规范支出行为的有效途径。

今后,不按规定到定点饭店召开会议,不仅违反会议费管理办法,还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昆明市实施细则,相关部门可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昆明市实施细则,追溯单位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为完善会议定点饭店管理制度,财政部正在组织修订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将研究建立制约机制、投诉处理机制以及退出机制等,解决会议定点饭店管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二)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后,会议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暂未调整,主要是现行会议定点饭店协议是2012年签订的,财政部将组织招标采购确定2015-2016年会议定点饭店。

在此之前,定点饭店的范围不变,价格也不作调整。

各单位可以继续到这些饭店开会,开支标准可以在现行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之内与饭店协商确定。

(三)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

一是价格要低于相应类型会议的综合定额标准;二是只是本单位(或系统)的内部会议、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

不能到其他单位的内部宾馆、礼堂等开会,但垂管系统单位可以。

在单位内部召开的会议,确有需要的,可以根据相应类型会议规定的标准开支伙食费。

(四)禁止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目前执行的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厅字〔1998〕23号),规定我省的西双版纳为风景名胜区。

财政部正在组织修订此文件,文件下发后按新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开支范围是哪些?

(一)此次修订后,会议费的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与老办法相比,删除了“以及必需会议开支的其他杂项支出”,主要是规定太笼统、太宽泛,难于严格界定其合理性。

(二)会议费由会议举办单位承担,但参会人员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一些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一些专家、学者等参会,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可以由会议举办单位在差旅费中报销。

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可在会议中报销,具体根据各类会议而定。

七、参会驾驶员食宿费怎样处理?

老办法中未明确驾驶员是否作为会议工作人员,核定会议经费时争议较大,矛盾较多。

为控制会议支出,结合差旅费改革精神,办法明确规定召开会议不安排驾驶员的食宿,由驾驶员按差旅费管理办法回单位报销,即,驾驶员既不列入会议工作人员,也不能列为会议代表。

经走访和测算,驾驶员按出差新标准报销费用比按参会报销费用更实惠。

但各单位在规定实施初期,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妥善处理。

八、为什么要提高并细化会议费开支标准?

原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制定于1997年,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加之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开支标准均低于市场实际价格水平,已不能满足正常会议需要,实际执行已超过老办法规定的标准。

修订时,经统计调查昆明市宾馆饭店的收费价格,参考四川、贵州、广西、湖南等省区初步确定的标准,分类测算后,将市级一、二、三、四类会的开支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天600元、500元、400元、300元。

同时,将会议费标准细化到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可解决开支伙食费而不开支住宿费的会议报销等问题。

九、会议费列支出渠道有哪些?

单列管理的会议,会议费由市财政局在年初预算中专项安排。

一、二、三、四类会议费在部门预算会议包干经费中列支。

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会议和会议费的管理与控制。

十、会议费为什么要由举办单位承担?

(一)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这是针对目前一些单位借办会之名搞创收,或转嫁会议费负担而采取的措施,涉及党风政风问题。

这一规定原办法也有,但执行的不是很好,今后必须严格执行。

(二)会议费标准提高,预算经费安排到位后,各单位不应当再有任何转嫁的理由。

参加会议人员回单位只能报销往返途中差旅费,其他费用不报销。

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对进一步规范会议举办行为作了严格规定,并对违反会议费管理的各种情况规定了严格的处罚处理措施,操作性也更强。

目前,仍有一些单位存在参加缴纳会议费的会议,如工作需要必须参加的,单位要严格审批,尽可能不参加。

十一、会议费报销和支付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严格报销手续,要做到票据齐全、真实,杜绝虚假发票。

财务部门的任务重、责任大。

既要票据齐全,又要识别票据真假。

(二)会议费不允许用现金方式支付。

一是为了防止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和乱开支;二是目前公务卡支付环境不断改善、银行转账也十分方便快捷,不使用现金支付的条件已经具备;三是可以大大减轻财务人员工作量。

(三)财务部门直接结算会议费,就是要打破现行谁办会、谁结账、谁报销的管理模式,使开会与报销分离,避免出现各种违规问题。

十二、为什么要建立会议年度公示和报告制度?

(一)建立会议内部公示制度,主要是要精简会议,通过群众监督达到减少会议次数、压缩会议规模的目的。

(二)建立会议年度报告制度,重点是了解市级会议计划执行情况和会议费开支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完善制度。

这项制度从2015年开始实行。

十三、为什么要求各单位制定会议费管理具体规定?

主要是解决办法的统一性与各单位具体情况特殊性的问题。

例如:

是否有必要开会,会议规模、会期、费用如何确定,谁负责审批,按什么程序审批,单位常规会议归哪个类,会议与培训如何划分,三、四类会议计划报批等,都需要在单位具体办法中明确。

十四、事业单位如何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市级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参照执行原则上就是按照执行。

参照执行允许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但基本原则尤其是开支标准不得突破。

无论使用何种经费来源开支会议费,都必须按照办法执行。

十五、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哪些特点?

新办法重点解决了差旅费开支标准偏低且单一、上级机关出差人员向下级单位转嫁差旅费的现象比较普遍、监督管理薄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

(一)开支标准属地化。

赴省外出差的,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执行属地化标准,以体现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差异。

例如,厅级干部到北京出差,住宿费控制标准是每人每天500元,浙江出差,住宿费控制标准是每人每天490元。

目前,市级单位到省内各州市县出差为一个标准,待省级分州(市)制定赴省内出差的开支标准后,将全面推行差旅费开支标准属地化管理。

(二)切实规范差旅行为。

市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费内部审批制度,将差旅费纳入部门预算,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同时强化单位财务部门的审核责任。

强化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监督措施,促进规范差旅行为。

(三)落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

规定了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安排用餐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及相关费用等,切实减轻基层单位负担。

十六、对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有哪些具体规定?

(一)厅局级以下人员规定乘坐航班经济舱。

目前航空公司的经济舱名目繁多,如:

国航有超值经济舱、南航有高端经济舱等,都算经济舱。

(二)城市间交通费不允许乘坐出租车,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经济。

(三)取消了“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的8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的规定,主要考虑目前交通工具较为便捷,出差一般都能当天到达。

(四)因工作性质原因到偏远、边境地区出差,没有公共交通工具可选择,必须租用私人的交通工具或自驾车等特殊情况,应通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行货币化补助方式解决,不宜通过差旅费制度规定。

十七、为什么出差人员不能报销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百事特”的费用?

此条规定主要是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角度,结合我市实际做出的规定。

虽对出差人员自费使用机场贵宾休息室、“百事特”没有作限制,但也不提倡。

对公务接待能否报销机场贵宾休息室、“百事特”费用的问题,应按照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十八、出差人员购买交通意外险有哪些具体规定?

这次修订扩大了公务出差交通意外保险的范围,原办法仅限乘坐飞机的可以购买保险。

2013年以前,火车交通意外险是强制性的,含在车票里,2013年国务院废止了相关规定,火车交通意外险由强制保险变为自愿保险。

为维护党政机关公务出差人员的权益,此次修订增加了相关规定。

同时,乘坐轮船的也允许购买交通意外险。

所有的交通意外险每人乘坐一次交通工具只能报销1份,多买费用由个人自付。

十九、为什么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使用?

新办法规定:

伙食补助费按自然天数包干发放。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接待单位安排的一次工作餐之外,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要交纳伙食费。

二十、出差人员怎样交纳伙食费?

对出差交纳伙食费的问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中有明确要求。

为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调研、考察、检查等公务活动时交纳伙食费等有关事项,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行〔2014〕174号)。

(一)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自觉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

凡由接待单位安排用餐的,应按接待单位确定的收费标准交纳伙食费,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工作餐除外。

(二)伙食费交纳标准。

按当地或接待单位规定的伙食费收取标准交纳。

到基层单位或群众家用餐没有标准的,每人每天交纳100元,其中:

早餐20元、中晚餐各40元,按实际用餐情况交纳。

(三)伙食费交纳办法。

接待单位安排在宾馆饭店就餐的,应尽可能按规定直接向宾馆饭店交纳伙食费,并由宾馆饭店开具发票,也可按规定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并由接待单位开具规定收据;在单位食堂就餐的,按规定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并由接待单位开具规定收据;在群众家里用餐的,按实际用餐情况直接交纳伙食费,必要时可要求收款人开具收条;由接待单位安排在群众家就餐并已由接待单位统一结算餐费的,按规定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由接待单位开具规定收据。

接待单位必须按规定在就餐后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支付和结清伙食费,严禁拖欠。

二十一、为什么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

新办法规定:

将“公杂费”修改为“市内交通费”,主要是删除了“公杂费”中的通讯补助费,在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时,已经考虑了通讯补助费,不宜重复补助。

市内交通费包干使用,不需要票据报销。

同时取消原办法中乘坐飞机时,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凭据报销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市内交通费包含了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此规定与下一步开展的公务用车改革相衔接。

二十二、探亲路费怎样报销?

(一)公务出差和探亲是两种性质的活动,应分别按照差旅费和探亲路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删除了出差期间探亲有关费用处理的内容。

(二)目前对职工探亲待遇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其中第六条规定: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二十三、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根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的,或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

二十四、为什么市级单位赴五华、官渡、盘龙、西山、呈贡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执行公务不报销差旅费?

市级单位赴上述八区执行公务属正常工作,与出差不同,加之目前昆明市的交通条件已十分便捷,不能按出差管理。

对单位在上述八区以外邻近市县设有常住工作点的,如:

在石林县、晋宁县等,前往这些工作点执行公务时,也不能按出差管理,各单位应在本单位的具体规定中作规定。

市级单位赴上述八区以外的县区参加会议、培训的,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到八区以外的县区开展其他公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报销。

统一安排伙食、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十五、为什么差旅费报销需要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公务卡刷卡凭条等凭证?

(一)建立严格的出差审批制度是此次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一个重点,因此报销时必须提供出差审批单。

(二)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不需要报销凭证。

(三)公务卡刷卡凭条的帮助作用非常大,可以防止使用虚假住宿费发票报销、或者接待单位支付住宿费还提供住宿发票回单位报销等问题。

因此,报销差旅费时需要提供公务卡刷卡凭条来对证。

(四)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是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范围的内容,在具备公务卡刷卡条件的地方,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卡刷卡凭条作为报销依据。

在确实不具备公务卡刷卡条件的地方,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销费用时可以不提供公务卡刷卡凭条。

二十六、为什么要取消到基层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差旅费报销;工作调动人员的行李、家具托运费和搬迁家属路费报销;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干部差旅费报销、脱产学习补助等内容?

(一)这些不属差旅费范畴,在新的中央和省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已被删除,不再纳入差旅费管理内容,我市是参照中央、省做法作出的规定。

(二)因为这些是正常工作,不是出差,并且这些人员的待遇在其他相关文件中有规定。

也即有其他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其他文件没有规定的,不再发放补助。

例如,2011年省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继续选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的通知》(云厅字〔2011〕14号)规定,新农村工作队指导员每人每天补助15元,市级也有相应规定。

(三)原办法规定,工作调动人员的行李、家具托运费和搬迁家属路费、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干部差旅费可由单位报销。

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作出的规定,目前干部调动一般不带家属,即使带家属,因工资和津贴补贴提高,费用应由个人自理,单位不再报销。

(四)脱产学习期间的住宿、伙食、培训等费用开支,一般由单位全额报销,有些由个人部分承担或全额承担。

但无论是单位或个人承担费用,再发放补助均属重复,不合理。

二十七、非参公事业单位如何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

非参公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参照执行原则上就是按照执行。

参照执行允许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但基本原则尤其是开支标准不得突破。

不管使用何种经费来源开支差旅费,都必须按照办法执行。

二十八、为什么要求各单位制定差旅费管理具体规定?

(一)今后,差旅费将是单位公务支出的主要部分。

控制管理好差旅活动,对于转变工作作风,控制单位公用经费支出作用重大。

(二)为解决办法的统一性与单位具体情况特殊性的问题,比如,对出差去干什么、出差去哪里、什么人去出差、有没有出差的必要性、出差任务完成情况、谁负责审批、按什么程序审批、出差审批单格式、费用如何报销等作具体规定、特殊参会人员相关费用报销问题等,都需要在单位具体办法中明确。

事前审批,事后承诺。

二十九、差旅费管理办法与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如何衔接?

(一)保证制度之间的有机衔接,是此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办法对出差与参加会议、培训作了衔接。

(二)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和培训费的相关制度。

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

报销的限额为: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三)对一些会议、培训举办单位仍然向参加会议或培训人员收取费用的问题,不符合制度规定,不鼓励参加收费的会议、培训。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参加收费的会议、培训,由单位从严审批并按举办单位实际收取的费用报销。

三十、培训费与会议费的不同之处

会议费管理办法中明文指出,“严禁‘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应当与举办会议区分开来,按照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一)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

在每人每天400元的综合定额标准内,培训举办单位根据培训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情况,按照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制定适当的培训费用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培训地点,严格控制培训费用。

(二)培训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文件明文规定,外聘授课教师本人往返培训地的直达交通费(含民航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可在培训费中报销。

三十一、因公出国经费的来源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的来源主要包括:

(一)因公临时出国(境)专项经费、明确规定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的项目专款,不含非出国(境)经费预算资金、以前年度结余以及下属单位预算资金;

(二)按规定使用上级和他国(地区)资助的出国(境)经费,不含未明确载明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开支的资金;

(三)其他符合开支范围的经费,如经资金审批程序批准调剂用于因公出国(境)的经费。

三十二、因公出国经费审批怎样办理

文件规定对市级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先行审核情况实行备案管理。

持有经市财政局审核的经费审批表,才能前往市外侨办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报批手续。

经费预算先行审核需要的文件主要包括:

(一)申请出国经费或要求出具资金证明的文件。

(二)经费审批表:

作为附件由单位填报,财务把关、签字,单位负责人确认并签字。

(三)出访依据:

市外侨办出具的出访计划或计划调整通知。

(四)以上文件按资金审批权限报审,审批完成后,经市财政局签字盖章的表格作为资金证明,可用于办理后续外事手续。

三十三、经费审批表怎样填报

出访依据:

市外侨办出具的出访计划或计划调整通知。

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按定额标准核定。

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根据实际报价填报,赴外工作结束后凭据报销。

其他费用包括出国签证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须凭原始票据据实报销,单位财务在报账时须把关审核。

原因公出国(境)经费中的零用费、公务活动费项目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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