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钢筋的验收检测要求.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455517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3.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进场钢筋的验收检测要求.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进场钢筋的验收检测要求.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进场钢筋的验收检测要求.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进场钢筋的验收检测要求.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进场钢筋的验收检测要求.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进场钢筋的验收检测要求.docx

《进场钢筋的验收检测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进场钢筋的验收检测要求.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进场钢筋的验收检测要求.docx

进场钢筋的验收检测要求

钢筋材料进场核验、送检有关要求

近期在技术资料报验、审核中,监理发现钢筋材料进场报验、审核、送检存在以下问题:

1、检验批混乱

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规定,“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生产日期、炉号)、同一规格(直径和级别)钢筋,当一次进场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出厂检验批量(60t)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抽样方案执行;”

但在实际采购进场时,前海基础指挥部组织2014年11月26日月度检查评比中发现,很多施工单位进场钢筋报验数量为60t、350t、120t极限值,而对进场钢筋批次(炉号、生产日期)不进行核查,出现同一批进场同一种直径规格钢筋,出现了不同生产日期、不同炉号多批次钢筋,而没有按不同批次钢筋进行送检,出现不同批次钢筋漏检质量缺陷。

钢筋是结构受力主要材料,是工程强制性检验指标,一旦出现不同批次钢筋漏检情况,或者漏检不同批次钢筋存在质量检验不合格风险,所使用结构工程所在分项工程不能评为合格工程,以致整个工程不能评为合格。

在现实中,对进场同一直径钢筋存在不同生产日期、不同炉号情况,但在施工人员操作中,不认真执行不同批次材料必须送检规定,而是规避不同炉号钢筋进场实际情况,将多批次钢筋(不同炉号、不同生产日期同一直径钢筋)混合成一个批次,以减少钢筋送检批次,减少试验费,而造成工程质量风险,以致造成所使用钢筋结构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工程。

在实际操作中,钢筋进场数量在理论上是不可能巧合出现以t为单位整数倍。

如在材料进场和送检时,某规格钢筋如直径∮25、级别HRB335正好是60t,可以认定该项材料实际进场重量是编造出来,是不可以采纳和胜任数据。

这样做结果,可以判断进场数量是假资料。

2、钢筋进场时厂家标牌混乱

钢筋进场在产品上必须有厂家标牌,以辩识进场钢筋主要参数和产品批号,如直钢筋应在两端头有铆钉固定厂家标牌,如圈圆钢筋在捆扎处也应有厂家标牌,厂家标牌上有“厂家名称、生产日期、钢筋直径、钢筋级别或力学指标如HPB335/HRB/HRB335E等、单捆钢筋实际称重、单捆根数、单根长度”。

如进场钢筋无厂家标识牌,进场钢筋则无法判定材料主要技术参数如钢筋级别、数量、厂家品牌等重要信息,则按该产品为“三无”(无产品标识/炉号、无厂家标识、无生产日期)进行退货处理。

3、钢筋进场数量不准确

现时很多施工单位钢筋进场台帐是按计划数量进行报验,并且分类检验批钢筋进场重量均是以t为单位整数倍,这样做是不客观,也是不可以。

应该在每一批次钢筋进场时,首先由施工单位物资部门根据《送货单》/《验货单》,及工程部进行现场核验,进场材料数量、质量是否符合技术参数要求,首先是看钢筋厂家标识牌是否完整,通过标识牌可以知道材料厂家、批次/炉号和生产日期、规格,然后还要逐根进行清点核算数量(长度、根数、重量)是否及送货单相符,如质量及数量、以及厂家有关质量出厂合格证齐全,才能签署送货单中验货人名字。

否则,如质量、数量、厂家质量证明文件等有一样不齐全,都不能接收该批货物。

作临时堆放或退货、或补充质量合格证文件,临时封存作“进场未验收,不得使用标识”。

只有在进场钢筋质量、数量、质量合格证文件齐全后,工程部通知质检员,再由工程部、质检员通知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检,并且施工、监理人员进行验收进场材料质量、数量、质量合格文件后,建立记录《材料进场台帐》,明确不同炉号、批次、生产日期材料检验批次,并按规范要求检验批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确保不同批次钢筋进行有效复盖材料送检,并建立记录《材料取样台帐》,并跟进送检试验报告结果,取回试验报告后,在《材料取样台帐》中“送检结果”记录试验检验单编号、检验合格结论、以及报告日期等内容。

4、钢筋报验单数量/重量、主要技术参数填写不完整,不能准确判定进场材料质量、数量、检验批等技术参数。

现根据我们经验,建议在钢筋《工程材料报审表》中,如是进场报验,应按下表分项进行填写:

材料进场申报:

如无产品出厂合格证(加盖供货商红色印章,合格证应复印清晰,能准确读取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钢筋出厂批次/炉号),则不允许进场,但未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之前表格样识如下表:

序号

钢筋

直径

钢筋

级别

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

(年月日)

炉号/

批号

重量(t)

数量

(捆/根/

单根长度(m)

出厂合格证编号

1

Φ25

HRB400E

珠海粤裕丰

3.234

1/70/12

待查证

填入

2

Φ25

HRB400E

珠海粤裕丰

3.324

1/70/12

待查证

填入

如对应计算理论重量为:

12m/根×70根×3.853kg/m=3236.52kg。

及标牌上实际称重偏差为3236.52-3234=2.52kg。

按有关强制性条文,重量偏差是可以允许范围内。

如是钢筋进场使用报验,则需要在对应钢筋批中,加入试验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单号和质量结论。

如下表所示:

序号

钢筋

直径

钢筋

级别

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

(年月日)

炉号/批号

重量(t)

数量

(捆/根

/单根长度(m)

见证取样检验单

编号和结论

1

Φ25

HRB400E

珠海粤裕丰

3.234

1/70/12

J-GCA2014-05867

合格

2

Φ25

HRB400E

珠海粤裕丰

3.324

1/70/12

J-GCA2014-05867

合格

从新规范确定钢筋级别,已改变了原有钢筋用Ⅰ级、Ⅱ级、Ⅲ级用钢材含碳量指标进行分类概念,改为以屈服极限强度为分类概念,以后钢筋就不用再以Ⅰ级、Ⅱ级、Ⅲ级来进行分类了,而是用以下方法表示类别:

如HPB×××、HRB×××、HRBF×××、抗震钢筋HRB×××E(其中HRB×××E中“×××”代表屈服极限指标);

如HRBF500E是热轧带肋抗震特种钢筋牌号,其含义:

H、R、B、F、E分别为热轧(Hotrolled)、带肋(Ribbed)、钢筋(Bars)、细(Fine)。

E(Earthquake)地震

5、新规范中《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2011年版)

对钢筋有关文条转录如下: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条文说明中解释: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用量等差异,很难对钢筋进场批量大小作出统一规定。

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

1.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钢筋,当一次进场数量大于该产品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抽样方案执行;

2.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钢筋,当一次进场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抽样方案执行;

3.对不同时间进场同批钢筋,当确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钢筋处理。

本条检验方法中,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证明资料,应列出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检验数据。

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

进场复验报告是进场抽样检验结果,并作为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判断依据。

对于每批钢筋检验数量,应按相关产品标准执行。

国际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

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中规定每批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以上“同一牌号”意思,即为“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炉号”

以上“同一规格”意思,即为“同一直径、同一力学指标”,即直径Φ、级别HPB/HRB相同。

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级)中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及屈服强度实测值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及强度标准值比值不应大于1.30;

3钢筋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5.3钢筋加工

主控项目

5.3.2A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其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应符合表5.3.2A规定。

表5.3.2A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

钢筋牌号

断后伸长率

A(%)

重量负偏差(%)

直径6mm~12mm

直径14mm~20mm

直径22mm~50mm

HPB235、HPB300

≥21

≤10

HRB335、HBRF335

≥16

≤8

≤6

≤5

HRB400、HBRF400

≥15

RRB400

≥13

HRB500、HBRF500

≥14

注:

1.断后伸长率A量测标距为5倍钢筋公称直径;

2.重量负偏差(%)按公式(Wo-Wd)/Wo×100计算,其中Wo为钢筋理论重量(kg/m),Wd为调直后钢筋实际重量(kg/m);

3.对直径为28mm~40mm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1%;对直径大于40mm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2%。

采用无延伸功能机械设备调直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检验。

检验数量:

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t为一批;每批见证取3件试件。

检验方法:

3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经时效处理后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检验重量偏差时,试件切口应平滑且及长度方向垂直,且长度不应小于500mm;长度和重量量测精度分别不应低于1mm和1g。

5.3.3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HPB300光圆钢筋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

每工作班按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

观察,钢尺检查。

 

深圳市东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前海合作区振海路市政工程监理组

编写:

季永贤

2014年12月5日

 

附件案例:

2014年11月26日前海局月检查评比中存在问题

(以下删除施工单位名称)

从新规范开始,钢筋级别改用HPB\HRB等级别标注分类。

钢筋进场具体数量未认真核查,出现钢筋采购计划数量及进场数量一致,且出现钢筋进场数量为60t、350t这样在操作中难以出现离奇巧合整数。

且同一批进场钢筋一般只按同一个检验批取样,这样操作是不准确。

如:

某施工企业Φ25HRB335筋为350t;

某施工企业2014年7月2日进场,生产日期2014年6月14日Ⅲ级Φ22筋重量为60t;某施工企业司2014年9月30日进场Ⅲ级Φ25筋重量为60t。

如理论上数据计算,进场钢筋一般为标准长度12m规格整数倍,如果施工单位大批量进场钢筋,一般是成捆采购进场,并由厂家提供该批次生产日期、炉号、数量质量合格证进行核验。

以下举例计算一下,各种规格钢筋按单位长度米计算理论重量是否会出现60t(检验批临界值)这种巧合整数:

各种钢筋每延米理论重量:

Φ22-2.984kg/m,Φ25-3.853kg/m

60t钢筋换算钢筋长度12m规格根数:

Φ22:

60000kg/(12m/根×2.984kg/m)=1675.6根。

如果每捆50根计算,60tΦ22钢筋可以有33捆+25.6根,一般大批量采购不会出0.6根数量。

如果进场钢筋根数为1676根即33捆×50根/捆+26根,重量则为1676×12×2.984=60.014t,在“四同”用条件下,钢筋取样由按2个检验批见证送检。

如果钢筋根数为1675根采购进场,理论重量/或进场钢筋上标牌实际称重合计重量(一般厂家不会出称重大于理论重量)=1675×12×2.984=59.9784t。

这样要求采购人员、工程部工程师、质检员有很专业控制管理能力。

Φ25:

60000kg/(12m/根×3.853kg/m)=1297.69根。

如果每捆50根计算,60tΦ25钢筋可以有25捆+47.69根,一般大批量采购不会出0.69根数量。

如果采购进场钢筋根数为1300根即26捆×50根/捆,重量则为1300×12×3.853=60.1068t,在“四同”用条件下,钢筋取样由按2个检验批见证送检。

如果钢筋根数为1297根采购进场,理论重量/或进场钢筋上标牌实际称重合计重量(一般厂家不会出称重大于理论重量)=1297×12×3.853=59.968t,离60t检验批控制值只差32kg。

这样要求采购人员、工程部工程师、质检员有很专业控制管理能力。

如果这个施工企业能做到这样有专业水准,也可以说合理得用和遵循规范中约定60.000t检验批界线值,那么这样施工企业管理也一定是资金、管理中“最牛”企业。

现实施工过程中,因为很多施工单位买一次钢筋,往往是看钱采购,资金不足时,零散着买,同一规格钢筋批次、炉号、厂家、生产日期均不相同,而施工人员采取不申报材料进场记录,挂靠和随意组合检验批,规避不同批次见证取样送检,监理人员也麻木,施工人员主观上、监理人员不负责任,现实中客观上造成钢筋漏检质量风险。

因为大多数情况,同一规格钢筋,同一材料商供应单一品种钢筋,不可能按“四同”即相同厂家、相同规格(直径、级别)、相同生产日期、相同炉号全部供应给一个承包商,必然会出现同一直径、级别相同钢筋不同炉号、不同生产日期产品混搭拼凑成一个承包商要采购数量/重量,如此,“四个相同”中有一个不同,这不能组合成一个检验批。

所以原材料进场,必须对进场同一规格(直径、级别)钢筋,对照钢筋两端头锚钉固厂家标识牌,进行逐捆钢筋进行统计炉号、规格、数量。

如果钢筋进场时单捆钢筋一般为50或70根,长度12m,两端头没有任何一个厂家生产标识牌,则施工质检员、监理按“三无产品”见证作退货处理(《产品质量法》中“三无”即无产品标识/炉号、无厂家标识、无生产日期等重要要素)。

也有出现对级别不同钢筋,混凑以低价当高价卖情况。

如原有Ⅱ级钢筋当作Ⅲ级钢筋抵数情况,为了有效控制外型相似钢筋、但力学指标不同钢筋进场混搭,在进场时,物质采购人员、工程部、质检人员、监理人员一定要对材料分捆逐捆检查标识牌,以判定钢筋级别、炉号、生产日期进行分批次送检,并逐捆统计单捆重量、符合“四同”指标同一检验批数量/重量,以准确确定不同批次钢筋重量/以及总重量,是否及采购进料量重量相符。

以下还有《工程材料报审表》案例:

如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在2014年10月30日进场潍坊东方钢管有限公司N-HAP热浸塑钢质线缆保护管道聚乙烯涂敷钢管电力工程预埋钢管,报验数量如下表:

序号

型号

单位

数量

1

DN175

500

从以上表格报审要素可以看到,虽然厂家可以从申报厂家处找到是山东潍坊某厂,但其他指标是不足以确定该材料技术指标。

按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该材料应该有壁厚等关键技术参数,产品应该有生产日期和跟钢管同步产品合格证。

现从以上资料来看,监理是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清单要求不能有效识别。

因此,应予以补充该材料生产日期、产品壁厚,现单根长度也是产品规格中很重要指标。

否则,500根这样单位是不能确定你进场数量。

因为工程量清单位是以m为计量单位。

建议以上材料进场报验最有效几项技术参数为:

序号

型号/产品批次

生产日期

单位

数量

1

DN175,壁厚δ=4.5mm,单根长L=6.0m。

待查证

500

对表中型号应确定壁厚、外径、单根长等指标。

否则,单位用“根”、数量为“500”就不能有效确定工程数量,也可以理解为单根长10米,则总量为5000米;也可以单根长为2米,总长度为1000米。

如果壁厚不确定,监理批准后,将来也可能进场管壁厚只有2.0-4.0mm不合格进场安装可能性。

这样监理对于进场材料质量指标、数量、生产日期及《产品质量证明书》检验单相关联等主要技术要素都不明确文件。

这样报验单监理就不能签字。

并且生产日期不能从钢管附带合格证上读取生产日期,就不能将2014年09月24日签发《产品质量证明书》及进场产品(批次或生产日期)建立连带关系,《产品质量证明书》中应该明确指定该次检验是何时生产、何批次钢管材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辩护词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