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02 第二卷 合同条款.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449988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77 大小:88.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C002 第二卷 合同条款.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7页
C002 第二卷 合同条款.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7页
C002 第二卷 合同条款.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7页
C002 第二卷 合同条款.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7页
C002 第二卷 合同条款.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C002 第二卷 合同条款.docx

《C002 第二卷 合同条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C002 第二卷 合同条款.docx(7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C002 第二卷 合同条款.docx

C002第二卷合同条款

招标编号:

FC00673W.06.02.1-C002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电厂三期2×105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施工C2标段-项目部生产临建建设工程

第二卷合同条款

 

业主方: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招标代理:

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二月

 

总目录

第一卷投标须知

第二卷合同条款

第三卷附件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1

1定义及解释1

2业主代表的职权4

3工程分包5

4合同文件6

5语言文字、技术文件、规范、图纸6

6补充图纸和指令7

7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7

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8

9履约保函有效期8

10工程水文与地质资料8

11总报价及单价的完备性8

12合同约定的执行9

13进度计划及报表资料9

14承包方代表9

15放线9

16现场保卫、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10

17总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11

18工程的照管11

19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11

20法律、规章的遵守12

21专利权的保护12

22道路的管理和使用12

23HSE总体要求13

24项目HSE目标13

25HSE对采购要求14

26HSE对施工要求14

27HSE管理条例15

28材料、工程设备及工艺17

29检查与检验18

30隐蔽工程19

31承包方未遵守指令的违约20

32工程的暂时停工20

33开工及工地范围20

34竣工期限21

35施工进度及调整21

36赔偿与奖励21

37质量保证、质量检查、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21

38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资料24

39保修24

40变更、增加及省略26

41合同价格承包方式26

42承包方的设备、临时工程与材料27

43工程量计量27

44证书与支付27

45保修证书的批准28

46补救措施28

47紧急修复工作30

48不可抗力30

49解除履约及解除履约时的付款31

50工程物资管理31

51争议的解决33

52通知33

53税收34

54保密34

55合同的生效与终止34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35

1定义及解释35

2业主代表的职权35

3工程分包35

4合同文件35

5语言文字、技术文件、规范、图纸35

6补充图纸和指令36

7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36

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7

9履约保函有效期37

10工程水文与地质资料37

11总报价及单价的完备性37

12合同约定的执行37

13进度计划及报表资料37

14承包方代表38

15放线38

16现场保卫、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38

17总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38

18工程的照管39

19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39

20法律、规章的遵守39

21专利权的保护39

22道路的管理和使用39

23HSE总体要求39

24项目HSE目标39

25HSE对采购要求39

26HSE对施工要求39

27HSE管理条例40

28材料、工程设备及工艺40

29检查与检验40

30隐蔽工程40

31承包人未遵守指令的违约40

32工程的暂时停工40

33开工及工地范围40

34竣工期限40

35施工进度及调整40

36赔偿与奖励41

37质量保证、质量检查、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42

38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资料42

39保修42

40变更、增加及省略42

41合同价格承包方式42

42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与材料44

43工程量计量44

44证书与支付44

45保修证书的批准47

46补救措施47

47紧急修复工作47

48不可抗力47

49解除履约及解除履约时的付款47

50工程物资管理48

51争议的解决49

52通知49

53税收50

54保密50

55合同的生效与终止50

56补充条款50

附件一合同工作范围与技术条件52

附件二项目管理规定及要求53

附件三健康、安全和环境(HSE)60

附件四质量保修协议61

附件五合同价格明细表63

附件六廉政承诺书64

附件七履约保函65

附件八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协议66

附件九甲供设备材料代保管管理规定70

附件十乙方设备、材料采购管理规定78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由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称“业主”)、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以下称“总承包方”)与(以下称“承包方”)协商一致并签署。

鉴于业主与总承包方发包了湖北能源集团鄂州电厂三期2×105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C2标段-项目部生产临建建设工程,并通过中标通知书接受了承包方以RMB¥(大写:

人民币元整)(固定总价)承包本项目,工期自2015年1月15日开工至2015年3月20日竣工。

为完成湖北能源集团鄂州电厂三期2×105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C2标段-项目部生产临建建设工程,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中所用术语与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附件一合同工作范围与技术条件

附件二项目管理规定及要求

附件三健康、安全和环境(HSE)

附件四质量保修协议

附件五合同价格明细表

附件六廉政承诺书

附件七履约保函

附件八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协议

附件九甲供设备材料代保管管理规定

附件十乙方设备、材料采购管理规定

第三部分通用条款

第四部分双方澄清意见

第五部分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

3、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4、考虑到总承包方将按下条的规定付给承包方各项款额,承包方特此立约,向总承包方保证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建设。

5、考虑到承包方将进行本工程的建设,总承包方特此立约,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格和合同约定的其它应支付的款项。

6、合同签订地:

本协议书于年月日,由合同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签署订立,三方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

特此立据。

 

业主(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总承包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包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及解释

1.1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1.1“业主”指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1.1.2“总承包方”指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不包括其他任何受让人(除承包方同意外)。

1.1.3“承包方”指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除总承包方同意外)。

1.1.4“承包方代表”指由承包方任命(授权)或指定,由总承包方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方全权的个人。

1.1.5“业主代表”是指由业主任命(授权)或指定,在本合同下代行业主职责的人,包括业主聘请的授权范围内的监理工程师。

1.1.6“合同”是指合同条件和规范、图纸、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及明确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1.1.7“规范”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由承包方提供的并经总承包方批准的规范。

1.1.8“图纸”是指由总承包方根据合同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方提供的经总承包方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图案以及类似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变更。

1.1.9“工程量清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1.1.10“投标书”是指由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1.1.11“中标通知书”指总承包方正式接受投标,对承包方下达的通知。

1.1.12“合同协议”指在第8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1.1.13“合同附件”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合同的附件。

1.1.14“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总承包方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1.1.15“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部分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合同约定延长的时间)。

1.1.16“合同价”指在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方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1.1.17“质保金”指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由总承包方保留一定期间用于质量保证的金额。

1.1.18“工程”指合同所包含的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

1.1.19“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约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1.1.20“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不包括承包方的设备)。

1.1.21“承包方设备”指为承包方所有的为完成工程所需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

1.1.22“扩大单位工程”按《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中的项目划分。

1.1.23“单位工程”按《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中的项目划分。

1.1.24“分部工程”按《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中的项目划分。

1.1.25“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总承包方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册的将构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1.1.26“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用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1.27“日”指日历日。

1.1.28“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1.1.29“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传、电报及传真等。

1.1.30“工程质量监督”指政府质监机构按规定对工程进行的质量监督活动。

1.1.31“里程碑”指工程需要完成的各个重要阶段。

1.1.32“质量保修期”指本条款第39.1款中规定的,承包方自完工日起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期间。

1.1.33“另委工程”指原合同范围内未包含、为实现本工程功能或加速工程竣工而另行委托给承包方的项目。

1.2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

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拒收或延误。

1.3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般规定

1.3.1承包方应被认为已考察或检查过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得到与之有关的资料并且自己对其形式和本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情况、气候条件对施工的影响程度、出入现场的方式、它在现场可能需要的居住条件等感到满意,并且应被认为是已经获得一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所必需的资料,特别是风险、紧急情况及所有其他可能影响本合同工程执行的情况。

承包方应被认为是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前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及其报价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感到满意。

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这些价格应包括其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以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承包方同时也承认在合同签字以前已向总承包方要求并从总承包方得到所有与工程施工、现场条件、施工区域有关的全部资料以及相关的全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地质和气候条件;

2)工程及服务的性质;

3)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和标准等;

4)现场出入道路,施工地点和土地的性质;

5)周围有无正在由总承包方、第三方试验或运行并且可能因承包方的施工而受到影响的设施和设备;

6)周围有无其他承包方进行电厂的有关作业并且可能因他们作业而造成相应的施工限制;

7)由公共财产和设施(电缆、管件、管道等)正常运行而偶尔出现的限制情况;

8)承包方应承认和确认已经对这些资料进行了审核,并且对资料的完整性感到放心;

9)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承包方应对任何误解或不正确的资料(总承包方提供资料有误除外)负责,并且无权由此对有关的合同价格或工期进行调整。

1.3.2除非经过总承包方的书面认可,承包方不得对工程范围、技术规范等会导致工程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改变合同价格、完工时间、质量标准或技术保证的项目进行任何变更。

如果承包方希望进行这一类的变更,它应当书面向总承包方提出详细的变更建议和费用变更说明,包括需要总承包方做出决定的日期等。

承包方还应在总承包方要求的情况下提供更详细的资料。

总承包方的决定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方。

一旦总承包方同意进行变更,承包方应在总承包方书面批准以后尽可能地对所述的技术规范进行变更以保证满足合同的要求。

1.3.3承包方应在履行合同期间的任何情况下,应总承包方的要求向总承包方提供总承包方所要求的认为是必要的且与履行合同有关的资料。

总承包方的要求不应被看成是总承包方对承包方履行合同的干扰,也不应该造成与承包方共同承担责任或者是责任向总承包方的转移。

1.3.4补充图纸、详图、材料清单、技术资料及补充说明,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之日后随即移交给承包方。

承包方不得据此提出调整报价。

1.3.5承包方应任命被适当授权的代表以他的名义出席总承包方召开的所有会议。

1.3.6经业主同意后,总承包方方可对工程进行变更。

承包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按通知内容施工,合同价款调整按规定执行。

1.3.7总承包方未能行使合同约定的任何权利并不构成放弃这些权利,并且也不能免除承包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2业主代表的职权

2.1业主授权

业主可随时将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其代表人,也可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这种授权或收回通过总承包方通知承包方。

发、承包方双方均接受业主或监理对工程管理的相关权力。

2.1.1业主代表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权

业主代表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然隐含的权力。

业主代表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权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由于不可抗力以外因素导致承包方增加的费用;

2)决定工期延长;

3)发出变更指令,

但下列情况除外:

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业主代表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和总承包方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代表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方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业主代表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

尽管业主代表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或总承包方的批准,承包方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并立即报告总承包方。

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业主代表无权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2.2业主代表的通知

业主代表根据业主授权发给承包方的任何通知应与业主发给承包方的通知有同等效力,正常情况下这种通知应通过总承包方通知承包方的方式进行。

但业主代表对任何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业主有权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如果承包方对业主代表给予的通知有疑问,承包方可以通过总承包方向业主询问,业主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3书面指令

2.3.1业主代表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特殊原因,业主代表发出的口头指令,承包方也应遵照执行并在当天内通知总承包方。

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业主代表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为与本条款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效力。

另外规定,如果在7日内,承包方通过总承包方书面要求确认业主代表的口头指令,业主代表在收到这种确认要求后如果7日内未以书面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业主代表的指令。

2.3.2如果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指令未规定时间时),承包方执行上述指令时违约,则总承包方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

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均应由承包方承担,并由总承包方向承包方收回这笔金额或从任何应付给或到期应付给承包方的款项中扣回。

2.3.3对业主代表指令的质疑

1)如果承包方对业主代表发出的指令有争议,承包方应通过总承包方在接到指令后3日内书面通知业主代表并给出其理由。

2)业主代表应在3日内给承包方通知,说明保持、变更或撤销此指令,并给出理由。

3)如承包方仍不同意业主代表的指令,或业主代表不能在规定的3日内答复承包方,并且事情不能和解,承包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总承包方和业主方回复不同意业主方代表指令的理由和结果后按本章“争端的解决”条款办理。

4)以上规定同样适用于对总承包方发出指令的质疑。

3工程分包

3.1承包方没有事先征得业主和总承包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或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一经发现,视为承包方违约。

3.2承包方如在总承包方的同意下分包部分工程,应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总承包方。

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3.3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

承包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

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和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和疏忽。

4合同文件

4.1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用中文拟定,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

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图纸等允许使用其他语言。

4.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含附件),除非另有规定,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附件一合同工作范围与技术条件

附件二项目管理规定及要求

附件三健康、安全和环境(HSE)

附件四质量保修协议

附件五合同价格明细表

附件六廉政承诺书

附件七履约保函

附件八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协议

附件九甲供设备代保管管理规定

附件十乙方设备\材料采购管理规定

第三部分通用条款

第四部分双方澄清意见

5语言文字、技术文件、规范、图纸

5.1本合同使用汉语

5.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6.工程所在地区招标投标条例等。

5.3适用标准、规范

任何施工文件、施工和完成本项工程应遵守中国(对进口设备而言,则为国际)现行的规范、技术标准、建筑、施工、消防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

如果在合同签署后,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修改或颁行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则应遵守新的改变的规定。

5.4技术资料的提供:

总承包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有关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的技术文件和图纸,其中施工图4套,技术文件1套,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则费用自理。

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方不能在未得到总承包方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

同样承包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总承包方提供资料。

5.5施工进度的改变

为避免总承包方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按双方议定的进度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造成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改变时,对于施工所用图纸,承包方应提前20日通知总承包方。

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资料,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延期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改变等详细说明。

6补充图纸和指令

总承包方或业主代表(通过总承包方)有权随时向承包方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

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7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

7.1承包方的责任

承包方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

承包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为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务、材料、机具、承包方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7.2报表和报告

承包方应根据总承包方要求每月向总承包方提供进度、质量、安全、资金、机械和劳动力等情况的报表。

承包方如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总承包方。

7.3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方应对整个现场的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

7.4错误的通知

承包方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7日内书面通知总承包方和业主代表。

7.5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有义务向总承包方提供,其中竣工图五套,电子版二套;其他竣工资料八套,电子版二套。

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承包方应签订并履行由总承包方拟定并经双方商定的合同协议书,格式见第一部分。

9履约保函有效期

承包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为履行合同向总承包方提供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详见附件七。

总承包方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以后的30日内将履约保函退还给承包方。

10工程水文与地质资料

10.1总承包方提供有关工程的水文与地质资料。

承包方应对这些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10.2承包方应被视为参与所有本合同工程的活动是建立在上述由总承包方提供的资料及承包方对现场的检查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总报价及单价的完备性

承包方应被认为已对总报价和单价中所写明的总价、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

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总报价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费用和有关事宜。

承包方不应对总承包方提供书面资料的准确性负责,但应对不论任何来源的资料的整理分析负责。

12合同约定的执行

承包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合同约定的程度。

承包方应严格遵守与执行总承包方就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

13进度计划及报表资料

13.1提交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向总承包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制三级施工网络进度计划以取得批准。

合同期间按总承包方要求提供月度施工计划和每周实际进度报告。

在合同执行阶段,承包方有义务和责任,根据总承包方的需要或工程情况对三级网络进度计划定期进行盘修。

13.2修改进度计划

如果工程的进展不符合进度计划时或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总承包方有权指示中标人修改计划或密切配合其他中标人,以确保全面统一协调进度。

13.3提交资金流量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日内,承包方应向总承包方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资金流量估算表,此资金流量估算应为承包方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水产渔业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