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实验实训室安全防范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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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实验实训室安全防范预案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实验实训室安全防范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精神,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全校师生能在安全的实验实训室环境中进行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特制定《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防范预案》。

一、指导思想

实验实训室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

为确保实验实训室安全,减少和控制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引导师生员工重视安全,并积极查找安全隐患,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上报,把工作做前、做深、做细,确保实验实训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事故的危害,防止人员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防范工作领导组

组长:

书记、院长

副组长:

全体副院长

成员:

院办主任、教学管理中心主任、后勤处处长、保卫科科长、总务科科长、医务所所长、膳食科科长、学生处处长、网络中心主任及各系部主任。

办公室设在保卫科

办公室主任:

后勤处处长,副主任:

保卫科科长

2、责任分工

组长:

负责全面指挥,及时解决和处置安全隐患和突发安全事件。

副组长:

组织和协调各教学、行政、学生和后勤保障部门,指挥各单位有效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办公室主任负责通讯联络及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预防措施;做好消防工作、安全防范、疏散学生等工作;负责调查及组织工作;督促建立有关实验实训室安全防范制度;督促和检查各单位有效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并在安全事故处理中负责全面指挥、后勤保障和紧急医疗处置等。

院办主任协助组长、副组长协调学院各口、各部门在安全隐患排查、排除和安全事故处理时的各项工作。

教学设备中心主任负责建立全校宏观层面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牵头组织全院的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实验实训室存在的安全问题。

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实验实训室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置实验实训中发生的安全问题。

教务处处长负责实验实训教学中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置实验实训教学中发生的安全问题。

网络中心主任负责学院的网络设施、设备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置网络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各系部主任负责本系所属科研实验实训室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置实验实训发生的安全问题。

保卫科科长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监督工作。

总务科科长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安全防范工作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膳食科科长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安全防范工作中的饮食保障工作。

医务所所长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安全防范工作中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实验实训室安全防范的基本原则

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实验实训室发生安全事故时,主要采取以下防范原则:

1、先控制排除事故,再查找事故原因;

2、先救治伤病人员,再追究责任人;

2、先制止危险行为,再进行批评教育;

3、先保护事故现场,再及时上报领导。

四、实验实训室安全防范制度

(一)消防安全

1、各实验室必须配备适用足量的消防器材,置于明显、方便取用之处,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各种安全设施不准借用或挪用,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经常保持实验室设备、设施、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设备器材要摆放整齐,排列有序,保持通道畅通。

严禁走廊堆放物品阻挡消防安全通道。

3、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明白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如遇火灾事故,应及时切断电源,冷静处理。

4、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新进实验室人员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

5、实验室应有严格的用电管理制度,对进实验室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严禁违章用电。

6、电、水、气等设施必须按有关规定规范安装,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

定期对实验室的电源、水源、火源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7、无需配备加热设备的实验室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各种类型的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等)。

8、各实验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

实验室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剩余的药品要保管好。

实验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二)环境安全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实验室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和噪声,对三废要妥善处理,对噪声要积极采取措施,不污染环境。

2、各实验室或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有毒有害废液、固废及生物样品,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3、新建、改造、扩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质、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并坚持竣工合格验收制度。

4、对实验动、植物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实验动植物管理措施。

妥善处理实验动植物的尸体、器官和组织,对实验样品应集中存放,定期统一销毁,严禁随意丢弃。

5、对细菌、病毒疫苗要有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领取、储存、发放登记制度,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对实验剩余的细菌、病毒疫苗要妥善保管、存储、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绝不允许乱扔乱放、随意倾倒或自行销毁处理。

6、细菌处理前应先消毒再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销毁处理。

含有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严格消毒、灭菌处理,并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才能排放。

7、严禁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抽烟﹑吃食物和乱丢果皮。

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三)压力气瓶安全

1、制定压力气瓶使用登记管理条例,加强压力气瓶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

2、易燃气体气瓶与助燃气体气瓶不得混合放置。

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瓶必须安放在室外,并且放在规范的、安全的铁柜中。

各种压力气瓶竖直放置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3、严禁使用超期气瓶,超过检验期的气瓶应及时送检。

4、各种压力气瓶应避免曝晒和靠近热源,可燃、易燃压力气瓶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严禁敲击和碰撞压力气瓶;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5、压力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余压;使用完毕及时关闭总阀门。

6、经常检查易燃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随时排除安全隐患。

室内无人时,禁止使用易燃器具。

(四)仪器设备安全

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使仪器设备保持应有的性能和精度,处于完善可用状态,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停水停电的通知,注意贵重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措施,减小、防止外界影响对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失。

3、各类实验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上机前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并做好各种准备工作。

上机时严格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开机后必须有人值守,用完仪器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不懂操作规程,不得动用仪器设备。

对不遵守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使用。

4、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各种随机资料,要按规定存放,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带出或外借。

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向管理人员办理出借手续,并按时归还。

5、贵重仪器设备不准随意拆卸与改装,一些备有安全装置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除其安全装置,确需改装时,先书面请示单位领导批准,并报资产设备处备案。

 (五)保密安全

1、各实验室应定期清查本室承担的科研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合理划定密级,按照密级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2、实验室承担的涉密科研项目的测试数据、分析结论、阶段成果和各种技术文件,均要按科技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资料。

如发现泄密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涉密项目的实验场地,一般不对外开放。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参观的,必须报学校批准,并划定参观范围。

4、实验涉及经济保密和国防保密的,要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5、各单位应经常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对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杜绝泄密事故。

(六)药品库管理制度

1.必须作好化学试剂、药品的分类、分级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2.熟悉各类药品的性质及化学反应。

对剧毒、放射性、易燃、易爆、自燃、强氧化物剂及一般药品,要分类管理妥善存放。

3.对于易挥发、易燃试剂要存放在室内阴凉、通风处,严禁接触明火。

4.定期检查室内电路,防止电火花引起火灾,室内使用防爆开关、灯具等防爆设施。

5.严格执行各种药品的领用制度,一般药品或器皿的领用要填写《领用单》,剧毒及放射性药品要严格遵守领用审批制度,严防药品的丢失、错领,做到帐物相符。

6.库房配备消防器材,库房管理员要掌握一定的灭火知识,立足防患,如发生事故应设法迅速处理,使损失减少在最小程度。

7.安全工作每月自检一次,每学期会同保卫科检查一次,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8.库房管理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凡自己不能处理时,要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七)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药品和危险品的购置、保管及领用制度

1、购置

在购置教学和科研工作中使用的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药品和危险品时,要严格执行当地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后,由教学设备管理中心派专人(一般为二人以上)持学校介绍信统一购买,妥善拉运。

2、保管

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药品和危险品要按照有关储存管理规定设立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库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要健全。

库房管理员应熟悉每种物品的性质、特点及必要的安全措施,经常检查、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3、领用

1)凡需使用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药品和危险品的部门,需将实验内容或其它申请报告交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并填写《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药品和危险品领用审批表》,经使用科室负责人、物品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同意后,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指定的领用管理负责人按量领取。

2)领用管理负责人在使用过程中,要认真填写《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药品和危险品使用登记表》,并作好详细的记录。

3)领用管理负责人对剩余药品必须在当天及时退入库内,不准隔夜存放。

4)领用管理负责人对使用后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滓,要按规定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5)学生使用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药品和危险品前,必须由指导教师详细讲解安全使用、操作方法和规程,否则不得使用。

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及实验管理员必须注意观察、耐心指导,决不可擅自离开现场。

6)严禁指导教师和学生将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药品和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7)物品一经领出,对物品的管理及安全使用工作即由使用科室完全接管,且领用管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附:

1.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药品和危险品领用审批表

2.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药品和危险品使用登记表

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药品和危险品领用审批表

物品名称

领用数量

用途

领用管理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使用科室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主管科室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主管院长意见

 

领导(签名):

年月日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领用管理负责人要对所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并负责指导学生正确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丢失要及时报告主管科室负责人和设备科。

2.使用科室负责人对物品的用途要严格审核并明确领用管理负责人,督促领用管理负责人严格管理、正确使用,以确保安全使用和保管。

3.对不能及时用完的物品要于当天交回设备科入库保管,以防意外。

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事故要追究领用管理负责人的责任。

4.物品一经领出,对物品的管理及安全使用工作即由使用科室完全接管,且领用管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药品和危险品使用登记表

物品名称

领用数量

使用情况记载

使用情况记载

使用情况记载

使用情况记载

说明:

领用管理负责人要对所领物品的使用日期、班级、指导老师、使用过程出现的情况及对使用后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滓的处理,进行及时详细记载并由领用管理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共同签名。

(八)实验、实训室(车间)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实验、实训工作的安全稳定运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和财产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实验、实训室(车间)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1.实验、实训室(车间)的安全监管工作由各管理科室负责。

各管理科室要负责配齐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并请求学院委派非工作时间(含夜间、节假日和假期)值班人。

各科室负责人要对所管理的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加强管理并检查、督促其完成好安全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凡自己不能处理时,要及时向主管院长报告。

2.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是所管理实验、实训室(车间)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用电、用水、消防和防盗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凡自己不能处理时,要及时向相关科室负责人报告。

各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向有关科室报告。

3.库房管理员是库房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库房保管员要经常检查用电、用水、消防和防盗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凡自己不能处理时,要及时向相关科室负责人报告。

各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向有关科室报告。

4.库房管理员和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都要严格执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领用审批制度,使用人和保管人分别是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保管的第一责任人。

使用人、保管人及使用科室的负责人都要加强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确保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存放和安全使用。

5.受学院安全保卫部门委派的非工作时间(含夜间、节假日和假期)值班人是所管辖区域内实验、实训室(车间)在非工作时间的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对学院安全保卫部门直接负责。

6.未委派非工作时间(含夜间、节假日和假期)值班人的实验、实训室(车间)在非工作时间的安全监管工作由学院安全保卫部门直接负责。

(九)化学类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制度

1.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和指导教师必须熟悉业务,工作态度要严肃认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实验、实训室内要配备相应的防火器材,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和指导教师必须熟知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3.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要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妥善保管有关物品。

尤其要做好放射性、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药品和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4.实验、实训室内所有电器设备均需绝缘良好,并妥善接地。

5.对于进行有毒和强烈刺激性气体实验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无通风橱时在通风处进行,必要时带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6.所有盛放药品的试剂瓶均应贴有标签。

7.在实验、实训前,实验、实训指导教师除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外,还要密切关注具有危险性的环节,以确保学生操作安全。

8.实验、实训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液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乱倒。

9.进行加热、易燃、易爆等危险性操作时,操作者不得离开现场。

10.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实训室内的设备、器皿、药品带离实验、实训室。

11.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物品损坏时要照价赔偿,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12.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和指导教师应懂得必要的急救知识和事故处理办法。

13.在实验、实训进行期间,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和指导教师不能随意离开实验、实训场所。

14.在实验、实训进行期间,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要确保实验、实训室的前后门打开且进出通畅。

若遇突发事情,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和指导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在确认学生完全撤离事故现场后方可离开。

15.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待机器完全停稳后再行检修。

16.除正常的实验、实训外,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实训场所私自使用机械、电器设施。

17.实验、实训结束后,在离开实验、实训室前,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要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电、水、火。

(十)电类实验、实训室(车间)安全工作制度

1.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和指导教师必须熟悉业务,工作态度要严肃认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实验、实训室(车间)内,要配备相应的防火器材,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和指导教师必须熟知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3.实验、实训室(车间)内的所有电器设备均要绝缘良好,并妥善接地。

4.未经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和指导教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便开关电源,以免发生事故。

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实训室(车间)内的物品带离实验、实训室(车间)。

6.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物品损坏时要照价赔偿,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7.在实验、实训前,实验、实训指导教师除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外,还要密切关注具有危险性的环节,以确保学生操作安全。

8.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和指导教师应懂得必要的急救知识和事故处理办法。

9.在实验、实训进行期间,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和指导教师不能随意离开实验、实训场所。

10.在实验、实训进行期间,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要确保实验、实训室的前后门打开且进出通畅。

若遇突发事情,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和指导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在确认学生完全撤离事故现场后方可离开。

11.实验、实训中发现设备、仪表或线路元件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处理。

12.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待机器完全停稳后再行检修。

13.除正常的实验、实训外,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实训场所私自使用机械、电器设施。

14.实验、实训结束后,在离开实验、实训室(车间)前,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要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电、水、火。

(十一)加工类实验、实训室(车间)安全工作制度

1.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和指导教师必须熟悉业务,工作态度要严肃认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实验、实训室(车间)内要配备相应的防火器材,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和指导教师必须熟知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3.实验、实训室(车间)内的所有机电设备均要绝缘良好,并妥善接地。

4.未经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和指导教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便开关电源,以免发生事故。

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实训室(车间)内的物品带离实验、实训室(车间)。

6.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机电设备损坏时要照价赔偿,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7.在实验、实训前,实验、实训指导教师除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外,还要密切关注具有危险性的环节,以确保学生操作安全。

8.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和指导教师应懂得必要的急救知识和事故处理办法。

9.在实验、实训进行期间,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和指导教师不能随意离开实验、实训场所。

10.在实验、实训进行期间,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要确保实验、实训室的前后门打开且进出通畅。

若遇突发事情,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和指导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在确认学生完全撤离事故现场后方可离开。

11.实验、实训中发现机电设备、仪表或线路元件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处理。

12.在启动机电设备前,要仔细检查机械运转零部件的紧固性和可靠性,若有松动或异常现象,要待处理后再行开机。

13.工作期间要戴好工作帽,穿好工作服。

14.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待机器完全停稳后再行检修。

15.除正常的实验、实训外,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实训场所私自使用机械、电器设施。

16.实验、实训结束后,在离开实验、实训室(车间)前,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要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电、水、火。

(十二)学生实验、实训安全守则

1.实验、实训前必须做到明确目的,熟悉实验内容、方法和步骤,做到有准备地进行实验、实训。

2.进入实验、实训室(车间)时,要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听从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和指导教师的指挥和安排。

4.牢记指导教师提出的和实验、实训指导书中提出的安全注意事项,并严格执行。

5.未经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和指导教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便开关电源,以免发生事故。

6.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实训室(车间)内的物品带离实验、实训室(车间)。

7.实验、实训中要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实验、实训中出现的各种现象。

若有异常,立即报告,不可私自处置。

8.对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应谨慎小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9.实验、实训设备、仪表、仪器等未经实验、实训室(车间)管理员或指导教师许可,不得随便挪动、拆卸。

10.在实验、实训室(车间)内严禁追逐打闹。

11.机械运转的过程中,人身体的各个部位都要远离运转部件。

12.装夹工件时,要确保夹紧夹牢。

13.除正常的实验、实训外,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实训场所私自使用机械、电器设施。

14.在实验、实训进行期间,若遇突发事情,要听从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和指导教师的指挥,有组织按顺序撤离现场,不要惊慌混乱。

(十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保管使用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其它重大安全事故参照执行)

为了在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建立起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我院实验实训室发生的突发重大安全事故。

2、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界定

当出现由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所致的下列突发事件之一、且保管和使用科室靠自身力量无法处置和控制时,均认定为突发重大安全事故。

1)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出现失窃,保管和使用科室无法立即追回。

2)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火灾、爆炸、烧伤、中毒事件,保管和使用科室无法处置和控制。

3、领导组、组织指挥系统与职责

领导组成员名单

见前面。

组织指挥系统与职责

1)突发事件指挥部

由领导组全体成员组成,现场总指挥由领导组组长担任,如组长不在由副组长担任,如正、副组长都不在则由安全防范领导组办公室主任担任。

指挥部职责:

全面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联络协调组

由院办公室主任、教学设备管理中心主任、教务处主任、学生处长、后勤处长、总务科长、医务所所长等组成。

基本职责:

贯彻传达指挥部命令,负责指挥协调组织有关人员完成现场救援工作,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做好报告和对外联系工作。

3)现场处置组

由保卫科长、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科室负责人及保管、使用负责人、保安人员、当天值班员和其他救援人员等组成。

基本职责:

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救援。

4、应急处置措施

1)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科室负责人或保管、使用负责人在发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后,除积极自救、控制现场外,应在第一时间向突发事件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在接到突发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命令联络协调组和现场处置组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3)联络协调组接到命令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奔赴现场,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外报告和对内通报事宜。

4)现场处置组接到命令后,立即奔赴现场,组织全体现场处理救援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就是否需要外援及时与联络协调组联系。

5)联络协调组接到外援请求时,要立即联系相关外援(如110、120、119等)。

6)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得到完全控制或处理后,全体现场救援人员可按联络协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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