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区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协管员年度考核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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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区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协管员年度考核方案
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日常管理考核机制
各社区、村(居)根据以下规定的内容、方法和标准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协管员日常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以考核积分情况和有关标准实施补助。
一、考核内容
1做好协管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含农产品种、养殖户、食品生产、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动摊贩等,下同)监管档案、农村家宴管理档案、民间(流动)厨师管理档案的建立与维护;
2.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3.定期开展网格内食品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4.协助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整治、执法、风险监管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情况;
5.协助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6.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情况;
⒎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情况;
⒏上级交付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方法
(一)具体分工
各乡镇食安办:
负责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日常量化管理和考核情况的汇总、上报,考核积分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虚报、假报。
县食安办:
负责食品安全协管员考核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并对考核积分情况进行核实,发现虚报、假报的给予通报,并取消补助。
(二)主要形式
采取自行考核和交叉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各乡镇食安办根据考核内容落实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协管员日常量化积分的登记,并按要求上报县食安办;对涉及有关监管部门的由部门提供材料或说明。
县食安办将组织乡镇食安办工作人员,采取交叉考核的办法,对全县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考核情况进行核对和复查。
(三)工作要求和计分标准
1.档案管理(15分)。
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档案、农村集体聚餐(家宴)管理档案、民间(流动)厨师管理档案,并对生产经营情况及人员变化情况进行及时更新。
以上3种档案的建立各5分,没有建立或明显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得分;记录不全或未按月进行更新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教育培训(10分)。
积极参加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乡镇组织的有关食品安全培训,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0学时。
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培训的每次扣2分,参加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3.隐患排查(25分)。
及时掌握协管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动态,各协管员每月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1次以上食品安全巡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每个单位巡查1次,每次得0.5分,每少落实1次扣0.5分,扣完为止;对重大活动和节假日要每天巡查,并及时填写检查记录,每次得0.5分,累计最高得6分;各协管员每季开展1次风险隐患排查,少1次扣2分;每年排查上报风险隐患4条以上,得2分,超过4条以上的,每增加1条加1分,最高加10分。
4.协助监管(20分)。
积极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的采集和对食源性疾病调查的得3分,未协助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协助配合有关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得3分,未协助扣1分,扣完为止。
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完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得2分,未积极配合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做好民间(流动)厨师登记备案的得2分,未开展登记备案管理的扣2分;按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向乡镇食安办申报备案和积极开展管理工作,得12分;每发现漏报1次扣1分,发现漏报3次以上的,每次扣2分;全年上报10次以上的,每次加1分,累计最高加10分。
5.政策宣传(10分)。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要求每年落实2次以上,并提供宣传材料、照片等。
每少落实1次扣5分,扣完为止,落实2次以上的增加部分每次在该项总分基础上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6.信息报送(20分)。
积极报送和反馈食品安全管理信息,要求按月梳理并报送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情况,要求及时规范。
Ⅰ类:
报送信息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是一般违规(如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因违规被农林、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部门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警告等)每起在该项总分基础上加2分,辖区内被监管部门查处但协管员未报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Ⅱ类:
报送信息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是违规违法且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不含警告)的每起在该项总分基础上加4分,辖区内被监管部门查处但协管员未报每起扣4分,扣完为止。
Ⅲ类:
报送信息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是违法被公安部门刑拘的每起在该项总分基础上加6分,辖区内被公安部门查处但协管员未报的每起扣6分,扣完为止。
(四)时间安排
各乡镇食安办在实施日常考核过程中,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送上季度考核情况,并于次年1月10日前将全年度考核量化情况报县食安办。
县食安办按照每季量化考核情况,实行协管员补贴一季一发,于次年1月上旬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三、结果运用
(一)考核评定
按考核积分进行排序,评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
(二)等次的确定和比例
1.各乡镇食安办根据本单位的考核情况,可按各单位食品安全协管员总数的10%,初步推荐评定为优秀的人员;
2.根据各乡镇食安办上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由县食安办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统筹评定,原则上优秀、良好的等次不超过食品安全协管员总数的20%、30%;
3.按实际得分情况,评定为优秀的总分原则不低于95分;良好的不低于90分;称职不低于80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称职;
(三)结果的应用
对考核确定为优秀、良好等次,予以通报表扬和1000元/年,800元/年的奖励;对考核称职及以上的食品安全协管员,根据考核等次,分别给予月均200元的工作补助经费,并在下年度予以续聘;对考核不称职的,将在下年度解除聘用。
附件2:
食品安全协管员量化考核表
考核内容
分值
工作要求
计分标准
备注
档案管理
15分
1.建立完善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档案,每月落实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数据更新
每项档案各5分,没有建立或明显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得分;记录不全或未按月进行及时更新的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建立农村家宴管理档案,每月落实对农村集体聚餐(家宴)基本数据更新
3.建立民间(流动)厨师管理档案,及时更新人员的变化情况
教育培训
10分
积极参加监管部门或乡镇街道组织的食品安全有关培训,积极学习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政策和业务等知识
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培训的1次扣2分,参加培训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1次扣1分,扣完为止。
隐患排查
25分
及时掌握网格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含农产品种、养殖户,食品生产、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动摊贩等)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动态,每半月开展1次以上食品安全巡查、每季开展1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登记,每次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要求做到全覆盖。
每半个月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1次以上食品安全巡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每个单位巡查1次,每次得0.5分,每少落实1次扣0.5分,扣完为止;对重大活动和节假日要每天巡查,并及时填写检查记录,每天次得0.5分,累计最高6分;每季开展1次风险隐患排查,少1次扣2分;每年排查上报风险隐患4条以上,得2分,超过4条以上的,每增加1条加1分,最高加10分。
协助监管
20分
⒈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的采集和对食源性疾病的调查
协助完成采集和调查工作得3分,未协助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⒉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执法检查
协助配合执法检查得3分,未协助扣1分,扣完为止。
⒊积极协助监管部门或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积极协助配合的得2分,未积极配合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⒋积极协助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按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要求,报送农村集体聚餐举办相关信息
做好民间(流动)厨师登记备案的得2分,未开展登记备案管理的扣2分;及时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向乡镇食安办申报备案和积极开展管理工作,得12分;每发现漏报1次扣1分,发现漏报3次以上的,每次扣2分;全年上报10次以上的,每次加1分,累计最高加10分。
政策宣传
10分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要求每年落实2次以上,并提供宣传材料、照片等。
全年没完成2次的,每少落实1次扣5分,扣完为止,完成2次以上的增加部分每次在该项总分基础上加1分,此项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食品安全协管员考核汇总表
乡镇名称(公章):
镇
序号
村(社区)
协管员姓名
评分
评定等次
1
82
优秀
2
82
称职
3
82
称职
4
82
称职
5
84
优秀
6
85
优秀
7
96
优秀
8
85
优秀
9
86
优秀
10
85
优秀
11
82
优秀
12
82
优秀
13
82
优秀
14
84
优秀
15
82
优秀
16
82
称职
17
82
称职
18
82
称职
19
82
称职
20
82
称职
21
82
优秀
22
82
良好
23
82
良好
24
82
称职
25
82
称职
26
82
称职
27
82
良好
28
82
良好
29
82
称职
30
82
良好
31
82
称职
32
82
称职
33
82
称职
34
82
称职
35
82
称职
36
82
称职
37
82
称职
38
82
称职
39
81
称职
40
82
称职
41
82
称职
42
82
称职
43
82
称职
44
82
称职
45
82
称职
46
82
称职
47
82
称职
48
82
称职
49
84
称职
50
84
称职
51
84
称职
52
84
称职
53
84
称职
54
84
称职
55
96
优秀
56
84
称职
57
84
称职
58
84
称职
59
84
称职
60
96
优秀
61
88
称职
62
82
称职
63
82
称职
64
82
称职
65
82
称职
66
82
称职
67
82
称职
68
82
称职
69
82
称职
70
82
称职
71
82
称职
72
82
称职
73
82
称职
74
82
称职
75
82
称职
76
82
称职
77
82
称职
78
82
称职
79
82
称职
80
82
称职
81
82
称职
82
82
称职
83
82
称职
84
82
称职
85
86
称职
86
86
称职
87
86
称职
88
85
称职
89
85
称职
90
87
称职
91
85
称职
92
85
称职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评定等次填“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
2、“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协管员总数的20%,“良好”等级人数不超过协管员总数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