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单项优秀学生奖管理办法(试行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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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单项优秀学生奖管理办法(试行稿).doc

天津大学单项优秀学生奖管理办法

(2012年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各学院、各部处和各部门“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职能,激励学生全面深入参与学校各方面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校决定设立天津大学单项优秀学生奖(以下简称单项奖)。

为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单项奖的激励作用和育人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大学单项奖的管理和评审指导工作。

第二章单项奖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成立天津大学单项奖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各单位设置或撤销单项奖的申请,审批各单项奖主管部门对已设奖项评选范围、条件、流程等信息的变更申请,以及其它有关单项奖的重大事宜。

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担任,委员会成员包括研究生院、教务处、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卫处、体育部、档案馆等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单项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工部,负责处理单项奖日常管理事务,包括接收各单位报送的设置或撤销单项奖申请、变更已设单项奖有关信息的申请、各单项奖获奖学生信息等材料,发布每学年单项奖评选通知,发布公示名单,制定表彰决定和荣誉证书,整理并归档获奖学生登记表等。

第五条单项奖采取“谁设立、谁主管”的原则,各单项奖主管部门负责接收学院报送的学生申请信息,组建评审委员会(三人以上),组织评审会,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各单项奖获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奖项申报人数的50%,如有确需提高表彰比例,由主管部门负责人与单项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工部)协商。

第六条各主管部门还负责受理学生申诉、质疑,确定获奖名单并报单项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工部)。

第七条学校各部处、各职能部门都可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设立单项奖的申请,引导、鼓励和表彰学生参与本部门分管工作。

提出申请应填写《天津大学单项优秀学生奖设奖申请表》,说明设奖目的、奖项名称、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流程等信息,申请应于每年6月前报送至单项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工部)。

第八条已设奖单位若对所主管的奖项有修改意见,应于每年6月前向单项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工部)提交《天津大学单项优秀学生奖信息变更申请表》。

第九条已设奖单位若有意撤销所主管的奖项,应于每年6月前向单项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工部)提交《天津大学单项优秀学生奖撤销申请表》。

第十条对于申报或评选人数过少的奖项,或评选工作组织不力的奖项,单项奖管理委员会将提出指导意见并责成整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将酌情撤销该奖项。

第十一条各单项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设奖项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单项奖评选期间,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指导学生申报。

第三章单项奖的分类及评选范围

第十二条我校现有的单项奖奖项包括道德文明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自强不息先进个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阳光体育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校园安全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校史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国际交流先进个人,总共十三类。

第十三条单项奖面向天津大学所有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评选。

依据天津大学有关规定,应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者除外。

第三章单项奖的评审

第十四条单项奖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第十五条单项奖评选过程采用“学生自愿申请——学院推荐——学校主管部门评审”的三级评审机制。

第十六条所有单项奖的初评结果应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学生应如实填报申请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项,并取消其下一年度申请单项奖的资格。

第十八条单项奖的具体评审工作,根据单项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根据本办法制定的《天津大学单项优秀学生奖评审细则》来执行。

第四章表彰与奖励

第十九条单项奖为天津大学校级荣誉,学校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每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第二十条单项奖获奖学生的获奖登记表均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天津大学单项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天津大学

二〇一二年九月

附件:

天津大学单项优秀学生奖设奖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拟设奖项名称

评选范围

设奖目的:

评选条件:

评选流程:

申请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校单项奖管理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天津大学单项优秀学生奖信息变更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所设奖项名称

评选范围

变更信息:

变更原因:

申请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校单项奖管理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天津大学单项优秀学生奖撤销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拟撤销奖项名称

撤销原因:

申请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校单项奖管理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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