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901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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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901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4年卷三40题,单选)

A、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

B、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面同意后,可书面审理

C、应当庭宣判

D、应一审终审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3节>小额案件审理程序的特别规定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隶属于简易程序,是简易程序中更加特殊的一种程序,这是在掌握小额诉讼程序时需要理解的一大前提。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14条之规定,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因此A选项正确。

《简易程序规定》第23条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

”一审无论适用普通程序还是适用简易程序都必须开庭审理,二审原则上也必须开庭审理,只有在例外情况下才可以不开庭。

但是即使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也需要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

2.某日,老崔带着外孙女小鹿(6岁)去社区公园玩耍,在游戏过程中小牧(7岁)将小鹿的右手无名指扭伤。

小鹿的母亲王芳要求小牧家赔偿小鹿的医疗费2万元,但遭拒绝,无奈之下小鹿家只好向法院起诉。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本案的原告是小鹿及其监护人,被告是小牧及其监护人

B、本案的原告是小鹿和老崔,被告是小牧的监护人

C、本案的原告是小鹿,被告是小牧及其监护人

D、本案的原告是小鹿,被告是小牧的监护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

【答案】:

C

【解析】:

①小鹿虽然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其依法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具备独立成为案件当事人的资格,故小鹿为本案原告,其监护人不是本案适格原告。

此外,《民诉法解释》第67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故本案适格被告为小牧及其监护人。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据前所述,本案的适格原告仅为小鹿,而非小鹿和老崔。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本案的适格原告为小鹿,适格被告为小牧及其监护人。

因此C选项的说法正确。

④据前所述,本

3.思法公司诉瑞旭公司要求瑞旭公司支付著作权使用金,瑞旭公司称已经将款项交付思法公司的员工李某,思法公司承认李某为其财务人员,但公司并未收到款项。

法院依据申请,通知李某参加诉讼。

关于李某在本案中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共同原告

B、共同被告

C、第三人

D、证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2节>证人证言

【答案】:

D

【解析】:

李某作为瑞旭公司的工作人员,因其职务行为引发纠纷应当以公司作为当事人,故张某不能以当事人身份参加诉讼。

通知其参加诉讼仅仅是因为其对案件知情,故只能以证人身份参加诉讼,

4.王某向李某借款2000元,约定3个月之后归还。

3个月之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据督促程序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王某与李某之间债权关系明确、合法,遂向王某发出了支付令。

王某收到支付令之后,虽口头提出了异议,但是在15日内并未再提出书面异议且未按照支付令的要求履行义务,李某遂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查王某住所地在A区,李某住所地在B区,王某在C区有一栋房产,在D区存放有一批货物。

则下列法院一定不可能成为执行法院是:

()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62条第1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B项绝对不会成为执行法院,故当选。

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

B、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没有条约关系的,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C、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但应当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D、除法定情况外,未经中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2章>第4节>一般司法协助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一般司法协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1款、278条第1款的规定,AB项正确;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3款的规定,D项正确。

6.甲公司与乙公司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后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货款,双方协商不成,拟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请求仲裁机构解决纠纷,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仲裁协议;进行民事诉讼则无需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进行民事诉讼的协议

B、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到法院另行起诉

C、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D、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应由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3章>第1节>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关系。

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制度,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B项错误。

7.在下列各项诉讼中,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确定错误的是:

()

A、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甲不服一审判决关于甲、乙之间赔偿金额的分配方案,但对原审被告丙没有意见提起上诉。

乙为被上诉人,丙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B、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甲对与原审原告丙权利义务关系分担有意见但不涉及乙的利益。

列丙为被上诉人,乙按原审地位列明

C、甲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之一,因对一审判决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提起上诉。

原审被告和共同原告都是本案的被上诉人

D、原告甲、被告乙、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甲为上诉人,乙、丙为被上诉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上诉的提起

【答案】:

D

【解析】:

考查二审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317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

因此,只要提起上诉的均须列为上诉人,上诉案件可以没有被上诉人,故D选项错误。

《民诉解释》第319条对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处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由此也可以选出正确答案。

8.关于执行异议和复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对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查

B、执行异议审查期间,异议人申请撤回异议的,法院应当准许

C、案外人对驳回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D、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义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异议规定》)第12条的规定,法院对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实行书面审查,A项错误。

根据《执行异议规定》第13条的规定,执行异议审查期间,异议人申请撤回异议的,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B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案外人对驳回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外人不能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C项错误。

根据《执行异议规定》第1

9.下列关于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说法中,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

A、人民法院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确实无法按时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应当记录在案

B、人民法院采用罚款或拘留措施的,应报请本院院长批准,并应当制作《罚款决定书》或《拘留决定书》

C、对拘留、罚款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停止执行

D、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2章>第3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适用

【答案】:

C

【解析】:

考查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

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8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

确实无法按时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应当记录在案。

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3款的规定,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

C项错误,说法与法律规定不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3款的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D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84条的规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

本题C项当选

10.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效力,下列理解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选择了在中国境内解决民事纠纷,就必须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

B、根据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其属于程序法

C、根据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内容,其属于部门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民事诉讼法是公法,三大诉讼法均为公法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2节>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答案】:

D

【解析】:

①民事诉讼法的对人效力在于凡是在中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对一切主体均应当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但民事纠纷有多种解决方式,并非在中国境内解决民事纠纷,就必须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只有选择在中国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才必须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根据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其属于部门法。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内容,其属于程序法。

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民事诉讼法是公法,三大诉讼法均涉及司法权力的行使,故全为公法。

因此D选项的说法

11.依据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内涵,下列哪一做法符合该项基本原则?

A、被执行人范某与其女友虚构债务纠纷,借助虚假的借款合同诉讼来逃避执行义务

B、在庭审过程中,专家辅助人王晓蕊故意向法庭提交了不符合专业规范的专家意见

C、王星与赵铭因人身侵权纠纷诉至法院,为了提升自己的胜诉几率,王星故意逾期提交了一份重要证据

D、在某起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邹强自认的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对邹强的自认不予确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1节>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

D

【解析】:

①选项A属于借助虚假诉讼或恶意诉讼逃避执行义务的行为,属于故意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不符合诉讼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

②诚信原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包括专家辅助人,因此选项B中专家辅助人故意提交不合规意见的做法违背了诚信原则的要求。

③选项C中王星为了实现"证据突袭"而故意迟交证据,显然不符合诚信原则的要求。

④自认的适用范围有限制,依据《民诉解释》第92条第三款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法院不予确认。

"因此选项D中法院的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亦不违背诚信原则,选项D正确

12.因突发洪水冲坏道路,被告王某无法参加诉讼,法院遂裁定中止诉讼。

待道路修缮完毕,需恢复诉讼程序之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恢复进行

B、法院不必撤销中止诉讼的裁定,只要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即恢复进行

C、法院应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不必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即恢复进行

D、法院既不必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也不必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从法院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4节>诉讼中止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46条的规定,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程序时,不必撤销原裁定,从人民法院通知或者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

因此,D项正确。

13.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

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卷三41题,单选)

A、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

B、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

C、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D、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7章>第2节>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条件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一审未生效判决错误的救济。

《诉讼时效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可见,本题中法院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

另外,诉讼时效保护的是权利人的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之后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但未丧失起诉权,因此本题中法院的错误是一种实体错误。

针对此种错误,《民诉解释》第242条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

1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后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严重违约,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

乙公司认为甲公司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损害其利益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双方曾在合同中就纠纷达成仲裁条款协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虽然达成了仲裁协议,当事人若向法院起诉,法院有权管辖

B、运输合同的解除、撤销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

C、仲裁条款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D、若甲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甲向法院请求裁定,乙向仲裁委员会请求的情况下,由先受理的一方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5章>第4节>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效力。

根据《民诉解释》第215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故A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19条、《仲裁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B项正确。

根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C项错误。

1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和乙通过电子邮件达成仲裁协议,法院认为电子邮件达成的仲裁协议有效

B、丙丁承揽合同中关于条文解释的争议不属于合同事项纠纷,即使丙丁之间就该合同达成了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对此也不享有管辖权

C、戊巳的仲裁协议约定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法院认为该仲裁协议有效

D、债权人庚将部分债权转让给辛,若无特殊约定仲裁协议对辛有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5章>第1节>仲裁协议的类型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类型、内容、仲裁条款的独立性。

《仲裁法解释》第1条的规定,《仲裁法》第16条规定的“其他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包括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因此A项正确。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因此B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

16.甲因为随身携带的票据在乘车时遗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依法发出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乙向法院申报。

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应当通知乙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甲在指定的期间查看该票据

B、如果乙在申报期间届满后,判决作出前申报权利的,应当驳回申报

C、法院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通知甲和支付人

D、乙提出申报后,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9章>第1节>申报权利

【答案】:

B

【解析】:

考查对权利的申报及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1条和《民诉解释》第451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申报。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查看该票据,经查看一致的,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ACD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450条的规定,B项错误。

17.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

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

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

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

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

法院经过审查,驳回该异议。

关于乙的救济渠道,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49题,单选)

A、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

B、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

D、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

本题中,乙作为被执行人,认为法院的扣押行为错误,所提异议属于当事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了执行行为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所以,只有B选项是正确的,A、C、D选项错误

18.甲、乙、丙分别是某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和有独立清求权的第三人。

在庭审过程中,甲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诉讼应当怎样进行:

()

A、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B、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C、裁定诉讼终结

D、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5节>第三人撤销之诉

【答案】:

D

【解析】:

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撤诉处理。

根据《民诉解释》第237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19.侯某与曾某是老邻居,侯某长期痴迷于购买足彩,为了早日实现中奖梦,侯某向曾某借了十万元并约定三个月后归还。

但到了还款时间,曾某多次催促侯某还钱始终未果,曾某遂将侯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侯某返还借款及利息。

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侯某突发心脏病死亡,且侯某没有留下任何遗产,亦无义务承担人。

关于本案,法院应当作出下列哪一裁判?

A、裁定诉讼中止

B、裁定诉讼终结

C、裁定不予受理

D、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4节>诉讼终结

【答案】:

B

【解析】:

①依据《民诉法》第151条的规定,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②本案中,被告侯某死亡且没有遗产和义务承担人,法院应当作出诉讼终结的裁定,因此选项B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20.以下人员中,谁可以担任仲裁员?

()

A、甲,曾任某市检察院检察长10年

B、乙,从事律师工作满6年

C、丙,某大学法学院民法讲师

D、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9年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4章>第1节>仲裁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员的资格。

根据《仲裁法》第13条的规定,A项甲是检察长,而不是法官:

B项年限不够,必须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C项不符合条件,因为丙没有高级职称;D项丁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符合条件。

21.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45题,单选)

A、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了处分原则

C、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D、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1节>处分原则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条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外国人同中国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属于同等原则的内涵,故A选项错误。

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8条的规定,并非所有民事案件事实都能适用自认,因此法院未必一定要根据自认进行事实认定,故B选项错误。

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35条的规定,法院在履行告知义务之后,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也可以不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对此存在选择权,可见变更诉讼请求确系处分原则的体系,故C选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在支持起诉原则中支持起诉的主体并

22."香再来"食品加工厂使用化学物质制作香菇豆干并在A省多个市县进行销售,购买者和受害者难以确定。

甲、乙、丙等50多名食用者向M市中级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因意见不一致,未能协商推选出诉讼代表人,之后法院指定由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若50多名起诉者中有6名不同意甲和丙作为诉讼代表人,则这6人应当亲自参加诉讼

B、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法院登记,登记权利的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遭受的损害,否则不予登记

C、甲和丙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和解、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提出上诉,均须经过被代表当事人的同意

D、如果在法院对该50余人的起诉作出生效判决后,购买过该种豆干但未登记权利的周明向M市中级法院起诉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审查后认定其请求成立的,判决适用法院已作出的生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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