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格率低于60%(不包括60%)取消班级评优资格
(2)上课期间①违反课堂纪律者(睡觉、讲话、玩手机)
2无佩带校徽者
3带早餐者
4穿拖鞋者,予以减分
(3)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予以减分
(4)违反校规校纪、系规系纪且受到通报批评者予以减分;受到院、系通报表扬者予以加分
2、活动方面(40分)
(1)会议、讲座、早操考勤(10分)
'、各班级同学应按时参加系部指定的会议或讲座,无故迟到、早/退、旷会者予以减分。
若要求做早操,无故迟到、早退、旷操者予以减分。
(2)活动参与程度(10分)
各班级应积极参与院、系开展的活动,无故缺席或者早退者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减分。
(3)任务分配及完成程度(20分)各班级应积极响应院、系的号召,配合并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对工作消极、拖沓,不按时完成的以及拒绝配合、完成的班级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以减分。
3、教室卫生及宿舍卫生情况(10分)
(1)根据系学生会生活部每周对教室及宿舍的例行检查评分,在学期末进行总评。
若出现同一宿舍住有不同班级同学,则按相
/应的比例分配分数。
'\
(2)义务为院、系做奉献(如义务做卫生,无偿献血、应用心理专业为全校学生做心理测评等)予以加分。
4、学生评议(10分)
每一学期初,各班级组织学生评议,对上学期班级整体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考核小组出席班级评议。
学生评议由班长述职、同学评价及考核小组评分三部分组成。
考核小组根据同学评价为班\长学期工作打分,及格6分。
5、附加分
(1)担任职务加分
(2)荣誉获奖加分
四、奖惩具体说明
凡在学年终考核中,成绩达85分的班级可参加评优,综合得分最高
的班级将被评为“公共管理系**年度先进班集体”,颁发锦旗,奖励200
元,并将选派代表为下一届新生传授获奖经验;
凡成绩达到及格分60分但未达基础分70分的班级,班长须递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检讨书,并限期整改,如无明显改观者,则建议其辞职直至撤职;
凡成绩未达到及格分60分的班级,而班长的学生评议得分及格,则其须递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检讨书,并限期整改,如无明显改观者,则建议其辞职直至撤职,重选班长;若班长的学生评议得分不及格,则建议其辞职直至撤职且在学生档案和毕业推荐表中不承认其班长经历。
五、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1、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班级须引起重视,积极配合。
而同学个人表现依据学生手册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另行评定。
2、此考核制度适用于公共管理系各个班级,大四的班级仍须遵守
\相关细则,但不参与评定。
3、在任务分配和活动参与方面,以大一、大二班级为骨干力量,
大三班级为辅助,采用轮换制,由团委组织委员制定轮换表并严格
按照轮换表分配任务。
4、在考核中如有问题或疏漏由班长代表班级提出,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由考核组及相应部门复议。
5、本制度自2008年11月开始试行,并接受同学建议、反馈,以
便及时修正细则,试行时间一个月。
建议反馈方式:
1.电话联系联
系3•信箱投递。
6、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共管理系团委学生会所有
附表:
奖惩分细则
1、嘉奖分:
(1)受系通报表扬者每次加分,受校通报表扬者每次加分。
(2)凡每年获校“军训优秀学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及省级社会实践积极分子者加分。
获校“十佳学生”加分,获省“十佳大学生”、“新长征突击手”、“省级三好生”、“优干、优团、优团干”等荣誉称号者,每次加1分,获国家级荣誉称号者,每次加分,在一年内获两项以上荣誉称号者,可以连加。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担任校、系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部门部长级别者,加分,副部长级别者加分。
担任党支部负责人者,加分。
担任社团部协会会长加、副会长者加分,校、系学生会干事加分,优秀干事只力口,礼仪接待人员加。
身兼数职再加。
(4)担任班委、团支委、实习队长、任职达一年者,加分。
身兼数职者再加分。
小班长、团小组长、宿舍室长、班级书报员、广播室工作人员、校报记者、见习队长加分。
身兼数职者再加分。
任期中有失职者不予加分。
(5)凡个人参加经系以上组织推荐批准的各种比赛,如文艺汇演、书法、
摄影、演讲、美术、知识竞赛等活动,校、市级的每次加分,省级加分,
国家级加分。
获奖者,校市级的每次再加分,省级的每次再加分,国家级的每次再加1分。
(6)凡团体获得校级以上组织批准的活动、竞赛(学习、科技、文娱)者,第一名者给团体加分,第二、三名者给团体加分,第四~六名者给团体加分,第七、八名者给团体加分。
获得系级组织批准的活动、竞赛(学习、科技、文娱)者,获第一名者给团体加分,第二、三名者给团体加分,第四~六名者给团体加分,第七、八名者给团体加分。
另外,给所有获奖团体的成员各加分.
(7)凡在国家、省、校、系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文章,每次分别加1分,分,分,分。
其中系级刊物投稿并发表者一学年最高限加分。
凡投稿系部刊物无发表者每次加分,一学年最高限加分。
(8)凡创造发明、科研成果在国家、省、校、系获奖者分别加2分,1分、分、分。
(9)英语六级通过者加1分,计算机二级通过者加1分。
(10)义务为校系做贡献(如义务做卫生,无偿鲜血,参加志愿者活动,心理专业为全校学生做心理测评),每次加分。
(10)体育类加奖分:
A、本学年参加校系认可的国家、省部级、校级、系级体育比赛(运动会)者,每人分别加1分,分,分,分;获奖者再按获奖名次或等级分别加分,如下所示:
第一1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同项目多层次获奖者,按最好成绩计,不同项目或类别获奖者可以累计。
破国家、省、校、系级记录者可分别再加1分,分,分,分。
B、参加校组织的田径队、武术队者,一学年加分。
C、参加校团委、学生会、各系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每人每次加分,取得前三名的每人每次再加分
D、升国旗旷一次扣分。
2、减罚分:
(1)通报批评这每次扣分。
受警告处分者,每次扣5分。
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每次扣6分。
受记过处分者,每次扣7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每次扣8分。
(2)学生干部严重失职,干部和学生中包庇违纪行为者每次扣1-2分。
(3)违反作息、就餐、卫生、教室、宿舍、科研室等规章制度、损坏公物、摔酒瓶、使用电炉,上课穿拖鞋、背心、往楼下扔杂物、泼水以及在各种场所有意扰乱秩序,影响他人学习、休息、工作,每次扣分,并应视情节的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理,处理后按规定再扣分。
(4)专业课、政治课、体育课、政治学习(每次以2学时计)、劳动课、课间见习,集中见习、实习(每日以8学时计),每旷课一节扣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分。
未经准假擅自离校或放假提前离校,开学迟到者,每天以6学时计算,按旷课论处。
(5)班务会以及按规定应参加的各种集体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分。
每学年宿舍综合评分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