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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讲座

食品药品安全讲座

讲座主要内容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

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现状

第二部分:

药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

第三部分:

化妆品安全知识

第四部分:

食品安全知识

第一部分:

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现状

1、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

2500年前,孔子就曾对他的学生讲授过著名的“八不食”原则:

“食钮而蚀,鱼馁而肉败,不食。

色恶,不食。

臭恶,不食。

失饪,不食。

不时,不食。

割不正,不食。

不得其酱,不食。

沽酒市脯,不食。

”—《论语·乡党第十》(这是文献中有关饮食安全的最早记述与警语)。

(注:

八不食分为三类:

一、色味方面:

食物变颜色了不吃,变味了不吃。

二、食物质量方面:

粮食陈旧了不吃,鱼和肉不新鲜了不吃,不新鲜的菜蔬不吃。

三、制作方面:

烹调不当的食物不吃,佐料放得不妥的饭菜不吃,从市场上买回来的酒和熟肉不吃。

可见,其中的食品安全问题由来已久,不过古代人类对食品安全性的认识,大多与食品腐坏、疫病传播等问题有关,各民族都有许多建立在广泛生存经验基础上的饮食禁忌、警语、禁规,作为生存守则流传保持至今。

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产业分工,商品交换,阶

级分化,以及利欲与道德的对立,食品的安全问题出现了新的因素和

变化。

食品交易中出现了制伪、掺假、掺毒、欺诈现象,并迅速蔓延

为社会公害。

进入20世纪以后,食品工业应用各类添加剂日新月异,农药兽药在农牧业生产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工矿、交通、城镇“三废”对环境及食品的污染不断加重,农产品和加工食品中含有害有毒化学物质越来越突出。

另一方面,化学检测手段及其精度不断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在地区之间流通规模日增,国际食品贸易数量越来越大。

这一切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以适应生活水平提高、市场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新形势。

问题的焦点与热点,逐渐从食品不卫生、传播流行病、掺杂制伪等为主,转向某类化学品对食品的污染及对消费者健康的潜在威胁方面来。

20世纪末,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新的致病微生物引起食物中毒,畜牧业中滥用兽药、抗生素、激素类物质的副作用,食品的核素污染等,成为新一轮的食品安全问题,例如:

英国的“疯牛病”事件等。

在我国,近代食品安全性的研究与管理起步较晚,但近半个世纪以来食品卫生与安全状况也有了很大的改善。

一部分食源性传染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农产品和加工食品中的有害化学残留也开始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但是,我国在进入21世纪和面向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食品的安全性问题形势依然严峻,还要从认识、管理、法规、体制,以及研究、监测等方面作更多的工作,才能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

2、我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严峻

古语云:

民以食为天,然而我们却面对如此的“食面埋伏”,以下是一则新浪微博留言对当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调侃:

早起,买地沟油炸油条,切个苏丹红咸蛋,冲杯三聚氰氨奶,上班。

中午,在食堂要一注水肉炒农药韭菜,有毒猪血和瘦肉精的双汇,来碗翻新陈米饭,泡壶香精茶叶。

下班,买条避孕药鱼,尿素豆芽,膨大西红柿,开瓶甲醇酒,吃个染色馒头。

晚上钻进黑心棉被,睡了...辐射算神马!

——新浪微博

目前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有:

1.苏丹红事件2.毒猪油事件3.“思念”汤圆事件4.毒胶囊事件5.“垃圾蜜饯”事件6.地沟油事件7.奶粉事件等。

3、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食源性疾病引发的问题

(二)化学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三)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四)食品流通环节的问题

(五)违法生产、经营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

4、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现状形成的原因

从环境、企业、政府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环境方面:

(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水体土壤污染严重,这些被污染水体和土壤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会在农、畜、水产品中富集,进而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

(二)受目前经济条件和环境状况的制约,食品药品很难达到安全无公害。

例:

据统计,猪肉做到安全无公害成本至少需50元/市斤

企业方面:

(一)“犯法成本”低

在中国,之所以出现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与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是有关系的。

对违法行为大多予以查封、捣毁窝点、停业整顿和罚款等。

当企业违法时,我国法律对其的处罚是: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但这种标准的处罚丝毫不能威慑到企业。

(二)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道德的缺失

一些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为了利益,在整个行业“潜规则”的怂恿下,不惜损害百姓的健康,冒着法律的风险,干起缺德的行为。

(根源在于诚信的缺失!

政府方面: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不完善。

它存在协调性差、部门利益化、监管效率等问题,而且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较差。

(二)由于立法的部门化,造成监管权力分化、监管标准混乱,甚至某些环节上监管缺位。

数量众多的法律规范并没有构成一个“从农田到餐桌”的规则系统。

(三)城镇化速度加快,进城务工人员急剧增加,政府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允许一些中小型餐饮服务、化工厂等企业的存在。

然而这些中小型企业由于资金等原因,餐饮服务业存在卫生状况差,化工厂存在污水乱排乱放等不良现象,且数量多、分布较分散,政府比较难管理。

(四)当地政府出于经济发展的考虑和对GDP增长急于求成的心态,存在对当地企业有地方保护的思想,从而变相地鼓励企业违法犯罪;

例:

“三鹿奶粉”事件,一大批高官因知情不报而受到撤职的处分。

(五)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抵制不了商人的“糖衣炮弹”,造成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局面。

5、解决我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2、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平

3、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5、提高检测技术和能力,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6、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吸纳国际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7、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有效控制

8、当地政府和社会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引导其向健康的方向发展,使其做大做强

归根结底:

只有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第二部分:

药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

针对目前消费者易将保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同,故此讲座将属于食品中的保健食品抽离出来,放在药品一起进行讲解,从而将二者便于进行比较区分。

一、有关药品、保健食品的相关概念

药品:

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或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保健食品: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保健食品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我国保健食品的功能为27类(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

1.增强免疫力功能;2.辅助降血脂功能;3.辅助降血糖功能;4.抗氧化功能;5.辅助改善记忆功能;6.缓解视疲劳功能;7.促进排铅功能;8.清咽功能;9.辅助降血压功能;10.改善睡眠功能;11.促进泌乳功能;12.缓解体力疲劳;13.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14.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15.减肥功能;16.改善生长发育功能;17.增加骨密度功能;18.改善营养性贫血;19.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20.祛痤疮功能;21.祛黄褐斑功能;22.改善皮肤水份功能; 23.改善皮肤油份功能;24.调节肠道菌群功能;25.促进消化功能;26.通便功能; 27.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注:

功能标识超出上述类别的食品可能是虚假保健食品!

药品与保健食品区别:

 

药品

保健食品

功能

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

养生保健、辅助改善身体功能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或Z.S.J.B.F)+8位数字

1、国食健字G(J)+8位数字

2、卫食健字(卫食健或进字)+(年份)+数字

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明确,且规定用法用量

只有适用人群,没有适应症和功能主治

外包装

仅非处方药有“OTC”标识

必须有“蓝帽子”图案标识

保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1、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对消费者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2002年7月12日,日本厚生省公布:

中国“御之堂减肥胶囊”和“纤之素胶囊”导致12人服用后肝衰竭,其中一人死亡,一人不得不肝移植,原因是胶囊中检出芬氟拉明。

实际上中国媒体2001年就已报道重庆19岁学生、上海16岁少女长期服用“御之堂”清脂素死亡的不幸事件,但一直未引起保健品行业重视。

2005年5月31日,日本一名女大学生因服用广州野马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天素清脂胶囊”死亡,据了解此胶囊同样含有禁用药物“芬氟拉明”。

▲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公布撤消13种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禁止这些产品生产,其中8种违法添加芬氟拉明或麻黄素的减肥产品,另外4钟则含有枸橼酸西地那非(即伟哥)的主要成分,并立即公布全国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重点抽检减肥类、抗疲劳类、促进增长发育类保健食品的质量,从市场共抽118个样品,检查后,问题严重,2002年11月25日召开听证会上又有19种含有违禁成分的减肥保健食品被撤消批准证书。

▲2004年6月,上海市抽查18批减肥保健食品,发现100%违规添加化学药物成分。

▲2004年5月,海口五洲保健品有限公司33个保健品种送海南FDA检查,发现29个品种非法加入“伟哥”。

湖南省卫生厅因发现9种保健食品中添加兴奋剂、激素类药物及中枢神经类药物等而全面封杀从广东来的减肥保健品等等。

▲2005年9月5日,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7种含有化学药物的调节血糖类保健食品。

在监管抽检中,标识为北京同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苦瓜口服片”等7种产品含有格列甲嗪等化学药品。

▲《首都医药》杂志日前公布的有关调查显示,近两年我国已知的非法添加药品、防腐剂及非食品成分的保健食品有200多种。

其中,一些市场最热销的调节血糖类、减肥类和抗疲劳类等6大类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药物最为严重:

(1)调节血糖类添加降血糖药

(2)减肥类加兴奋类药物(3)抗疲劳类加“伟哥成分”(4)改善睡眠类加安定药物(5)“增高”类加入激素(6)免疫调节类加中枢食欲抑制剂。

▲一家以生产减肥药品而闻名的企业,在市场上购买了各地厂家生产的“轻松减肥胶囊”、“纤纤乐草本胶囊”、“秀美亭”等14种减肥保健食品,送到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和四川、重庆药检部门检测,结果显示这14种减肥保健食品添加了化学药物“西布曲明”成分。

 

2、保健食品原料的外源性污染

(1)作为保健食品原料的中药及提取物的污染问题。

由于我国保健食品大量使用中药及提取物为原料,而我国在中药材种植中也与植物源农产品一样,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再加上中国较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的破坏使各种农药残留、硝酸盐甚至有害元素、有机污染物、环境污染物,实际上难以避免。

我国的大部分中药材已人工种植,质量不稳定,农药残留量高、有害元素超标等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影响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

(2)作为保健食品原料的动物源食品的污染。

畜禽产品、水海产品,如贝类、虾类、鱼、龟、鳖以及蜂蜜、蜂王浆、蜂胶、蜂蜡和牛、猪骨骼以及一些野生动物等。

3、保健食品新资源、新技术、新工艺的质量安全问题。

二、如何正确购药

1、购买药品应注意什么?

(1)从合法的药店购买药品;

(2)应明确说明买药的目的和病症;

(3)购买处方药时必须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购买;

(4)购买非处方药时,应对患者本身的疾病有明确的了解,如曾用过什么药品,用药的效果如何,有无过敏史。

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5)应查看药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必须注意:

药品只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并注意保存的方法。

(6)注意索要和保留购药凭证。

2、购买保健食品应注意什么?

(一)索看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该食品为保健食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复印件。

(二)检查保健食品外包装标识保健食品外包装上印有专门的“保健食品标识”,其下方印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批准文号的标识方式为“卫食健字(××××)第×××号”、“国食健字(××××)第×××号”。

其外包装上载明的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份、适用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2003年前卫生部网站

2004年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注意保健食品的质量和生产日期,保健食品发霉变质一定不能食用!

(四)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得描述或暗示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

市民要以治疗为目的时,不宜购买保健食品,应到医疗机构诊断后,购买药品。

(五)不要轻信广告,购买、选用保健食品要因人而宜、因时制宜。

(六)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保健食品专卖店、药店等具有合法营业证照的单位购买,购买时还应索要购货凭据或发票,以作为举报或投诉的依据。

温馨提示:

目前市场上的大部分保健食品均添加了激素或药物类成分,特别是壮阳补肾、减肥类保健食品添加了激素或违禁药物或化学成分,食用过多对人体健康有害。

另外保健食品购买价格普遍较高,但生产厂家生产成本极低,消费者主要为生产厂家的广告宣传、产品的精美包装买单!

建议消费者尽量适量、正确服用保健食品。

3、目前社会上常见的五种“消费陷阱”是什么?

——讲座、网购、广告、邮寄、温情

(1)讲座陷阱

有些商家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居民区、宾馆、酒店等场所开展所谓的健康讲座“免费义诊”、“免费体验”等活动推销所谓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以“无效退款”“多买多送”“送货上门”为诱饵,欺骗消费者。

其推销对象是特定的中老年群体。

活动期间不出示行医资格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所推销的产品要么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要么虽然产品是合法的但是夸大宣传的保健产品,原本只具辅助作用的保健产品说成能包治百病,药到病除。

等消费者购买后感觉没有疗效想退货时,早已人去楼空。

防范措施:

不要盲目购买做宣传活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尤其是中老年人群,不要轻易参与所谓的“义诊”、“讲座”、“免费体验”等活动,不要轻信在活动中商家所做的虚假宣传,不要从不具法定资格的个人手中购买药品。

面对赠品,要经得起诱惑,不要因为贪小便宜而损失了更多的钱财和健康。

(2)网购陷阱

网上购买陷阱多。

目前,全国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可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网站,应在其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信息,在互联网上,只能向个人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

但是近年来,一些不具资格的网站非法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情况比较多,要么非法添加物质,要么夸大宣传,甚至还有直接在网上销售假药、假医疗器械。

防范措施:

不要轻易从所谓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网站上购买产品。

如确要购买时,须仔细核对网站和产品的信息。

要看网站的显著位置是否标出证书编号。

对于产品尤其应注意核对名称、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信息。

药品要看是否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如果是保健食品,要看是否有“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或“国食健进字”号;医疗器械要看是否有“国食药监械(准)字”或者“国食药监械(进)字”注册号;并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3)广告陷阱

近年来,一些非法厂商在各类媒体上大量发布虚假广告,有以下四大特点:

一是危言耸听,将健康人说成患有某种疾病,如果不治将引起如何严重的后果,诱导了一些自身不需要的人使用了相关产品,不只损失了钱财,还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

防范措施:

正常健康人一般是不需要特别去补什么物质的如果身体不适的话应该到正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去进行科学地诊治。

二是模糊药品和保健食品的概念。

将保健食品混同于药品进行宣传,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是一些不法厂商进行违法宣传的惯用手段。

保健食品不只不能宣传疗效,而且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

但是近年来有些广告看不出卖的底是药品还是保健品。

比方在某些保健食品的广告中,却有治疗乙肝、各种肿瘤、糖尿病等等疾病的内容,给人以药品的印象,误导病患者购买。

防范措施:

掌握和了解药品和保健食品之间实质的区别。

如果患病,还是要在执业医生的指导下科学的服用药品、使用医疗器械进行治疗。

三是一些广告以“药到病除”、“无任何副作用”、“多少天见效”、“包治百病”、“一针见效”等带有许诺性质的广告语言以及不科学的断言或保证来表示功效,还宣称“国家级新药”“无效退款”等,胡编乱造广告词,蛊惑人心。

防范措施:

国家规定,药品广告中不得含有不科学地表述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即不能宣传产品疗效,如“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平安无副作用”等,如含有这些语言,广大人民群众就要提高警惕,拒绝购买,防止被广告“忽悠”。

四是以小广告的形式在路边散发及邮箱投递的广告,其内容以治疗性病和提高性功能为主,但都缺少正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和广告审查文号。

防范措施:

小广告是非法的,其产品就更可想而知了遇到这些小广告时,一定要提高警觉,坚决抵制。

(4)邮寄陷阱

一些非法厂商就通过电视、电话购物等方式非法售卖药品和医疗器械,通过邮寄或者快递公司直接送货至购买人家中,宣称“货到付款”购买“零风险”所谓的“货到付款”其实是钻了邮购的一个空子,实际上当产品送到手上时,必需要先付款才能拿到产品的,一旦付过款再打开产品,这时无论产品是什么质量都已为时晚矣。

防范措施:

不要轻信非法的药品广告宣传而邮购药品和医疗器械。

当收到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时应向药监部门举报。

(5)温情陷阱

近年来,非法药品和医疗器械做推销时,经常会打出“温情牌”,如二十几岁的姑娘、小伙亲热地喊道“干爸”“干妈”“爷爷”“奶奶”,经常和老年人在一起唱歌、跳舞、做游戏,甚至有的还采取“跪式服务”,让一些晚年寂寞的老人不知不觉就陷入了温情陷阱。

有的子女对其进行劝导时还会发生不理解,斥之为“不孝”。

防范措施:

老年人更需要关爱,子女无论再忙也要抽空多关心老人,不只仅是物质上的更要注意精神上的交流。

沟通的时候,更要多注意老人的感受,注意方式、技巧,时时提醒老人提高警惕,防止上当。

 

三、科学合理用药

近年来,随着人们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和药物品种的迅猛增加,滥用药物造成的严重损害屡有报道。

卫生部曾公布数字显示,我国每年因药物不良反应死亡20万人,其中因滥用抗生素死亡人数达到8万人。

而同期,欧盟因滥用抗生素死亡人数为1万。

合理用药:

就是以当代药物和疾病的系统知识和理论为基础,安全、有效、经济、适当地使用药物。

1、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

1.安全性没有绝对安全的药物。

一分为二对待。

2.有效性

3.经济性

4.适宜性

如是否需要做皮试、选择合适的用法、用量、溶媒等,是否存在配伍禁忌等。

2、用药观念存在的误区

(一)认为价格贵的药就是好药

药品的价格高低受诸多因素制约,如原料的来源和价格、生产的设备和条件、生产规模的大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劳务人员的工资和赢利尺度乃至研究开发该产品的花费和药品的流通环节等。

广告宣传费的支出和药品的虚高定价也使药品价格背离价值。

故而,价格与药效之间不存在必然关系。

(二)认为药物用量越大作用越强

每种药物都有一定的效能(利弊)。

随着药物剂量的增加达到最大效能后,即使再增加剂量,药物效应也不会增加,增加的只是不良反应(毒性)。

(三)迷信“打点滴”

静滴具有起效快、血药浓度易控制的优点,多用于危重患者和不适宜其他途经治疗的患者。

静滴的缺点是易破坏血管的完整性,造成静脉炎、血栓形成及败血症等,并可出现药物热原反应。

临床不作为首选治疗方法。

(四)看广告用药,追求新药

有些广告为了迎合患者的心理,常扩大药物疗效,对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禁忌症提得较少。

由于广告效应的影响,患者迫切渴望应用新药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应一味盲目追求新特药。

新药的性能和疗效,尤其是不良反应,需在临床广泛实践中不断考察,以进一步评价其安全性和潜在的危害性。

其次,目前绝大部分新药是老药的复方制剂或新剂型,只是改变了剂型和用药途径,疗效并不一定增强。

(国内绝大部分是仿制药,研发新药需耗费数以亿计的研发费用,一般企业和新药研发机构难以承担)

3、抗生素的使用

(一)国内抗生素使用现状

在我国购买和使用抗生素的门槛非常低,长时期以来人们已经习惯了把抗生素当做家庭的常备药,以至于稍有头疼脑热人们就要使用抗生素。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抗生素医院内使用率是30%。

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院内使用率是22%-25%,近5年在中国医院的使用率在67%到82%之间。

(二)过量使用抗生素的危害

1、产生不良反应

抗生素的不良反应最严重的是过敏反应。

目前我国有200多种抗生素,研究表明,每种抗生素对人体均有不同程度的伤害。

比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可引起眩晕、耳鸣、耳聋;庆大霉素、万古霉素可损害肾脏;四环素易导致四环素牙等。

2、损害人体器官

药物对人体各种器官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抗生素在杀菌同时,也会影响肝、肾脏功能、造成胃肠道反应等。

3、产生耐药性

抗生素用得太多,会让细菌产生耐药性。

如今,耐药的超级细菌越来越多,其涌现速度已经超过抗生素的研发速度,胜利的天平正在向病菌一侧倾斜。

4、会杀灭体内正常的菌群

比如说人体肠道细菌,按一定的比例组合,各菌间互相制约,互相依存,在质和量上形成一种生态平衡,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敏感肠菌被抑制,未被抑制的细菌乘机繁殖,从而引起菌群失调,可以引起一些维生素的缺乏,使身体抵抗力下降。

(三)关于抗生素的几个误区

1、感冒一定要使用抗生素

通常,感冒是由病毒引起的,抗生素对于病毒是没有效果的,此时使用抗生素对病情没有帮助。

2、新抗生素比老的好,贵的比便宜的好

老的抗生素虽然抗菌谱“窄”一些,耐药比例高一些,但抗生素讲究的是“敏感”,如果“药敏试验”证明病菌对这种抗生素敏感,即使老药一样可以立“新功”。

3、一旦见效马上停药

抗生素有其规定的疗程。

如果一有效果就停药,不光治不好病,反而可能会因为残余的细菌作怪而使病情反复。

4、频繁换药

抗生素发挥功效的前提是,药物在血液里的浓度和时间达到有效的水平,因此,立竿见影的效果虽然不少见,但指望用药后马上能药到病除也不切实际。

如果抗生素疗效不明显,先要考虑用药时间是否足够。

提早换药,不光无助于病情的好转,而且会造成细菌对多种抗生素产生耐药性。

 

第三部分:

化妆品安全知识

一、化妆品定义

化妆品是以涂抹,喷洒或其它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注:

香皂、牙膏、爽口水等目前暂不列入法定化妆品范围)(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第一部分总则--3定义)

二、化妆品分类

1、按用途来分共分四类:

(1)发用类:

包括洗发、护发、固发、美发、养发;

(2)护肤类:

包括膏、霜、乳液、化妆用油、洁肤(沐浴液、洗面奶)等化妆品;

(3)美容修饰类:

包括胭脂、唇膏、粉底、指甲用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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