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425667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7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

《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docx

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

200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200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负责对口招生的政策制定及对口招生工作的规划、管理与指导工作;计财处负责会同省计划部门编制对口招生计划;省招办负责考务管理、录取工作;省教科所负责《考试纲要》的制订、试卷分析、考试研究等项工作。

各市教育局负责当地对口招生的宣传、组织工作。

二、招生计划

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将根据各科类生源状况和上年录取情况,结合各招生院校的办学特色和条件编制,并列入全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计委联合下达,由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1、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的应历届毕业生。

2、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开设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的专业必须取得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报考幼儿教育类的考生,应为纳入全省年度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历届中等师范(含幼儿师范)毕业生;

(3)我省户口;

(4)身体健康。

体育类专业的招生对象、条件与专业考试时间、办法另文公布。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中等职业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5)因对口考试违纪被通报2004年不准报考者。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04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2、报名地点:

应届生在学校所在地市教育局职教部门报名,历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市教育局职教部门报名。

各市教育局职教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好符合条件的生源。

3、报名办法:

历届生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同底版黑白正面免冠一寸照片5张,并填写报名(政审)登记表(见附件二)。

应届生由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2〕110号文件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每生110元,各市须按报名考试费40%的比例上缴省招办。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学校所在地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道德品质恶劣的;

(3)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情节严重或有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的。

对于思想品德方面曾犯较重错误,经两年以上考察、确已悔改的,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证明,经省招生部门批准,可以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体检工作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在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成立体检站,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为我省高校对口招生体检工作的终检医院,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对有疑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4、体检结论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体检结论如有误,考生应及时向市教育局申请复查,经同意后可以复查,复查须在考生成绩公布前进行。

六、考试

1、2004年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进行较大改革,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实行3+X形式,即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课和一门专业(综合)课。

具体事宜请遵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4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03〕7号)精神执行。

2004年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科目分为十三个大类(见附件一)。

其中专业(综合)课由本专业大类三门主干学科组成,文化课按每门150分计算,专业综合课按300分计算,总分750分。

2、各科命题不超出《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2004年版)》的范围。

3、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场必须设在市教育局所在地有围墙的城区学校(原则上不得在中等职业学校内设考场,特殊情况须报省招办批准)。

各地要加强对监考教师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同一考场的监考人员必须来自不同单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的任课教师不得参加监考。

4、全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时间如下表:

时间

5月22日

5月23日

上午

语文

(9:

00—11:

30)

专业综合课

(9:

00—11:

30)

下午

数学

(15:

00—17:

00)

英语

(15:

00—17:

00)

七、填报志愿

考生按所考专业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可填报2个本科院校志愿(该类须有本科招生计划)和一个服从志愿,同时填报3个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和一个高职(专科)院校服从志愿。

各市对口招生部门应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并组织考生对所填志愿进行确认。

八、建档

1、建档工作在分数线公布后进行,由考生所在地市教育局职教部门负责。

2、考生档案的内容

(1)对口招生考生报名(政审)登记表(见附件二);

(2)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

(3)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4)对口招生考试准考证(存根);

(5)体检表;

(6)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国家未开考的专业除外);

(7)照顾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及照顾政策证明材料须由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加盖验印章。

九、录取

1、组织领导:

2004年高校对口招生的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招办统一组织,集中录取。

2、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实行“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其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划定分数线:

根据各类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划定本科、高职(专科)各批次建档分数线和专业资格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4、计划调整:

对口招生计划应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招生计划管理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作大的调整。

招生过程中因生源状况确需调整的,须经计划管理部门批准,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量中适当调整后执行。

5、各招生学校要积极做好新生入学后的复查、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学后及时将复查情况和新生缺额情况报省招办。

对口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在录取后10日内分别报省教育厅计财处和省计委社会事业处。

6、对口招生的考务、建档、录取工作按《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实施办法及考务工作细则》(另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照顾政策

1、高中阶段受省级表彰的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的考生,总分加10分。

2、省级技能操作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总分分别加10分、7分、5分。

3、近两年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高中阶段获省级体育竞赛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近两年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比赛获前六名及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20分。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照顾政策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4、历届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总分加10分。

5、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取得三个以上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模块合格证书的考生(其中必须兼有一个计算机基础类和一个计算机技术类模块合格证书),总分加5分。

6、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总分加5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侨眷报考高校总分加5分,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参照侨眷照顾政策。

考生在具备1-5项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加分条件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档案必须具有原始证书或交验原始材料,由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后留下复印件并验印、签字。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情况,学校应公示。

十一、管理与就业

2004年高校对口招收的本科新生,可实行预科一年。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承担本科、高职(专科)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应根据考生的情况和职业教育的特点及需要,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单独编班,科学组织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所在学校应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附件:

1、200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科目

2、200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名(政审)登记表

 

附件1:

200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科目

专业类别

文化课

考试科目

专业综合课

备注

农林类

语文、数学、英语

生物学、化学

选考科目:

种植基础、养殖基础

种植类选考:

种植基础

养殖类选考:

养殖基础

机电类

语文、数学、英语

机械基础、机械制图、电工与电子技术

财经类

语文、数学、英语

基础会计、统计原理、财政与税务基础

建筑类

语文、数学、英语

建筑识图与构造、建筑施工工艺、建筑装潢施工技术

电子类

语文、数学、英语

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基础、电子线路

旅游类

语文、数学、英语

旅游概论、中国旅游地理

选考科目:

导游业务、食品营养与卫生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饭店服务与管理专业选考:

导游业务

烹饪类专业选考:

食品营养与卫生

计算机应用类

语文、数学、英语

计算机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应用基础

服装类

语文、数学、英语

服装设计、服装工艺、服装材料

医药卫生类

语文、数学、英语

正常人体学基础、生理学基础、病理学基础

幼儿教育类

语文、数学、英语

音乐、舞蹈、美术

文秘管理类

语文、数学、英语

计算机应用基础、秘书基础、文书与档案管理基础

美术类

语文、数学、英语

素描、平面设计、计算机设计基础

体育类

语文、数学、英语

身体四项素质测试、运动训练专项素质测试

 

附件2:

200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报名(政审)登记表

姓名

民族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参加对口

考试类别

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何时、何地受过

何种奖励或处分

享受何种

照顾条件

政治、思想、品德、学习(工作)表现

 

班主任或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学校(单位)

审查意见

 

学校(单位)审查人(签名):

年月日

县教

育局

或主

管部

门意

 

(公章)

年月日

市教

育局

审查

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经济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