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docx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附件2
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发展壮大我省技能人才队伍,推动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特制定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的职业(工种)
从代表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中选择覆盖面广、通用性强、技术先进、从业人员较多、影响较大的职业(工种)作为全省性竞赛项目,共有七大类28个工种:
(一)先进制造业类。
1.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
承办单位:
广东省自动化与信息技术转移中心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广州市
2.数控车工
承办单位: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8月
决赛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
3.数控铣工
承办单位: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8月
决赛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
4.加工中心操作工
承办单位: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8月
决赛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
5.装配钳工
承办单位: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广州市
6.焊工
承办单位: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广州市
(二)现代服务业类。
7.电子商务师
承办单位:
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竞赛等级:
技师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广州市
8.动画设计师
承办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深圳市
9.导游员
承办单位:
省旅游局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9月
决赛地点:
广州市
10.通信网络管理员
承办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广州市
11.会展设计师
承办单位:
省装饰行业协会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广州市
(三)公共安全类。
12.化学检验工
承办单位:
省建材协会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广州市
13.食品检验工
承办单位:
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广州市
(四)文化创意类。
14.钢琴调律师
承办单位:
广东省乐器协会
竞赛等级:
技师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星海音乐学院
15.广告设计师
承办单位:
广东数码艺术研究会
竞赛等级:
技师
决赛时间:
9月
决赛地点:
广州市
16.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
承办单位:
省新闻出版高级技工学校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8月
决赛地点:
广州市
(五)交通运输类。
17.船舶甲板设备操作工
承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
18.油气管道保护工
承办单位: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茂名市
19.叉车司机
承办单位:
中石化广州分公司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中石化广州分公司
(六)传统工艺类。
20.灯具制作工
承办单位: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中山市
21.玉雕工艺
承办单位:
广东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竞赛等级:
技师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平洲
22.家电装配工
承办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23.服装制作工
承办单位:
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阳江市
24.中式烹调师
承办单位:
广东烹饪协会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7月
决赛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25.中式面点师
承办单位:
广东烹饪协会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7月
决赛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七)能源电力类。
26.高压线路架设工
承办单位: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6月
决赛地点:
广州市
27.继电保护工
承办单位: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7月
决赛地点:
广州市
28.农网配电营业工
承办单位:
广东电网公司
竞赛等级:
高级
决赛时间:
10月
决赛地点:
广州市
以上各职业(工种)竞赛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承办单位制订,报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印发。
(八)自选项目类。
各地级以上市、各单位(行业)在围绕省确定的28个职业(工种)开展竞赛活动的基础上,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适当增加通用性强的职业(工种),作为市一类竞赛或省二类竞赛项目,并自行组织实施。
凡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单位,赛前应将竞赛方案报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竞赛试题由省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行业特有工种由举办单位送审)命题或确认。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
1.印发方案。
明确本次大赛的指导思想、对象范围、竞赛方式、竞赛工种、竞赛标准及表彰奖励办法等。
各市、各单位(行业)要结合实际,相应制订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竞赛方案以及具体实施意见。
2.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及新闻发布会。
一是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大赛组织活动作统一部署。
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
3.举行启动仪式。
3月底前举行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启动仪式。
(二)开展大赛各项活动。
参赛对象:
本省境内各类企业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和院校师生。
各市和省属行业可以根据各工种特点,分设学生组和职工组两个组别。
个人或单位均可作为参赛单位到指定地点报名。
大赛分初赛、选拔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初赛。
各市和省属行业要在广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学习基础上,于今年5月底前发动基层、企业、学校等单位组织开展初赛,并按照各市和省属行业确定的竞赛工种,在初赛优胜者中选拔组成代表队,参加地级以上市或省属行业的选拔赛。
2.选拔赛。
各市和省属行业要在初赛基础上组织开展选拔赛。
各项选拔赛应于8月底前完成,并按照省级技能大赛的要求,在选拔赛优胜者中挑选组成代表队,于8月底前报名参加省级决赛。
3.决赛。
全省各项目、工种职业技能大赛的总决赛于10月底前完成,原则上以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行业分别按工种和组别组成代表队,报名参加。
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及规则,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4.各市和省属行业自选竞赛工种的初赛、选拔赛和决赛,由各市和省属行业自行决定。
(三)竞赛总结。
1.10月30日前,各市、各省属行业应当将竞赛工作总结报组委会办公室。
2.省级决赛的承办单位应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将获奖选手和竞赛情况报组委会办公室。
3.11月15日前,组委会办公室将大赛工作报告以及表彰奖励方案报省政府审批,并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三、表彰奖励
对参加省级大赛的优胜者、组织者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授予荣誉称号。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以上举办的技能竞赛,获得各项(职工组)竞赛前8名的优秀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第一名的优胜者分别由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实物奖励。
各地级以上市可按有关规定设市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根据当地规定,给予获奖选手一次性奖励。
(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参赛选手理论知识和实操成绩均合格者,由举办竞赛的省或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证书核发权限核发相应的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晋升职业资格。
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技师。
以技师为竞赛标准,原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
(四)奖励。
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工作突出的单位授予“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分别授予“先进工作者”或“优秀裁判员”荣誉称号,颁发奖牌。
各地级以上市、各行业可结合实际,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组织实施
(一)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委会办公室下设会务材料组、综合宣传组、竞赛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和省属单位(行业)做好职业技能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市和省属有关单位(行业)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组织指导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竞赛活动。
(二)成立大赛裁判委员会。
由组委会办公室牵头,从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库、高级考评员、社会公认的高技能人才和专家学者中抽调优秀人才组建大赛裁判委员会,全面负责各项赛务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制订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负责竞赛场地、器械、设备的检验、确认及分配;负责大赛各阶段的裁判工作等,保障大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各市和省属有关单位(行业)也要按规定组建相应的竞赛裁判机构,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竞赛裁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