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成就.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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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成就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成就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成就
一、基本状况
我市历史上是防疫重点地区,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疫工作,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血吸虫、结核病、麻疯病、肝炎等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遏制或消灭,防疫工作具有较好的基础。
抗击“非典”期间,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卫生部门和防疫机构全力以赴,全市实现“零病例”,为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3年后,按照国家对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体制的改革要求,市防疫站、血防所、皮防所、健康教育所合并组建扬州市疾控中心,实现机构整合、功能重组。
各县(市、区)也先后完成机构组建工作。
转型后的疾控中心承担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中明确的7项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即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疫情收集与报告、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
经过整合、转型和建设,我市疾控机构在机制建立、职能履行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1、疾控网络覆盖城乡,疾控队伍能力增强
全市疾控体系共有四个层次,市疾控中心为龙头,负责全市疾控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和人员培训;7个县级疾控中心为骨干,管理和落实辖区内的具体工作;乡(镇、街道)一级,邗江区独立设置防保所,其它县(市、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防保组,承担基层疾控任务、上报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等;社区(村)卫生服务站协助开展疾控工作。
市县两级疾控中心现有在编人员478人,在145个基层防保所和防保组中,共有1496人专职从事或参与疾控工作。
近年来,在承担一系列重大防控任务,如抗击“非典”、血吸虫阻断、结核病防治、艾滋病筛查、支援四川灾后防疫,以及参与环境污染监测、突发事故处置和应急综合演练中,各级疾控人员在实战中得到锻炼,职业能力不断提升。
2、财政投入逐年增加,疾控设施得以改善
用于疾控工作的财政投入,包括政府预算性拨款、专项经费等直接投入,也包括疾控机构的政策性业务收入。
其中全市各级财政预算性拨款,2003年为1441.74万元,2008年增加到2573.59万元,年均增幅13%;对重大疾控任务如血吸虫防治、儿童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市县两级财政每年都有专项投入,确保了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近几年,各地政府通过调配卫生资源或选址新建,全面改善疾控中心的办公条件。
市县两级疾控中心的办公、实验用房近4万平方米,其中2006至2008年新增7260平方米。
检测仪器和能力也不断充实与提高。
市疾控中心现有主要检测仪器299台,设备总资产2534万元,加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委的认可,检测数据得到国际相关组织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的承认。
3、预防接种规范开展,疾病控制取得成效
全市每年需对3.5万新生和适龄儿童进行90余万针次预防接种。
由于疫苗接种率高、接种规范,纳入计划免疫病种的发病率大幅度下降,全市已有10多年未发生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脑、乙脑等计划免疫的传染病,为优生优育构筑了一道抵御疾病的坚实屏障。
全市各类传染病控制取得积极成效,2008年总发病率为156.07/10万,比2003年下降25%;连续3年无急性感染血吸虫病例;结核病防治从2004年开始攻坚,到2006年,治愈率、系统管理率等多项指标处于全省先进行列;艾滋病监测、干预网络已覆盖全市,建立6个高危行为干预县(区)和7个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艾滋病在我市处于低流行趋势。
4、疫情监测上报及时,突发事件处置有备
抗击“非典”期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直报点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之后陆续启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结核病管理、艾滋病综合防治等多项信息系统,对疫情信息反映灵敏,为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提供了保证。
按照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我市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成立公共卫生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家组,一支人员稳定、功能齐全、反应迅速的应急处理队伍随时待命。
2008年,妥善处置了40余起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二、存在的几个问题
当前人类面临的疾病防控形势十分复杂,传染病谱不断改变,人感染猪流感正成为全球公共卫生事件。
在我国,“非典”、人感染禽流感威胁依存,艾滋病正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肺结核病每年新发患者超过100万人,这些重大传染病对经济社会具有现实和潜在的巨大破坏力。
另外,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受环境污染、工作压力、生活方式不健康等因素影响,恶性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非传染性慢病不断增多,职业病危害更为复杂。
为应对这些严峻挑战,迫切需要加快建设功能健全、机制完善的疾控体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调研中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几下以点:
1、重医轻防的意识和现象依然存在
防病与治病是卫生服务的两个组成部分。
相对于病后被动治疗,主动防病投入费用少,社会效益高。
但与疾控工作重要性不相称的是,社会对疾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一部分人的意识中,疾控机构只是处置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机构,没有充分认识其工作的常态性。
疾控机构在经费保障、人才配备、科研力量、检测能力等方面与医疗机构都有较大落差。
一些单位和企业不重视传染病和职业病的防范,视疾控工作为干扰,消极应付甚至阻挠疾控人员开展工作。
一些市民群众缺乏防病意识和科学态度,遇到疫情或疏于防范导致传染,或过度紧张造成恐慌。
尽管“非典”疫情给了我们足够的警示,但是疾病防控还没有真正成为全社会每一个成员的自觉行动。
值得反思的现象是,当各类传染病发病率下降,疾控工作显示成效,社会“风平浪静”时,疾控工作反而易受到忽视;而一旦重大疫情突现威胁社会稳定,疾控工作的受重视程度才会上升。
疾控工作常常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被动局面。
2、人才经费等要素保障力度偏软
反映在机构定位和人员配备方面。
单位的性质理应由其承担的社会职能所决定,而非以是否有业务收入为依据。
疾控机构提供纯公共卫生产品,以追求社会效益为前提,应是“全额拨款单位”,但仍有个别疾控中心被定为“差额拨款单位”。
在人员配备上,2004年出台的《扬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依据职能需要,规定市县两级疾控机构编制数分别按所辖人口的0.3/万和1.2/万配备。
据此,市县两级应分别配备专业人员150人和601人,共约751人。
而目前全市实际在编人员478人,与应配备人数相差273人。
与缺编并存的问题是人员结构不合理,由于多种原因,具有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心理学、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大学生、研究生难以补充进各级疾控中心,而一些政策性安置人员又难完全胜任岗位职责。
重要岗位专业人员不足,影响疾控工作的总体质量。
在经费保障方面,主要是财政预算性拨款比例不高、专项任务经费补偿不到位。
据向几所疾控中心了解,财政直接投入一般只占总支出的30%至40%,个别只有15%左右,费用的缺口主要依靠服务性收入弥补。
虽然政策性服务收入也视为财政性投入,但这种以服务性收费为主体的经费保障形式存在一定弊端。
一是疾控中心离开有偿服务就无法正常运转,从利益导向上把追求经济效益作为生存动力。
二是很多公共卫生服务是无偿提供的,需要“贴钱”,因而疾控中心常常把主要的人力、物力向政策性收费的服务项目倾斜,并利用现有设施开展延伸服务,出现聘用大量编外人员以增加收入用来补偿公共卫生服务的现象。
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越多,需要补偿的业务收入越多,以致有的疾控中心不愿提供或无力提供完全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是有偿服务正陷入困境。
因市场职责划分不清,不少部门参与分羹,使业务收入不能稳定,收支平衡点一旦打破,疾控工作的质量势必受到影响。
此外,部分专项任务经费补偿也不到位。
以儿童预防接种为例,从2008年5月起,国家扩大免费预防接种范围,由原来8种疫苗防9种传染病扩大为14种疫苗防15种传染病。
实施扩大的儿童免疫规划后,疫苗虽由国家免费下发,但接种人员培训、疫苗冷链与配送、预防接种反应处理、接种耗材等经费仍需要地方配套。
据市疾控中心测算,该项费用每年超过100万元。
2009年市财政列入预算40万,仍有较大缺口。
各县(市、区)财政几无补偿,只会挤占其它工作经费。
3、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未得到全面履行
7项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互为支撑构成疾控工作的有机整体,需要疾控机构全面履行。
受经费、专业人才、实验检测条件等因素制约,和防控任务“软”“硬”度影响,多数疾控中心对“硬”任务完成度一般较好,对“软”性工作诸如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与控制等,或开展不够,或流于形式,或完全空白。
当前各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对人们健康威胁日增,对不健康生活行为进行干预可以使患者获得有质量的生活,但对慢病的防治宣传和控制工作至今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加强。
重“硬任务”轻“软任务”、履行职能偏失成为各疾控中心普遍性的问题。
正如卫生部科研基金资助的一项调研所得出的结论:
政府投入不足前提下的公共职能缺失,是疾控体系的首要问题。
4、检测能力与规定要求尚存差距
对照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装备标准》中有关地市级城市A级标准(完成常规检测要求的基本标准),市疾控中心的仪器配置率为76%,可以检测的项目占标准数的80%。
各县(市、区)对照县级机构A级标准,平均仪器配置率为30%左右,项目检测率仅为50%,即有一半的检测项目不能实施。
在重要检测项目中,以饮用水为例,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监测指标由1985年的35项增加到2007年的106项。
而我市两级疾控中心目前均不具备完全监测能力。
市疾控中心可以监测78项,县级的检测手段更为落后。
省政府规定2010年7月1日,是苏中城市最迟实施期限。
因此迅速配备饮用水监测设备,是两级疾控中心的当务之急。
快速检测设备可以实地查明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卫生事件的危害成份,为有针对性地处置和抢救生命赢得宝贵时间。
但目前市县两级疾控中心都缺少这样的设备,检测人员赶赴现场取样、送回实验室检测,往返、等待时间过长,给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造成被动。
5、防控网底薄弱成为疾控体系建设的隐忧
我国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依托于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开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构成疾控体系的网底,大量疾控、防保工作依靠基层防保组织和乡村、社区卫技人员完成。
由于目前基层卫生机构的生存方式取决于医疗收费,预防工作做得越多,医疗收入就可能越少,因此基层卫生机构“重医轻防、以医养防、重收益轻服务”的倾向比较普遍。
基层防保人员多年得不到补充,江都市、高邮市反映已经10多年没有招收到一名正规大专以上毕业生。
一部分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问题还没有解决,也影响到队伍的稳定。
人员老化、队伍不稳、能力不强,使得防控网底比较脆弱。
三、意见与建议
加强疾控体系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利益,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
为此,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医改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疾控体系建设的认识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核心是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要求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意见》将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列入近3年实施的5项重点改革任务,要求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疾控体系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具有支撑作用,也是城市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需要我们进一步增进共识,增强“以人为本,首先在公共卫生”的意识,建立起常态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机制。
随着政府职责的全面到位,硬件、软件、人才队伍等各个要素支撑有力,疾控体系才能面对复杂的疾病防控形势,做到有效有序应对,摆脱被动应急的局面。
2、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项目管理加强效能考核
应根据疾病防控工作的职能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财政保障机制。
目前可从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入手,逐年增加财政直接拨款的比例,直至将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
对诸如儿童计划免疫、重大疾病防治等专项工作经费应足额补偿到位。
对完成诸如饮用水预警监测等重大检测任务所必须的设备,专项经费应予以保证。
逐步转变疾控机构以追求经济利益为动力,依据业务收入高低决定职能履行程度的状况。
与此同时,对疾控中心的政策性业务收费,要做到应收尽收,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是追求“高效率的公平”。
为有效利用现有的人财物资源,提高疾病防控工作绩效,可以探索实施项目管理模式,即明确疾病防控机构须完成任务量,要花费多少资金,通过对所有“软”“硬”任务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所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履行。
年终,对政府投入进行绩效考核。
3、合理划分市区两级疾控职责,提升疾控队伍职业化水平
市区两级疾控机构在职责划分、业务范围上有交叉和界定不清的情况,有些给基层单位造成影响、加重负担。
需要进一步合理划分职责,明确各自业务范围。
宜将基础性的工作,交给区级疾控机构承担;将技术性强,资质要求高的工作交给市疾控中心负责,做到职责明确,运转协调。
疾控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升,技术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应重视提高新进人员的专业门槛,科学合理、有计划、有目的地引进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专业人才,做到能岗匹配。
同时应建立起有效的疾控机构内部培训机制,对各级各类疾控人员进行标准化职业能力培训,尤其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层防保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疾控队伍的整体职业化水平。
4、有效整合各类检测资源,实现检测设备与技术力量共享
实验室检验能力是做好疾控工作的重要保障。
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应按照国家标准,具备完全的检测设备和能力。
市疾控中心承担着区域内重大的检测任务,在技术上具有权威性,应集中财力做强市疾控中心实验室。
这需解决好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实现市区两级疾控检测资源共享。
目前区疾控中心的实验室建设按照县级标准执行,但区与县不仅在人口数量、地域位置、业务能力上都有明显区别,而且区级实验室会面临检测任务不足、经费和技术力量不够等问题,因此在要求区级实验室具备基本检测能力的情况下,不应提出脱离实际的要求,完全可以利用市疾控中心的检测资源为各区提供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二是有效整合市各部门的检测资源。
目前很多部门都有自己的检测机构,一些设备和检测项目重复。
有的因检测任务不足设备闲置,有的又因缺少设备致检测无法开展。
不久前,市政协主席会议就整合资源、强化城市应急管理与市政府协商讨论。
一个重要建议就是实现检测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在各检测机构中技术力量较强,能否以之为龙头建立所有技术设备和力量共享的市级检测中心,承担各类检测任务。
5、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和队伍建设,疾控经费多向基层倾斜
一是加快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卫生站一体化管理,改变目前联系松散、管理粗放的状况,发挥基层网络的整体功能。
二是采取实际措施落实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彻底解决他们的保障之忧。
2008年7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的意见》,这是维护乡村医生合法权益和保护队伍稳定的切实之举。
但在执行中,一些地方在经费落实上还存在问题,建议重视加以解决并真正落实到位。
三是疾控经费尽可能向基层倾斜,更多地用于防控一线和基层防保人员。
(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2003年以来,全国人大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相继颁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根据法律授权,卫生部与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规划、方案。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逐步建立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部门间协调与合作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健全。
2004年2月,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近年来建立的其他多部门协调机制还包括:
由17个部门组成的“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两部门应对口岸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卫生部、铁道部、交通部、质检总局、民航总局联合制定的预防控制传染病境外传入和通过交通工具传播、蔓延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卫生部联合教育部共同制订的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制度;卫生部会同总后卫生部制定的军地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等。
(三)疾病预防控制系统职能逐步完善
卫生部发布了《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中央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界定了国家、省、市、县四级CDC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的职责、任务。
(四)中央财政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投入
基础建设。
国家财政支持和地方各级配套筹资106亿元的国债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项目2448个(图1-1)。
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总计投入163.72亿元,主要用于加强传染病院和紧急救援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医疗救治能力。
另投入9亿元,建设项目426个,用于加强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和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基地建设。
图1-1国家财政支持和地方各级配套筹资建设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大楼
实验室建设与卫生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投入2.52亿元用于加强中西部地区省、市两级CDC卫生应急和现场处置能力,为中西部地区配备了部分实验室检验设备及应急处置车辆;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经费10亿元,用于加强地、县级CDC实验室装备。
国家财政专项支持的“加强中西部地区基层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了368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配置工作。
2003~2007年间,中央对地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转移支付资金:
用于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非典与人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免疫规划和农村改水改厕、精神卫生及癫痫防治。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资216亿元,用于建设和改造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和县中医医院及部分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配置基本医疗设备。
另外,中央财政投入6.95亿元,组织开展了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急诊急救知识、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县卫生局局长管理知识培训,共计培训约90万人,显著提高了农村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基层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水平。
(五)人员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卫生部组织编写了用于疾病预防控制管理人员、现场流行病学专业技术人员与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系列教材。
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现场流行病学培训工作,共计培训人员13700余人。
卫生部组织编制了以加强实验室科学建设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材,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实验室科学建设与管理培训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程。
(六)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2006年2月,《国务院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根据《指导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明确从2007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分别按城市社区服务人口人均3元和4元给予补助。
目前,全国95%的地级以上城市和86%的市辖区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已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0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2万个,成为城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我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实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38种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日、周、月、季、年的疫情分析和定期信息发布已形成制度,我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信息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个案管理信息报告和重点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个案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建立,以及23种重点传染病监测方案的颁布、实施,显著提高了重点传染病预测预警和控制能力。
至2007年底,医疗机构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95.99%;乡镇卫生院网络直报率达到79.04%,各单病系统网络直报工作也在不断加强和完善,全国传染病报告质量继续稳步提高。
截至2007年底,全国传染病报告及时率为93.44%,较2006年提高了8.44%。
初步遏制了艾滋病的蔓延势头。
艾滋病防治工作持续深入,初步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
积极组织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
积极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有效实施了艾滋病公共干预措施。
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步入新阶段。
全国已逐步建立了独立的结核病实验室,完善和健全了国家、省、市、县、乡镇、村(社区)综合的结核病控制服务体系与结核病监控、评价系统。
全国以县为单位的痰涂片镜检室间质量保证覆盖率达92%。
我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达到100%、患者发现率达到79%、患者治愈率达到91%。
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开展了血吸虫病流行区工作情况的调查,基本摸清了各地疫情和以行政村为单位的重点防治地区,并实施了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
各地无突发疫情报告,急性血吸虫病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
免疫规划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完善冷链系统:
实现计划免疫预定目标,最终达到和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全国预防接种于1988、1990、1995年先后实现以省、县、乡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四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和麻疹疫苗)接种率达到85%的普及儿童免疫目标。
基本消灭丝虫病和麻风病。
1994年我国基本消灭丝虫病,1998年基本消灭麻风病。
在各级卫生防疫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重大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特别是在历次大的自然灾害面前,广大卫生防疫工作者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取得了大灾之后无大疫的辉煌成绩。
地方病防治成果稳固并有所发展。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用于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炉改灶,改水工程、水氟、水砷筛查等;同时用于西部地区碘缺乏病健康教育、大骨节病和克山病防治等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发展。
全国第五次碘缺乏病监测结果表明,我国“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继续得到巩固,碘盐覆盖率达94.9%,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0.2%;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246.3mg/L,处于基本适宜的碘营养水平;8~10岁儿童甲状腺触诊肿大率5.0%,达到了国家控制标准。
慢性疾病防治工作有序稳步展开。
举办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和传播健康生活方式理念,动员全民参与。
通过健康管理和疾病管理对社区居民进行慢病风险评估和分类指导。
组织开展淮河肿瘤综合防治和部分癌症高发地区筛查及早诊早治。
起草了《慢病社区卫生服务指导意见》,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慢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制定了《中国血脂异常防治指南》和《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预防控制指南》,修订了《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组织开展了相关的培训工作,为规范重点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