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金义都市新区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共15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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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金义都市新区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共15页
金华金义都市新区(xīnqū)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撤除拆迁户们的房屋是必不行免之事,房屋的拆迁会使得拆迁户们居无定所紧要影响他们的日常生活。
所以在进展(jìnzhǎn)拆迁补偿工作时除了要在经济上对他们赐予必须的补偿外,还要妥当的处理好拆迁户们的安置问题,将拆迁对他们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那么在金华金义都市新区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
下面就由我为您具体介绍。
第一章总那么(nàme)
第一条为标准集体全部土地上房屋(fángwū)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区实际状况,制定本实施看法。
其次条金华(jīnhuá)市区〔婺城区、金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实施集体全部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征收与补偿的〔以下简称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实施看法。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是征收集体全部土地补偿安置的组成局部。
征收集体全部土地补偿安置程序遵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程序合法、补偿公允、结果公开”的原那么,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金华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区范围内集体全部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以下简称征收人〕。
婺城、金东区人民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详细负责本辖区集体全部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管房屋征收与补偿监视和管理工作;市、区开展和改革、公安、监察、财政、住房建立、城乡规划、审计、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相互协作,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当进展。
第六条被征收范围内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征收执行人,担当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详细工作。
第七条征收人应当依照本实施看法的规定对被征收人进展补偿。
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利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应当听从国家开展和建立的须要,在期限内完成搬迁。
其次章征收程序
第八条征收人应依据经济社会开展须要制定本辖区范围内房屋征收工作打算。
第九条在作出房屋征收与补偿确定前,应当遵照《金华市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法〔试行〕》有关规定,就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应作为是否作出房屋征收与补偿确定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征收范围确定后,由征收执行人发布《征收告知书》。
自告知书发布之日起,相关部门依法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以下事项: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立用地;
〔二〕审批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三〕审批变更房屋、土地用途;
〔四〕办理户口的迁入,但因诞生、婚姻、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刑满释放等缘由符合户口迁入政策的除外;
〔五〕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六〕转移房屋全部权或宅基地运用权;
〔七〕按规定应当暂停办理的其他事项。
征收执行人应当将上述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确因须要,可再延期12个月。
第十一条《征收告知书》发布后,被征收人应当按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和地点,持有效权属证明材料办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登记。
征收执行人应当会同村〔居〕委会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及房屋的权属、面积、房屋用途等状况进展调查。
调查结果经被征收人确认后,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征收执行人依据调查确认状况拟定《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方案应当明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范围、标准、形式,补偿资金的预算和落实,安置用房和宅基地安置用地的支配等。
征收执行人应当就《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询相关权利人看法。
被征收人申请听证的,应在《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征收执行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
征收执行人应依据征求看法和听证会状况,修改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并按土地征收程序组卷报批。
第十三条建立工程用地批准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需载明房屋征收与补偿内容。
第十四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后,被征收的房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展评估。
第十五条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和本实施看法有关规定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
《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征收房屋坐落地址、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根本状况;
〔二〕补偿方式;
〔三〕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四〕搬迁期限、过渡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处理方式;
〔七〕其他事项。
实行宅基地安置的,应明确宅基地安置的位置、土地性质、面积、时间、相关手续等;实行公寓式安置的,应明确安置房屋的地点、土地性质、建筑面积、交付时间、安置房屋的价款及结算方式等;实行货币安置的,应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
第十六条被征收人应按《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房屋。
被征收人已依法得到补偿或者无正值理由不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拒绝承受补偿,且拒不交出土地房屋的,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被征收人限期交出土地。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被征收人限期交出土地的,应当出具行政确定书。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搬迁的,经催告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征收执行人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
档案应当包括:
征收告知书、调查结果、听证状况、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集体全部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公告张贴状况、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及其结算资料等。
第三章住宅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范围内的以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和构筑物,予以补偿:
〔一〕权属合法的集体全部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构筑物;
〔二〕未计入权属资料的地下室、技术层、屋顶楼梯间、坡屋顶、室外楼梯等。
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住宅的附属物、构筑物不计入原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按评估价予以相应补偿。
第十九条被征收人可补偿面积,按以下原那么确定:
〔一〕被征收房屋房产证、土地证已载明合法建筑面积的,以该有效权属资料载明的合法建筑面积确定;
〔二〕被征收房屋房产证、土地证未载明合法建筑面积,但载明合法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层次的,按合法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层次计算建筑面积;
〔三〕被征收房屋无房产证、土地证的,以有效建房审批资料批准的建筑占地面积结合批准的建筑层次计算建筑面积;
〔四〕对未经产权登记和全部权人不明确的房屋,或由于历史缘由或其他特别状况已建房,但未办理有效权属资料的,由国土资源、住房建立、城乡规划等部门依法进展调查和认定。
其次十条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由具备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遵照建立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
评估机构的选择由双方按公开、公允、公正的原那么确定。
评估结果应予以公示。
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其次十一条征收集体全部土地上房屋,可参照《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看法》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等。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参照《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看法》的相关标准减半确定。
征收人有条件安置临时过渡用房的,应向被征收人供应临时过渡用房。
被征收人安置后,应按双方约定退还临时过渡用房。
第四章安置标准
其次十二条安置以户为单位。
安置人口的住宅建立占地限额为每人25平方米。
该户宅基地面积按安置人口数和限额面积确定。
宅基地安置按“一户一宅,不超标准”原那么确定。
被征收人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的,应当合并计算其宅基地面积。
其次十三条安置人口按以下原那么确定:
〔一〕实际在册并享受村民待遇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属就地农转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服兵役前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现役义务兵、士官;
〔四〕入学前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五〕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狱服刑人员。
其次十四条特别状况安置人口按以下原那么确定:
〔一〕已婚未育家庭可增加1个安置人口;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1个安置人口;违反打算生育政策超生的,经依法处理后,可计为安置人口;
〔二〕已达法定婚龄,符合分家立户的,按规定单独立户后按3个安置人口计算;
〔三〕蓝印户口人员,未享受国家房改政策或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可计入安置人口,但不得单独立户;
〔四〕农嫁非人员,因政策缘由户口在村无法迁出的,只能按1个安置人口计算,不得单独立户。
应迁出而未迁出的,不应迁入而迁入的,不作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计入安置人口;
〔五〕离婚家庭,按原家庭人口状况确定;
〔六〕已享受公寓式安置或宅基地安置的,不得再次计入安置人口。
第五章安置方式
其次十五条安置采纳宅基地安置、公寓式安置和货币安置三种方式:
〔一〕宅基地安置是由被征收人按农村村民住宅建立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按规划要求建立住宅房屋;
〔二〕公寓式安置是指统一建立或购置住宅用房用于安置被征收人;
〔三〕货币安置是指向被征收人供应一次性货币补偿,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安置用房。
其次十六条安置方式按以下原那么确定:
〔一〕在市区二环路以内,应当采纳公寓式安置或货币安置;
〔二〕在市区二环路以外,可以选择货币安置、公寓式安置或宅基地安置。
有集中建立安置住房条件的,应当统一建立公寓式安置房。
以上三种方式一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在征收范围内,已经享受公寓式安置或货币安置的,不得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其次十七条被征收人选择宅基地安置的,遵照以下规定办理:
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市、区宅基地管理方法的规定,宅基地安置按“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安置、统一联建”的原那么实行联立式安置。
规划许可实行异地安置宅基地的,由征收人负责安置地块的落实和三通一同等工作。
其次十八条被征收人选择公寓式安置的,遵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安置房实行统一规划,由征收人统一建立或购置,土地供给方式为国有划拨,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上市交易;
〔二〕安置房面积依据安置户应安置的宅基地面积的4.3倍进展核算;
〔三〕安置房的房款结算如下:
安置房套型总面积小于被征收人应安置面积的,按工程工程本钱价结算。
缺乏局部,按安置房评估价的80%赐予补偿。
安置房套型总面积大于被征收人应安置面积的,应安置面积,按工程工程本钱价结算;超出面积在8平方米以内局部,按安置房评估价的80%结算;超出面积在8平方米以外局部,按安置房评估价结算。
其次十九条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的,遵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安置面积依据安置户应安置的宅基地面积的4.3倍计算;
〔二〕每平方米安置面积货币安置额度按同类住宅用房的评估价确定,但应扣除工程本钱价和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第六章非住宅补偿
第三十条安置户的原有宅基地面积大于应安置宅基地限额面积的,超出局部的宅基地,实行奖补退出。
非安置人口房屋的宅基地,实行奖补退出。
奖补金额依据该宅基地的用益物权评估确定。
第三十一条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安置。
非住宅房屋认定,应以房屋全部权证登记的用途或国土资源、住房建立、城乡规划等部门供应的合法有效文件为依据。
非住宅房屋按同类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予以合理补偿。
因征收造成的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参照《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看法》相关标精确定。
第七章监视管理
第三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实施看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当刚好予以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审计监视,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本实施看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征收人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被征收房屋的有效权属文件或者户籍资料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那么
第三十四条本实施看法自2022年9月12日起施行。
2001年7月3日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金华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看法》和2002年6月26日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金华市区征用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看法》同时废止。
在本实施看法施行前土地征收公告已发布的工程,接着沿用原规定。
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是房屋拆迁补偿最常用的方式,自然金华金义都市新区房屋拆迁补偿也不例外。
拆迁户们在权衡利弊之后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安置和补偿方式,假如对于搬迁安置存有问题的不妨与拆迁办多加的协商,在选择好安置方式之后应协作拆迁办的工作尽早的做好搬迁工作。
内容总结
(1)金华金义都市新区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2)〔二〕被征收房屋房产证、土地证未载明合法建筑面积,但载明合法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层次的,按合法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层次计算建筑面积
(3)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