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综合布线二期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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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综合布线二期项目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综合布线二期项目
招标技术文件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二〇一九年五月
一、用户需求书
1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建筑类型为高层;耐火等级为一级。
本工程为科研办公楼,地下部分主要为汽车库、设备房;地上部分:
裙房1~3层为办公用房及实验室;4层、12层为设备层;塔楼4~11层为办公用房及实验室。
2总则
1
2
2.1招标工程范围
1
2
2.1
2.1.1招标范围为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中所反映的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办公网络增加布线项目。
关于工作范围的详细说明,投标者需通读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
2.1.2招标范围内主要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同时,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范围,中标方(合同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综合布线系统
2、车牌识别系统
3、会议室信息发布屏安装(信息发布设备由业主提供)
4、增加信息点管线铺设及门禁点管槽铺设
2.1.3设备与材料的供应及其运输、包装、现场仓储;
2.1.4布线施工(包括线管及线槽的施工)和电气接线;
2.1.5系统测试、调试以及与相关系统的联调;
2.1.6系统正式移交业主之前的试运行和系统维护;
2.1.7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2.1.8编制系统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2.1.9上述工作所需的附件、工具、备品备件、资料的提供。
2.2工程界面
1、投标人有责任处理好所有与本系统(工程)有关的界面,并完成相关界面的施工任务,提交界面施工相关产品。
2、设备选型时,投标人应考虑整个系统设备之间接口问题,特别是所供设备与其它专业系统设备之间的接口。
投标人有责任在设备供货前协调解决接口问题,在设备安装后,接口不应存在任何问题。
否则,由本工程中标人自行承担及解决。
3、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以明确本系统(工程)与其他系统(工程)的界面,如投标人在投标前的澄清答疑中未做询问,以招标人所做的解释为准。
4、投标人如与其他系统(工程)发生争议,投标人必须服从业主、监理的裁决,无条件执行指令要求,并不得以此为借口要求业主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
2.3质量保证
2.2
2.3.1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安装施工工艺、测试手段及方法均应符合国际、国内最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2.3.2投标的全部设备均应经过检验,且备有有效的检验报告、出厂证明、和合格证。
检测的内容应参照国家相关标准与信息化项目监理标准。
2.3.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无破损的,并为原厂包装,并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
如不符时,投标人应负全责并免费更换全部不合格产品,所有因产品规格不符、质量不符及因产品损坏而造成的工程延误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保留终止合同和向投标人索赔的权利。
2.3.4投标人所提供的商业产品应是制造商生产的标准产品系列,必须提供由产品制造商签发的产品品质保证书。
2.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软件产品必须为正版软件,并保证业主获得合法有效的使用权和使用周期。
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费用和延误均与业主无关,由投标人承担有关侵权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3.6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中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应获得3C认证证书。
2.3.7投标人所选用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系统的参数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有推荐品牌要求的设备材料必须出具原厂机构包含本项目实施区域相对应的项目授权书。
2.3.8中标人应对系统的正常运行负全责,并提供3年的免费售后保质期。
2.3.9关键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产品到货验收、工程验收均须有原厂人员到场并由原厂出具报告,施工过程中生产厂商应根据业主的要求派出原厂人员作必要的监督抽查,以确保所用产品均为原厂正货。
2.4工程质量验收
2.3
2.4.1工程质量验收包括系统检测及竣工验收。
2.4.2工程验收应在工程施工安装及测试完成后进行。
未被业主及有关管理部门验收、测试通过,工程不被视为完成。
2.4.3各系统的检测、验收应按相关国家现行标准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有特殊要求的系统还应由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组织实施。
2.4.4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应符合相关规定,检测设备应使用在检定有效期内。
2.4.5中标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至项目验收合格,若因中标方对设施、设备的保护措施不当等原因造成本系统设备或其它设备和设施的受污、受损,中标方须负责清洁或给予无偿更换。
如因中标方原因造成其它设备和设施的损坏,中标方须承担修理费用或给予赔偿。
2.4.6中标方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如下工程竣工资料:
1、系统竣工图(平面图、系统图、原理图、连接图等)
2、机柜、机架竖向布置图、平面布置图
3、系统综合安装图、安装大样图、剖面图
4、系统阶段施工过程记录及验收记录
5、系统隐蔽工程记录
6、系统测试报告(包括测试方法、程序、项目、仪器、测试数据)
7、前端设备地图及编号表
8、线缆端接及设备端口分配对照表
9、系统设备、材料清单(包括型号、规格及数量)
10、系统设备、材料产品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11、系统使用操作及维护手册
12、仪器仪表、工具清单
13、其它有关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机构要求的资料
2.4.7验收合格条件:
1、中标方已完成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安装、测试、调试工作。
2、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要求。
3、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业主满意。
4、已提供了合同约定的全部货物和资料。
5、投标方竣工资料齐备完整。
6、符合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任何竣工条件。
2.4.8如果工程或某部分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则中标方应根据验收结果对工程或某部分工程进行整改或修复。
整改修复完毕之后,应重新验收。
整改修复期间承包商应继续承担本规格书中规定的试运行期间的任务。
2.4.9中标方有义务协助业主向政府及有关管理机构办理必要的竣工批准和登记手续。
如果政府及有关管理机构要求对工程进行进一步核验,则中标方应给予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对于在这种核验过程中发现的任何缺陷,中标方有义务进行整改和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5其他要求
2.4
2.5.1本建筑弱电工程使用的所有线缆的防火等级均要求达到阻燃以上等级及满足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所有室内敷设的线槽/管必须为金属材质。
2.5.2各系统的部件和材料应符合制造商提供的规格书给定值的电压、电流、温度、应力或任何其他条件。
所有设备均应具有短路保护,包括电源内部的保护。
当由于电源系统切换、线路故障或地电位升高引起电压幅度和相位变化时,设备不致受到损坏且保持正常性能。
2.5.3所有电缆应接至端子排。
所有端子排、电缆、接线及设备应采用业主认可的专业标签机打印的标识,标签采用永久性不沾水、不退色标签。
2.5.4本招标技术需求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和指标,投标人应参考此基准,按文件的要求进行详细的系统设备配置。
所选用、配置的系统设备参数不得低于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
2.5.5投标人应结合施工图纸来阅读本招标文件,以明确各智能化系统的架构及配置要求。
施工图纸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2.5.6下文中所提及的主要设备产品,如有指明推荐品牌的,投标人若不采用推荐品牌的产品而选用其他品牌的产品,工程实施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使用品牌不低于推荐品牌的有效证明,否则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材料价不变的情况下要求中标人将设备更换为推荐品牌的产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2.5.7如无推荐品牌之外的其他产品的选择,要求必须选用国内或国际优质品牌产品,工程实施时,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产品样板,由招标人组织看样订货,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2.5.8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但不能修改,响应人需结合《用户需求书》、施工图纸以及相关规范综合报价。
对发现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反馈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各响应人的疑问视情况调整工程量清单;如投标人无答疑或在答疑阶段无问题,则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且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额与缺项为由提出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
2.5.9中标人应负责其承包范围内的深化设计、施工方案评审、修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各项增加或额外的费用,深化设计方案需经设计公司确认修改,并由发包人确认后才可施工。
2.5.10工程投标时,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施工界面及施工状况,并明确知道进场进行线路安装时存在的难度和应采取的措施,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报价中。
2.5.11《用户需求书》列出的技术参数为最低要求,投标时所选择的技术参数可以高于但不能低于本技术需求书列明的技术参数,否则,业主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2.6增加布线信息点情况见下表
楼层
房间号
所属科室
外网
内网
电话
无线AP
专线
智能网
备注
9楼
W900
生物制品室
2
1
用于办公区连接打印机和电话
9楼
910
会议室
2
4
2条内网用于会议室信息发布,其余点位为会议室内部增加
8楼
E800
抗生素室
2
1
7楼
W700
监督检验研究室
1
2
1
7楼
W710
监督检验研究室
4
4
7楼
W706
监督检验研究室
3
3
7楼
780
会议室
2
用于会议室信息发布,1条备用
5楼
560
会议室
2
用于会议室信息发布,1条备用
5楼
W500
化妆品室
7
7
7个办公卡位下没有点位,需新增
4楼东裙楼
407
所领导办公室
3
3
3
3楼主楼
300
中药室
3
10
8
3楼主楼
340
会议室
2
用于会议室信息发布,1条备用
3楼东裙楼
301
会议室
2
用于会议室信息发布,1条备用
3楼东裙楼
305
所领导办公室
2
2
2
2楼主楼
W200
检验技术研究室
1
3
3
2楼主楼
230
会议室
2
用于会议室信息发布,1条备用
1楼东裙楼
108
财务科
6
6条财务专线
1楼东裙楼
106
财务科
2
用于连接打印机
1楼东裙楼
109
会议室
2
用于会议室信息发布,1条备用
1楼主楼
E103
信息科
6
6
6
1楼西裙楼
W120
后勤保障科
15
15
15
15个办公卡位新增
1楼西裙楼
W110毒麻品试剂仓
后勤保障科
2
2个智能网是视频监控
负一楼
样品冷库间
业务技术管理科
1
1
1
4
4个AP是东边样品间每个房间加一个,其余3条线路为西边冷库间
1楼西裙楼
E100
质量管理科
1
1
用于连接打印机
1楼保安亭
后勤保障科
4
2
4
内网各2个,4个智能网是智能识别器
主楼负一楼电梯
信息科
2
用于考勤打卡机
主楼负二楼电梯
信息科
2
用于考勤打卡机
东裙楼负一层电梯
信息科
2
用于考勤打卡机
东裙楼负二层电梯
信息科
2
用于考勤打卡机
2.7门禁增加布管点情况见下表
楼层
房间号
所属科室
门禁
备注
8楼
W802
标准物质管理科
1
7楼
W702
监督检验研究室
1
7楼
E703
化学室
1
7楼
E706
化学室
2
前后门
7楼
E714
化学室
2
前后门
3楼
E309
中药室
1
3楼
W310
中药室
3
前后门及里面各1个
1楼
E103
信息科
1
1楼
W103旁
后勤保障科
1
2.8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办公网络布线系统
工作区子系统01
1
单口信息插座
1.名称:
单口信息插座2.技术及功能要求:
符合设计综合考虑
个
48
2
双口信息插座
1.名称:
双口信息插座2.技术及功能要求:
符合设计综合考虑
个
69
3
三口信息插座
1.名称:
三口信息插座2.技术及功能要求:
符合设计综合考虑
个
5
4
6类非屏蔽模块
1.名称:
6类非屏蔽模块2.技术及功能要求:
符合设计综合考虑
个
201
5
6类非屏蔽跳线
1.名称:
2米,6类非屏蔽跳线2.技术及功能要求:
符合设计综合考虑
条
0
水平子系统
6
6类非屏蔽双绞线(标准305米每箱)
1.名称:
6类非屏蔽双绞线2.技术及功能要求:
符合设计综合考虑
箱
60
设备间子系统01
7
RJ45配线架
1.名称:
RJ45非屏蔽配线架(含理线架)2.技术及功能要求:
符合设计综合考虑
个
13
8
6类非屏蔽模块
1.名称:
6类非屏蔽模块2.技术及功能要求:
符合设计综合考虑
个
312
9
6类非屏蔽跳线
1.名称:
2米,6类非屏蔽跳线2.技术及功能要求:
符合设计综合考虑
条
201
停车场系统设备
10
一体式车牌自动识别器(含镜头、内置补光灯
1.名称:
一体式车牌自动识别器(含镜头、内置补光灯)2.技术及功能要求:
符合设计综合考虑
台
4
12
辅材及施工
批
1
2.9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3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3
3.1现场环境条件
2
3
3.2
3.1.1地理位置、气候条件
1、“广东省药品检验所迁址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萝岗科学城。
2、气候条件:
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年平均气温22.3°С。
1)室外温度:
0℃~50℃
2)室内温度:
0℃~40℃
3)相对湿度:
5~95%
3、腐蚀性:
有轻度盐雾影响
3.1.2电力供应
1、中央监控室由UPS集中供电,末端设备由各弱电间弱电专用配电线路单独回路供电。
2、电压:
AC380V/220V
3、频率:
50Hz
4、波形失真:
20%
5、频率波动:
±1Hz
6、电压波动:
±10%
3.1.3设备工作时间
1、年工作时间:
365天
2、日工作时间:
24小时
3.2标准和规范
2
2.2
3.2.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施工安装必须遵循下列技术标准和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1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94-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95-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96-2007)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526-2010)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技术规范》(GB50343-2012)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3-90)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15-51-2007)
●《电磁兼容性标准》(IEC801);
●《局域网标准》(IEEE80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
●《建筑电气工程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ZJQ00-SG-026—2006)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规范》(GB50093—2002)
3.2.2投标人若使用与上述不同的标准和规范,应加以详细说明。
投标人应提供用于替代的标准和规范以及差异点对照表。
当投标人推荐的标准和规范等同于或优于被替代的标准和规范时,才可被招标方接受。
3.2.3标准和规范的冲突处理
1、标准、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采用要求最为严格的标准、规范。
2、标准、规范与本技术规格书要求之间发生冲突时,采用其中最为严格的要求。
3.3线缆、配线及设备端口的标签
3.3.1所有使用的标签均应为机器打印,手写标签不予接受。
标签上的编号应同时支持简体汉字、英文字母、数字、标点。
标签上字体应清晰可辨。
3.3.2标签应具有永久的防脱落、防水、耐温(≥500℃)特性。
3.3.3所有线缆必须单独标签,线缆的两端及中途可为人接触的地方须加上标签。
3.3.4所有设备端口都应使用标签予以标识。
3.3.5所有前端设备须以标签加以标识,并清楚地表明其位置。
3.3.6所有的配线及跳线都应采用标签予以标识,并单独编号。
3.3.7所有的线槽应有明显的标识。
3.4线缆端接
3.4.1铜缆的端接须采用产品供应商认可的方法和工具设备。
3.4.2光纤的接续和端接须采用产品供应商认可的方法和工具设备。
3.4.3光纤接续点必须在接续工作完成后进行现场测试。
3.4.4光纤接续点的衰减损耗应小于0.2dB。
3.4.5除非与设备端接,所有线缆不允许续接。
3.5线槽与线管
3.5.1系统布线所需敷设的线槽及线管应采用经防腐、防锈处理的金属材料。
3.5.2除非已进入设备机壳内,所有线缆必须放置于线槽、线管内,不得外露。
3.5.3所有相互连接的线槽、线管必须使用裸铜线做电气导通,并接入弱电设备间的接地端子排,以保证接地电势的一致。
导通用的铜线不得焊接在线管或线槽上,必须使用压接方式。
3.6线缆敷设
3.6.1所有线缆的敷设应按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中标方应确认有足够空间敷设线缆。
3.6.2所有的线缆应敷设在指定的线槽或线管内,线缆的敷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6.3在安排线缆路线时,必须考虑线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并提供参数给监理或业主审核。
3.6.4敷设多条电缆的位置应用扎线带绑扎,并做出标识,扎线带应保持相应间距,线缆扎线带的绑扎不能太紧以免影响线缆的使用。
3.6.5线缆的排列应避免交叉。
3.6.6线缆布放时长度应有冗余。
在前端设备安装位置、设备间的铜缆的预留长度一般为1米至2米,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为2米至3米。
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3.6.6控制台、机柜内的线缆应排列整齐,并绑扎在机柜内的布线槽内,同时做出标识。
线缆的敷设应便于机柜门的开启或关闭、设备的维护与更换。
3.7接地
3.7.1投标人应负责本工程各弱电机房或弱电间的弱电专用干线及接地端子排(箱)的安装,以及与该接地端子排的端接及楼内接地线的敷设。
所有接地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7.2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设备都能可靠接地,并负责实施,所有接地线应采用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截面应满足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
3.7.3业主提供的联合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3.8专用设备与工具
3.8.1投标人应提供系统施工、测试和试运行所需要的工具和设备。
3.8.2投标人应确保设备及工具有足够数量供施工期间使用,不得因数量或性能不足影响施工安装进度与质量。
3.8.3投标人提供给业主的专用工具与测试仪器不得用于施工安装和测试。
3.8.4所有测试仪器应具有制造厂商发出的调校证书,未能提供调校证书而根据此仪器产生的测试报告,业主有权不予接纳。
3.9铭牌及各类标志
3.9.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的所有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必须有中文或中英文对照表示。
3.9.2每项设备均应有制造厂家的铭牌,并装在显著的地方,所有铭牌应采用铆钉、螺钉螺栓等方式固定或直接刻印在设备上。
除非业主同意,不得使用粘合剂粘贴的铭牌。
3.9.3铭牌材料必须防锈、防潮,铭牌上的字体应清晰,颜色与底色成对比。
3.10运输、包装、仓储
3.10.1系统设备、检测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必须按业主要求单独分箱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设备名称、编号,以方便区分。
所有设备、线缆等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使用原厂包装。
3.10.2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际、国内关于海运、空运、内陆运输的有关规定。
3.10.3所有境内、进口货物到货地点均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总部”工地。
3.10.4设备储存要求:
包装应适合于仓储。
货物包装箱内应至少有下列资料:
装箱单、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记录、产品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随箱清单。
货物的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
4工程实施要求
4
4.1基本要求
4.1.1中标人在在签定工程合同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在现场必须成立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部”,并委派一名项目经理,负责与业主联系,如业主认为该人员不合适时可要求更换,中标人应按业主要求及时替换。
4.1.2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业主通知后的7天内派员到达现场,中标人应服从业主的统一安排,实施材料堆放、临时设施搭设、现场运输、临时水电接通等事宜(费用计入总价)。
4.1.3中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服从业主在工程进度、质量、施工管理等多方面的管理要求。
4.1.4中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和监督,并执行监理工程师所发出的指令,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4.1.5在设备安装之前,中标人应该对设备安装处的土建及环境条件进行检查,由于中标人变动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