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X087家荆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修复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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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X087家荆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修复工程
绩溪县X087家荆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修复工程
交易文件
项目编号:
AHZHJ2018008
发包人:
绩溪县公路管理所
代理机构:
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
总目录
第1章交易公告
第2章供应商须知
第3章交易
第4章评审办法
第5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条款
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8章工程预算书
第一章交易公告
绩溪县X087家荆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修复工程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项目绩溪县X087家荆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修复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补助和地方配套解决,发包人为绩溪县公路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绩溪县X087家荆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修复工程路线全长33.282公里,主要是对公路沿线交通安保设施进行完善施工,沿线的波型钢板护栏拆除、抬高、修复等。
预算约116.3万元。
2.2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为2个月。
2.4工程交易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已加入2017年绩溪县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施工类小型供应商库,且具备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交易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4日15时30分前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获取)交易文件、工程预算书
5.2交易文件售价:
400元/份,交易现场支付,交易文件售后不退。
6. 交易保证金:
6.1 交易保证金:
20000元。
6.2 供应商应在2018年7月4日15时30分前将交易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按未响应处理。
账户名: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县支行
账号: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财政大楼西侧)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发包人:
绩溪县公路管理所,联系人:
张力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
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艳红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胡琳娜,联系电话:
。
2018年6月28日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发包人
名称:
绩溪县公路管理所
地址:
绩溪县扬之南路
联系人:
张力
电话:
2
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绩溪县望徽路5号三楼
联系人:
王艳红
电话:
、8160108(传真)
3
项目名称
绩溪县X087家荆路公路安全生命防护修复工程
4
建设地点
绩溪县境内
5
资金来源
国家资金补助和地方配套解决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交易范围
交易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8
工期
2个月。
9
质量要求
合格。
10
供应商资质条件
详见交易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交易
不接受
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3
交易预备会
不召开
14
分包
/
15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天
16
交易文件澄清、修改、补充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公布。
不再以纸质书面通知各供应商,各供应商有义务自行及时上网查阅。
(不及时查阅网站造成的投标差异,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7
响应文件的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响应函;
(3)资格审查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函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若有下列情形时应和无在建工程承诺函一起提供的作为评审依据的证明材料:
通过网站和XX(Baidu)输入关键字“单位全称+人员姓名”在互联网搜索,网络等媒介上公布的项目经理按评标结果公示中公示的工期有在建项目的或未公示工期项目未完工的,应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符合有关规定已变更的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工程项目相应的监管部门备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未公示工期已完工的项目应提供交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原件上必须有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公章,缺一不可);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6)交易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响应资料;
备注:
资格审查资料不齐全,导致资格审查无法认定的,按未响应处理。
18
交易响应有效期
30日历天
19
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的形式及金额:
详见交易公告规定
注意事项:
1.备注栏注明:
XX工程交易保证金。
2.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开具交易保证金交纳收据,按交易文件规定时间直接退还至供应商交款账户。
3.响应文件中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可以是银行出具转账回执原件或复印件、或网上银行打印的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4.交易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经发包人同意,直接退付至该供应商汇入帐户。
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的退付:
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需持合同和公管局出具的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函退还交易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直接退付至该成交供应商的汇入帐户。
20
履约保证金及成交通知书
履约担保金额:
成交价的10%。
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
绩溪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一:
开户行一:
安徽绩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二:
001
开户行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绩溪县支行
以上两个账户投标单位任选一个将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汇入即可。
注意事项:
(1)备注栏注明:
××工程项目履约金
(2)成交人凭履约金缴款凭证到县公管局开具通知函后,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咨询电话:
联系人:
绩溪县公管局胡红莲
(3)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成交结果公告由供应商自行在网上查看,不再另行通知)起2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领取成交确认通知书。
否则,视同放弃成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处理。
(4)履约保证金返还:
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21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为一正叁副
22
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及要求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放入同一个包装袋密封。
包装袋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23
响应文件封套标记内容要求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2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交易公告
25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室
26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退还响应文件的情形:
无
27
交易时间和地点
交易时间:
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交易地点:
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28
交易结果
交易结果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
工程预算价
工程预算价为1162820.00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0万元。
30
响应报价编制要求
本项目按本交易文件所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不低于15%报价,预算书中的工程量清单内的综合单价同比例下浮。
响应报价=(工程预算价-暂列金额及暂估价)*(1-下浮率)+暂列金额及暂估价=(1162820.00-100000)*(1-下浮率)+100000
31
参加交易会议的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参加交易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2017年小型工程项目供应商库入库企业一览表中登记的委托代理人。
(不符合要求的按未响应处理)
32
发包人对本交易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33
若参加交易会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发包人应当依法重新交易。
34
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60%收取,并包含在响应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不单独报价。
第三章交易
1、交易
1.1交易会议开始之前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第17项),未按交易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本项目按照供应商须知第2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交易会议,所有供应商代表应准时参加交易会议。
1.3开标会议由发包人或其代理人主持。
1.3.1按照响应文件送达的先后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响应报价及响应函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3.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3.3在相关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由发包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报价最低且不低于成本的供应商进行有效性审查,若通过则为唯一成交候选人,若未通过,则对次低的供应商按照以上方式进行审查,直至确定唯一成交候选人。
出现报价相同且审查通过的,由发包人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1交易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1.1供应商未参加交易会或交易会迟到的或参加会议的人员不符合要求的;
2.1.2响应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交易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响应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且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委托代理人没有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2)未按交易文件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
(3)未按交易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响应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质量、工期、报价等不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
(5)资格审查资料提交不齐全导致资格审查无法认定的。
第四章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评审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有效最低投标价法,即发包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遵循特定的评标原则,按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进行排序,在此条件下,对报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响应报价最低且不低于成本的供应商为唯一成交候选人。
若未通过,则对次低的供应商按照以上方式进行审查,直至确定唯一成交候选人。
出现报价相同且审查通过的,由发包人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交易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响应日期:
年月日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