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综合医院麻醉科临床麻醉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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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综合医院麻醉科临床麻醉管理规范

总则

 

为保证临床麻醉质量的持续改进,医院要强化麻醉质量管理,优化麻醉工作人员结构,完善麻醉科建制,配备麻醉及抢救设备仪器,健全麻醉工作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操作规范、诊疗常规和质量标准,提高麻醉质量,确保麻醉安全。

根据我省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一、医院的麻醉科应根据卫生部《关于将麻醉科改为临床科室的通知》的要求进行设置。

二级以上的综合医院必须有独立的麻醉科建制。

二、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医院特点及所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配备麻醉科工作人员。

二级综合医院麻醉科应有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麻醉医师主持工作,三级综合医院麻醉科应有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麻醉医师主持工作。

临床麻醉由麻醉医师负责。

严禁一名麻醉医师同时独立进行二台或二台以上麻醉。

三、麻醉医师在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更新知识,在临床麻醉中不断提高麻醉质量和病员对麻醉的满意度。

麻醉医师必须获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并经过专业培训。

四、麻醉科必须配有足够的且与该科业务相适应的麻醉、监护与急救设备,以满足麻醉和急救工作的要求。

五、凡在医疗机构内施行麻醉的场所,应具备供氧、监护仪、人工通气装置、吸引器等设施,配有急救药品和器械,确保病人安全。

六、施行麻醉前麻醉医师应访视病人,拟定麻醉方案,并向病员说明拟施麻醉方式等需告知的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麻醉医师应遵守麻醉操作和管理常规,确保麻醉安全,术后麻醉医师应及时访视病人,并做好记录。

门诊手术麻醉后病人是否离院应由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共同决定

七、本规范适用于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院和外科性质的二级以上专科医院。

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一章麻醉科管理

第一节麻醉科的设置

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麻醉科,应设为独立二级学科一级临床科室。

二、麻醉科医护人员编制。

具有手术室的医疗机构,手术台与麻醉医师比例为1:

1.5;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比例为1:

2.5。

承担体外循环心脏手术等麻醉任务,还应酌情另加编制。

开展疼痛治疗增加编制1~3人。

三级综合医院应开设疼痛门诊、麻醉后恢复室,恢复室床位与医师比例为3:

1,床位与护士比例为2:

1。

二级综合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麻醉恢复室。

医院根据情况适当配备麻醉护士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加强麻醉药品、器械、监护仪器以及麻醉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麻醉医师必须获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注册并经过专业培训,方可上岗。

四、麻醉科要建立良好的人才梯队,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和)主任医师的结构比例合理。

二级综合医院应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职称的医师担任麻醉科主任职务;三级综合医院应由具有副主任以上(含副主任医师)职称的医师担任麻醉科主任。

五、三级以上医院麻醉科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业组,如临床麻醉、重症监测治疗与复苏、麻醉与疼痛治疗等。

三级甲等医院的临床麻醉应根据医院专科发展情况和科室人才专长,发展专科麻醉,如普外科麻醉、神经外科麻醉、心胸外科麻醉、产科麻醉、小儿麻醉等。

第二节仪器设备

一、麻醉设备

具有手术室的医疗机构,手术室内必须配备麻醉机(数量与手术台比例为1:

1)、输液装置、麻醉记录台、听诊器、气管内插管全套器具(咽喉镜、气管导管、管芯、面罩、牙垫等)、氧治疗设施、通气道、吸引器、人工呼吸器等。

手术室外实施麻醉应同样具备麻醉和抢救的基本条件。

二、监护设备

1、多功能监护仪:

任何实施麻醉场所必须具备。

手术室内监护仪与手术台比例为1:

1。

监护仪至少具有无创血压、心率、脉搏血氧饱和度和心电图等基本参数。

2、心电除颤监护仪:

每个手术单元必须配备一台,除颤仪应具有胸外、胸内除颤电极。

3、三级医院麻醉科应配备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护仪、胶体渗透压测定仪、自体血液回收装置、神经定位肌松监测仪、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仪、麻醉气体监测仪、生化血气分析仪、血糖测定仪、麻醉深度监测(脑电及诱发电位)和纤维支气管镜等。

二级综合医院至少配备一台神经定位肌松监测仪、胶体渗透压测定仪、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仪、生化血气分析仪、血糖测定仪和纤维支气管镜等。

根据医院情况可配备自体血液回收装置。

4、开展心脏直视手术及脏器移植手术的单位还应配备心排血量及体温监测。

三、其他设备

1、麻醉科应配备内回路消毒机,用于麻醉机内部回路的消毒,切断内部感染途径。

2、麻醉科应配备电子计算机,用于贮存资料、统计分析、科学研究及麻醉管理。

第三节基本设施

一、办公室和教室:

麻醉科应设有办公室和教室,供科室业务活动、科主任及医师使用。

二、麻醉准备室和消毒室:

提供麻醉用药、器械和用具的场所,进行麻醉前各项准备工作和麻醉后清理、消毒工作。

其面积依医院规模而定。

工作人员应有专用洗手消毒设施。

三、仪器室:

用于存放备用的麻醉基本设备及仪器。

四、麻醉后恢复室:

使病人安全度过麻醉恢复期,应配备多功能监护仪、麻醉机或呼吸机及急救器材。

床位数根据医院情况和需要配置。

五、教学医院应设有麻醉研究室或麻醉实验室、资料室或资料图书柜等。

六、男、女值班室和总住院医师值班室。

七、储藏室:

储存备用麻醉记录单和各种登记本和常用药品、用具的库房。

第四节技术标准

一、二级综合医院

1、腰麻、骶麻、硬膜外及臂丛神经阻滞麻醉。

2、静吸复合麻醉。

3、心肺复苏。

4、一般胸科手术的麻醉。

5、常见小儿手术的麻醉。

6、硬膜外麻醉后镇痛。

二、二级综合医院重点专科

除达到二级综合医院要求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困难气管内插管技术、复合麻醉。

2、心、肺、脑复苏。

3、为外科各专业所进行的各种手术提供合适的麻醉。

4、急、重症病人的麻醉。

5、各种术后镇痛及病人自控镇痛。

三、三级综合医院

在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基础上,还应开展:

1、心血管手术麻醉。

2、控制性降压麻醉。

3、具备术中、术后的呼吸、循环、水及电解质平衡的监测条件和技能。

4、完善处理各类休克、危重病人和疑难重大手术的麻醉。

5、完成各年龄组病人的麻醉。

6、能完成内分泌疾病(含肾上腺疾病)手术的麻醉。

四、三级甲等医院及医学院附属医院

麻醉范围及要求标准除同三级一般综合医院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设立麻醉重症加强监护室(专科ICU)、麻醉恢复(苏醒)室(PACU)。

2、麻醉门诊与疼痛治疗(包括癌症疼痛治疗)。

3、各种复合麻醉、吸入全麻+静脉全麻,以及满足临床各科的各种麻醉。

4、具备开展器官移植资格的医院应具备满足器官移植需要的麻醉技术能力。

五、统计指标

1、麻醉死亡率≤0.02%。

2、甲级病案率≥90%(无丙级病案),缺麻醉记录单属丙级病案。

3、完成指令性任务100%。

4、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5、成份输血比例:

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50%,。

第五节常备药品

麻醉科应常备下列各类药品:

吸入麻醉药:

安氟醚、异氟醚、七氟醚、氧化亚氮、地氟醚等。

静脉麻醉药:

丙泊酚、氯胺酮、依托咪酯、硫喷妥钠等。

局部麻醉:

利多卡因、氯普鲁卡因、布比卡因、罗哌卡因,地卡因等。

肌肉松弛药:

维库溴铵、潘库溴铵、哌库溴铵、阿曲库铵、罗库溴铵、琥珀酰胆碱等。

肌肉松弛拮抗药:

新斯的明、吡啶斯的明、依酚氯胺、加兰他敏等。

镇痛药:

吗啡、哌替啶、芬太尼、曲多马、瑞芬太尼、舒芬太尼和阿芬太尼等。

镇痛拮抗药:

纳洛酮等。

血管扩张药:

硝普钠、硝酸甘油、乌拉地尔、三磷酸腺苷、佩尔地平等。

镇痛催眠药:

苯巴比妥钠等。

神经安定药:

安定、咪唑安定、氟哌利多、异丙嗪等。

神经安定拮抗药:

氟吗泽尼等。

抗胆碱药:

盐酸戊乙奎醚(长托宁)、阿托品、东莨菪碱等。

强心药:

毛花苷丙K(西地兰)、毒毛花苷K、氨力农、地高辛等。

拟肾上腺素能药:

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苯肾上腺素、麻黄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胺、多巴胺、多巴酚丁胺、甲氧胺等。

抗肾上腺素能药:

艾司洛尔、酚妥拉明、拉贝洛尔等。

中枢兴奋药:

多沙普伦、回苏灵等。

抗心律失常药:

利多卡因、艾司洛尔、苯妥英钠、普萘洛尔(心得安)、安碘酮、溴苄胺等。

钙通道阻滞药:

维拉帕米(异博定)、尼莫地平、心痛定、佩尔地平等。

α2受体激动剂:

可乐定等。

止血药:

对羧基苄胺、氨基己酸、立止血、凝血酶、鱼精蛋白、维生素K等。

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用药:

氯化钠溶液、葡萄糖氯化钠溶液、氯化钾、葡萄糖酸钙、乳酸钠、碳酸氢钠、乳酸钠林格氏液、氯化钙等。

血浆代用品:

羟乙基淀粉、聚明胶肽、琥珀酰明胶等。

脱水药:

甘露醇等。

利尿药:

速尿、利尿酸等。

抗凝血药:

肝素等。

激素类药:

地塞米松、氢化考的松、琥珀氢考等。

其他常备药品:

丙烯吗啡、奎尼丁、枸橼酸钠、抑肽酶、胰岛素、垂体后叶素、恩担西酮、格拉斯琼、洛赛克等。

第二章麻醉科人员职责和工作制度

第一节人员职责

一、科主任职责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负责全科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医院布署的医疗和行政任务。

2、制订本科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协调配合,完成与临床麻醉、疼痛治疗、加强监测治疗与复苏等相关的临床、教学、科研任务。

4、领导本科医师作好麻醉工作,参加疑难危重病例的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选择提出指导性意见,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实施。

5、负责本科医师的业务训练和技能考核、并提出转正、定科、晋升、考核、奖惩的具体意见。

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6、组织全科医师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方法,搞好资料积累,完成科研任务。

7、领导全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杜绝医疗事故差错发生。

8、确定本科人员轮转、值班、会诊、出诊、外出学习、参加学术会议等事宜,做好麻醉科与手术室的工作协调,共同完成科室工作。

9、审签本科物品、器材,申请领导报销,检查使用和保管情况。

注:

副主任及麻醉科秘书协助科主任完成以上工作。

二、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

2、参加、指导急、危、重和疑难病人的抢救处置工作,担负院内外特殊病例和疑难病例的会诊任务。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参加指导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方案提出意见并作出决定,必要时亲自参加麻醉操作。

4、指导科室的业务学习和“三基”培训。

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吸取科研成果,引进新技术,根据本科情况与条件应用于临床,指导临床实践,提高医疗质量。

5、担任教学及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6、积极开展科学研究。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

注:

副主任医师职责可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三、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指导本科住院医师、进修和实习医师施行麻醉。

2、担任疑难病例的麻醉处理以及教学、科研工作,承担院内会诊。

3、其他职责与住院医师相同。

四、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直接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管理科室的临床麻醉工作,协助科主任处理科室的日常行政事务。

2、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的分工,贯彻执行临床麻醉工作程序,负责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督促、检查和落实。

3、协助科主任,按科室计划安排本科医师轮转、日常排班、值班、会诊、出诊等事宜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4、主持晨会,并协助科主任召开科务会和组织实施疑难病例、死亡病例和差错事故等讨论会,并做好文字记录。

5、负责安排院内会诊和手术麻醉,直接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和麻醉处理,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6、主持麻醉记录单归档和书写质量的督促检查,按时完成各种医疗指标统计报表。

7、协助科主任制订科室工作计划、阶段小结和年终总结,并负责做好新仪器新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

8、协助科主任调配临时性工作,安排指令性任务。

五、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的日常麻醉工作,承担部分教学、科研等具体工作。

2.麻醉前访视病人,参加术前讨论,拟定麻醉方案,做好麻醉前药品、器材的准备。

术前药应在病人进入手术室后,麻醉医师根据病情需要给予。

3.麻醉中认真仔细地进行麻醉操作,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和用药情况,加强术中监测,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

遇到意外或异常变化,要积极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必要时与手术者共同研究和处理病情。

4.手术后麻醉医师应及时完成麻醉小结,亲自护送病人回病房(或麻醉后恢复室、ICU),并向值班医师和护士交待病情和术后注意事项;术后要及时进行随访。

上述交班情况和随访情况要记入麻醉后访视记录单。

5.遇有疑难病例或技术问题不能单独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6.参加科研和教学,积极开展临床麻醉的研究,指导培训进修、实习人员。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值班期间不准脱岗,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参加麻醉后恢复室、ICU、疼痛治疗工作。

9.协助各科抢救危重病人。

六、助理医师职责

1.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麻醉工作。

2.负责麻醉后登记、统计工作。

七、麻醉护士职责

1.承担麻醉后恢复室病人的监测、护理工作。

2.从事麻醉准备室工作。

3.负责药品、器材的请领、保管。

4.负责麻醉文书、资料的保管工作。

5.负责麻醉前药品、器材的准备和麻醉后的物品整理和消毒。

八、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1.负责麻醉科、手术室内所有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

2.定期对主要监护和麻醉设备例行检查。

第二节工作制度

一、医德医风建设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精神。

时刻为病人着想,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无论病人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科室应把医德规范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科内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作为科室质量考核与评估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衡量和评价麻醉科的重要标准。

二、岗位责任制

1.麻醉前要详细了解病情,访视病人,拟定麻醉方案,认真准备麻醉器械、用具和药品。

术前药应在病人进入手术室后,麻醉医师根据病情需要给予。

重大手术应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论,共同制定麻醉方案。

2.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

3.麻醉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兼顾其他工作和谈论无关事宜,

4.麻醉期间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术中监测和麻醉管理,如病情发生骤变,应迅速判断其临床意义,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同时告知术者,共同研究,妥善处理。

5.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记录要全面、清晰、准确、真实。

6.术后应及时清点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维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7.麻醉结束后,应待病人达到转送相关标准后护送病人送至病房、麻醉后恢复室或ICU,并认真做好交接班。

8.麻醉医师应及时写好麻醉小结,术后及时随访病人,并做好随访记录。

三、麻醉科质量控制制度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麻醉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度的质控制度、标准、办法和程序。

2.强化质量意识,定期开展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分析、评价并结合典型病例等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3.对进修医师、轮转医师和新上岗医师,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重点是医德规范、技术规范、规章制度和工作质量保证,并在实标工作中认真执行。

4.按照麻醉质控要求,每月进行麻醉质量统计、分析,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麻醉质量检查、评价,并通报全科。

5.对麻醉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除在科室及时贯彻执行外,应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真正做到问题已调查清楚,当事人已接受教训,整改措施已完全落实,思想认识已得到提高。

6.提高麻醉前小结和麻醉记录单的书写质量,保证麻醉记录单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整洁性和一致性。

7、科室成立质控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按照质控标准,完成质量监控任务,并将麻醉质量管理作为科室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医疗事故防范制度

1.坚持依法执业,严禁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从事麻醉工作。

2.开展医疗安全教育,树立预防为主思想,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实行医疗安全责任制,要坚守岗位,集中精力,疑有意外先兆,立即妥善处理。

3.严禁一名麻醉医师同时独立进行二台或二台以上麻醉。

4.按照各级医师职责和实际业务技术能力,安排手术病人的麻醉工作。

5.充分做好麻醉前准备的病情判断,严格检查各种麻醉和抢救药械,确保麻醉和抢救药械完好、齐备,确保满足麻醉和抢救工作需要。

6.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医院感染管理、消毒隔离制度,定期检查实施情况,防止差错事故。

7.严格查对制度。

麻醉期间所用药物及输血输液要做到“三查七对”,对药品名称、剂量、配制日期、用法、给药途径等要经两人查对,特别要注意最易搞错的相似药物或相似安瓿。

用过的安瓿等物品应保留到病人出手术室后丢弃,以便复查。

8.各种麻醉气体钢瓶颜色及标识要醒目。

使用易燃易爆麻醉药品时要严防起火爆炸。

9.不具备麻醉基本条件的,严禁开展麻醉工作。

施行椎管内麻醉的麻醉医师必须能掌握气管插管技术。

10.新技术的开展,新方法的使用和新药品的引进,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并经医院批准,并按照认真讨论后的预定方案实施。

11.严格交接班制度,坚持“接班人不到,当班人不走”,坚持岗位交班、手术台旁交班,交班内容包括病人情况、麻醉经过,特殊用药、输血输液等。

12.围麻醉期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确保病人安全。

13.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麻醉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必须进行全科讨论,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拟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登记和讨论记录,同时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五、药品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医院有关麻醉药品管理规定,完善麻醉科麻醉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应由麻醉医师处方,凭处方专人统一领取。

2、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专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管理办法,定期清点,保证供应。

3、麻醉医师必须坚持医疗原则,正确合理使用麻醉药品,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或自己骗取、滥用麻醉药品。

4、使用麻醉药品时应注意检查,做到过期药品不用、标签丢失不用,瓶盖松动不用,说明不详不用,变质混浊不用,安瓿破损不用,名称模糊不用,确保用药安全。

5、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六、麻醉后随访、总结制度

1、对每例麻醉病人均要认真总结,必须有麻醉前(麻醉前访视单、麻醉知情同意书)、麻醉中(麻醉记录单)和麻醉后(麻醉后访视记录单)的完整记录,并载入病历。

2、遇有与麻醉有关的并发症,应会同病房主管医师共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且随访至病情痊愈或好转。

3、如发生麻醉意外事故、差错等,应分析病情,协同处理,确保病人安全,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讨论,并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七、会诊制度

1、院内会诊主要涉及麻醉处理、急救与复苏、呼吸管理、重症监测、休克抢救和疼痛治疗等,由住院总或主治医师负责,必要时请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亲自会诊。

2、急会诊由总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负责,有困难请示上级医师。

3、院外会诊按照卫生部颁发《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八、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1、各手术间的麻醉用具管理由当日在该手术间实施麻醉者负责,使用前后检查核对,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处理或补充。

2、贵重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维修和校准仪表数据,并详细登记和建档。

3、麻醉机用后应关闭各种开关,取下各种衔接管、螺纹管、呼吸囊等。

对特殊感染应按特殊感染常规处置(如麻醉机内部回路管道消毒等)。

九、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加强麻醉科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常规设备用具按手术室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工作人员每次操作前必须严格流动水洗手并消毒。

各种一次性用具在使用后,按医疗废物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重复使用。

麻醉机、呼吸机内部回路按专用设备要求,使用后内部回路必须用消毒机进行有效消毒。

每月对麻醉准备室、复苏室空气、麻醉工作人员手以及麻醉用物品器具和设备采样检测,其结果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要求。

十、麻醉同意书签字制度

1、麻醉同意书签字制度对提高麻醉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密切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起到积极的作用。

2、麻醉医师麻醉前应访视病人,向病人及其家属介绍可能出现的麻醉风险与处理对策,以取得病人的信任和合作、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并按规定签署麻醉同意书。

3、麻醉同意书的内容必须详细,准确、客观、真实地反应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

麻醉同意书应作为病历的组成部分归档。

十一、麻醉科宣传栏制度

应制作麻醉宣传栏,向病人及家属宣传麻醉知识、性质和特点,解释、回复病人及其家属所关心的问题,增进医患沟通。

十二、疑难、危重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对于疑难、危重和死亡病例应在全科室进行讨论,并做好记录。

十三、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凡麻醉科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差错、事故,均应详细登记,并上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部门。

第三章临床麻醉与镇痛管理

第一节麻醉前访视

1、麻醉前麻醉医师必须访视手术病人,详细阅读病史,认真检查病人,全面了解病情和术式,认真填写麻醉前访视小结,选择麻醉方法,拟定麻醉方案,确定手术前用药,做好麻醉前药品、器材的准备。

2、向病人介绍麻醉方法和病人必须注意与配合的事项,以取得病人信任和解除病人的思想疑虑。

3、对围麻醉期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积极的防范措施。

遇有疑难问题应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汇报。

4、麻醉前访视意见和讨论内容记录在麻醉前小结或病历上。

5、完成病人、家属及委托人在麻醉同意书上的签字手续。

6、对病人术前准备不足,应予调整手术时间,以确保病人医疗安全。

第二节麻醉期间管理

1、施行麻醉前应再次复习病史和评估病情,应检查拟施麻醉所需器械、监测仪器、麻醉设备、麻醉药、麻醉辅助药、急救药品及急救设备。

2、麻醉医师在实施麻醉期间应自始至终对病员进行生命体征变化的监测。

必须持续地评估病员呼吸和循环功能,并根据年龄、麻醉方式及手术类别等,监测病员意识、镇痛状态、肌松状态、体温及尿量等项目。

3、麻醉医师应在全麻期间注意麻醉深度调节,保证病员安全,消除病员记忆,并根据手术需要调整麻醉深度,努力为手术创造条件。

4、麻醉期间应按时、认真、真实客观地做好麻醉记录。

包括生命体征监测、麻醉用药的种类和剂量;静脉液体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种类、剂量及给药时间;记录麻醉操作及手术重要操作的实施和结束时间;麻醉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其治疗。

5、麻醉结束后及时完成麻醉小结,麻醉记录单作为病历资料的一部分不得涂改和伪造。

6、对术前病情准备不足的择期手术病人,应予调整手术时间,以确保病人生命安全。

第三节麻醉后管理

一、麻醉结束后,麻醉医师应根据病员恢复情况作出评估:

1、全麻病人恢复情况(包括气管内麻醉和静脉麻醉者)

手术结束病人拔除气管导管前和/或停止静脉注射麻醉药后,可通过计分法评定病人麻醉后恢复程度和质量,对恢复缓慢者可进行必要的治疗,如肌松药、麻醉药物的拮抗或继续予以呼吸支持等。

麻醉恢复情况评分可参照以下标准,恢复最好者为9分,≥6分方可转送。

全麻后恢复评分表

体征

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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