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合同.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408834 上传时间:2023-01-31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8.7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合同.docx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合同.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合同.docx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合同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合同

  篇一: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协议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人(下称甲方):

陈达梅等以下65人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张丁华

  甲方(原告)因与三明外国语学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仲裁,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66位乙方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劳动仲裁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

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仲裁申请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仲裁申请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

代为提起仲裁申请、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

代为劳动仲裁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甲方委托乙方上述叁项代理工作。

  三、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内,向乙方支付仲裁杂费等人民币壹佰元;

  2.待案件结束执行到款项之后按所得部分百分之五支付给乙方代理费;

  五、乙方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

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

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8月1日

  篇二:

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合同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800-3151

  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名称/姓名:

  签订时间:

  承办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合同》

  ()粤律劳仲字第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邮:

  乙方:

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地址: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十楼1002室邮编:

510623

  电话:

020-220XX666传真:

020-220XX688电邮:

  甲方因与纠纷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仲裁代理人。

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任甲方的仲裁代理人,代理下述仲裁工作(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委托代理事项,“X”为非委托代理事项):

  []劳动仲裁;

  []第一审诉讼;

  []第二审诉讼;

  []执行。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授

  权事项,“X”为非授权事项):

  []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

  []代为申请证据保全;

  []代为申请财产保全;

  []代为提起仲裁/撤回仲裁;

  []代为出庭参加仲裁;

  []代为提出裁决权异议;

  []代为申请回避;

  []代为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

  []代为提出答辩;

  []代为提出、变更或者放弃己方仲裁请求;

  []代为承认、反驳对方仲裁请求;

  []代为提起反请求/撤回反请求;

  []代为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代为申请执行;

  []代为收取执行标的;

  []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

  []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伪造证据,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法、及时;

  3、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代理人;

  5、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的独立的判断和决策。

但甲方因非根

  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仲裁代理人。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被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专业判断,客观地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委托代理事项;

  5、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代理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6、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委派本所律师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诉讼或者仲裁代理人;

  7、乙方及其委派的律师/律师助理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应当对委托代理事项单独建档,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档案保存时间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1)收费方式

  []非风险收费方式;

  根据政府部门关于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整。

  

(2)支付期限: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律师费。

  2、办案差旅费/交通费

  甲方应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

  []实报实销:

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报销申请之日起日内据实报销;

  []包干:

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角分(¥)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3、支付方式:

甲方可采用现金、转帐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

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公地点将款项直接交付给乙方财会人员;采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为“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采用转帐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

  乙方户名:

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乙方开户行:

广州市工行黄埔大道支行

  乙方账号:

3602051219100003875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应当直接支付给乙方。

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认。

  4、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办案差旅费/交通费的,除仍须按约定金额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仲裁当事人,或者因案件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请求等重大仲裁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增加律师费。

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

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委派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第四条第6—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篇三:

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

(下称甲方)受委托人:

湖北人从从众律师事务所(下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委托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与劳动争议一案,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委托期限,自本案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至结案时止(包括甲方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和解、撤回仲裁申请和放弃申请仲裁权以及形成仲裁裁决结果)。

  三、甲方向乙方交代理费人民币元,该代理费由甲方在签订本代理合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清。

  四、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提供材料,证据真实、合法、并与仲裁申请事项有关联性。

  五、乙方应认真负责依法履行代理人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包括甲方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和解、撤回仲裁申请和放弃申请仲裁权以及形成仲裁裁决结果)。

  七、如甲方或仲裁裁决的相对方对仲裁裁决不服起诉至人民法院,如甲方要求乙方代理诉讼时,应另行向乙方交纳诉讼代理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男、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

湖北人从从众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

  篇四:

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合同

  劳动争议仲裁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

浙江万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

(下称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委托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与劳动争议一案,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委托期限,自本案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至结案时止(包括甲方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和解、撤回仲裁申请和放弃申请仲裁权以及形成仲裁裁决结果)。

  三、甲方向乙方交代理费人民币元,该代理费由甲方在签订本代理合同时一次性向乙方交清。

  四、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提供材料,证据真实、合法、并与仲裁申请事项有关联性。

  五、乙方应认真负责依法履行代理人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包括甲方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和解、撤回仲裁申请和放弃申请仲裁权以及形成仲裁裁决结果)。

  七、如甲方或仲裁裁决的相对方对仲裁裁决不服起诉至人民法院,如甲方要求乙方代理诉讼时,应另行向乙方交纳诉讼代理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

  年月日

  篇五:

仲裁委托代理合同

  篇一:

诉讼、仲裁代理委托合同

  诉讼/仲裁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人: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受托人:

律师事务所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点: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

  

(1)委托人准备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的法律纠纷。

  

(2)委托人因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律纠纷,被__________提起诉讼/仲裁。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受托人办理该法律纠纷的诉讼/仲裁法律事务,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律师

  受托人指派执业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律师)代表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

  第二条委托事项(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诉前交涉

  □代理仲裁□代理一审□代理申诉□代理二审□代理执行

  □代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代理权限(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出庭□答辩□陈述案情□举证□质证

  □签收法律文书

  □参加和解或调解

  □承认诉讼/仲裁请求□变更诉讼/仲裁请求□放弃诉讼/仲裁请求

  □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再审

  □其他授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应向律师真实详细的提供与案情有关的情况、资料和证据,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

  2、受托人应确保至少一名律师参加诉讼/仲裁的正式开庭。

  3、律师应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仲裁并及时向委托人通报案情。

  4、律师在执行委托人委托的具体工作时,应对自身的不当或违法行为负责。

  5、律师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法要求。

  6、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

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

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委托事项完成后,受托人应在__日内将所有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返还给委托人。

  第五条代理费及办案杂费

  1、代理费采取下列第__种方式:

  

(1)固定收费:

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判决/裁定/仲裁书生效之日起__日内支付。

  

(2)效果收费:

按生效判决/裁定/仲裁书支持的委托人请求的金额/避免委托人承担的金额的____%计算。

于判决/裁定/仲裁书生效之日起__日内支付。

  2、办案杂费:

律师的差旅费、查档费、复印费等为案件必要开支的办案杂费:

由受托人垫付,委托人实报实销/由受托人自负/由委托人预付_______元,多退少补/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受托人包干使用,多不退少不补。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当律师出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的工作失误、侵害委托人权益、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失去执业资格等不适宜继续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情形,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托人退还代理费、办案杂费和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在配合律师开展工作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受托人或律师被有关机关查处或被第三方索赔的,受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委托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双方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

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

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

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注:

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注:

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5、本合同自起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

年月日时间:

年月日篇二:

1仲裁委托代理合同_1

  仲裁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包括(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提供处理委托事项的咨询意见;□代理甲方与对方或有关方进行交涉、协商或和解;

  □代理甲方参与仲裁活动。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拟定有关解决纠纷的方案;

  □变更或者放弃仲裁请求;

  □承认仲裁请求;

  □提起反请求;

  □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申请执行;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依据《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和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诉讼费元人民币;

  □鉴定费元人民币;

  □公证费元人民币;

  □查档费元人民币;

  □差旅费(大连市内四区外代理案件发生)元人民币;□长途通讯费元人民币;□复印费元人民币;

  □翻译费元人民币;

  □资料费元人民币;

  □其他,元人民币。

  甲方可按照乙方律师要求提前预支或事后实报实销方式给付上述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不得向甲方收取除辩护费和办案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乙方律师收取甲方所有费用须向甲方出具收取凭证。

  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元人民币;□自后日内支付元人民币;□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

确需变更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

  第三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工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