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教学楼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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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教学楼监理规划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教学楼监理规划
第二教学楼
监理规划
班级:
建工09151
姓名:
杨友志
学号:
24
2011年6月1日
1.工程项目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监理工作制度…………………………………………
12.监理设施………………………………………………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教学楼工程监理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教学楼
2、建设地点: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园
3、工程规模: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6028.81m2,层数5层。
4、结构类型:
基础为人工挖孔桩基础,主体为框架结构。
5、抗震要求:
本工程无抗震设防烈度。
6、结构安全等级:
二级
7、耐火等级:
二级
8、建筑耐久年限:
50年
9、投资规模:
10、建设单位: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11、设计单位: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
12、监理单位:
黑龙江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3、施工单位:
黑龙江建工工程有限公司
14、质监单位:
黑龙江省哈尔滨质量监督站
二、监理工作范围:
1.监理阶段:
施工阶段
2.监理范围:
建筑工程、消防工程、水电安装工程、
三、监理工作内容:
1.确定监理组织:
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2.制定监理规划及准备工作: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文件;
3.各专业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4.制订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岗位责任;
5.进驻现场做准备工作。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1.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2.提出书面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
4.工程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动态控制:
⑴.检查施工进度计划;
⑵.审查和会签设计变更、工地洽商;
⑶.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审查与核验;
⑷.核定施工试验报告;
⑸.核查隐蔽工程;
⑹.审核施工记录及安装记录;
⑺.参加水、消防、电有关系统试压和试运行并签认;
⑻.审查工程量及付款申请;
⑼.参与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5.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⑴.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⑵.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⑶.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
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并一同提出验收意见。
6.单位工程验收:
⑴.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
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
⑶.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
7.监理文件归档:
⑴.总结监理部实施监理工作经验,提出监理工作总结;
⑵.按监理规范要求整理好监理资料并做好归档工作。
8.保修阶段:
⑴.检查工程状况;
⑵.定期回访并鉴定质量问题。
9.协调建设各方关系,督促建设各方严格按合同办事,按施工程序办事。
四、监理工作目标:
1.投资目标:
静态投资为元
2.工期目标:
按业主与承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
3.质量目标:
优良
五、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
4.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设计标准、设计文件及资料
5.经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及批文。
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见图1):
图1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见表1)
序号
姓名
专业
技术职称
监理职务
监理证书
1
Xx
工民建
高级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国证
2
xxx
工民建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省证
3
xx
工民建
工程师
监理员
省培训证
4
xx
水电
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省证
5
xx
工程师
合同与信息管理
6
xxx
工程师
资料、档案
管理组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公司派出的代表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并领导项目监理部开展各项工作,其职责是: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证;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九、监理工作程序:
1.质量控制程序(见图2):
图2工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
2.进度控制程序(见图3):
图3施工进度控制流程图
3.投资控制程序(见图4):
图4工程投资控制流程图
4.工序交接检验程序(见图5):
图5工序交接检验程序图
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见图6):
图6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图
6.工程项目索赔程序(见图7):
(有理)
(有据)
否
(有度)
图7工程项目索赔程序图
十、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1、监理控制总则
为能有效控制监理工程目标,应在监理中采用三控(事前预控、过程监控和事后签认)相结合的主动闭环控制的方法(见下图),认真做好如下几大控制:
⑴认真审查设计图纸,主要审查能不能进一步优化和各工种之间有没有矛盾,特别对于影响质量、进度和投资的设计问题,主动要求设计院改正;
⑵仔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特别是有疑难技术和易出事故部位的施工方案,组织专家顾问审定;
⑶坚持事先预控和过程监控相结合做法,事前有细则、程序和预控,过程有驻场、跟踪和监控,静态预控与动态监控结合,实现有效控制,达到优化目标;
⑷坚持监理人员的严格三检(复验、抽检、签认)和资料人员的密切配合(及时、完整准确监理信息资料);
⑸坚持每旬三方(监理单位、承包商和业主)协调会,针对具体情况,提出进一步控制措施;
⑹公司由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项目监理情况,做出项目监理评估,发现监理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建设监理的主动闭环控制系统
2、施工准备阶段
⑴在设计交底前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⑵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⑶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⑷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⑸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予以签认;
⑹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⑺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⑻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b、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c、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d、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e、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f、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g、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2、施工阶段的工地例会:
⑴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a、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b、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c、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d、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e、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f、其他有关事宜。
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专项问题。
3、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⑴审查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的调整、补充或变动;
⑵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⑶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⑷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⑸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及混凝土试块标养池等进行考核;
⑹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⑺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特别是混凝土的计量配比设备)的技术状况;
⑻巡视和检查施工过程。
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
⑼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⑽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⑾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⑿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整改完毕并经复查,符合规定要求时,总监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⒀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由总监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4、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⑴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承包单位填报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总监审定,由总监签署工程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⑵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由总监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⑶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⑷从造价、项目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⑸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⑹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5、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⑴总监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⑵总监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⑷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
6、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管理
⑴严格现场总平面布置,督促施工单位做到场地平整,道路坚实,排水设施齐全,材料设备堆放整齐。
⑵审查各类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要审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措施,措施不落实,不能开工。
⑶监理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方面的措施。
⑷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要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改进。
①.“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情况;
②.临边及“四孔”防保:
工地周边、基坑周边、基坑上口、检
查井、电梯井、楼梯口、预留孔等防保措施;
③.安全防火措施;
④.施工用电情况;
⑤.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民工宿舍的文明、安全管理措施,每室明
确责任人。
⑸监理部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检查:
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及时发现查明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改进措施。
⑹严格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施工。
7、竣工验收
⑴总监组织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⑶要求承包单位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时,由总监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二)监理措施
1、投资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务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2)、技术措施: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以及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3)、经济措施:
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比较与分析。
(4)、合同措施:
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全面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处理索赔等。
2、质量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
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2)技术措施:
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见“监理工作制度”。
(3)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3、进度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的协调制度。
(2)技术措施:
建立施工作业的计划体系;增加同工序作业的施工面;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过程间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
(3)经济措施:
对由于承包方的原因拖延工期者,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
(4)合同措施:
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面进度,以确保项目形象进度的要求。
十一、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见、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公司工程部。
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公司工程部审批。
4、材料、构配件、施工机具与设备的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检进场材料和构配件中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
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见证取样送检。
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施工单位使用的机具、设备,对其性能、技术状况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机具设备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5、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经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四方会同勘查审议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发出变更设计通知单。
监理办审核无误后,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进行自检;并将质量验收表报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做到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验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办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办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筑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办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办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办各一份。
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办;对大的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办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叁份,报监理办,由监理办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
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办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0、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办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1、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办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办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2、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办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未提出本站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3、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划,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办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单位接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2)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制,以便
接管单位存档使用)。
3)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4)工程小结。
5)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14、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监理办每月10号、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