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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防治瓦斯煤尘灭火狮.docx

通风防治瓦斯煤尘灭火狮

 

2011年通风、防治瓦斯、煤尘、灭火

安全措施计划

 

2011年度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

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

1、通风:

1、采、掘工作面确立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

2、按实际的供风量确定生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3、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风量测定,并根据各用风地点的实际需风量合理的调节分配风量。

4、做到连续、稳定和有效的供风。

要有足够的风量和适宜的风速,保证能够把瓦斯吹散、稀释到《规程》规定的浓度范围内。

5、加强通风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6、确保主要通风机连续24小时运转,主扇停止运转时,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够在10分钟内启动。

7、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

8、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9、核定通风能力,编制年度配风方案。

二、防治瓦斯:

1、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瓦斯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按指定时间、路线和次数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认真填写瓦斯巡回图表和其他有关记录,充分发挥瓦斯自动监察断电仪的作用。

2、严格执行《规程》对井下各点瓦斯浓度的规定,检查发现瓦斯超限,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及时封闭采空区和旧巷道。

要保证密闭质量,加强管理和维护。

4、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

生产过程中容易形成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有:

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内、低速巷道中的顶板附近、停风的独头巷等。

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狮日常瓦斯罐里的重要内容,其方法有:

①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积聚的处理。

一般采取风障引导风流法、上隅角排放法和尾巷排放法。

②顶板冒落空洞内瓦斯积聚的处理。

通常用黄土充填空洞、用导风板或风筒接岔引入风流吹散瓦斯。

③顶板附近瓦斯层状积聚的处理。

提高巷道风速,使瓦斯与空气充分地紊流混合,一般认为防止瓦斯层状的风速应大于0.5—1m/s;采用导风板和风筒三通向层状带引入风流。

④盲巷瓦斯积聚的处理。

实行分级排放瓦斯,其中恢复有大量瓦斯积存的盲巷或打开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

5、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防止瓦斯引燃的原则是井下消灭火源,严格管理和控制热源。

主要措施有:

①防止明火。

严禁任何人携带引火药下井、井下严禁吸烟、减少漏风、消灭井下一切高温火源。

②防止电火花。

完善井下电气设备“三大保护”,使用防爆性能良好的电气设备;消灭电缆接头的“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检修电器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推广使用供电闭锁和超前切断电源的控制设备。

③防止爆破引燃瓦斯。

按《规程》规定装药爆破,炮眼必须充填炮泥,严禁浅眼、明火爆破和一次装药分次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炮制度。

④防止机械摩擦、冲击火花。

随着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钢铁化支架的发展以及提升运输方面的机械碰撞,要防止机械火花。

6、防止瓦斯爆炸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

井下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应使灾害波及范围局限在尽可能小的区域内,减轻伤害和损失,主要应做好一下工作:

①编制切实可行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对有关人员贯彻这个计划。

增强职工的抗灾和救灾意识。

②矿井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力求简单,通风巷道保持良好,风流稳定可靠。

③主要通风机井口防爆门,要定期检修以防止爆炸冲击波摧毁通风机,影响救灾和恢复通风。

主要通风机设有可靠地反风装置,保证在处理灾变应急时能灵活使用。

④井下设置隔爆水棚。

⑤在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资金上给与必要的投入,解决安全装备和施行必须的措施工程,以增加矿井的抗灾和救灾能力。

⑥抢险救护队要迅速搞清灾区和遇难人员情况,选择抢救路线,用最有效的方法迅速把人员救出,完成救灾任务。

3、防治粉尘:

(一)减、降尘措施

减、降尘措施是指在井下生产过程中减少煤尘的产生量或降低空气中悬浮煤尘含量的措施,具体有:

1、使用水泡泥。

炮泥分粘土炮泥和水泡泥两种,在封堵炮眼时,不仅要用粘土炮泥,而且要使用水泡泥。

水泡泥早爆炸后形成水雾起到降尘,吸收炮烟和消焰降温作用,降尘达80%左右。

2、通风防尘。

通风除尘是稀释和排除工作面悬浮粉尘、防止过量积累的有效措施,据试验观测,当巷道风速达到0.15m/s时,5um以下的粉尘将随风运动。

提高排尘风速,粒径稍大的尘粒也能悬浮被带走,同时也增强了稀释作用,在产尘量一定的条件下,矿尘浓度将随之降低。

当风速增加到1.5—2m/s时,作业地点的矿尘浓度将降到最低值,故称最优排尘风速。

风速再增高时,扬起沉降的粉尘,是风流中的矿尘浓度增高。

3、喷雾洒水。

将水雾化成微细水滴喷射于空气中,与浮尘碰撞接触,尘粒被水捕捉而附于水滴上或者湿润的尘粒互相集成大颗粒,从而加速沉降,使之尽快变为落尘。

其广泛应用于采掘机械、爆破作业、转载点、巷道风流净化等。

4、洗刷巷帮。

各类巷道每10天清扫,冲洗一次,大巷每年刷白一次。

(二)防止煤尘引燃的措施

1、防止明火、严禁任何人携带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减少漏风。

2、防止电火花,完善井下电气设备“三大保护”,使用防爆性能良好的电气设备;消灭电缆接头的“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检修电器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推广使用供电闭锁和超前切断电源的控制设备。

3、防止爆破引燃煤尘,按《规程》规定装药爆破,炮眼必须充填炮泥,严禁浅眼、明火爆破和一次装药分次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炮制度。

4、防止机械摩擦、冲击火花等。

(三)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1、撒布岩粉

岩粉是不燃性细散粉尘,定期在井下主要巷道中撒布岩粉,增加沉积煤尘的灰分,抑制煤尘爆炸的传播。

撒播的岩粉与煤尘混合,使不燃物含量大于80%,撒播岩粉的巷道长度不小于300米。

2、设置水棚

在巷道中靠近顶板处设置水棚,当井下发生爆炸时,暴风压力将水槽崩翻并破碎,水瞬间分散于巷道空间内,形成水雾,因水的比热大,吸热效果好,用于消灭火焰而阻止煤尘爆炸的火焰的传播。

要求每个水槽的容量为30—75L,主水棚总容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400L/㎡,水棚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水棚总容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200

L/㎡,水棚长度不小于20米。

4、防治矿井火灾:

1、必须制定地面和井下防火措施,并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

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火炉取暖,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木板或其他可燃性材料搭设的临时性操作和休息间。

3、暖风道和压入式通风的风硐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砌筑。

4、井筒、平硐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同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内的胶带输送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5、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或使用电炉。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由矿长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焊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丼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的分支,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至少应有两个灭火器。

②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等工作时,必须用黄土覆盖工作地点的浮煤,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③电焊、气焊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④电焊、气焊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7、井下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油等,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往地面处理,不准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丼巷和硐室内。

8、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备有明细卡片,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更换。

上述材料、工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得使用。

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必须及时补充。

9、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胶带输送机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备有灭火器材。

10、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在现场的对、组长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器材进行灭火。

1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3、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尽快砌筑永久密闭,最迟不得超过1各月。

矿井灾害说明

瓦斯是指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甲烷,是成煤过程中的一种伴生物,其中成份十分复杂,主要成分是甲烷,还有CO2,N2和数量不等的重烃以及微量的稀有气体等。

瓦斯爆炸的危害:

1、爆炸冲击波;2、高温火焰锋面;3、大量有毒有害气体;

矿尘是指在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矿物微粒的总称。

矿尘的危害:

1、危害人体健康,引起职业病;2、加速机械磨损,缩短精密仪器的使用寿命;3、降低作业场所能见度,增加工伤事故的发生;4、某些矿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爆炸。

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井下和发生在地面,但火烟能进入井下威胁矿井安全的火灾。

矿井火灾的危害:

1、燃烧煤炭资源,烧毁生产设备,消耗大量的材料,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2、为了灭火封闭采区,冻结大量开采的煤炭,影响矿井的产量;3、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扩大事故,造成更大损失。

4、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尤其是CO,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矿井水害指凡影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使矿井局部或全部被淹没,并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矿井涌水事故。

矿井水灾的危害:

1、增加矿井的设备及排水费用;2、影响矿井正常生产;3、淹没巷道甚至全矿井,毁坏设备,造成人员伤亡;4、如果是老窑透水,聚积在老窑内的瓦斯和硫化氢气也随水流出,涌出的瓦斯若达到爆炸浓度,遇火就会爆炸,人员呼吸了剧毒的硫化氢气体就会中毒死亡。

顶板指位于煤层以上覆岩层。

冒顶的危害:

1、造成设备,材料的损坏;2、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3、造成人员的伤亡。

说明:

1、本矿属于低瓦斯矿井,瓦斯灾害的威胁不大。

2、井下一系列的防尘设施,使粉尘也降到了《规程》规定的浓度以下,把矿尘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3、本矿远离于火区,加上井上、下的防灭火设施齐全,矿井火灾对本矿没有威胁。

4、本矿4216采空区位于大山沟之下,水灾对本矿有一定的威胁,矿领导很重视,已采取了有效措施。

5、本矿顶板压力比较大,冒顶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正常生产,矿领导已制定措施,跟班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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