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疾病项目救治救助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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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项目救治救助方案
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救治救助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50人。
采取发动单位和家庭缴费、政府资助等方式,确保患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三项基本医保)。
患者在医院的救治费用先由三项基本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再按人均5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二、实施范围
救治救助对象
1.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2.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3.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各项任务分配见责任状)
三、实施标准及要求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
原则:
坚持医疗救治为主,生活救助为辅。
1.医疗救治:
最大限度地收治流浪、关锁及肇事肇祸病人,所有救治救助对象必须纳入当地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系统,实行“住院救助+门诊服药救助+生活救助”的限额救助模式,根据患者具体病情合理制定救治方案,急性期住院治疗按照医院临床路径规范执行,出院后根据需要进行门诊维持药物治疗。
住院治疗实施定点救治,按照属地就近原则确定有资质及具备一定诊疗水平的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或开设有精神科的综合医院作为本地定点救治医院,并向社会公示,公布救治救助方式及流程,接受群众监督。
2.生活救助:
在政策范围内,由当地政府对救治救助对象实施生活救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对未参保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给予资助。
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尽快将其纳入当地贫困人群救助政策及服务范围,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畴,帮助符合残疾条件的办理残疾证等。
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未享受低保或残疾救助的精神病患者,由当地按照一定标准实施生活救助,杜绝发生病人流浪和失管现象。
3.补助标准及要求: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专项救治救助标准为平均每人5000元。
患者完成住院治疗并按医嘱开具维持治疗药物后,定点医院或相关医保部门实行一站式报销。
首先,按照三项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其次,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在获得相关医疗保险支付后,对政策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医疗救助;最后,由救治救助专项经费对患者自付医疗费用报销(自付医疗费用不足5000元的,结余费用作为患者后续治疗费用)。
相关资金可由定点医院先期垫付。
县卫生局和定点医院可结合实际确定资金的具体结算方式。
(2)按下达的目标任务数确定目标对象并实施救治救助,要求任务完成率、纳入对象符合救治救助条件率、救治救助行为规范率及资金规范使用率达到100%。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患者救治救助程序:
摸排登记患者→监护人申请→专科医师复核→县级卫生/民政部门审核→定点医院收治及生活救助→考核验收。
(二)时间安排
1.3月,下发工作任务及指标。
2.4月至5月,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定点医院及救治救助对象。
3.5月至10月,全面实施项目工作。
4.11月,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
县卫生局为项目主要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为相关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按照市分解下达的指标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建立责任体系。
县卫生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分解指标任务及制定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治救助对象的排查及审核,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精神病人的检出率和规范管理率等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规范管理
认真做好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工作筹划。
按照市方案的要求确定院城步民济医院、邵阳市宝庆精神病医院为我县定点医院,确保患者项目申请、就医、报销等具体流程和操作的便民、利民。
二是做好目标人群的排查工作。
县卫生局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要求及本方案的相关标准,联合公安、民政等部门切实做好目标人群的排查工作,不随意扩大或缩小救治救助范围;贯彻自愿原则,与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2014年项目已救治救助过的患者,原则上不纳入本年度项目救治救助任务;对未纳入救治救助对象的患者,各部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是严格规范救治救助行为。
县卫生局督促本辖区内的定点医院切实做好患者信息的评估复核及救治救助对象的判别工作;严格按照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实施救治,确保医疗质量及安全,并按照项目标准及要求补助医疗费用。
对已完成救治救助的对象,要将其相关信息及救治救助情况登记在册(附件2),由定点医院保管备查。
定点医院要确保记录信息真实、准确,并严格按照患者信息保密规定保护患者隐私。
各部门加强对患者非住院期间的救助与干预,按照民政部门、残联等相关部门的规定,优先为项目救助对象办理各种社会福利和优惠政策。
(三)加强督导检查,按时上报工作进度。
县卫生局对实施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机构资质及服务能力进行严格的审查备案;并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抽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按月推进项目,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督导检查,县卫生局和相关部门对责任单位和定点医院工作情况将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月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当月25日,县卫生局于每月26日前(遇节假日往后顺延3天)向市精神卫生中心、县统计局和县绩效考核办报告1月至本月25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累计完成情况(附件3)。
(四)严格考核验收
11月底前,由县卫生局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评验收,主要从组织领导、任务完成、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和后续管理等方面,通过百分制评分进行。
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
此外,增设一票否决项。
对未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实施救治救助工作,或未按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患者管控工作,导致以下2种情况的:
1、年内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2、精神疾病患者流浪、关锁情况未明显改善的,一票否决。
12月,接受省、市、县绩效评估和重点民生实事年终评估验收。
(五)广泛动员宣传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民生实事的宣传工作,认真组织策划,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及时报道项目实施动态、经验、效果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自项目启动开始,新闻宣传报道不少于3篇。
(六)做好资料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建立专门的工作台帐,项目实施过程的文件、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要规范整理、分类归档,做到每项工作均有档可查,基础资料详实。
六、资金来源及管理
(一)资金来源
救治救助经费:
按分级负担的原则筹资。
对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经过三项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补助后的个人自付费用按平均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其中省财政负担70%(3500元/人),县财政负担30%(1500元/人)。
县定点医院与县卫生局结算。
(二)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标准及要求安排使用。
县卫生局、县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患者救治救助台帐,严格执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管理制度。
附件:
1.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申报、审批表
2.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救治救助对象信息表
3.2015年___月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县市区进度情况
4.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救治救助患者完成情况汇总表
5.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救治救助工程考核评价内容表
附件1
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
患者救治救助申报、审批表
患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患者身份证号
监护人姓名
工作单位
家庭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家庭经济状况
□城镇、农村低保家庭
□低收入家庭或经济困难家庭
户口
类别
□农业户
□非农业户
医疗保险情况
□享受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医疗保险
对象类型
□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级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
监护人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村、乡、社区卫生机构/村民组/街道办/居委会意见
审核人:
公章
年月日
定点医院复核情况
患者诊断简述:
审核人:
公章
年月日
县级卫生/民政部门审核
审核人:
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救治救助对象信息表
序号
(1)
姓名
(2)
身份证号
(3)
家庭住址
(4)
监护人
姓名
(5)
联系方式
(6)
总费用
(7)
三项基本医保报销金额
(8)
城乡医疗救助金额(9)
个人自付金额*(10)
主要诊断
(11)
病人类型*(12)
是否录入管理系统*
(13)
备注*
(14)
注:
1.个人自付金额(10)=(7)-(8)-(9)-其他报销金额。
2.病人类型:
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填“1”;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且家庭贫困的填“2”;关锁重性精神病人填“3”;流浪重性精神病人填“4”。
3.条目(12)未录入系统填“1”;已录入按实际填写系统名称:
“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公安)填“2”,“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填“3”,“湖南省农村卫生信息系统/湖南省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填“4”;2、3、4可并列填写。
4.备注(13)请注明三项基本医保类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填“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填“2”、新农合填“3”),若有其他报销类型,请注明名称及报销金额。
5.该表由定点医院填写保存,项目完成后由省级考核验收组核查。
附件3
2015年___月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县市区进度情况
表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进度表
县市区
计划完成数
纳入救治救助患者数
纳入救治救助患者比例(%)
累计完成数
累计完成比例(%)
表2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改扩建进度表
县市区/市级
改扩建单位
资金投资情况
工程进度描述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已完成投资额
(万元)
完成比例(%)
计划面积
(m2)
计划床位数
是否
动工
是否竣工
实际完成面积
(m2)
实际完成床位数
形象进度(%)
填报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填报日期:
______年___月___日
填表人:
_______________分管领导签字:
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注:
1.填报数据为1月至本月25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累计完成情况,请于每月26日前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市精神卫生中心和同级统计部门;
2.形象进度指工程总体进度情况,以百分比描述。
附件4
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救治救助患者
完成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
目标救治救助人数
实际完成救治救助人数
救治救助流浪患者人数
救治救助关锁患者人数
合计
注:
1.流浪及关锁患者救治救助人数包括2015年本市州各级政府救治救助该类型的所有患者。
2.请于项目完成后报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
附件5
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考核评价内容表
序号
考核评价内容
一
组织领导
1.政府纳入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
2.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得力,部门分工协作。
3.工作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各项职责清晰,人员分工明确。
4.地方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建设单位责任人落实并公示。
二
前期工作
1.对救治救助对象进行排查摸底,提供完备的患者信息。
2.指定并公示定点医院,公布救治救助方式及流程,研究制定患者救治救助方案,资料齐备。
3.改扩建安全鉴定及复核、初步设计与复核及审批等资料齐全、手续完备。
4.改扩建前期工作充分,土地、环保、节能等资料齐备。
三
任务完成情况
1.全面完成核定的年度救治救助任务及建设任务。
2.救治救助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
3.建设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与下达的计划一致,新建精神病专科医院总床位规模不少于70张床位,改扩建精神科病房至少新增50张病床。
四
工程质量与安全
1.改扩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完备,监督措施到位,工程质量合格。
2.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3.未发生安全生产或医疗事故。
五
计划与资金管理
1.计划下达及时且严格执行,省级补助资金足额到位。
2.改扩建工程补助资金按项目合理调剂。
3.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
六
其他管理工作
1.改扩建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执行到位。
2.改扩建设计变更履行相关调整审批手续。
3.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资料规范完整。
4.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以市州为单位,每月新闻宣传报道不少于5篇,宣传到位。
5.监督检查到位,整改工作得力。
一票否决项
1.因工作不到位,年内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一票否决。
2.因工作不到位,精神疾病患者流浪、关锁情况未明显改善的一票否决。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