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签约及协议书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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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签约及协议书问答

一、网上签约

 

  26、应约的功能是什么?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后,可以对此单位应约。

毕业生只能对一家用人单位应约。

应约操作完成后,对其他用人的单位应约状态为锁定,即不能再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约。

  27、毕业生如何“应约”?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左侧的“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应约管理”栏目,右侧显示用人单位发送来的签约邀请列表。

  对于已过期、已解约、已拒绝及审核、签证失败的签约邀请可以进行删除。

  毕业生点击“拒绝”按钮,则签约失败,点击“应约”按钮,则出现回复应约的对话框。

  毕业生输入设置的“操作码”后,点击“同意应约”按钮,则网上签约成立。

  28、毕业生如何认识“应约”的重要性?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的签约邀请后,在有效期内(系统默认是5天)如果选择“应约”,表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定的双方认同的网上就业协议书正式生效,同时系统也锁定了该毕业生与其他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功能。

只有与该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后,毕业生才能重新获得与其它用人单位网上签约的权限。

  注意:

毕业生务必谨慎使用“应约”功能。

“应约”标示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正式签约。

  29、为什么毕业生收到的签约邀请中只有“拒绝”按钮?

  省内毕业生收到省内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中,没有“应约”只有“拒绝”按钮,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原因有:

  

(1)毕业生已应约其他用人单位。

  

(2)毕业生如果是定向生或委培生的话,系统初始状态是把这类毕业生的签约状态锁定。

  (3)毕业生已经申请省外就业。

  (4)毕业生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栏目已录入协议书。

  (5)毕业生在学校已经锁定就业方案。

  30、毕业生如何与省内用人单位在信息网上签约?

  

(1)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毕业生应约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网上达成签约意向;

  

(2)就业协议书经过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网上就业协议正式生效;

  (3)经过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用人单位可以打印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分别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盖章签字后,书面协议正式生效;

  (4)毕业生送盖章签字的协议书到学院网上存档,同时系统自动发签约信息到学校,学校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后,签约过程结束。

  31、省内院校毕业生如何与省外单位签约?

  

(1)如果省外用人单位是“信息网”注册用户,则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的网上签约与省内用人单位网上签约流程相同。

  

(2)如果省外用人单位是“信息网”非注册用户,则按如下流程来办理:

第一,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省外就业申请,学院分管老师审核通过后发放全国统一协议书;第二,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签署全国统一协议书后,在“信息网”上录入外省协议书内容;第三,学院分管老师在“信息网”上审核毕业生录入的外省协议书(同时审核已签署的全国统一的协议书),审核通过后转入就业方案库。

  3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后,是否还需网上签约?

  山东省自2006届毕业生开始,就业工作要整体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无论何种就业情况,都需要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办理与用人单位的签约、就业主管部门鉴证等就业手续,否则毕业生将无法获得报到证(派遣证),无法正常办理就业手续。

  二、网上解约

  33、解约的功能是什么?

  解约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解除已签订协议书的功能。

  34、毕业生如何“解约”?

  解约有两种方式,一种(文章转载自[个人简历网]请保留此标记)是用人单位提出解约申请,另一种是毕业生提出解约申请。

具体操作如下:

  

(1)如果毕业生签约的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约申请,毕业生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拒绝。

毕业生选择“同意解约”,则系统生成一份解约函;毕业生选择“不同意”,则解约不成立。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击左侧“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解约管理”栏目,右侧显示解约界面。

  毕业生输入自己的操作码,点击“同意解约”按钮完成解约操作。

点击“不同意”,则解约不成立。

  

(2)若毕业生首先提出解约,须向签约的用人单位发出解约申请,并等待单位的反馈。

用人单位同意则协商解约成功,用人单位不同意则解约不成立。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击左侧“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解约管理”栏目,右侧显示解约界面。

  毕业生输入操作码,点击“发送申请”按钮向用人单位发送解约申请。

  35、学校锁定就业方案之后如何办理签约、解约?

  

(1)签约:

  毕业生可以和用人单位继续签约,但是人事部门暂时看不到签约信息,即不能办理鉴证手续,具体到当年的7月15日(以当年公布的日期为准)之后才能按改派或二次派遣办理。

  

(2)解约: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网上解约之后,解约信息不再通过学校审核,毕业生即可与新用人单位办理签约。

  三、协议书管理

  36、协议书管理的功能是什么?

  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应约后,就可以在协议书管理栏目中看到已签协议书的信息了,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应聘职位、协议书号、就业状态等信息。

  37、毕业生如何查看已签协议书?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击左侧“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协议书管理”栏目,右侧显示已签协议管理界面。

点击“协议书号”或者“查看”按钮,可查看已签协议书信息。

  38、毕业生如何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击“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录入外省就业协议书”栏目,右侧显示就业协议书录入界面。

  毕业生本人信息自动显示出来,毕业生只需填写签约的用人单位信息就可以,填写完整后,点击“完成”按钮。

协议书发送到学院分管老师处审核,审核过后进入当年派遣方案库。

说明:

签约京津沪深圳单位的毕业生具体要求请见学校就业网站重要通知相关要求。

  39、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的流程是什么?

  

(1)毕业生操作:

  录入:

毕业生按照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到自己的专区,点击“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项,将拟签约的用人单位信息进行认真、正确的填写,填写完毕进行提交。

  修改:

如果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再次打开“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选择修改进行修改即可。

  删除:

在等待鉴证过程中,可删除录入省内协议书。

  打印:

确认没有问题后毕业生将协议书进行打印,通常一式四份。

毕业生本人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签字、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后,到同级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并留一份协议书备案。

  审核:

将进行鉴证通过的协议书送存学院,学院审核通过留存一份备案。

  

(2)人事部门操作: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送来盖章、签字的协议书后,对其进行网上审核鉴证。

  (3)学校操作:

  人事部门鉴证通过后,学校审核通过,签约信息转入方案库。

  40、如何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登陆专区后,点击左侧“学生网上签约”下面的“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的信息系统自动提取,只需要录入用人单位的信息后,点击“完成”按钮即可。

 

就业协议书问答

一、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就业合同书的使用区别:

协议书用于签定正式录用单位,并可将报到证签发到该单位,其档案、户籍也可迁入该单位;聘用就业合同书用于毕业生在单位聘用就业,其报到证签发到生源地,档案、户籍也可迁入生源地。

请勿将两面者混淆使用。

二、相关问答

1、问:

毕业生就业为什么要签订三方协议书?

答: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三方须签订由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各省、市、自治区就业办统一印制的协议书。

简单的说,凡是到能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有人事权的单位,如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部队或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就业就必须签订三方协议书,学校必须按照协议书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必须接收毕业生、毕业生必须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2、问:

我被应聘到一家私营企业就业,是否需要签订学校的三方协议书?

答:

可以签订协议书,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书。

私营企业虽然不能直接管理毕业生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但从维护毕业生的利益出发,毕业生的档案应该挂靠在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由人才服务机构为毕业生进行档案管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职称评定、工龄认定、承接各种社会保险金缴纳及出国公证、婚育证明等人事代理服务。

而只有签订三方协议书,并经挂靠的人才机构盖章同意接收毕业生后,学校才能为该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手续,档案关系才能挂靠在人才服务机构。

3、问:

什么是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有什么作用?

答: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和户口。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的报到证无效。

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4、问:

为什么签订就业协议书,还要签订劳动合同?

答: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5、问: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与国家规定的毕业生见习期是否冲突?

答:

国家规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从报到之日算起,见习期为一年。

见习期满后,毕业生本人写出总结,由单位做出考核鉴定,填写考核鉴定表,并将鉴定材料载入个人档案。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有些用人单位为保证所录用的人才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一般先与毕业生签订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满后,再与毕业生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接收毕业生档案关系。

国家所规定的见习期也从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之日算起。

就业协议书的作用及其相关注意事项

一、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其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就业协议书是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的重要依据,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国家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肃性,为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仅有一份,必须认真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丢失需公开登报申明,并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方能补办。

二、就业协议书的性质和特征  

  从法律意义上说,协议书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备合同(或契约)的性质和特征。

因此,就业协议书应该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

  该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

  

  1、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相一致

  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

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间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一致,协议都不能成立。

  

  2.、协议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毕业生,另一方不论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其他任何单位,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没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协议应具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确立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

因此,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意义的。

  

  4、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协议既然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

因此,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见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而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2、内容不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就业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而劳动合同往往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4、目的不同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5、适用法律不同

  就业协议发生争议,除根据协议本身内容之外主要依据现有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法律对合同的一般规定来加以解决,尚没有专门的一部法律对毕业生就业协议加以调整。

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据《劳动法》来处理。

四、签订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1、查明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单位应有录用指标和录用自主权。

   

  2、有关条款的内容必须明确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约时,尽量采用示范条款。

如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增加,亦应在内容上必须明确。

  

  3、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

  由于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在先,为避免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应尽可能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并明确表示在今后订立劳动合同时应予以确认。

  

  4、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协议填写步骤:

  1、“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应聘意见”要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填写。

  2、“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意见”栏中签署用人单位意见并盖公章,“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中签署人事局或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并盖公章。

  3、“学校意见”栏分别由毕业生所在系和学院就业指导处签署意见、盖章。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有其他约定,在协议书第四页备注栏中注明,也视为就业协议的内容。

六、特别附注:

  1、毕业生派遣原则上“哪里来哪里去”派回生源所在地,要求派遣到具体单位的,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当年(办理毕业证当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好后交就业指导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按协议书制定具体派遣方案,及按要求邮寄毕业生档案,转递户口,过时造成的不便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2、派回原藉毕业生如在一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可持现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需发证部门加盖公章)、学校签具意见的《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毕业生研究生就业调整方案改派申请表》及原《报到证》按改派程序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新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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