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合同范本防护排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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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合同范本防护排水
防护排水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为满足甲方建设(项目名称标段)工程施工的需要,经双方充分协商:
乙方同意就该合同段的路基防护排水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容:
1.1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
1.2工程地点:
(工程所在地)
1.3工程容:
路基防护排水
1.4施工围:
K…+…~K…+…段…边坡防护、挡土墙、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与急流槽、盲沟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几项组成,并按其组成顺序解释。
1)本合同及附件(劳务承包单价表、进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及进场时间安排承诺书、施工进度承诺书);
2)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及附件;
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
4)国家现行公路工程技术规、标准、规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文件、工作指令和相应的技术文件。
第三条工期要求:
3.1工期:
在对工程实际实施情况作充分考虑、结合乙方履行能力的基础上,双方约定合同工期为日历天。
且乙方承诺在实施过程中,无条件满足业主及甲方的进度计划或阶段性进度计划要求。
3.2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3.3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正式开工日期:
以甲方的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文字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最终延期的,延期损失赔偿金为合同价款的1‰元/天。
由于征地拆迁、变更设计、地震、洪水等客观原因及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不予考虑给予乙方延期损失及费用补偿。
第四条工程施工容、质量要求:
4.1工作容及施工要求
全部工程必须按照交通部颁发的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规程以及施工图设计的容组织施工。
4.1.1砌体排水工程(含浆砌片石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与急流槽):
包括挂线、挖松、将土挖出筑成挡水埝并修坡(石质:
打眼、爆破、清理、将水沟断面修整到设计要求)、地面排水、土质回填与压实、基坑土弃运至甲方指定位置并整理,搭拆脚手架及轻型上下架、拌运砂浆、选修石料、砌筑、勾缝、抹面、养生、场地清理等以及按照图纸规定及按甲方指示的有关砌体排水工程的其他工作。
为完成砌体排水工程所有工作容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乙方负责砌体砌筑过程中的砌体、伸缩缝、垫层等材料和安装,外观修饰、小型机具、附属材料、大型设备等。
乙方还负责提供脚手架、支架等。
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仅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基坑开挖由甲方组织土石方队伍负责施工,跌水与急流槽开挖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炸药及电雷管使用由甲方按照市场价(加%管理费)有偿供应,费用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4.1.2现浇砼排水工程(含现浇砼矩形水沟、跌水与急流槽):
包括挂线、挖松、将土挖出筑成挡水埝并修坡(石质:
打眼、爆破、清理、将水沟断面修整到设计要求)、地面排水、土质回填与压实、基坑土弃运至甲方指定位置并整理,搭拆脚手架及轻型上下架、模板安拆、整理、涂脱模剂、堆放,砼配运料、拌和、运输、浇筑、养生、场地清理等以及按照图纸规定及按甲方指示的有关现浇砼排水工程的其他工作。
为完成现浇砼排水工程所有工作容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乙方负责砼浇筑过程中的砼、垫层等材料和安装,外观修饰、小型机具、附属材料、大型设备等。
乙方还负责提供模板、脚手架、支架等。
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仅水沟基坑开挖由甲方组织土石方队伍负责施工,跌水与急流槽开挖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炸药及电雷管使用由甲方按照市场价(加%管理费)有偿供应,费用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4.1.3砼预制块排水工程(含六边形砼预制块边沟、砼预制块急流槽、水沟盖板):
包括砼预制块预制:
场地及临时设施建设、模板安拆、修理、涂脱模剂、堆放,钢筋除锈、制作、绑扎,砼配运料、拌和、运输、浇筑、养生,预制块堆放;沟槽开挖:
挂线、挖松、将土挖出筑成挡水埝并修坡(石质:
打眼、爆破、清理、将水沟断面修整到设计要求)、地面排水、土质回填与压实、基坑土弃运至甲方指定位置并整理;预制块铺砌:
搭拆脚手架及轻型上下架、拌运砂浆、预制块运输装卸就位、铺砌、勾缝、填缝、抹面、养生、场地清理等以及按照图纸规定及按甲方指示的有关砼预制块排水工程的其他工作。
为完成砼预制块排水工程所有工作容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乙方负责预制块预制安装过程中的预制块、钢筋、砂浆、伸缩缝、垫层等材料和安装,外观修饰、小型机具、附属材料、大型设备等。
乙方还负责提供模板、脚手架、支架等。
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仅边沟基坑开挖由甲方组织土石方队伍负责施工,急流槽开挖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炸药及电雷管使用由甲方按照市场价(加%管理费)有偿供应,费用在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4.1.4盲(渗)沟工程:
包括挖沟槽、碎石料盲沟铺土工布、石料的选择及捶修、填料及夯实、安置PVC管、填黏土并洒水夯实、将废土弃运至甲方指定位置并整理、场地清理等以及按照图纸规定及按甲方指示的有关盲(渗)沟工程的其他工作。
为完成盲(渗)沟工程所有工作容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乙方负责盲(渗)沟安装过程中的土工布、碎石料、PVC管等材料和安装,外观修饰、小型机具、附属材料等。
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基坑开挖由甲方协助乙方联系机械,由乙方自行指挥开挖并承担费用。
4.1.5砌体防护工程(含浆砌片石满砌护坡、(拱形、人字、方格)骨架护坡、护面墙、锥坡、挡土墙):
包括整平边坡、基坑开挖、地面排水、基坑支撑及抽水、基坑墙背回填与压实、错台开挖及放坡开挖、基坑土弃运至甲方指定位置并整理、搭拆脚手架及轻型上下架、拌运砂浆、选修石料、砌筑、勾缝、抹面、养生、场地清理等以及按照图纸规定及按甲方指示的有关砌体防护工程的其他工作。
为完成砌体防护工程所有工作容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乙方负责砌体砌筑过程中的砌体、沉降缝、伸缩缝、泄水孔、反滤层、垫层、回填种填土等材料和安装,外观修饰、小型机具、附属材料、大型设备等。
乙方还负责提供脚手架、支架等。
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基坑开挖由甲方协助乙方联系机械,由乙方自行指挥开挖并承担费用。
4.1.6现浇砼防护工程(含现浇砼肋、拱形骨架肋、人字框架梁、现浇片石砼挡土墙):
包括整平边坡、基坑开挖、地面排水、基坑支撑及抽水、基坑墙背回填与压实、错台开挖及放坡开挖、基坑土弃运至甲方指定位置并整理、搭拆脚手架及轻型上下架、模板安拆、整理、涂脱模剂、堆放,砼配运料、拌和、运输、浇筑、养生、场地清理等以及按照图纸规定及按甲方指示的有关现浇砼防护工程的其他工作。
为完成现浇砼防护工程所有工作容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乙方负责砼浇筑过程中的砼、沉降缝、伸缩缝、泄水孔、反滤层、垫层、回填种填土等材料和安装,外观修饰、小型机具、附属材料、大型设备等。
乙方还负责提供模板、脚手架、支架等。
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基坑开挖由甲方协助乙方联系机械,由乙方自行指挥开挖并承担费用。
4.1.7砼预制块防护工程(含预制块护坡、预制空心砖护坡、空心六边形预制块锥坡):
包括砼预制块预制:
模板安拆、修理、涂脱模剂、堆放,钢筋除锈、制作、绑扎,砼配运料、拌和、运输、浇筑、养生,预制块堆放;整平边坡、基坑开挖、地面排水、基坑支撑及抽水、基坑回填与压实、错台开挖及放坡开挖、基坑土弃运至甲方指定位置并整理;预制块铺砌:
搭拆脚手架及轻型上下架、拌运砂浆、预制块就位、铺砌、勾缝、填缝、抹面、养生、场地清理等以及按照图纸规定及按甲方指示的有关砼预制块防护工程的其他工作。
为完成砼预制块防护工程所有工作容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乙方负责预制块预制安装过程中的预制块、钢筋、砂浆、沉降缝、伸缩缝、泄水孔、反滤层、垫层、回填种填土等材料和安装,外观修饰、小型机具、附属材料、大型设备等。
乙方还负责提供模板、脚手架、支架等。
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基坑开挖由甲方协助乙方联系机械,由乙方自行指挥开挖并承担费用。
4.1.8喷射砼边坡防护工程:
包括挂钢筋网或铁丝网:
钢筋网制作、挂网、绑扎、砼块支垫、点焊锚杆;锚杆:
放样布孔、钻孔、清孔、锚杆制作、安设、砂浆拌和、灌浆;喷砼:
坡面清理及湿润、搭拆脚手架及轻型上下架、排水孔的设置、砼配运料、拌和、运输、喷射、养生、场地清理等以及按照图纸规定及按甲方指示的有关喷射砼边坡防护工程的其他工作。
为完成喷射砼边坡防护工程所有工作容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乙方负责喷射砼过程中的砼和灌浆、钢筋、锚杆、砂浆等材料和安装,外观修饰、小型机具、附属材料、大型设备等。
乙方还负责提供脚手架、支架等。
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
4.2质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必须按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监理和业主的规、要求一次交验合格。
达不到要求,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质量未达到要求的,甲方可拒付工程款,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5.1合同价款:
5.1.1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见《劳务承包单价表》;本合同预计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元)。
5.1.2本工程以劳务分包,按实际完成施工项目数量、劳务承包单价表综合单价结算的方式承担施工。
5.1.3劳务承包单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水电、质检(自检)、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时建设费(包括临时便道、出入通道、场地整平硬化和工棚搭建等场地建设及恢复)、资料费、环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保、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利润、人员进退场、食宿等一切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以上明确或未曾明确的工作容甲乙双方均视同包含在上述容中,不再有其他任何计价项目,双方均不再以任何借口调整单价。
5.1.4乙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设备的提供、进退场运输、维护、拆卸、拼装、试运行、检测、动力能源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劳务承包单价表的综合单价中。
5.2工程数量的计量认可和结算程序:
每分项工程完工,经监理工程师、甲方验收符合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要求,由乙方每月25日前提出计量申请,上报甲方计量容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表,由甲方签证计量并报业主批复。
未经业主计量及未按上述现场监理和甲方验收确认程序办理的工程量不得结算,不得支付任何费用,无论任何原因造成超过甲方最终经业主确认计量的任何工程量均不予计量和结算,乙方不得有异议。
5.3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合同规定或补充协议(如有)规定进行。
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以下计量支付条款的规定:
5.3.1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按图纸施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不同圬工体积,以立方米计量。
沟槽的开挖和扩挖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急流槽按图纸施工,经验收合格的断面尺寸计算体积(包括消力池、消力槛、抗滑台等附属设施),以立米米计量。
路基盲(渗)沟按图纸施工,经验收合格的断面尺寸及所用材料,按长度以米计量。
所用砂砾垫层或基础材料、填缝材料、钢筋以及地基平整夯实及回填等土方工程均含入相关子目单价之中,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5.3.2浆砌片石护坡、护面墙、挡土墙、现浇砼护坡、挡土墙等工程的计量,应以图纸所示和甲方的指示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数量,按砂浆强度等级及砼强度等级的不同圬工体积分别以立方米计量。
所有垫层、嵌缝材料、砂浆勾缝、泄水孔、滤水层、回填种植土、钢筋以及基础的开挖和回填等有关作业,均作为应做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5.3.3预制空心砖和拱形及方格骨架护坡,按其铺筑的实际体积以立方米计量。
所有垫层、嵌缝材料、砂浆勾缝、泄水孔、滤水层、回填种植土、钢筋以及基础的开挖和回填等有关作业,均作为应做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5.3.4喷射砼边坡防护:
应以图纸所示和监理人的指示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数量,以平方米计量;
钢筋网、铁丝网以千克(kg)计量;土工格栅以平方米计量。
锚杆按图纸或甲方指示为依据,经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以米为单位计量。
喷射前的岩面清理,锚孔钻孔,锚杆制作以及钢筋网和铁丝网编织及挂网土工格栅的安装铺设等工作,均为为完锚杆喷射砼和喷射砂浆边坡防护工程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5.4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5.4.1乙方进场后,甲方不预付任何预付款。
每月对已经业主计量的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预结算,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7天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进度款支付金额:
按预结算工程款的80%扣除各种应扣款项后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发支付。
5.4.2属于变更新增的项目、原设计工程量增减项目,首先由乙方完善变更资料后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并报监理及业主认可、批复后方可计量。
在业主批复变更新增项目或增减工程量前,甲方不与乙方签认(预)结算变更新增工程量产值,待业主审核批复后,参照“5.4.1”条支付比例予以计算支付。
5.4.3当工程进展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发生合同外施工项目或需要乙方提供零星用工(机械)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给予施工或提供,并当天申请甲方经办人员签认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当天上报项目合约部,乙方留存复印件;如合约部7日未收到乙方上报的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且无项目生产经理特别批示,视为乙方已经放弃该处结算权利并不接受再次申报。
零星用工(机械)结算按《零星用工(机械)单价表》(附后)结算。
5.4.4工程量结算时,乙方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及产值主要签认流程如下:
工程完工后1个月由施工队伍提交结算单和申请(逾期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相应工程结算要求,乙方对此无异议)→经业主验收计量后,项目部作业层队长、项目合约部依照合同文件复核产值→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审核签认→项目财务部复查核算→项目经理签认。
依据(预)结算管理办法在签认手续齐全完毕,最终结算经甲方公司合约部审核后,方构成有效结算支付文件,否则,不产生法律效果,也不予支付。
5.4.5完工结算款:
工程完工并交付、工程结算经审计定案、结清往来账务、扣留质量保证金、业主支付结算款后付给乙方。
5.4.6工程款支付方式:
按双方约定的时间通过银行汇款到合同中指定账户,乙方经办人应为合同中指定的财务负责人。
当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更换收款账户或撤换财务负责人时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5.4.7本合同劳务承包单价表综合单价包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或甲方按3.41%代扣代交。
第六条履约担保
6.1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在此要求乙方:
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合同价款5%的履约现金保证金。
6.2该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收到业主签发的交工验收证书并返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后7天返还乙方(无息);当乙方未能履约或在履约过程中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时,甲方有权将该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并无需出具证明或述理由。
6.3乙方必须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加强部控制管理,避免无理的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有损甲方信誉的事件发生,如发生类似事件,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10000元/次),甲方保留追溯乙方赔偿相应损失的权力。
第七条乙方承诺现场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
乙方派出的人员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资历和经验,乙方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擅离工地,如不得已的原因确需离开工地时必须提出书面请假并经甲方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当工程已进展到收尾阶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离或更换管理人员时应在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施工和管理人员,如不执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测量、试验及检测工作,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负责对乙方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
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及交工验收。
8.2负责现场总体平面规划,统筹安排生产临时设施场地。
8.3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负责向业主报验;配合业主、监理对乙方完成的工程现场共同确认;
8.4负责对工程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8.5负责监控乙方编制的工程和材料等预、结算,审定乙方编制的民工工资表、各种计划、报表,按合同规定办理拨款和向民工发放工资;
8.6负责对乙方在资源的选择、合约、采购、租赁、使用、履约等方面的监控。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合同承包围工程的全面管理,按甲方和业主管理和实施要求全面履行合同,对甲方负责。
严禁劳务转包和劳务分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
9.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9.3合理安排作业计划,严格按甲方阶段性进度计划要求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9.4加强现场管理,按业主要求自行负责开展整洁、文明、平安工地创建:
必须统一规划按精细化管理要求搭设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材料、机具;按业主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产、生活区的场容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创建标准化工地,无偿按甲方要求提供人员、设备做好各级迎检工作。
自行在甲方就近水电接口接线,负责场水、电设施,并按实际使用情况承担水电费。
9.5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设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甲方对于乙方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及其他纠份不予赔偿;甲方也不对乙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已包括在劳务承包单价表的综合单价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
9.5.1乙方施工开始前,甲方已按业主要求为施工场地的自有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首先上报人员名册并及时更新,未上报项目经理部的人员一律不视为乙方在本工地的合法员工,不享受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权利;
9.5.2乙方在施工期间如未督促落实乙方人员佩戴安全用具、悬挂安全网具、设置安全围栏,使用不合格器材,不按安全规章操作等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协助甲方一起办理相关保险索赔事宜,得到的保险索赔款项如不足以支付人身伤亡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果索赔失败,乙方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损失费用;
9.6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事;自觉与现场其他施工队伍搞好协调配合,顾全大局;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和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10%的违约处罚,因此致使民工闹事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致业主不满时,甲方有权加大2倍进行处罚;
9.7乙方有责任做好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和自检资料,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配备专(兼)职质检人员,做好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时发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交工验收及材料验收通知,做好验收准备,配合各项验收工作;及时提交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整改,接受处理;及时填报各项报检资料并于每月25日前送甲方汇总;
9.7.1乙方要及时上报必须经监理或业主人员签字完毕除试验资料以外的业资料(含变更),由甲方汇总(编)成册后上报。
否则引起的计量不及时均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9.8按时提交计量、结算、各种计划、民工信息情况及民工工资表等报表,以及完整的原始技术、人工、材料税票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9.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工程进行妥善保护。
9.10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负责做好成品的清理和现场清理工作。
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对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9.11乙方应配备足额的专(兼)职测量人员、试验人员、计量人员,积极配合甲方,确保甲方测量、试验、计量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此项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9.12自觉、积极、主动、及时地协调处理好地方矛盾,负责施工过程中引起的一切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涉农赔偿,不得将矛盾随意推托到甲方。
9.13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以甲方名义赊欠材料款及其它各种欠款;若擅自使用甲方名义赊欠各种款项,甲方将加倍处罚乙方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9.1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有关单位与本工程有关的检查、视察,并按要求认真整改。
9.15乙方在组织人员进场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强疫情控防工作,做好各项防措施的落实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甲方不另支付,因乙方采取措施不力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9.16雨季施工应自觉自费组织人员设立在建施工项目排水防洪措施,并及时派遣人员管理维护,确保防排水措施良好运作。
9.17做好在施工现场控制扬尘、降低噪声、合理排污等工作。
9.18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完成其他相关工程。
9.1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未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要求、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容施工到位,如回填、平整、夯实、清理等未到位,不符合设计、计量要求,给后续施工队伍和甲方造成额外工作容,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
乙方应在自检合格提供相应资料后,方可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检验合格,并得到业主或监理单位认可,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下一工序施工;如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工。
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因此增加的全部费用;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及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0.2交工验收:
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检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由甲方报请相关单位进行交工验收,验收过程中,乙方应无条件全力配合;如验收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报告的意见自费进行返工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完成。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11.1乙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业主、甲方制定的等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开展安全施工生产活动,建立安全保证体系,设立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实现零伤亡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标。
11.2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民工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严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做好事前隐患排查、事中安全控制、事后工作总结,确保施工安全;主动配合和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整改要求在限定的期限整改到位。
11.3涉及上下边坡施工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要合理安排施工面,避免上下交叉作业。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交通要道、高边坡、既有线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上报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审批后实施。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于合同的综合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11.4乙方施工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