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经济学参考答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363130 上传时间:2023-01-30 格式:DOCX 页数:41 大小:75.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经济学参考答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经济学参考答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经济学参考答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经济学参考答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经济学参考答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经济学参考答案.docx

《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经济学参考答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经济学参考答案.docx(4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经济学参考答案.docx

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经济学参考答案

农业推广硕士《农业经济学》复习题及作业

第一章 导论

1、什么是农业?

什么是农业的基本贡献和农业的多功能性?

2、试分析农业的根本特性。

(作业1)

农业是人类利用生物有机体的生命活动,将外界环境中的物质和能量转化为各种动植物产品的生产活动。

因此,农业的特性表现为以下3个方面:

1.农业生产是一种自然再生产过程。

农业是利用生物有机体生长发育过程进行的生产,是生命物质的再生产,因而也是有机体的自然再生产过程。

例如,种植业和林业的生产过程同时也是绿色植物的生长、繁殖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绿色植物从环境中获得二氧化碳、水和矿物质,通过光合作用将它们转化为有机物质供自身生长、繁殖;畜牧业和渔业的生产过程同时也是家畜和鱼类的生长、繁殖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家畜和鱼类以植物或动物产品为食物,通过消化合成作用(新陈代谢)转化为自身所需的物质以维持自身的生长、繁殖,将植物性产品转化成动物性产品。

动植物的残体和排泄物进人土壤和水体后,经过微生物还原,再次成为植物生长发育的养料来源,重新进人生物再生产的循环过程。

显然,生物的自然再生产过程有自身的客观规律,它的发展严格遵循自然界生命运动规律。

农业生产的对象是动植物和微生物,它们都是有生命的有机体,其生长、繁殖都依赖一定的环境条件并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

人类通过劳动可以改变这些有机体生长、繁殖的环境条件,或者直接干预其生长和繁殖的过程,从而获得自己生活、生产和发展所需要的食物和其他物质资料。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动植物生长发育规律的认识日益深人,改变动植物生长发育过程及其环境条件的手段日益加强,农业生产提供的动植物产品也日益丰富。

2.农业生产也是一种经济再生产。

农业生产者在特定的社会中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借助一定的生产工具对劳动对象进行具体的生产活动,以获得所需要的农产品。

这些农产品可以供生产者自己消费,也可以作为生产资料进人下一个农业生产过程,还可以通过交换换取生产者所需要的其他消费和生产资料。

经过交换的农产品可能有一部分进人消费过程,另一部分则进人下一个生产过程,或进人其他生产领域。

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生产的农产品以及通过交换获得的其他生活和生产资料,不仅可以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还可以不断进人下一个生产过程,保持农业生产周而复始地进行下去。

3.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过程。

综上所述,农业生产最根本的特征就是自然再生产过程与经济再生产过程的有机交织。

单纯的自然再生产过程是生物有机体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物质、能量交换过程,如果没有人类的劳动与之结合,它就是自然界自身的生态循环过程而不是农业生产。

作为经济再生产过程,农业生产是人类有意识地干预自然再生产过程,通过劳动改变动植物生长发育的过程和条件,借以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动植物产品的生产过程。

因此,这种对自然再生产过程的干预必须符合生物生长发育的自然规律,同时也要符合社会经济再生产的客观规律。

3、农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仅作为了解内容,不作为考试内容)

第二章农产品供给与需求

1、什么是农产品供给?

农产品供给需要具备哪两个条件?

影响农产品供给的因素有哪些?

2、什么是农产品需求?

农产品需求需要具备哪两个条件?

影响农产品需求的因素有哪些?

3、什么是农产品的蛛网理论?

农产品供求蛛网有哪几种类型?

决定不同蛛网类型的条件是什么?

(作业2,要求用图来表示)

(一)收敛型蛛网

如果农产品的供给弹性小于需求弹性,价格变动对供给的影响程度则小于对需求的影响程度,这种蛛网就是收敛型的。

假定某种农产品第一生产周期的产量为Q1,此时,农产品市场供给量大于需求量,出现供过于求,消费者只愿意以较低的价格P;购买,使价格P1远远低于均衡价格P0,于是生产者决定在第二个生产周期将产量调减到Q2。

由于产量减少,市场出现供不应求,消费者以高于均衡价格的价格P2购买,因此,价格提高到P2。

由于价格再次提高,生产者又决定在第三个生产周期把产量增加到Q3。

如此反复,价格最后收敛于均衡点。

(二)发散型蛛网

如果农产品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价格变动对供给的影响程度大于对需求的影响程度,那么这种蛛网就是发散型的。

其波动过程大致和前一种情况相同,只是在连续时期内价格和产量的波动越来越大,距离均衡点越来越远,振荡发散,不再回归均衡,无法恢复到均衡点。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均衡是不稳定或不存在的。

(三)封闭型蛛网

如果农产品供给弹性等于需求弹性,价格变动对供给和需求的影响相等,这种蛛网就是封闭型的。

当价格下降时,需求增加的幅度与供给减少的幅度相等;当价格上升时,需求下降的幅度与供给增加的幅度也相等。

产量与价格总是对等波动,从而形成一个封闭型循环。

第三章农产品现货市场与流通

1、农产品流通的特点是什么?

渠道有哪些?

2、什么是农产品批发市场?

它所具有的功能有哪些?

3、什么是农产品零售市场?

它有哪些特点?

4、试比较分析农贸市场与超级市场在经销农产品上的优劣势和发展趋势。

(作业3)

农贸市场全称是农产品集市贸易市场。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进行了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取消了农产品统派购制度。

与此相适应,鲜活农产品的经营业态也开始从国营商业公司和供销合作社向城乡农贸市场过渡。

随着大大小小城乡农贸市场的建立,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的农民“卖菜难”和城市居民“买菜难”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并逐步形成了“农产品生产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消费者”的农副产品流通模式。

农贸市场的发展,为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人、丰富城市居民的“菜篮子”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农贸市场上,生鲜农产品的销售以个体经营为主,农贸市场为大量的个体零售商贩和消费者提供交易平台。

个体零售商贩主要由当地的个体经营者、来自农村的农民和城市的下岗工人构成,他们经营生鲜农产品货源主要有两个途径:

一是自产自销,二是批发市场。

一般而言,小城镇和乡村农贸市场上农民自产自销的比例大,大中城市农贸市场的农产品大多是从批发市场进货。

农贸市场作为农产品流通的一个末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因其具有满足广大居民传统购物习惯的特点,目前仍然在广大农村和小城镇大量存在,是农产品零售市场的主要形式。

但在大中城市,随着城市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提高,购物习惯发生变化,农贸市场在购物环境、卫生条件和商品质量等方面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现代生活需要,逐渐开始被新型零售业态的代表--超市所取代。

超级市场是大规模、低成本、低毛利、消费者自我服务的零售经营方式,主要经营食品、清洁品及家庭其他日常用品,品种齐全,特别适合购买频繁、用量大的易耗类消费品。

其本质特征是连锁经营,而连锁经营又有正规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之分。

1、正规连锁。

国际连锁商店协会对正规连锁的定义是:

“以单一资本直接经营11下氰死在的零售业或饮食业组织”。

正规连锁的本质特点可以归结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统一,即所有成员店必须是单一所有,由总部集中领导,各成员店经理是雇员。

这种经营方式有较强大的议价能力、获取批发功能和多铺店销售的效率,可以利用传媒,便于计算统计,有明确的管理和长期规划。

正规连锁的缺点主要在于缺乏灵活性,需要较高的投资,限制了个人的独立性。

2、特许连锁。

特许连锁是指主导企业与加盟者之间的持续契约关系,连锁的分店仍然是独立的法人。

一般将主导企业视为总部,而将加盟者视为特许分店或加盟店。

根据特许合同,总部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如商标、产品、公司象征等给加盟店使用,并给予员工以训练、商品供销、组织结构、经营管理的指导和协助,加盟店除享有总部赋予的权利外,也要付出相应的回报并遵守总部规定。

这种经营方式以契约为纽带,所以也叫合同连锁或契约连锁;这种经营的关键在于总公司的特许权授予,所以也叫特许经营。

如麦当劳、肯德基和可口可乐公司的经营方式就是特许连锁。

特许连锁的特点在于投资少、扩张快,而特许连锁分店则可以降低风险、减少失败率。

3、自愿连锁是指一批所有权独立的商店,自愿归属于一个采购联营组织和一个管理服务中心领导。

管理中心负责提供销售计划、账目处理、商店布局和设计以及其他服务项目。

各个商店的所有权是独立的,但又把自己视为连锁组织的成员,其成员大多数是小型独立商店,起因在于同正规连锁店竞争。

自愿连锁保留了单个资本所有权,同时实现了联合经营。

自愿连锁店在所有权和财务上是独立的,与总部没有隶属关系,只在经营活动上与总部存在着协商和服务关系,统一订货和送货,使用统一信息及广告宣传,统一制定销售战略。

各铺店不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人事自主,而且在经营品种、方式、策略上也有很大自主权,但要按每年销售额或毛利的一定比例向总部上交盟金。

这种经营方式的最大特点是成员店所有权、经营权和财务核算都是独立的。

它的优点在于灵活性强,各店自主权大,主动性高;但缺点是统一性差,决策迟缓。

自愿连锁在食品和日用品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正规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虽然从所有权、产生的具体原因和内部关系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别,但在以下三个方面是共同的:

①每个连锁体系均由多店铺构成,有一个中心或总部作为统一的组织机管理。

②每个连锁体系均在产品与服务方面采取不同的标准化、规范化营运标准。

在商品的采购、储备、铺店结构及管理系统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地要求标准化与规范化操作。

总店作为统一组织机构,其功能在于商品的采购、储存、运输③总部或核心企业或、定价和促销,各个店铺的功能在于实际销售。

第四章农产品期货市场

1、什么是农产品期货市场?

它的功能是什么?

2、试分析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对现货市场的宏观作用与基本原理。

(作业4)

(一)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对现货市场的宏观作用

1、减缓价格波动。

农产品期货市场发现价格功能的较好发挥,不仅会使近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波动趋势趋于一致,而且有助于减缓现货价格的波动幅度。

因为,如果农产品期货市场有效运行,当现货市场某种农产品供不应求时,这种农产品的现货价格将上升,相应地引起期货价格上升,而价格上升会反过来促使供给增加;当期货投机者认为价格已经上升到较高水平时,会大量高价卖出该种农产品期货合约(卖空投机交易),这就客观上增加了市场供给,减少了供求缺口,使期货价格不至于上升过高,从而扼制现货价格的暴涨。

反之,当现货市场某种农产品供过于求时,这种农产品的现货价格将下跌,相应地引起期货价格下跌,而价格下跌会反过来促使需求增加;当期货投机者认为价格已经下跌到较低水平时,会大量买人该种农产品期货合约(买空投机交易),这就客观上增加了市场需求,缩小了供求缺口,使期货价格不至于持续暴跌,从而使农产品现货价格止跌回升。

这样,就能一定程度是农产品未来的供求保持大体的平衡,不致造成未来供求的较大波动,对农产品价格波动起到抑制作用,并能使价格波动幅度处于相对比较稳定的范围内。

2、有助于政府宏观调控。

由于期货市场独特的发现价格、回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功能,借助农产品期货市场可以有效提高和加强政府对重要农产品市场的宏观调控管理。

也就是说,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的逐步发挥将为政府对重要农产品市场的宏观调控提供有利工具。

政府不仅可利用期货市场的未来供求及价格信息来进一步明确稳定重要农产品(尤其是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也可以通过向农产品期货市场提供权威性的未来供求及价格信息来引导期货市场的交易活动,促使期货市场更好发挥发现价格功能,从而对现货市场的生产、流通、加工与消费等环节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整个农产品(尤其是粮食)市场供求,使政府能在较低宏观调控成本下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而且当期货市场流动性能满足时,可运用期货市场来完善国家重要储备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的科学吞吐机制和安全轮换机制。

3、促进农业国际化发展。

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具有促进本国农业国际化的作用,需要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国际地位来体现。

农产品期货市场和期货交易所具有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机制或特点,使得某一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得到较好发挥之后,能在世界范围产生重要影响,并且其所形成的期货价格可能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基准价格。

因此,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与功能发挥情况以及在全球范围的地位,将影响本国企业在国际农产品现货市场中的交易地位和议价能力。

也就是说,随着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相应品种的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国际地位就高、价格影响力就大,并且有助于合理配置农业资源和促进本国农业的国际化发展。

3、试分析农产品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对现货市场的微观作用与基本原理。

第五章农产品国际贸易

1、什么是国际贸易?

比较优势理论与竞争优势理论有哪些联系与区别?

2、中国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基本格局与特征。

3、中国加入WTO对农业和农民产生了哪些重要的影响?

(作业5)

一、扩大市场准入,消除非关税壁垒

众所周知,各国对农产品进口的限制,主要通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措施来实现。

其中,非关税壁垒措施主要是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制度。

要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首要条件是取消限制,意味着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但完全取消进口限制是难以做到的,各国只能根据当时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环境,尽量将进口限制降低到适当的程度。

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

因此,《农业协议》正是从“削减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关税化”两个方面提高市场准入程度,减少进口限制。

(一)取消非关税壁垒,降低关税税率

《农业协议》规定各成员国必须取消全部非关税措施,并将这些非关税措施以1986--1988年为基期,按一定公式转化为“等量关税”,再加上受非关税壁垒限制的产品的现行正常关税税率构成混合关税。

非关税壁垒措施取消后,就等于取消了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制度。

但是,如果某一成员不将其实施的非关税措施转化为关税,则必须保证每年以较低的关税水平进口一定量的外国产品。

当然,在实施非关税壁垒措施关税化过程中,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因此《农业协议》在有关条款中规定了三个例外:

①为了维护国际收支的平衡而采取的措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所实施的为保障国际收支平衡而实施的非关税措施可以作为关税化的例外得以保留。

②根据1994年GATT普遍义务或WTO其他协议而采取的,尤其是与农业无关的非关税措施不受关税化的约束。

③某一成员可以自愿选择继续暂时维持非关税壁垒措施而允许向其他成员提供一个最低的市场准人机会,在此情况下实施的非关税措施可以作为关税化例外。

非关税壁垒措施关税化,其目的就是降低市场准人门槛,扫除许可证和进口数量限制的障碍。

然而,在非关税措施关税化的实践中,一些农产品进口国关税化后的关税加上正常关税形成的混合关税却很高,使进口变得更难了。

例如,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统计,欧盟一些农产品的混合关税为:

小麦167.7%,牛肉213%,羊肉144%;美国一些农产品的混合关税为:

花生173.8%,牛奶82.6%,糖244.4%;日本一些农产品的混合关税为:

小麦制品388.1%,小麦352.7%,大麦制品361%;加拿大一些农产品的税率为:

黄油360%,鸡蛋236.3%,奶酪289%。

由此看来,消除非关税壁垒措施容易,但消除进口限制则很难,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道路相当漫长。

(二)削减进口关税,扩大市场准入机会

《农业协议》对于混合关税的削减作了如下规定:

以1986一1988年为基期,发达国家在协议实施期6年内(1995--200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简单平均水平削减36%,发展中国家在协议实施期10年内(1995--200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简单平均水平削减24%;对于每一单项产品,发达国家至少削减15%,发展中国家削减10%。

最不发达国家不承担任何义务,即可以不削减关税税率。

若产品不受非关税措施限制,其关税减让以约束关税水平为基础进行计算。

如果关税没有被约束,则关税减让以1986年9月1日的关税水平为基础。

进口关税是各国调节进口产品的闸门,也是WTO成员保护本国农产品生产经营的一道屏障。

尽管农业协议提出削减关税的上述目标,但这只是刚刚开始,要真正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还有待于新一轮农产品多边贸易谈判,如能进一步削减农产品进口关税,将有助于推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

(三)关税配额水平的约束及其非歧视性实施

一些农产品进口国就某些农产品的进口,与其他相关国家签订了双边协议,但由于其较高的约束关税对相关国家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国家规定以相对较低的关税水平进口一定量农产品的义务,即在与此相关的进口国的减让表中规定“关税配额”。

在“关税配额”规定数量内的进口,只征收较低的进口关税,而不征收较高的普遍最惠国税率。

“关税配额”下的关税率,通常为0到23%。

必须指出,关税配额规定的数量并不是实际进口数量,仅仅是一种承诺,实际进口的数量则是由进口国国内市场需求而定,并不是必须进口的数量。

《农业协议》规定,WTO成员在农产品进口管理中,可对在乌拉圭回合前实施进口数量限制的农产品进口使用关税配额管理。

使用关税配额管理办法的wTO成员,对有关产品每年的关税配额准人量、配额准人量内的进口税率(即配额内税率)、超过配额准人量的进口税率(即配额外税率)等作出承诺或规定。

与此同时,根据wTO有关规定,关税配额准人量应至少保持现行实际市场准人水平,即不低于最近三年的平均进口量,如这一进口量不足国内近三年平均消费量的3%,则应以消费量的3%确定配额量,并承诺一定的增量,到实施期末达到国内消费量的5%。

如前所述,这里指的配额准人量是市场准人机会,而不是最低购买义务。

WTO有关文件明确指出:

“现行准人机会应定义为允许在基期内进口的数量,无论此数量是否进口。

”WTO无任何文件规定成员承诺的配额准人量是必须购买的义务。

(四)规定最低市场准入机会

鉴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方面的可操作性存在困难,《农业协议》规定一些进口国可以规定最低市场准人机会,以扩大农产品的进口量,提高进口自由化程度。

然而,实施最低市场准人机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这些条件是:

①以1986--1988年为基期计算,某产品的进口量低于其国内消费量的3%。

②从1986年开始对此产品的出口不实行出口补贴。

③若该产品为初级产品,对其实行了有效的生产限制措施。

根据上述条件,发达国家可对初级农产品或加工农产品实施该规定。

以1986--1988年为基期计算,最低市场准人水平1995年不低于基期内进口国国内消费量的4%,并在协议实施期内每年增加基期国内消费水平的0.8%。

对于发展中国家成员,也可选择使用最低市场准人机会,但仅限于初级农产品。

最初市场准人水平为基期国内消费量的1%;在实施期第5年和第6年达到2写,在第10年达到国内消费水平的4%。

《农业协议》实施初期,只有日本、韩国和菲律宾允许对大米,以色列允许对羊肉和一些奶制品选择实施最低市场准人机会。

(五)特殊保障条款

为避免关税化后,原使用非关税措施进行管理的产品进口剧增对进口方的不利影响,协议还规定了特殊保障条款,允许成员在《农业协议》执行期内对关税化产品进口的突然增加或价格下跌作出相应的反应,征收附加税。

特殊保障条款的启动根据价格与数量触发水平而定。

《农业协议》规定,各成员方可以援用特殊保障措施,对那些已经遵守关税化的产品限制进口,以防在进口量上的激增和进口价格上的重大降低。

可以采取特殊保障机制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为对付进口数量剧增的“数量触发”,另一个是为对付价格重大降低的“价格触发”。

“数量触发”是指,当农产品某年的进口量超过前三年进口量的平均水平,则该进口国可以采用特殊保障条款,但税额最高只能达到约束关税率的1/3,且加征期以当年为限。

“价格触发”是指,当进口产品价格即到岸价格下降,且低于1986--1988年进口价格平均水平的10写时,可以采取特殊保障措施。

但只能选择其一,不得同时使用。

二、削减出口补贴,促进公平竞争

出口补贴被认为是对贸易扭曲最严重的政府政策,乌拉圭回合之前的各轮谈判只是成功地对工业品出口补贴进行了有效的限制,乌拉圭回合谈判首次在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上取得了进展。

《农业协议》要求成员方承诺削减现有的补贴农产品出口的数量与预算开支,对在基期没有进行出口补贴的农产品,则禁止在今后对该产品实施出口补贴。

《农业协议》规定,WTO成员不仅要削减用于补贴的资金金额,而且还要削减接受出口补贴的产品数量。

以1986--1990年的平均量作为基期量,发达国家在从1995年起的6年时间内,削减出口补贴额的36%,发展中国家在从1995年起的10年时间内削减24%。

发达国家在6年时间内将出口补贴的产品数量削减21%,发展中国家在10年时间内削减14肠。

最不发达国家不需进行任何削减。

三、削减和规范国内支持,完善竞争机制

考虑到不同的国内农业支持政策的目的、作用以及对农产品市场的影响不同,为了真正减少和消除那些具有较大扭曲作用的国内农业支持政策对农产品市场的不利影响,《农业协议》对不同的国内支持措施进行了分类处理,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农业协议》把国内支持农业的政策措施分为四类,一是产生贸易扭曲的政策,被称为“黄箱”政策,要求予以削减。

二是对市场只有很小扭曲作用的政策,被称为“绿箱”政策,可免于减让承诺、允许实施。

三是特殊及区别对待的政策,被称为,“S&D”政策,包括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者普遍得到的投资补贴,低收入和资源贫乏阶层普遍得到的投人补贴等,鼓励放弃种植非法麻醉品的支持。

四是“蓝箱”政策,即生产限制计划中,对生产者进行的直接付款。

除第一类政策外,其他三类政策不需要减让,也没有上限约束。

(一)“绿箱”政策、“S&D”政策和“蓝箱”政策

《农业协议》规定可以免于减让承诺的“绿箱”政策是政府执行某项农业计划时,{其费用由纳税人负担而不是从消费者中转移而来,且对生产者没有影响的农业支持措施,主要包括:

①政府一般性服务。

②由粮食安全原因的公共存储所需费用。

③国内粮食援助。

④与生产不挂钩的直接收人支付。

⑤作物保险与收入安全计划。

⑥自然灾害救济。

⑦结构调整援助。

⑧环境或储备计划。

⑨地区援助计划“S&D”,政策主要有三项,即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者普遍得到的投资补贴,低收人和资源贫乏阶层普遍得到的投人补贴等,鼓励放弃种植非法麻醉品的支持。

“蓝箱”政策主要指个一别国家在实施生产限制计划中对生产者进行的直接付款,这种支付是基于固定面积和产量,或基期生产水平的85%以下,或固定的牲畜头数来计算的。

(二)国内支持减让

《农业协议》规定需要减让承诺的“黄箱”政策是指上述三类以外的国内支持政策,这些政策的执行成本不仅要由纳税人承担,而且还要由消费者来承担,不仅会带来资源的扭曲配置,而且还会带来新的不公平,因此纳人了削减的范畴。

一般涉及对特定产品的支持措施,如市场价格支持和直接支付、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投人补贴以及某些有补贴的贷款计划等。

这些政策可以用综合支持量(AMS)来衡量,综合支持量是衡量提供给某特定农产品或非特定产品的年支持总量的技术指标。

但是,如果发达国家任何一年对特定产品或非特定产品的国内支持(“黄箱”政策范围内)不超过该产品产值或农业总产值的5%,发展中国家不超过10%,可免于减让,不计人综合支持量。

四、规范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严防设置非关税壁垒

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谈判一直与农产品谈判联系在一起,并以一项决议的形式作为《农业协议》的组成部分。

最终决议是以独立的法律文件的形式载人乌拉圭回合的最后文件,成为多边贸易协议《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议》(SPS)。

SPS适用于所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国际贸易的动植物检疫措施。

所谓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是为保护人类、动物和植物的生命健康所必须实施的不对国际贸易构成变相限制和歧视的措施。

成员方有权采取正常的以保护人类健康和动植物生长安全为目的的检疫措施,但这些措施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不应构成不公正的歧视。

所采用的检验措施和依据原则应以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电子电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