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区域经济一体化自由贸易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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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区域经济一体化自由贸易区

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区域经济一体化、自由贸易区

什么是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缔结协定,建立统一的关境,在统一关境内缔约国相互间减让或取消关税,对从关境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进口则实行共同的关税税率和外贸政策。

关税同盟的主要特征关税同盟的主要特征是:

成员国相互之间不仅取消了贸易壁垒,实行自由贸易,还建立了共同对外关税。

也就是说,关税同盟的成员除相互同意消除彼此的贸易障碍之外,还采取共同对外的关税及贸易政策。

GATT规定,关税同盟如果不是立即成立,而是经过一段期间逐步完成,则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这个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建立关税同盟的前提条件

  1、已建立的关税同盟或签订的临时协定的缔约方对非同盟或临时协定参加国所实施的关税或其他贸易规章,大体上不得高于或严于建立同盟或签订协定前各组成领土所实施的相应措施的一般限制水平。

  2、建立自由贸易区或订立临时协定后,各组成领土对非贸易集团或协定参加国的贸易所实施的关税和其他贸易规章,不得高于或严于组成共同关税领土前所实施的相应的限制措施。

3、上述临时协定应订有在合理期限内成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的计划和进程表。

关税同盟的排他性保护措施

  关税同盟的排他性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各项:

  1、减低直至取消同盟内部的关税。

为达到这一目的,同盟往往规定成员国在同盟内部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分阶段、逐步地从各自现行的对外关税税率,过渡到同盟所规定的统一关税税率,直至最后取消成员国彼此间的关税

  2、制定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和对外关税税率。

在对外方面,同盟国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调高或调低各自原有的对外关税税率,最终建立共同的对外关税税率;并且逐步统一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如对外歧视政策,进口数量限制等;

  3、对从同盟外进口的商品,根据商品的种类和提供国的不同,征收共同的差别待遇关税,如特惠税率、协定国税率、最惠国税率、普通优惠税率、普通税率;

  4、制定统一的保护性措施,如进口限额、卫生防疫标,等等。

共同对外关税的建立的意义

  1、它避免了自由贸易区需要以原产地原则作为补充,保持商品正常流动的问题。

在这里,代替原产地原则的是筑起共同的“对外壁垒”,从这个意义上看,关税同盟比自由贸易区的排他性更强一些。

  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是经济一体化的两种形式,也是战后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现象。

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

  根据关贸总协定第二十四条第8款(甲)项规定:

"关税同盟应理解为以一个单独的关税领土代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因此①对同盟的组成领土之间的贸易,或至少对这些领土产品的实质上所有贸易,实质上已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②同盟的每个成员对于同盟以外领土的贸易,已实施实质上同样的关税或其他贸易规章"。

根据这个定义,关税同盟有两个基本特征:

  ①同盟内取消一切内部关税壁垒和关税措施;

  ②同盟成员采取统一对外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

  根据关贸总协定第二十四条第8款(乙)项规定:

"自由贸易区应理解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所组成的集团,对原产于这些组成领土的产品的贸易,已实质上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的集团……"。

自由贸易区有两个特点,一方面,在该集团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另一方面,各个成员又各自独立地保留自己的对外贸易政策,尤其是关税政策,所以,有人把自由贸易区称为半关税同盟。

共同市场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经济体通过达成某种协议,不仅实现了自由贸易,建立了共同的对外关税,还实现了服务、资本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的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

共同市场是在成员内完全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建立统一的对非成员的关税,并允许生产要素在成员间可以完全自由移动。

主要共同市场

  1、中美洲共同市场

  960年2月13日,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和危地马拉在尼加拉瓜首都有马那瓜签署了《中美洲经济一体化总条约》。

1962年7月,哥斯达黎加签署加入了该条约,共同市场正式成立。

1963年8月,巴拿马以准成员国身份参加共同市场。

  其宗旨是促进中美洲一体化和协调各成员国之间的经济政策;在成员国之间逐步取消关税障碍,建立统一的对外关税;最后实现地区贸易自由化,建立自由贸易和关税同盟。

、欧洲经济共同体

  欧洲国家为促进欧洲经济联合而建立的经济组织。

欧洲经济共同体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其宗旨是促进法国和德国之间的持久和解,发展各成员国的经济,使之形成一个大的共同市场,试图建立西欧国家的政治联盟,缓和它们彼此间发动战争的恐惧心理。

自50年代起欧洲共同体所奉行的自由贸易政策在促进西欧贸易和经济繁荣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功。

什么是自由贸易区

  1、界定于国际协议的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

  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达成某种协定或条约取消相互之间的关税和与关税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措施的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

它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点外,还可以吸引外资设厂,发展出口加工企业,允许和鼓励外资设立大的商业企业、金融机构等促进区内经济综合、全面地发展。

自由贸易区的局限在于,它会导致商品流向的扭曲和避税。

如果没有其他措施作为补充,第三国很可能将货物先运进一体化组织中实行较低关税或贸易壁垒的成员国,然后再将货物转运到实行高贸易壁垒的成员国。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商品流向的扭曲,自由贸易区组织均制订“原产地原则”,规定只有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原产地产品”才享受成员国之间给予的自由贸易待遇。

理论上,凡是制成品在成员国境内生产的价值额占到产品价值总额的50%以上时,该产品应视为原产地产品。

一般而言,第三国进口品越是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生产的产品相竞争,对成员国境内生产品的增加值含量越高。

原产地原则的涵义表明了自由贸易区对非成员国的某种排他性。

现实中比较典型的自由贸易区是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AmericaFreeTradeAgreement)。

  目前这种区域性安排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而且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更多领域的相互承诺,是一个国家实施多双边合作战略的手段。

主要依据:

  张克宁(商务部国际司司长):

我想对自由贸易区的概念做一个澄清。

所谓自由贸易区,不是指在国内某个城市划出一块土地,建立起的类似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实行特殊经贸政策的园区,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通过签署协定,在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在服务业领域改善市场准入条件,实现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从而形成涵盖所有成员全部关税领土的“大区”。

  2、界定于对外贸易的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

  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是指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

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

狭义仅指提供区内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类似于出口加工区。

广义还包括自由港和转口贸易区。

  经济区域,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一种特殊的功能区域。

自由贸易区的作用

  FTA对区域内经济的影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指由于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关税和贸易数量限制措施之后直接对各成员贸易发展所产生的影响;第二类是指缔结FTA之后,由于区域内生产效率提高和资本积累增加,导致各成员经济增长加快的间接效果。

  二者也分别被称为静态效果和动态效果。

  静态效果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影响是所谓“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

贸易创造效应主要指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由于交易成本下降和贸易限制取消,导致本国内高成本产品被区域内其他成员低成本商品所替代以及过去受到对方数量和高关税限制的本国低成本商品出口扩大,从而给区域内进出口双方带来更多贸易机会和经济利益。

“贸易转移效应”是指原有与区域外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由于区域内交易成本的降低可能被区域内成员之间的贸易所取代。

  动态效果主要包括“市场扩张效应”和“促进竞争效应”。

前者是指随着贸易规模的扩大,将产生生产和流通的规模效益,并带来产业集聚效果。

后者是指随着区域统一市场的形成,将促进区域内垄断行业的竞争,提高生产效率。

贸易创造效应、市场扩张效应和促进竞争效应会带来许多正面影响,但是贸易转移效应也有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原因在于区域内的低效率产品可能会取代非成员的高效率产品。

一般来说,需要通过吸收高效率成员和扩大区域覆盖范围才有可能防止这一负面影响

经济联盟

是指不但成员国之间废除贸易壁垒,统一对外贸易政策,允许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而且在协调的基础上,各成员国采取统一的经济政策。

经济联盟的特点

  1、成员国之间在形成共同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协调它们之间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

  2、当汇率政策的协调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建立了成员国共同使用的货币,或统一货币时,这种经济联盟又称为经济货币联盟。

  3、各成员国不仅让渡了建立共同市场所需让渡的权利,更重要的是成员国让渡了使用宏观经济政策干预本国经济运行的权利。

特别是,其成员国不仅让渡了干预内部经济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保持内部平衡的权利,也让渡了干预外部经济的汇率政策,维持外部平衡的权利

1.东盟2.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

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国际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大潮流。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相互协商制定经济贸易政策和措施,并缔结经济条约或协定,在经济上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区域性经济贸易联合体的过程。

[1]

  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最引人注目的趋势之一,但国内外对经济一体化尚无统一定义。

"经济一体化"这个词语的使用是近年出现的。

据专家考证,在1942年以前一次也没有被使用过。

到1950年,经济学家开始将其定义为单独的经济整合为较大的经济的一种状态或过程。

也有人将一体化描述为一种多国经济区域的形成,在这个多国经济区域内,贸易壁垒被削弱或消除,生产要素趋于自由流动。

所谓“区域”是指一个能够进行多边经济合作的地理范围,这一范围往往大于一个主权国家的地理范围。

根据经济地理的观点,世界可以分为许多地带,并由各个具有不同经济特色的地区组成。

但这些经济地区同国家地区并非总是同一区域。

为了调和两种地区之间的关系,主张同一地区同其他地区不同的特殊条件,消除国境造成的经济交往中的障碍,就出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设想。

经济的一体化是一体化组织的基础,一体化组织则是在契约上和组织上把一体化的成就固定下来。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全球涌现,形成了一股强劲的新浪潮。

这股新浪潮推进之迅速,合作之深入,内容之广泛,机制之灵活,形式之多样,都是前所未有的。

此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不仅反映了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新特点,而且反映了世界多极化曲折发展的新趋势。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2]

  

(一)按照贸易壁垒强弱的程度划分

  1、特惠贸易协定(PreferentialTradeArrangements)

  它是指在实行特惠贸易安排的成员国之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或部分商品规定特别的关税优惠。

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松散和较低级的一种形式。

  2、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

  它是指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组成的贸易区域。

自由贸易区内逐渐减免甚至取消关税与进口数量限制,同时,保留成员国各自的原有独立的对区外国家的关税结构和其他贸易保护措施。

  3、关税同盟(CustomsUnion)

  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签订条约或协定取消区域内关税或其他进口限制,并对非同盟国家实行统一的关税率而缔结的同盟。

这在一体化程度上比自由贸易区更进了一步。

它除了包括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内容外,而且成员国对同盟外的国家建立了共同的、统一的关税税率,结盟的目的在于使参加国的商品在统一关境以内的市场上处于有利地位,排除非成员国商品的竞争,它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

  4、共同市场(CommonMarket)

  它是指除了在成员国内完全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并建立对非成员国的共同关税外,还取消了生产要素流动的各自限制,允许劳动、资本等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动。

在商品自由流动方面,它既一直对对外的统一关税,又有协调间接税制度、产品标准化制度;在资本的自由流动方面,有协调筹资制度;在劳动的自由流动方面,有学历和技术等级的相互承认制度等等。

共同市场下经济调节的超国家性质比关税同盟更进一步。

  5、经济同盟(EconomicUnion)

  它是共同市场和经济共同体向超国家一体化的宏观协调机制发展的具体步骤,是一种较高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形式。

其特点是,在实行关税、贸易和市场一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协调成员国之间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包括货币、财政、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政策,以及有关贸易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政策,并拥有一个制定这些政策的超国家的共同机构。

  6、完全的经济一体化(CompleteEconomicIntegration)

  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级形式。

完全经济一体化不仅包括经济同盟的全部特点,而且各成员国还统一所有的重大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有关贸易和生产要素流动的政策。

在这个一体化组织内,各成员国的税率特别是增值税率和特别消费税率基本协调一致;它建立统一的中央银行,使用统一的货币;取消外汇管制,实行同样的汇率管理;逐步废除跨国界的金融管制,允许相互购买和发行各种有价证券;实行价格的统一管理等等。

完全经济一体化组织一般有共同的组织管理机构,这种机构的权力以成员国的部分经济决策与管理权限的让渡为基础。

  

(二)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范围划分

  1、部门经济一体化(SectoralEconomicIntegration)

  部门经济一体化是指区域内各成员国的一个或几个部门(或商品,或产业),达成共同的经济联合协定而产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2、全盘经济一体化(OverallEconomicIntegration)

  全盘经济一体化是指区域内各成员国的所有经济部门加以一体化的形态。

  (三)按参加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划分

  1、水平经济一体化(HorizontalEconomicIntegration)

  水平经济一体化,又称横向经济一体化。

它是指由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同或相近的国家所组成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2、垂直经济一体化(VerticalEconomicIntegration)

  垂直经济一体化,又称纵向经济一体化。

它是指由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所组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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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与发展的原因[2]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雏形可以追溯到1921年,当时的比利时与卢森堡结成经济同盟,后来荷兰加入,组成比荷卢经济同盟。

1932年,英国与英联邦成员国组成英帝国特惠区,成员国彼此之间相互减让关税,但对非英联邦成员的国家仍维持着原来较高的关税,形成了一种特惠关税区。

  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并形成三次较大的发展高潮。

  第一次高潮发生在20世纪50~60年代。

  第二次高潮发生在20世纪70~80年代后半期。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原因

  1、联合一致抗衡外部强大势力,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直接动因

  2、二战后,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客观基础。

  3、维护民族经济利益与发展及其政治利益是地区经济一体化形成与发展的内在动因。

  无论是发达国家的经济一体化,还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其根本原因都在于维护自身的经济、贸易领利益,为本国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4、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并持续发展的经济源泉。

  5、贸易创造等各种积极的经济效应,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并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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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2]

  一、关税同盟理论

  对关税同盟理论研究最有影响的是以美国经济学范纳(JacokViner)和李普西(K·G·Lipsey)。

按照范纳的关税同盟理论,完全形态的关税同盟应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1)完全取消各成员国间的关税;

  

(2)对来自成员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设置统一的关税;

  (3)通过协商方式在成员国之间分配关税收入。

这种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相结合的结构,使得关税同盟对整个世界经济福利的影响呈现双重性,即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并存。

  

(一)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

  所谓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是指假定在经济资源总量不变、技术条件没有改进的情况下,关税同盟对集团内外国家、经济发展以及物质福利的影响。

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主要是指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

  1、贸易创造效应(TradeCreatingEffect)

  贸易创造效应是指由于关税同盟内实行自由贸易后,产品从成本较高的国内生产转往成本较低的成员国生产,从成员国的进口量增加,新的贸易得以“创造”。

此外,一国由原先从同盟外国家的高价购买转而从结盟成员国的低价购买也属于贸易创造

  2、贸易转移效应(TradeDiversionEffect)

  假定缔结关税同盟前关税同盟国不生产某种商品而采取自由贸易的立场,无税(或关税很低)地从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国家进口产品;关税同盟建立后,同盟成员国高产品转由同盟内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进口。

如果同盟内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不是世界上生产效率最高的国家,则进口成本较同盟成立增加,消费开支扩大,使同盟国的社会福利水平下降,这就是贸易转移效应。

  

(二)次优理论与关税同盟的其他静态效应

  1、次优理论

  范纳认为关税同盟的建立既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成员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福利,而这取决于产生关税同盟的环境,这就是次优理论(TheoryoftheSecondbest)。

这个理论认为,如果福利最大化或者帕累托最优所需要的条件不能全部满足,那么尽量满足尽可能多的条件是没有必要的,并且这样做通常会导致次优情况的发生。

因此,建立关税同盟并不仅仅在成员国之间消除贸易壁垒,并不必然产生次优的福利状态。

所以,要使关税同盟更可能产生贸易创造效应,增加福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关税同盟的其他静态福利效应

  第一,关税同盟使得各成员国的海关人员、边境巡逻人员等减少而引起的行政费用的减少;

  第二,贸易转移型关税同盟通过减少对同盟成员国之外的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进口需求和出口供给,有可能使同盟成员国共同的贸易条件得到改善。

  第三,任何一个关税同盟,在国际贸易投票中以一个整体来行动,较之任何一个独立行动的国家来说,可能具有更强大的讨价还价的能力;

  第四,关税同盟建立后,可减少走私。

由于关税同盟的建立,商品可在同盟成员国之间自由移动,在同盟内消除了走私产生的根源,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查禁走私的费用支出,还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

  (三)关税同盟产生的动态效应

  所谓关税同盟的动态效应,是指关税同盟对成员国贸易以及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

关税同盟的动态效应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税同盟的建立使成员国间的市场竞争加剧,专业化分工向广度和深度拓展,使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2、关税同盟建立后,成员国国内市场向统一的大市场转换,自由市场扩大,从而使成员国获取转移与规模经济效益.

  3、关税同盟的建立、市场的扩大、投资环境的大大改善,会吸引成员国厂商扩大投资,也能吸引非成员国的资本向同盟成员国转移。

  4、关税同盟建立以后,由于生产要素可在成员国间自由移动,市场趋于统一并且竞争加剧,投资规模扩大,促进了研究与开发的扩大,技术进步提高,加速了各成员国经济的发展。

  二、大市场理论

  大市场理论的提出者认为:

以前各国之间推行狭隘的只顾本国利益的贸易保护政策,把市场分割得狭小而又缺乏适度的弹性,这样只能为本国生产厂商提供狭窄的市场,无法实现规模经济和大批量生产的利益。

  三、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

  协议性国际分工原理是由日本著名教授小岛清提出的。

  所谓协议性国际分工,是指一国放弃某种商品的生产并把国内市场提供给另一国,而另一国则放弃另外一种商品的生产并把国内市场提供给对方,即两国达成相互提供市场的协议,实行协议性国际分工。

协议性分工不能指望同通过价格机制自动地实现,而必须通过当事国的某种协议来加以实现,也就是通过经济一体化的制度把协议性分工组织化。

如拉美中部共同市场统一产业政策,由国家间的计划决定的分工,就是典型的协议性国际分工。

  四、综合发展战略理论

  综合发展战略理论认为,经济一体化是发展中国家的一种发展战略,要求有强有力的共同机构和政治意志来保护较不发达国家的优势。

所以,有效的政府干预对于经济一体化是很重要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是变革世界经济格局、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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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兴起的动因

  新一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波澜壮阔,有其深刻的政治原因和经济原因。

其经济原因主要有:

  一是当前全球范围内日益加深的市场化趋向改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奠定了体制基础。

在战后新技术条件下,各国各地区之间的分工与依赖日益加深,生产社会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使各国的生产和流通及其经济活动进一步越出国界。

这就必然要求消除阻碍经济国际化发展的市场和体制障碍。

当今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实践认识到,只有选择市场经济体制,才能加快本国经济发展的速度、提高经济的运转效率和国际竞争力。

通过改革,各国消除了商品、生产要素、资本以及技术在国家之间进行流动的经济体制上的障碍,促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二是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制本身的局限性以及近年来多边贸易谈判所遭遇的挫折和困难,刺激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虽然世贸组织是推动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力量,但由于自身庞大,运作程序复杂,根据世贸组织“一揽子接受”方式,其成员对各项议题的谈判只有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进行,从而注定了短时间内所有成员达成共识和消除矛盾并非易事。

比如,2001年11月在多哈发起的首轮多边回合谈判一直举步维艰。

多边贸易谈判前景的不可预测性,为双边和区域性贸易协议提供了发展空间与机遇,也为参与全球竞争多了一种选择。

而且,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因其成员常常是地理位置相邻、社会政治制度相似、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近、有类似的文化历史背景,因而具有开展经济合作的诸多优势。

  服务于本地区的和平、发展与稳定,是此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的政治原因,其主要包括:

  一是谋求政治修好,缓解矛盾冲突,稳定地区局势。

世界银行研究表明:

区域贸易协议除了促进贸易流动,也对消除政治冲突起着显著的作用。

欧洲合作的初始动机和最终目标就是政治。

经过两次世界大战的磨难,欧洲人意识到不能再发生战争,必须通过合作、一体化与联合,才能实现欧洲的长久稳定、安全和发展。

时至今日,欧洲各国终于通过经济合作,为实现地区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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