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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板块文言实词

一、异读字

异读字是一种特有的读音现象,它是指一个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读音,而表示的意义相同的字。

文言文异读字有三种情况:

破音异读、通假异读和古音异读。

  破音异读,又叫“读破”。

它是采用改变汉字通常读音的方法来表示该字词性和意义的改变。

如:

越人语天姥(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句中没有谓语动词,因此“语”转化为动词,讲为“谈论”,在习惯上把它读作yù,以表示和作名词的“语”(yǔ)的区别。

  所谓通假异读,是指在通假现象中,通假字要按本字的读音去读。

如:

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荀子《劝学》),句中“生”是“性”的通假字,因此,就应该读成它的本字“性”(xìng),而不能再读shēng音了。

  所谓古音异读,是指古代的一些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官名、民族称呼、器物名、姓氏等,因其专有,就有了固定性,从而保留发古音。

如:

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木兰诗》),句中“可汗”是对我国古代北方部族首领的称呼,应读为“kèhán”,而不能读为“kěhàn”。

二、通假字

通假字,汉字的通用和假借的简称。

所谓通假,就是两个字通用,或者这个字借用为那个字,它们之间语音相同或相近,并没有意义上的联系,所以又称同音通假或同音假借。

  

(1)通假字的形式

  ①“本无其字”的假借字。

古代文字少而所记事物多,文字常常不够用,想记一事而无其字,只有借一同音字来代替。

“莫春者,春服既成。

”中“莫”本义“傍晚”,后借以表否定,而另造“暮”表本义。

  ②“本有其字”的通假字。

古人写作时,不用原字或仓促间想不起原字,而写成了另外一个音同或音近的字,这就是“本有其字”的通假字。

如“君子生非异也”中“生”通“性”。

  

(2)通假字的种类

  ①“声旁字”代替“形声字”。

  例:

满坐寂然,无敢哗者。

(《口技》)(坐——座)

  ②“形声字”代替“声旁字”。

  例:

使臣奉璧,拜送书于庭。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庭——廷)

  ③同声旁的字互相代替。

  例:

无陇断焉。

(《愚公移山》)(陇——垄)

  ④音同或音近的字相互代替。

  例:

甚矣,汝之不惠。

(《愚公移山》)(惠——慧)

三、古今异义

现代汉语由古代汉语发展而来,有些词义一直沿用下来,如一些表事物的名词“天、地、山、水、人、树”;有些词义已经发生了变化,形成古今异义的现象。

古今异义词主要有以下几种:

  

(1)词义扩大。

  文言文中,有些词语的本来意义比较狭小,后来它的意义有所发展,应用的范围比原来广泛了,这种现象叫词义的扩大。

这种词义是今义大于古义,古义包含在今义之中。

如“河”,古代仅仅指黄河(饮于河、渭);现在则是一个普通的名词,成为河流的通称。

  

(2)词义缩小。

  词义的缩小,是指词义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变得狭小。

词义缩小主要有两类:

  A.程度减弱。

如“病”,古义指严重的疾病,已达到受死亡威胁的程度(君之病在肠胃);而今天的“病”一般指所有疾病,程度减弱了。

  B.范围缩小。

如“臭”,古代指气味(左佩刀,右备容臭);现在则仅仅指臭味。

  (3)词义转移。

  古汉语中一些词义,随着历史的发展,由原来表示的对象转移为表示另外一种对象,这就叫词义的转移。

主要有以下几种:

  A.由表示甲事物转化为表示乙事物。

如“颜色”,古义指容颜、脸色(颜色憔悴,形容枯槁);今义指色彩。

  B.由表示甲动作转化为表示乙动作。

如“去”,古义指离开、距离(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今义是“到……地方”。

  C.由表示甲义的范围转化为表示乙义的范围。

如“鲜美”,古义有“鲜艳美丽”的意思(芳草鲜美);今义则是形容词,指食物味道好。

它所表示的范围就由表示事物外在的颜色转化为表示事物的味道。

“亲戚”古义指父母兄弟;今义指跟自己家庭有婚姻关系的家庭或成员。

  D.由表示甲义转化为表示乙义时,词性也发生了转移。

如“烈士”,古义指有远大抱负的人(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今义指“为了正义事业而献出自己生命的人”。

  (4)词义感情色彩的变化。

  古今词义在演变的历史过程中,褒贬义相互转化的现象,叫做词义感情色彩的变化。

主要有三种情况:

  A.褒义词转化为贬义词或中性词。

如“风流”,古义指杰出、英俊(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今义多指轻浮放荡,含贬义。

  B.贬义词转化为褒义词。

如“乖”,原指偏执、不顺服(行为偏僻性乖张);现在是“听话”“安顺”之义。

  C.中性词变为褒义词或贬义词。

“鄙”,古义表示“见识短浅”,是一个中性词(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今义指品质恶劣,成为贬义词。

又如“先帝不以臣卑鄙”(《出师表》)中“卑鄙”也指地位低、见识浅。

四、一词多义

在文言文中,一词多义的现象比较多:

同一个词,在这个句子中是一个义项,在另一个句子里又是一个义项。

一般说来,一词多义的各个义项之间均有一定的联系。

  一词多义是由本义引申、比喻和假借而形成的,因此应该由本义入手,来理解和掌握它的引申义、比喻义和假借义。

词的本义有两种理解:

A.就词的来源说,即该词的最初意义。

如“去”的最初意义是“离开”,“兵”的最初意义是“兵器”。

B.就词的应用来说,把常用的那个意义算作词的本义,也叫基本意义。

如“兵”的常用意义是“士兵”等。

  引申义是从基本义发展而来的,同基本义有相似的、相对的或相关联的意义。

如“刑”,本义是“刑法”,基本义还包含对犯人的处罚,后来这个意义发展出“惩罚”的意义(皆刑其长吏《陈涉世家》)。

  比喻义是词的比喻用法固定下来的意义,有的比喻义是从词的本义、基本义产生的。

如“窝”的本义、基本义都是“鸟兽昆虫居住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产生出的比喻义,即“坏人居住的地方”。

五、偏义复词:

在文言中,有的合成词是由两个同义或反义的单音节语素合成,而用义却偏在其中一个语素上,另一个则起陪衬作用,这就是文言中的偏义复词现象。

1.语义相对的偏义复词。

①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藏否,不宜异同。

异同:

偏义复词,不同。

②昼夜勤作息作息:

偏义复词,劳作。

③去来江口守空船去来:

偏义复词,离去。

2.语义相近的偏义复词。

①今有一人入园圃,窃其桃李园圃:

偏义复词,果园。

②勤心事公姥,夜夜不能寐公姥:

偏义复词,婆婆。

③我有亲父兄,性行暴如雷父兄:

偏义复词,指兄长。

六、词类活用

词类活用是古汉语中常见的一种实词运用现象,它主要有以下几类:

  

(1)名词活用为动词

  名词活用为动词,一般情况下是两个名词连用,必有一个名词作动词;副词后面直接带名词,名词就活用为动词。

活用后的意义仍和这个名词的意义密切相关,只是动作化而已。

名词活用作一般动词,在古汉语里很普遍。

一般地说,名词活用作一般动词后,就表示与名词有关的动词意义。

如:

1驴不胜怒,蹄之。

(《黔之驴》)

2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

(《劝学》)

3沛公军霸上。

(《鸿门宴》)

4左右欲刃相如。

(《廉颇蔺相如列传》)

5吾入关,秋毫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

(《鸿门宴》)

6齐军已过而西矣。

(《孙膑》)

上述例句中,加点词都是名词活用为动词。

例②“水”,例③“军”活用作动词后,可在它前面加一个相应的动词来理解,“水”可以译作“游水”,“军”可以译作“驻军”;例④“刃”是刀刃,这里指刀,与例①“蹄”一样,像这类表示行为动作的根据的名词活用作动词后,可在它前面加一个介词“以”,在它后面加一个表示这一工具作用的动词来理解,“刃”可译作“用(以)刀杀害”,“蹄”可译作“用(以)蹄踢”;例⑤“籍”是户口册子,活用作动词后,虽不便或不必加字来理解,但可根据它所代表的事物的作用引出一个动词来,“籍”可译作“登记”;例⑥“西”是方位名词,活用作动词后,可以前加介词,后加动词来理解:

“西”可以译为“向西走”、“向西进”等。

一个名词是否活用作动词,必须从上下文和整个句子的意思来识别。

同时,还可以参看它和哪些词结合,构成什么样的语法关系。

一般讲,处在以下语言结构中的名词,常常活用为动词:

⑴.代词前的名词。

如“蹄之”。

⑵.副词或助动词后的名词。

如“非能水也”、“欲刃相如”。

⑶.用“而”和动词连接的名词。

如“过而西矣”。

⑷.用在表处所的词语前的名词。

如“军霸上”。

⑸.两个或两个以上名词连用,它们之间既非偏正关系,也非并列关系,又不能构成判断句,那么,其中必然有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如“籍吏民”。

⑹.特指代词“所”后的名词。

如:

“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入所罾鱼腹中”。

(《陈涉世家》)

  

(2)一般名词作状语

  ①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

如“途中两狼,缀行甚远”(《狼》)中的“途”,原意为道路,这里作状语,是“在道路上”的意思。

“卒廷见相如,毕礼而归之”(《廉颇蔺相如列传》)中的“廷”。

  ②表示动作行为的依据、手段或工具。

如“失期,法皆斩”(《陈涉世家》)中的“法”,原意是“法律”,这里作状语,修饰动词“斩”,表示行为的依据,是“按照法律”的意思。

  ③表示行为的身份或对待的方式。

如“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项羽本纪》)中的“兄”,本为名词,转化为状语,是“用对待兄长的礼节”的意思。

  ④表示动作行为的特征或状态。

如“其一犬坐于前”(《狼》)中的“犬”,本是名词“狗”,在这儿作状语,意思是“像狗一样”。

  (3)方位名词作状语

  方位名词直接作状语,这种语法现象在古汉语中很多,往往用来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或表示动作的趋向。

如“潭西南而望”(《小石潭记》)中的“西南”,是“向西南”的意思,用来修饰“望”,限制其方向。

  (4)时间名词作状语

  时间名词用于动词前作状语,表示行为变化的时间。

如“朝而往,暮而归”(《醉翁亭记》)中的“朝”“暮”,就是典型的时间名词作状语。

它们往往用“而”或“以”同动词相连接。

  (5)动词活用为名词

  动词出现在主语或宾语的位置上,表示与这个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这时它就活用作名词。

从句法关系看,动词在句中常出现在主语、状语之后作谓语,所以,如果在谓语动词前或后出现了动词,且具有明显的表示人或事物的意义时,即可判断动词活用成了名词。

这一名词一般出现在句中主语或宾语的位置上,有时前边有“其”字。

如:

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

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

(6)形容词活用为名词

  在句子中,形容词如果处于主语或宾语的位置,具有明显的表示人或身份的特征和意义,形容词就转化为名词。

(1).表示与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状态有关的人或事物。

如:

1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

(《陈涉世家》)

2小学而大遗,吾未见其明也。

(《师说》)

例①“坚”“锐”,例②“大”“小”,都是形容词用作名词。

“坚”“锐”分别作“被”“执”的宾语,表示与它们所表示性质有关的东西。

“坚”指坚固的甲衣;“锐”指锐利的武器。

“小”“大”分别作分句的主语,表示与它们所表示的性质有关的事。

“小”指小道理,“大”指大道理。

(2)表示这一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状态的名称。

如:

1呜呼!

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说》)

2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

(白居易《重赋》)

例①“毒”,例②“暖”都是形容词用作名词,分别充当定语“赋敛”和“我身上”的中心词,表示它们所表示的性质的名称。

“毒”可以译作“毒害”;“暖”可以译“温暖”。

形容词活用坐名词译成现代汉语时,有的可在这个形容词后加一个与之有关的表示人或事物的名词,如前面①“被坚执锐”、②“小学而大遗”;有的可直接译作与之相应的表性质、状态的名词,如后面①“赋敛之毒”、②“夺我身上暖”。

(7)形容词活用为动词

  形容词后面带了宾语,形容词就转化为动词。

形容词活用作一般动词,表示与形容词有关的动词意义。

如:

1敌人远我,欲以火器困我也。

(《冯婉贞》)

2复前行,欲穷其林。

(《桃花源记》)

3苟富贵,无相忘。

(《陈涉世家》)

以上各例中,加点词都是形容词活用作动词。

例①“远”、②“穷”都可以加一个动词来理解,“远”译作“远离”,“穷”是“尽”的意思,可以译作“走尽”;例③“富贵”可以在它后面加上表动态的词来理解,译作“富贵起来”;

一个形容词是否用作动词,也必须从上下文和整个句子的意义来识别,同时,还可参看它和哪些词结合,构成什么样的语法关系。

一般讲,处在以下语言结构中的形容词,常常活用为动词:

[1].代词前的形容词。

如例①“远我”。

⑵.助动词后的形容词。

如“欲穷其林”。

⑶.不能按形容词讲解的用作谓语的形容词。

如“苟富贵”。

⑷.特指代词“所”后的形容词。

如:

“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

  (8)使动用法

  所谓使动用法,是指谓语动词具有“使……怎么样”的意思。

使动用法中的谓语动词,有的是由名词、形容词活用来的,活用之后,它们所表示的语法意义也有所改变。

  ①动词的使动用法。

动词和它的宾语在一起,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产生这个动词表示的动作行为。

如“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的“饿”是动词,因后面带宾语“其体肤”,就活用为使动,“使体肤经受饥饿”。

  ②形容词的使动用法。

形容词带上宾语,假使宾语具有这个形容词的性质和状态,那么形容词活用为使动动词。

如“凄神寒骨”(《小石潭记》)中的“寒”,本是形容词“寒冷”,因其后带宾语“骨”,意为“使骨寒”,成为使动。

“丰衣足食”中“丰、足”。

  ③名词的使动用法。

名词带宾语,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变成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

如“汗牛充栋”(《黄生借书说》)中的“汗”本是名词“汗水”,因其后带宾语“牛”,意为“使牛出汗”,成为使动。

“先生之恩,生死而肉骨也”中“肉”即为“使……长肉”。

(9)意动用法

  意动用法是指谓语动词具有“认为(以为)……怎么样”的意思。

  ①名词的意动用法。

名词的意动用法,是把它后面的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看做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事物。

如“稍稍宾客其父”(《伤仲永》)中的“宾客”,本为名词,“宾客其父”为动宾结构,“宾客”就活用作动词,意思是“以其父为宾客”。

  ②形容词的意动用法。

形容词的意动,是主观上认为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

如“渔人甚异之”(《桃花源记》)中的“异”为形容词,活用作动词,“异之”就是“以之为异”,“认为这事奇怪”。

如何判别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

古汉语中使动用法、意动用法表示的是名词、形容词、动词活用作动词带上宾语后,动词和宾语之间构成的一种特殊的动宾关系,使动用法表示使宾语怎么样、意动用法表示主观上认为宾语怎么样,或把宾语当作什么。

区别两种用法的关键是:

看动词所带的宾语是否发出动词所表示的动作或是否产生动词所产生的变化,如果发出动作、产生变化,则为使动用法,反之,则为意动用法。

如:

①春风又绿江南岸②孔子登东山而小鲁

①句中“绿”为形容词活用作动词,后带宾语“江南岸”,春风吹过后,“江南岸”必将变“绿”,故“绿”为形容词的使动用法。

②句中“小”为形容词活用作动词,后带宾语“鲁”,孔子登上东山,“鲁(鲁国)”并未因此而变小,故确定是形容词意动用法。

再如:

③先生之恩,生死而肉骨④襟三江而带五湖

③句中名词“肉”活用作动词带宾语“骨(白骨)”,“白骨”“长肉”了,故确定为名词使动用法。

④句中名词“襟”“带”活用作动词,分别带宾语“三江”“五湖”,“三江”并没有变成“襟(衣襟)”,“五湖”也没有变成“带(衣带)”,只不过是主观上的认为,把它当作“衣襟”“衣带”而已,故确定为名词意动用法。

再如:

⑤既来之,则安之⑥项伯杀人,臣活之

⑤⑥句中动词“来”“活”都带宾语“之”,两个“之”都发出了动词所表示的动作,故“来”“活”皆为动词的使动用法。

掌握了这个特点,使动用法与意动用法的判别就可以迎刃而解。

第二板块文言虚词

(常见文言虚词用法归类)

一、以

1.介词

(1)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

例①: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

例②: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

例③:

问:

“何以战”例④:

余船以次俱进。

(2)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

例: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3)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

例①: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例②: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

(4)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

例: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至于泰安。

(5)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例①: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

例②: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

2.连词

(1)表并列或递进,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

例: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

(2)表承接,可译为“而”或省去。

例: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

(3)表目的,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

例①:

作《师说》以贻之。

例②:

敛赀财以送其行。

(4)表因果,可译为“因为”。

例: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5)表修饰,可译为“而”,或省去。

例: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6)表结果,可译为“以致”。

例:

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3.动词

可译为“认为,以为”、“用”、“行”等。

例①:

自以本非岩穴知名之士。

②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

4.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于“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

例①: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

例②: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

二、其

1.代词

(1)第三人称代词。

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

例: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

(2)第三人称代词。

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

例①:

秦王恐其破璧。

(“其破璧”作宾语。

)例②: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

(“其闻道”作主语。

)例③: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其可目”作宾语。

(3)活用为第一人称。

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

例①: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例②: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4)指示代词,表远指。

作定语,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

例:

则或咎其欲出者。

(5)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

例: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

2.副词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祈使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

例①:

其皆出于此乎(表测度,大概。

)例②:

其孰能讥之乎(表反诘,难道。

)例③:

汝其勿悲!

(表婉商,可要。

)例④: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

(表期望,一定。

)例⑤:

吾其还也!

(表祈使,还是。

3.连词

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是……还是”。

例①: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

(表假设。

)例②:

其若是,孰能御之(表假设。

)例③:

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表选择或反诘:

难道。

三、而

1.连词

(1)表并列:

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

例①:

蟹六跪而二螯。

例②:

北救赵而西却秦。

(2)表递进:

可译为“并且”或“而且”。

例: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3)表承接:

可译为“就”、“接着”、“然后”、“于是”,或不译。

例①:

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

例②:

图穷而匕首见

(4)表转折:

可译为“但是”、“却”。

例: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5)表假设:

可译为“如果”、“假如”。

例: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

(6)表修饰:

即连接状语,可不译或译为“地”。

例①:

吾尝终日而思矣。

例②:

吾恂恂而起。

例③徐而察之

(7)表因果:

可译为“因而”。

例:

诸人徒见操书言水步八十万而各慑恐。

2.代词

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

例①: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

例②:

而翁归,自与汝复算尔。

3.音节助词

常与其他虚词构成“复音虚词”。

如:

“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

例①: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例②: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已而”、“俄而”一般用来表示时间不久。

四、之

1.代词

(1)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

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例①:

作《师说》以贻之。

(代人,作宾语。

)例②:

鞣使之然也。

(代物,作兼语。

)例③:

人非生而知之者。

(代事理,作宾语。

(2)指示代词,表近指。

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例:

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2.助词。

(1)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例①: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例②: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2)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

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例: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3)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例:

宋何罪之有(即“宋有何罪”。

(4)结构助词,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

译时也可省去。

例①: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欲人之无惑也难矣!

例②: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5)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例①:

顷之,烟炎张天。

例②: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五、乃

1.副词

(1)表示顺接,可译为“就”、“这才”等。

例:

刿曰:

“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乃入见。

(2)表示转折,可译为“却”、“竟(然)”、“反而”、“才”等。

例①:

今君乃亡赵走燕。

例②:

今其智乃反不能及。

(3)表示限制或条件,可译为“才”、“仅”等。

例①:

臣乃敢上璧。

例②:

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

(4)表示出乎意外,可译为“竟然”。

例:

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

2.代词

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

不能作宾语。

例①: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例②:

与尔三矢,尔其无忘乃父之志。

3.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

例①:

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

例②:

当立者乃公子扶苏。

4.“乃”有时还作连词用,释为“而且”、“可是”、“却”、“于是”等。

例①:

非独聂政能,乃其姊者烈女也。

例②:

不见子都,乃见狂且(子都,美男子;狂且,狂行愚拙之人)。

例③:

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六、因

1.介词

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凭借、对象、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由于”、“趁着”、“凭借”、“经过”、“通过”。

例①:

振声激扬,伺者因此觉知。

例②:

变法者因时而化。

例③:

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

例④:

祥符年间,因造玉清宫,伐山取材,方有人见之。

例⑤:

然后践华为城,因河为池

2.连词

表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

例①:

因拔刀斫前奏案。

例②:

相如因持璧却立。

七、焉

1.语气助词

(1)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译出。

例:

于是余有叹焉。

(2)有时用于反诘语气,可译为“呢”。

例:

万钟于我何加焉!

(3)在词或短语后,起附加作用,相当于“然”。

例:

硿硿焉,余固笑而不信也。

2.代词

(1)相当于人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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