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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监理规划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兰溪市华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3#厂房工程。

总建筑面积为7739.10平方米。

2、建筑层数及高度:

本工程建筑为多层建筑,建筑物总楼层数为3层,建筑高度为20.50米。

3、结构形式: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

4、设计使用年限:

砼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25年。

5、结构安全等级:

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分类为二级。

6、耐火等级:

本工程建筑设计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

7、项目目标:

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投资、进度在合同约定期内完成。

8、工程建设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

兰溪市华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浙江务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公司:

兰溪市龙泰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兰溪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

名称

内容

单位

1

工程名称

厂房

2

建设单位

兰溪华尔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3

工程特点

4

功能布局

三层

5

建筑总面积

7739.10

6

建筑高度

22.50

7

建筑层数

3

8

工程设计等级

9

耐火等级

二级

10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11

防水等级

二级

12

防雷等级

二类

13

结构安全等级

二级

14

抗震设防烈度

6度

15

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工程名称

厂房

建筑面积

7739.10

层数

3层

类型

基础

独立基础(C30砼、砌体为240厚MU15页岩烧结实心砖、M10水泥砂浆)、

主体

框架结构(C30砼、砌体为240厚MU10页岩烧结多孔砖、M5混合砂浆)

楼地面

防滑面层

屋面

钢结构、压型金属板

门窗

普通铝合金玻璃

保温

装饰

外墙为涂料,内墙房间为乳胶漆,卫生间淋浴间为瓷砖。

安装

给排水、电气、消防等

 

二、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监理范围、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所属的施工阶段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监理目标:

达到监理合同约定目标。

三、监理工作依据

1、监理委托合同;

2、施工承包合同;

3、工程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四、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根据监理合同规定,本工程项目的监理部织框图为:

 

2、本项目监理机构采用直线职能制的组织形式。

由施海平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龚顺旦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张庆远担任土建监理员,韩国庆担任安装监理员。

以上监理人员经过监理培训考试,持证上岗,且有丰富的监理实践经验,能保证项目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监理项目部在具备进场条件后,以上人员进场按合同相关要求进行监理。

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建设单位使用,监理人员退场。

3、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工程师的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

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记,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三)监理员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情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是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五、监理工作制度:

(一)、对外工作制度

1、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项目监理部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设计交底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并对施工设计图纸进行会审,施工单位将图纸中影响施工、质量问题及图纸差错等汇总填写图纸会审记录提交设计单位,在设计交底前,协商研究统一意见。

交底后由设计单位整理填写会议纪要,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方会签后,作为施工的依据。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是在施工自审手续齐全的基础上(即有编制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和施工单位公章),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交监理部审核。

监理部组织各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同意由总监批准。

并报建设单位。

凡涉及增加工程措施费的项目要征得业主的同意,并对已审批的资料建档备案。

3、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工艺、材料准备、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基本情况填写施工条件准备情况表报监理部,监理部调查核实后,由总监审核并签署工程开工令。

4、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需要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等应由监理部进行质量认定。

监理部将审核其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抽检或试验。

必要时应陪同业主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以确定定货单位。

5、隐蔽工程、分部(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凡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应将隐检单报监理部,监理部严格按每道工序进行检查。

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关键部位随时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要通知施工单位整改,监理部作好复查和记录。

所有分项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并附上分项工程评定表,经监理部检查合格的,签发分项工程认可书;不合格的,下达监理通知,给施工单位指明整改项目。

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单位要填写相应的验收申请表,并附上有关技术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和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勘察等履行正式验收手续。

6、技术复核与安全监督制度

监理部要经常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复核施工技术措施是否有效,并提出建议。

监理部要审查并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和设施,通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来实现高速度、高质量、低成本的项目总目标。

7、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验收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方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对工程进行验收。

8、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设计变更可能由设计单位、业主、承包商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经由设计单位发出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后交承包商执行。

无论哪方提出的变更,均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审查的原则是变更后的工程不能降低使用标准,在技术上可行,使用上可靠、费用合理、工艺简单、不影响工期。

属于方案性的变更由业主审批。

如变更后费用增加较多,或变更后的工程对使用或工期带来影响,必须与业主进行充分协商,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才能予以批准。

9、技术经济签证制度

技术洽商,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施工。

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洽商申请,如属重大问题认可需与总监洽商并报告业主同意后才能与设计单位办理洽商审查认可。

取得认可的洽商,由施工单位进行费用及工期变更的估算并由监理方审核,与建设单位协商,监理方根据合同条款核定费用、工期变更。

10、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定期在施工现场召开监理例会,由项目总监主持,参加人员为有关监理人员、业主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业主代表等有关人员需要时,还应请设计、勘察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研究解决工地出现的包括投资、进度、质量及安全、协调等许多问题,监理方将会议讨论的问题和决议记录,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与会者签认和落实。

11、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监理部应根据业主需要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严格执行付款审核签认制度,及时进行工程投资实际值与计划值的比较、分析,严格履行计量与支付程序,并及时对质量合格工程进行计量,根据业主及合同需要及时审核签发付款证书。

12、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性对策,要及时纠正违约行为,根据业主需要对合同变更进行处理,落实变更措施,做好变更记录,利用合同及时进行索赔处理。

监理工程师公正地处理施工方或业主方所提出的有关工期和费用索赔申请,并及时办理签审手续。

13、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施工现场出现紧急情况,如多个承包商同时施工时发生纠纷,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安全事故、随机性的不利事件(诸如气候反常,突然停电等),监理方要及时召集各有关方面人员研究处理,及时提出对策,以免影响工程进度和造成大的损失。

并按事故程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14、监理工作行文签发制度

在施工阶段,监理部与业主及施工单位的工作配合中,各种报表、报验单等,监理方有关监理工程师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指令单等文函,均需办理签收发手续。

(二)、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定

1、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监理工作会议,会议由总监主持,总结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情况,对监理工作进行交流检查、纠偏,使各位监理工程师了解工程全貌,保证监理总目标顺利实现。

2、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驻项目监理的授权负责人,对外代表监理单位向业主负责,对内向本监理单位负责,对外重要行文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一般行文亦须经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签发。

3、建立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监理工作日志是全体监理人员掌握工程进展情况的窗口,要求现场监理人员要对涉及工程项目的一切事宜进行详细的记录,监理工作日志的记录按时间延续。

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均必须进行监理工作日志记录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评判各位监理人员工作成绩依据之一。

4、监理月报汇报监理工作制度

每月的工程进展情况及监理工作情况,将由现场监理机构以监理月报形式书面向业主汇报,及时向业主提交有关工程项目的各类信息,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5、技术、经济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现场监理机构采用计算机技术建立台帐,建立并管理各类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材料,并运用计算机进行信息编码、信息处理,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各分项目标。

6、监理工作开支预算制度

监理工作中要进行成本核算,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正常开支需经总监批准后进行,重要开支或较大开支应先作出预算,报监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进行。

7、监理资料保密制度

全体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对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及关键技术负有保密责任,对业主需保密的资料、信息等亦不得外泄。

另外,特别强调的是我监理公司有关技术管理性文件,如监理规划,各工种各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质量体系三层次文件,质量签证报表体系,监理指令等,必须严加管理,不得擅自外借和提供给其它单位。

8、监理部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和法规。

(2)、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合同等对工程进行监理。

(3)、依据针对本工程所制定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和我监理公司颁发的监理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坚持科学的工作方法,以科学数据为依据,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4)、尊重客观事实,认真听取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意见,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5)、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正地处理和协调业主和各承包施工单位之间的有关事宜。

(6)、监理人员不能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报酬,不得兼职从事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经营活动。

六、工程质量控制:

6.1一般要求

6.1.1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质量控制目标,并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实施质量控制工作。

6.1.2总监理工程师收到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组织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形成书面的意见和建议,有关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会议纪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6.1.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当需要专题论证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6.1.4对照施工合同文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6.1.5按规定的程序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

6.1.6严格执行质量监理工作程序,对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的工序,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验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验收并签署意见,未经签认,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1.7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

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控制。

6.2工程质量控制的程序:

6.2.1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质量验收应按下列程序(图6.2.1)执行。

 

 

图6.2.1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质量验收程序

6.2.2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应按下列程序(图6.2.2)执行。

 

 

图6.2.2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程序

6.2.3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下列程序(图6.2.3)执

行。

 

图6.2.3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6.2.4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应按下列程序(图6.2.4)执行。

 

图6.2.4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程序

6.3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

6.3.1按监理规划制定的质量控制程序对施工过程进行查验,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6.3.2采用旁站、巡检、测量和试验等方法,验证施工质量。

6.3.3按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对规定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实施见证取样。

6.3.4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和签署有关质量文件,评价质量状况,出现质量异动或偏差较大的,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

6.3.5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作业或管理问题时,应以监理指令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6.3.6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现场质量验收的结果作为工程款支付的条件,依据工程质量状况确定签发当期工程款支付的相应额度。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支付证书。

6.3.7项目监理机构可要求施工单位撤换不称职的人员或不合格的分包单位。

6.4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

6.4.1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始前组织监理人员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环境,了解地质条件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

6.4.2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开工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

2地质勘察报告;

3施工图审查文件;

4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文件;

5施工许可证;

6工程周边管线分布资料;

7招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

8施工合同;

9其他相关资料。

6.4.3审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职责与分工的情况;

2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3专职管理人员的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情况。

6.4.4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工程业绩材料;

4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5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6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按本标准表浙建监B4的要求填写。

6.4.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

检查、复核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

2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3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6.5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

6.5.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检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型号、规格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2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证明;

3定期维修保养记录;

4整机或关键部件检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应按本标准表浙建监B6-1的要求填写。

6.5.2核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监理人员不得签署合格意见,同时应签发监理通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撤出现场,已用于工程的应予以处理,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6.5.3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6.5.4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按图纸、规范和标准施工情况;

2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3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情况;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5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6施工环境;

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应及时作出处置。

6.5.5项目监理机构的见证人员应按照计划实施见证取样。

建立见证取样台帐,督促施工单位报送检测结果和相应的资料,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

6.5.6监理工程师应采取内外验相结合的复核方式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进行查验,符合要求后签认。

6.5.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分部工程进行资料审查并参加现场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施工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要求的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未经施工单位检查的分包工程,不予验收。

6.5.8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记录,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后,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6.5.9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6.5.10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6.6竣工验收:

6.6.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现场功能性试验进行监督,审查试验报告的符合性。

6.6.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6.6.3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6.6.4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签署意见。

6.6.5审查并签署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

七、工程造价控制:

7.1一般要求:

7.1.1项目监理机构客观、细致地做好造价控制工作,发挥造价控制对进度、质量以及安全的积极作用。

7.2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和依据

7.2.1工程造价控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合同价、单价和工程款支付方式。

2当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不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部位与内容,项目监理机构不得进行工程计量。

3工程量计算应符合有关计算规则。

4合理、公正处理由于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变化。

5工程量及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限要求。

6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出现争议时,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果时,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

7.2.2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协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投

标书及其附件。

3合同约定采用的计价方式。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工期定额等国家和本省有关经济法规和计价规定。

5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

7.3工程造价控制的程序:

7.3.1工程计量和进度款支付应按下列程序(图7.3.1)执行。

图7.3.1工程计量和进度款支付的工作程序

 

7.3.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应按下列程序(图7.3.2)执行。

图7.3.2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工作程序

7.4工程造价控制的方法

7.4.1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7.4.2从造价、工程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7.4.3依据合同文件及施工单位报送的资金使用计划建立工程款支付台帐。

7.5工程造价控制的内容

7.5.1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计量工作。

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引起工程量的变化,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由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7.5.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批,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款支付额度时,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款项;合同约定计入工程款的工程变更、索赔款项,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予以计算。

7.5.3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

在签认工程联系单时应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

7.5.4当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时,项目监理机构竣工结算审核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填报竣工结算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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