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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建事故案例汇编.docx

电建事故案例汇编

 

 

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案例1:

华能淮阴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起重伤害死亡事故

一:

事故经过:

2004年7月3日上午7:

30分上班后,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在华能淮阴电厂二期工程施工现场准备将停在锅炉与电除尘之间的KH700—2/150t液压履带吊(辽宁抚顺挖掘机厂1995年出厂)开到电除尘外侧的引风机室去吊风机设备。

因担心压坏电厂新修的柏油马路,决定从电除尘与施工变压器房中间的通道开过去。

这段通道上摆放着一些设备,需要吊开才能开过去。

起重指挥段小来指挥150T履带吊司机胡正辉将通道内的设备吊开。

现场作业采用主臂工况,起重臂长69米。

9:

40左右,当吊车吊完最后一件设备时起重臂吊装角度在50度左右。

段小来指挥起钩后就未再指挥。

胡正辉将起重臂起升到68度左右,然后磨车将吊车调整到行走方向,前进了2米左右,认为继续行走可能会碰到左侧变压器房边上的临时围栏,就停车要段小来搬开栏杆,并下车走到段小来搬围栏处。

再走到左前方修路处,看看土铲平没有(该位置离吊车驾驶室约26米远),然后朝回走,当走到一半时突然听到响声,看见起重臂竖起来了,胡正辉赶快跑向吊车,到了驾驶室边起重臂就向后倒了下去,这时约10:

05左右,(据胡正辉自述他离开驾驶室到出事约2至3分钟,经事后模拟演示,这个过程约2分钟左右)。

这时淮安新城建筑公司给东北电建四公司运砖的一辆手扶拖拉机正从吊车后经过,吊车起重臂向后倒下去,前部搁在锅炉扩建端外空地上放置的钢梁上,中部打在手扶拖拉机车厢上。

手扶拖拉机驾驶位有司机1人,车厢上装了砖,还坐了搬运工1人,其中江苏新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沈从飞(男,43岁)躲闪不及被挤压在车厢上,在送往医院抢救的路上不幸身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吊车司机胡正辉在起升起重臂后及离开驾驶室时没有认真检查起重臂操作杆是否处于零位及起重臂起升状况,离开驾驶室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停止发动机,从而造成起重臂过卷后倾,导致事故,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150T履带吊上装有起重臂防后倾安全保护装置,当起重臂达到78度时,该装置能自动切断操作系统油路,防止后倾。

机械化公司定期对这套装置进行过检查,当年6月30日作业前这台吊车的另一个司机也试过,安全保护装置能正常动作。

但是事故发生时该装置不动作,失去了安全保护作用,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经事故调查组事后检测发现,防后倾安全保护装置中的电磁阀损坏)。

3、起重指挥段小来在指挥吊完通道内的设备后,任由胡正辉自己操作,未尽到指挥和监督的职责。

4、起重臂根部折断处焊缝存在漏焊、气孔、未焊透等焊接质量问题,减少了起重臂根部的强度。

(抚顺挖掘机厂制造质量问题)

(二)间接原因:

1、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监督不到位,没能有效地杜绝和阻止违章作业;

2、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检查不严格,没能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三、事故预防措施:

1、组织全体起重机械司机重新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下岗。

2、组织起重指挥重新学习有关指挥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所指挥的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下岗。

3、对所有的起重机械按机械安全检查表全部进行检查,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对查出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4、今后起重机械司机必须按起重机日常检查维护内容与要求坚持每天认真检查维护起重机械。

班组每周、工地每月、项目部每季至少检查一次。

每台起重机械作业时必须有人监督。

5、公司派出事故整改工作组进驻淮阴项目部组织全场停产整顿。

层层动员,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重新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今后各工地每月至少组织上一次安全技术课,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6、对全场认真组织安全大检查,班组自查,工地复查,公司和项目部验评,发现问题跟踪纠正。

7、对所有的作业指导书严格进行审查,认真组织辨识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施工前认真交底,施工中严格监督执行。

8、加强安全监督,项目部实行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工地专职安全员定点负责,班组坚持每天三交三查,安全科巡回检查。

每个施工场所、每台机械设备定人负责。

9、施工人员与工地,工地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公司自下而上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承诺严格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坚决履行安全职责。

深入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实行违章下岗、清退制度。

四、对事故责任的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吊车司机胡正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在起升起重臂后及离开驾驶室时,没有认真检查起重臂操作杆是否处于零位及起重臂起升情况,离开驾驶室时没有停止发动机,造成起重臂过卷后倾,应负事故主要责任,给予开除处分。

2、起重指挥段小来在指挥吊完通道内的设备后,任由胡正辉自己操作,未尽到指挥和监督的职责,应负事故重要责任,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机械化公司淮阴工地副主任兼安全员史志清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给予记过处分。

4、机械化公司主任工程师兼淮阴工地负责人何明华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对机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

5、机械化公司经理徐国平负间接领导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6、热机公司淮阴工地起重负责人彭子芳对起重安全管理不力,给予警告处分。

7、热机公司书记兼淮阴工地负责人罗国根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8、淮阴项目部安全科科长罗平洪安全监督检查不力,给予记过处分。

9、淮阴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周永安安全管理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过处分。

10、淮阴项目部经理李福友安全管理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警告处分。

对以上人员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按公司“安全奖罚规定”另行给予经济处罚。

案例2:

淮阴电厂二期扩建工程3.3人身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3月3日上午,江西华中电力设备厂安装班班长成忠林到达29米平台时,发现皮润生、张光荣对气割后的平台撬不动,便去拿了一只1吨葫芦拉,仍拉不动,成说:

“我去看看是否焊缝没割断”,就走上要移动第三块平台。

检查后准备返回时平台突然窜动,向下倾斜,成从平台上滑落至零米,送医院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安装防护松懈。

成忠林在29米层作业时,违反高空作业必须系牢安全带的有关规定,腰上虽系安全带,但其另一端未挂在固定端,以致当底板突然松动而倾斜时,安全带不能发挥作用,措手不及而坠落,导致发生死亡事故;

(二)间接原因:

当成忠林未挂牢安全带在焊牢端已割裂的底板上行走时,在场的其他同班组人员安全联保互保不力,未提醒成忠林并阻止其作业。

三、事故的责任分析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此次事故属于违章责任事故:

1、成忠林为现场指挥者,又是项目兼职安全员,对此次事故应负直接责任,因其已死亡,不再追究;

2、皮润生、张光荣在作业时未实施联保互保行为,应负间接责任,建议江西华中电力设备厂,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给予二人适当的处理;

3、工地专职安全员刘建江,对其所管理的工地内的违章行为监督不力,应负一定管理责任,建议江西华中电力设备厂按其内部管理规定,给予适当处理;

4、工地主任阮启炜对其工地内的违章作业和安全管理不严情况失察,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江西华中电力设备厂责成其向公司并在工地全体人员会议上作检讨,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建议淮安市安监局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给予事故企业以经济处罚。

四、预防措施:

1、江西华中电力设备厂要认真吸取3.3工伤死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工地的安全状况并及时整改,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工地的安全巡查,建立全过程长期安全监督流动哨,重点加强对人员习惯性违章现象的监察;

3、要加大对违章人员的处罚力度,确实达到既教育本人也教育周边人的目的;

4、要认真扎实地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开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活动。

案例3:

淮阴电厂二期扩建工程3.12人身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4年3月12日,江西通达锅炉有限设备安装公司电除尘灰斗组合施工人员李建国、张海浪、万火云到施工现场,负责人蔡成梁通知起重工周美华指挥40T龙吊吊装灰斗外壁一板进行组合。

使用钢丝绳φ15.5mm,吊环2.1T吊装壁板。

在吊装就位灰斗两侧板后进行第三板侧板吊装距组合就位位置约600mm左右时,配合辅工左志刚推用侧板下部就位时,造成侧板向组合相反方向倾斜,吊耳撕裂,侧板倒塌,压伤施工人员左志刚、李建国。

立即送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检查。

左志刚胸部压伤,经抢救无效,于上午11左右死亡。

李建国经手术后观察无生命危险。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左志刚在对悬吊钢板进行移动就位过程中,尚距组合就位位置较远时就推移钢板,既使原与地面垂直的钢板与地面形成一倾角,人—板由原平行并列而成板上下的覆盖状态,又造成吊耳受力突然增大,导致悬吊钢板坠落而被其砸伤致死;

(二)间接原因:

事故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力,江西火电项目部对施工安全监督不到位。

导致违章作业现象存在。

三、事故的责任分析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此次事故属违章责任事故:

1、左志刚违章作业,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因其已死亡,不再追究;

2、李建国、张海浪、万火云、周美华等作业中发现违章未予制止,负间接责任,建议事故企业按其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3、施工队长蔡成柱、工地专职安全员陈滨,对安全管理不力,负管理责任,建议事故企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4、工地项目经理万国庆对工地安全管理不力,情况失察,应负领导责任,建议事故企业按其管理规定给予其适当的处分;

5、鉴于华能淮阴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江西火电项目部工地,两周内连续发生二起死亡事故,项目经理涂继招负有领导责任,建议江西火电公司给予其处分;

6、建议淮安市安监局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给予事故企业适当的经济处罚。

四、预防措施:

1、事故企业要认真吸取3.12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工地的安全状况并及时整改,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强化安全技术措施,对吊耳应作科学设计并制定严格的制作和检验规范;

3、加强对工地的安全巡查,建立全过程长期安全监督流动哨,重点加强对人员习惯性违章现象的监察;

4、要加大对违章人员的处罚力度,确实达到既教育本人也教育周边人的目的;

5、要认真扎实地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开展创建安全合格班组活动。

案例4:

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7.4”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根据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生产任务安排,金竹山电厂项目部(2×600MW机组新建工程)拆卸现场60t门吊转运其他工程。

2006年7月4日下午2时40分,金竹山电厂项目部机运处会同总调度陈××、质安部安监主管谢××,组织全体门吊拆卸参与人员在机运处维护租赁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对龙门吊的拆除具体进度作了要求。

交底后,全部参与交底人员均在交底记录上签字确认。

下午下班前完成了主钩拆除及钢丝绳收卷、场地清理等工作,随即门吊定位并上好夹轨钳。

班长孔

××通知大家准备晚上加班。

晚饭后,作业人员陆续进入施工现场,18:

50分左右开始工作。

孔××指挥首先吊下主钩小车,然后布置缆风绳、绑扎履带吊吊点道木、电缆拆除。

副班长吴××在没有告知起重班长的情况下,带领钳工进行刚性腿螺丝和柔性腿销轴的拆除工作。

19:

50分左右,在缆风绳正在布置、两台吊机未挂钩的情况下,60吨龙门吊突然向刚性腿侧倾斜倒下,导致事故发生,造成门吊横梁上16名作业人员七死九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现场勘察情况为:

60t门吊刚性腿侧4根缆风绳已绑好,但未拉紧;柔性腿侧已拉两根缆风绳,其中一根已拉好,另一根已拉但未受力。

两台吊车均未挂钩。

而门吊刚腿侧32个连接螺栓已基本拆完(现场勘察发现仅剩6个),柔腿侧已卸下2个连接销轴(共4个销轴)。

因此,作业人员违反作业指导书程序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缆风绳未拉好,两台吊车均未挂钩的情况下,即拆除门吊连接螺栓和销轴,导致门吊失稳、倒塌,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在门吊拆卸过程中,机运处负责人、安全员、班长虽然都在现场,但没有及时发现在缆风绳未拉好,两台吊车均未挂钩的情况下,即拆除门吊连接螺栓和销轴,等于无人监护,导致钳工作业人员将螺栓基本拆完,最后造成门吊失稳、倒塌。

因此,现场失去安全监督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缆风绳布置、履带吊吊点道木绑扎、电缆拆除及螺栓拆除等多项工作在同一时间内交叉进行,现场作业人员较多,也是造成此次事故伤亡人员较多的主要原因。

案例5:

(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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