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房屋修缮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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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房屋修缮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1995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基础上,参照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根据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分土建分册和安装分册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的修缮工程和抗震加固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

四、本定额分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两部分,措施项目分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五、本定额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已综合考虑了房屋修缮工程中普遍存在的施工地点分散、现场狭小、连续作业差、保护原有建筑物、环境设施等造成的不利因素的影响。

六、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为指导性价格,作为发、承包双方在工程计价时参考,发、承包双方可依据自身情况结合市场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以手工操作为主,配合部分中小型机械。

八、人工工日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消耗量是按劳动定额计算或实际测算的,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综合用工一类、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类共三种,单价分别为:

综合用工一类45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4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30元/工日。

九、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包括:

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材料价格采用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部分材料参考2009年市场情况进行了调整。

3、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

4、用量很少的零星材料,其材料费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十、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机械台班单价采用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并按2009年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了调整。

十一、本定额中施工用电按市供电考虑,施工用水按自来水为供水源考虑。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定额与所附的《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标准》配套使用。

十四、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说明。

 

册说明

一、《河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装分册)》(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给排水、采暖、煤气工程,通风空调、机械设备、热力设备及辅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综合项目。

共分五部分。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修缮工程中水、暖、电、通风、民用煤气工程的拆除、修理和更换以及旧建筑物新装的水、暖、电、通风和民用煤气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程序和操作方法编制的,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施工过程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费用,并考虑了修缮工程零星、分散、运输困难,施工现场狭窄、原有建筑物及设备的保护等因素。

四、本定额未包括的安装项目可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一章拆除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采暖热源管道、站类(锅炉房、泵房、热水站、煤气站)管道、水灭水系统设备等的拆除工程。

二、室内外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以入口处阀门或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排水管道,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以入口处阀门或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4、站类管道以锅炉房、泵房、热力站、煤气站外墙皮为界。

三、钢柱散热器拆除执行柱型铸铁散热器拆除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8。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管道拆除均按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二、一般管道支架拆除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各种阀门拆除均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法兰拆除以“副”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水表、温度表、压力表、水位表拆除均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拆除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喷头拆除以“10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湿式报警装置、温感式水幕装置拆除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水流提示器拆除区别不同连接方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减压孔板、集热板拆除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各种卫生洁具、器具拆除均以“10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一、铸铁散热器拆除以“10片”为计量单位计算;光排管散热器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钢制板式散热器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钢串片散热器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二、柱型、132型、长翼型散热器拆散以“片”为计量单位计算。

圆翼型、组装式钢制散热器拆散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三、煤气表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二章管道安装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采暖热源管道安装,站类(锅炉房、泵房、热水站、煤气站)管道安装。

二、室内外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以入口处阀门或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排水管道,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以入口处阀门或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4.站类配管以锅炉房、泵房、热力站、煤气站外墙皮为界。

三、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站类管道除外)。

2.水压试验及灌水试验。

3.室内DN32以上给水、采暖管道包括管卡、管夹及托钩制作安装(站类管道除外)。

4.钢管包括弯管的制作与安装(伸缩器、站类管道除外),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等管均不得换算。

5.铸铁排水管、塑料排水管均已包括管卡及吊托支架、透气帽制作安装。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

2.DN32以上的给水、采暖管道支架按本章相应管道支架项目另行计算。

五、其它说明:

1.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室内塑料排水管综合考虑了消音器安装所需的人工,但消音器本身的价格应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3.管道(钢管、不锈钢管)卡箍、卡套连接可执行“钢管(沟槽连接)”相应项目。

4.钢套管、塑料套管、铁皮套管制作安装定额是按被套管管径编制的。

5.管径小于DN32的管道支架是按利用膨胀螺栓安装成品管卡考虑的,如使用吊架安装,吊架的预埋件、吊杆另行计算。

6.焊、煨弯项目中均未包括管道本身的材料费,焊、煨弯所占的管道长度应计算在相应的管道安装工程量内。

7.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件(阀门、过滤器、伸缩节、水表、热量表等)、法兰、支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管道,均以施工图所示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二、管道消毒、冲洗,均按管道长度以“100m”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

如设计要求仅冲洗不消毒时,可扣除材料费中漂白粉的价值,其余不变。

三、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设计要求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方形伸缩器的两臂,按臂长的两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五、镀锌铁皮套管制作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各种套管制作安装,均按主管直径分列项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连接卫生洁具的给水、排水管道,图纸设计有明确要求的,按设计要求计算;没有明确要求的,给水管道计算至卫生洁具进水阀门处(闸阀、自闭冲洗阀等),排水管道计算至出楼地面、墙面10cm处。

第三章法兰及阀门

说明

一、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未计价材中“阀门连接件”是指活接头、外螺纹头或外牙直通等连接管件,如设计数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作调整,人工不变。

二、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

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法兰、带帽螺栓及垫圈数量减半。

三、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按橡胶石棉板计算。

如用其他材料,不做调整。

四、三通调节阀安装相应阀门安装项目乘以系数1.5。

五、阀门(热熔连接)项目适用于与管道直接热熔连接的阀门,如阀门通过外牙直通与管道连接,应执行螺纹阀门安装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阀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法兰阀(带短管甲乙)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作调整。

 

第四章仪表、低压器具

说明

一、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设计用量进行调整,其余不变。

二、减压器安装按其高压侧的直径规格套用相应项目。

三、螺纹水表安装中的“水表连接件”是指活接头、内牙直通、外牙直通等管件。

四、水表安装不分冷、热水表,均执行水表组成安装相应项目;定额已包括配套阀门的安装人工及材料,如阀门或管件材质不同时,可按实际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减压器、疏水器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直径计算。

三、水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五章卫生器具

说明

一、本章所有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均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有关标准图集计算。

二、浴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和材质的浴盆,但不包括浴盆的支座和浴盆四周侧面的砌砖、瓷砖粘贴。

三、洗脸盆、洗涤盆适用于各种型号,但台式洗脸盆安装不包括台板及支架。

四、蹲式大便器安装,已包括了固定大便器的垫砖,但不包括大便器蹲台砌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卫生器具组成安装以“10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六章散热器安装

说明

一、本章各种类型散热器不分明装或暗装,均按类型分别编制。

二、柱型散热器组成安装项目是按地面安装考虑的,如为挂装,人工乘以系数1.1,材料、机械不变。

三、不带阀门的散热器安装时,每组增加活接头两个。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柱型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片”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钢制板式散热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钢制闭式散热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片”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钢制柱式散热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七章民用燃气管道安装

说明

一、本章包括低压碳钢管、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二、室内外管道分界:

1、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

2、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三、各种管道安装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场内搬运,检查清扫,分段试压。

2.管件制作(包括机械煨弯、三通、异径管)。

3.管道安装。

4.管件安装。

5.托钩角钢管卡制作安装。

6.阀门抹密封油、研磨。

四、除另有说明外,本章不包括下列内容,应另行计算。

1.阀门安装。

2.法兰安装(燃气表除外)。

3.埋地管道的土方工程、排水工程、管沟砌筑。

4.室外管道所有带气碰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管道安装,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各种管件和阀门所占的长度。

二、燃气表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通风空调、机械设备、热力设备及辅机

第一章通风管道、部件及设备拆除

说明

一、通风管道拆除项目的规格以分子、分母符号表示,其分子是圆形风管直径,分母是矩形风管周长。

二、风管拆除包括风管吊、托支架,调节阀门及保温层(木龙骨三合板保温除外)拆除。

三、卡普隆纤维管式消声器、弧形声流式消声器、矿棉管式消声器、聚脂泡沫塑料管式消声器拆除执行管式消声器拆除相应项目。

四、风帽拆除包括风帽本体及筝绳拆除。

五、通风机拆除包括皮带保护罩、电动机防雨罩及电机拆除。

六、水泵本体拆除包括连接管道、附件、电机等拆除。

七、本章工作内容均包括清理现场、运至指定地点。

第二章调节阀、风口及消声器安装

说明

工作内容:

1.调节阀安装:

号孔、钻孔、对口、校正,制垫、垫垫、上螺栓、紧固、试动。

2.风口安装:

对口、上螺栓、制垫、垫垫、找正、找平、固定、试动、调整。

3.消声器安装:

组对、安装、找正、找平,制垫、垫垫、上螺栓、固定。

4.全钢制消音弯头安装:

现场查对编号、吊托架制作、安装、搬运就位、法兰连接等全部操作过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阀、部件按设计型号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各类风口部件按设计型号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金属网框及金属百页风口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各类消声器部件按设计型号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三章各类罩、风帽、设备支架

说明

一、工作内容:

1.排气罩制作:

放样、下料、咬口、卷圆、制作罩体、来回弯、零件、法兰、钻孔、铆焊、组合成型。

2.排气罩安装:

埋设支架、吊装、安装、对口、找正、制垫、垫垫、上螺栓、固定装配重环及钢丝绳、试动调整。

3.风帽安装:

安装、找正、找平、制垫、垫垫、上螺栓、固定。

4.设备支架制作安装:

放样、下料、调直、钻孔、焊接、成型;测位、上螺栓、固定、打洞、埋支架。

二、设备支架单件重量大于100kg时,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风帽部件按设计型号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一般排气罩按不同厚度及下口周长按罩体的展开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风帽泛水按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风帽筝绳按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四章各类风机、水泵

说明

一、工作内容:

1.风机安装:

开箱检查设备、附件、底座螺孔;吊装、找正、找平、垫垫、灌浆、螺栓固定。

2.水泵安装:

(1)设备本体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等的清洗、组装、刮研。

(2)深水泵的泵体扬水管及滤水网安装。

(3)联轴器或皮带安装。

3.风机、水泵拆装检查:

(1)项目中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及调配重、找正、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

(2)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本体安装;电动机安装及拆装检查、调整、试验;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

二、轴流风机安装不包括预埋铁件、墙内木框及木制防寒内容;出风弯管执行薄钢板风管定额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3.0;弯管处的防护网执行金属网框项目。

三、风机安装项目也适用不锈钢和塑料风机安装。

四、设备安装项目中的基价不包括设备本体及应配备的地脚螺栓的价值。

五、凡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有必要进行风机或泵拆装检查,且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可套用风机及水泵的拆装检查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直联式风机及水泵按其设备本体、电动机及底座的总重计算。

二、非直联式风机及水泵按其设备本体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但包括电动机安装。

三、管道泵按管道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风机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水泵按不同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五章锅炉及部件拆除、安装、检修及清洗

说明

一、工作内容:

1.往复炉排锅炉、侧装往复炉排钢管锅炉、RCS(ZCS)双层炉排锅炉、竖管波浪式锅炉拆除项目中包括停泄水、断管道、拆除炉体及炉体安全附件、阀门、钢板烟风道、上煤车、卷扬机、钢丝绳等运至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快装锅炉、分体式快装锅炉拆除项目中包括停泄水、断管道、拆除炉体安全附件、阀门、除渣机、省煤器、液压(齿轮)传动装置、除尘器、钢板烟风道等运至指定地点(炉本体除外)码放整齐。

3.立式双层燃烧热水炉、蒸汽间断式开水炉拆除项目中包括停泄水、断管道、炉体及附件拆除运至指定地点。

4.快装锅炉维护保养项目中包括压力表、温度表、水位计、除渣机、鼓引风机、擦洗加油、液压(齿轮)传动装置清洗加油、烟管除灰、拆装人孔、手孔、炉内除污、清洗炉排、试运行、检查记录、划标记。

5.快装锅炉炉排大修项目中包括拆附件、拉出炉排、拆换炉排前轴、后轴、拆换炉排片、护铁、老鹰铁、风室隔风板、大梁调直试运行。

6.快装锅炉附件单项检修:

(1)拆换炉排前轴、后轴项目中包括拆长销轴、拉出大轴、更换配件、调试。

(2)除渣机拆换螺旋片项目中包括拆螺栓、拉出除渣机、拆除筒体、气割螺旋片、换片、焊接、安装、试运行。

(3)拆换炉体外壳铁皮项目包括放样、下料、制作、打眼、就位、紧固。

(4)更换炉排片、煤闸板项目中包括拆换附件、试运行。

(5)液压齿轮传动装置检修项目中包括加油、换油、机油过滤、附件擦洗。

(6)除渣机检修项目中包括清洗、加油、运行灵活、符合使用要求。

7.往复炉排单项检修:

(1)往复炉排拆换炉条、大梁、小轮轴、人字拉杆、联箱护铁等项目中包括拆换部件等内容。

(2)拆换炉门项目中包括拆换圆钢拉杆、焊接螺栓、门、框安装、紧固螺栓、装炉门。

8.立式锅炉拆换炉条、炉箅子项目中包括场内搬运、铲飞刺、拆换修理与炉箅子有关附件。

9.上煤斗修理是指煤斗烧坏部分控补、焊接,定额中已综合考虑钢板和焊接材料的清耗量,执行时不得调整。

二、开水炉安装,定额内已按标准图计算了其中附件,但不包括安全阀安装。

三、电开水炉、电热水器安装,定额内不包括连接管、管件安装,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四、锅炉酸洗除垢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现场清理,酸洗设备,管线的设置、缓蚀盐酸溶液的配制,冲洗锅炉及状态检查,进酸浸泡、回酸、中和煮炉。

2.锅炉酸洗后的处理、清洗时临时系统拆除、酸洗临时水、汽系统,管路、阀门拆除及永久性设备恢复,清洗药品搬运。

3.场地清理等。

五、锅炉除垢采用盐酸循环清洗法,对其他不同出力的锅炉酸洗除垢,均以卧式快装4t锅炉除垢(酸洗)基价为基数,每提高1t位,乘以系数1.32,其中人工费乘以系数1.2。

六、锅炉单独试火,系指在设备正常情况下、单独烘炉、试火。

锅炉本体安装中不应重复计算。

单独试火以一天为准,不包括系统检查、修理,如延长试火天数或系统检查修理,其工、料费另行计算。

七、修理工程项目除有说明者外,均不包括更换主附件的材料费,其材料费按实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往复炉排锅炉拆除、按炉排净宽尺寸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快装锅炉拆换、安装、大修、维护保养、拆换炉排前轴、后轴均按锅炉蒸发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侧装往复炉排钢管锅炉RCS(ZCS)双层炉排锅炉、竖管波浪式锅炉拆除与安装均按锅炉发热量或蒸发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立式双层燃烧热水炉拆除、安装按其锅筒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蒸汽间断式开水炉拆除、安装按其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除渣机拆螺旋片以“份”为计量单位计算。

一份为四片螺旋片,每增加一片其工料费以系数1.13。

七、更换炉排片以“项”为计量单位计算,一项为退出二根长销轴,每增加一根增加0.25工日的人工费。

八、更换煤闸板包括拆换旧煤闸板安装新的煤闸板,以“份”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液压传动装置、齿轮转动装置和除渣机检修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除渣机检修拆换大轴时,其人工费乘以系数2.5。

十、往复炉排拆换小轮轴以四排为一份,以“份”为计量单位计算。

拆换小轮轴四排以上者,其人工费乘以系数1.5。

十一、往复炉排拆换人字拉杆、蜗轮箱、炉门、拆换修煤斗均以“份”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二、往复炉排拆换小炉条,以“项”为单位计算。

50根小炉条为一项,每增加20根,另增加0.5工日的人工费。

十三、除尘器拆除、安装按锅炉蒸发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六章箱罐容器、除尘器及钢板烟囱、烟道

说明

一、各类水箱连接管,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可按室内管道安装相应项目执行。

二、各类水箱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如为型钢支架,执行本册“一般管道支架制作、安装”项目,混凝土或砖支座可按土建相应项目执行。

三、集气罐、分汽缸安装,定额内不包括附件安装,其附件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箱罐容器、除尘器的拆除与安装,区分容量、型号、直径或重量以“台”或“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钢板烟囱、烟道的拆除与安装,以“t”为计量单位计算。

 

第七章锅炉炉墙砌筑、补砌及拆除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锅炉墙体的砌筑、浇筑混凝土、修理、改装、拆除等工程。

二、本章定额,已综合了砌筑部位、结构造型、使用砖型、砌体类别和砌筑方法等不同而造成的差异因素,除主要工作内容(准备、立线杆、放线、材料运输、泥浆搅拌、砌筑、吊装、临时砖加工、勾缝、质量自检等,全部工序)外,并扩大了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等次要工序的工作内容,执行中不应调整。

三、红砖、硅藻土隔热砖、黏土质隔热耐火砖作为工作层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0。

四、15m3以下炉窑是按砖种列项,不分部位综合确定编制的。

适用于工程量为5~15m3砌体的炉窑;对小于5m3的炉窑,其人工乘以系数1.30。

但炉外烟道,其工程量在15m3以下者,应套用土建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定额单位为立方米的项目是指砌体的实际体积,但遇下列情况不扣除工程量:

1.小于25mm的膨胀缝所占的体积。

2.断面积小于0.02m2的体积。

3.断面积小于0.06m2,长度(或深度)不超过1m的孔洞。

4.炉门喇叭斜坡。

5.墙根交叉处的小斜坡。

6.凡由异型砖拼砌而成的孔洞或异型砖本身所带的孔洞则应扣除其体积。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一章拆除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内线、外线的拆除工程。

二、各项拆除工程应依照工序拆除,保持原物完整。

管线损耗率不大于10%,灯具及器具不大于20%。

三、管线及灯具设备残老,无使用价值者,应在本定额基础上管线乘以0.7系数,灯具设备乘以0.5系数。

四、本章定额除各节另有注明者外,均包括拆卸各项设备、管线、附属零件等,并分类整理好,集中到现场指定地点,以待验收。

五、凡本章定额未列的拆除工程,可按下列方式计算:

拆除费=安装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费*拆除系数。

拆除系数见下表:

序号

名称

拆除系数

1

各种开关、插座及控制装置

0.35

2

10kV以下电缆

0.55

3

控制电缆

0.50

4

防雷接地装置

0.70

5

弱电工程

0.40

六、变压器拆除适用于10kV以下自耦变压器、带负荷调压变压器的拆除。

电炉变压器拆除按同容量变压器拆除定额乘以系数2.0,整流变压器拆除按同容量变压器拆除定额乘以系数1.6。

七、变压器水冷系统以冷却器为界,冷却器至变压器的管道拆除已包括在定额内,冷却器及外部拆除套用其他有关定额。

八、控制、继电、配电屏、柜、箱的拆除已包括了二次回路外部接线的拆除,不应再套用盘、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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