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鑫煤业瓦斯防治技术方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324594 上传时间:2023-01-30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93.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威鑫煤业瓦斯防治技术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威鑫煤业瓦斯防治技术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威鑫煤业瓦斯防治技术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威鑫煤业瓦斯防治技术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威鑫煤业瓦斯防治技术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威鑫煤业瓦斯防治技术方案.docx

《威鑫煤业瓦斯防治技术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威鑫煤业瓦斯防治技术方案.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威鑫煤业瓦斯防治技术方案.docx

威鑫煤业瓦斯防治技术方案

泸州市威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矿井基本情况

一、概况

矿区位于叙永、古蔺两县交界部位,行政区隶属叙永县震东、三合乡和古蔺县乌龙、大寨乡。

地理坐标:

东经105o33′09"~105o36'52",北纬28o04'21"~28o07'49"。

矿区靠近321国道和大(方)纳(溪)公路,往南可达贵州、云南等省,往北直通泸州、隆昌等地,与长江航道和成渝铁路相接。

隆(昌)黄(桶)铁路的隆(昌)泸(州)段已建成通车,隆(昌)纳(溪)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

矿井位于叙永县城145°方向,距叙永县城直距21km,距大纳二级公路5km。

矿井交通较方便,交通位置见图所示:

二、煤(岩)层赋存特征

1.煤(岩)层产状、厚度、结构、坚固性系数

C19煤层俗称“大白煤”,位于含煤地层中下部,该煤层结构简单,不含夹矸,普氏系数为2~4,属黑色半亮型煤,条带状结构,硬度小,脆度大。

在该工作面范围内厚0.75~0.95米,平均0.85米,煤层产状为:

走向:

328°~350°、倾角:

16°~18°,易碎。

在整个井田内大部分可采,是主要可采煤层之一。

煤层特征见表。

基本顶为细砂岩、泥质粉砂岩;直接顶为砂质泥岩、泥岩、页岩;伪顶为细砂岩、泥质粉砂岩。

直接底为粘土岩、泥岩。

顶、底板岩性特征见表3。

2.煤层瓦斯涌出量、瓦斯等级、发火期、煤尘爆炸指数等

该工作面煤层属于高瓦斯煤层,瓦斯相对涌出量1.736m3/min。

煤层无自燃发火倾向。

煤尘无爆炸危险。

该工作面施工无地温危害。

煤(岩)层特征表

指标

参数

备注

煤层厚度(最大—最小/平均)(m)

0.95~0.75/0.85

煤层倾角(最大—最小/平均)(°)

18~16/17

煤层硬度系统(f)

2~4

煤(岩)层层理(发育程度)

煤(岩)层节理(发育程度)

煤层自然发火期(d)

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

1.736

相对瓦斯涌出量(m3/t)

煤层爆炸指数(%)

无爆炸性

地温(℃)

17

C19煤层顶底板情况表

顶底板名称

岩石类别

硬度

厚度

岩性

顶板

基本顶

泥质粉砂岩

4~6

3.9m

含菱铁矿和植物化石碎屑

直接顶

砂质泥岩

4~6

0.95m

深灰色砂质泥岩,下部含植物化石碎屑

伪顶

细砂岩、泥质粉砂岩

4~6

底板

直接底

粘土岩

4~6

1.48米灰色泥岩,含植物化石,1米灰色泥质粉砂岩,含团块状菱铁矿

三、地质构造

本井田含煤地层为上二叠统龙潭组(P2l),为海陆交互相含煤沉积。

厚92.09~108.50m,平均厚98.11m。

含煤6~15层,一般有9层,其中全区可采和大部分可采4层,均分布于含煤岩系下部,上部和中部只有零星可采。

构成含煤岩系的岩性主要为灰色、深灰色、黑灰色粘土岩、泥岩、砂质泥岩,次为砂岩和粉砂岩,夹煤及炭质泥岩。

距统计,组成龙潭组的岩石以泥质岩为主,次为砂岩、粉砂岩类和煤层。

其中,泥质岩平均厚56.96m,占含煤岩系总厚的58%;粉砂岩类平均厚10.80m,占含煤岩系的11%;砂岩平均厚24.52m,占含煤岩系的25%;灰岩平均厚0.69m,占含煤岩系的1%;煤层平均厚5.14m,占含煤岩系的5%:

可采煤层厚度为3.37m,可采含煤系数3%。

可采煤层有益厚度3.26m。

各可采煤层层间距见表下表。

煤层层间距统计表层位层间距最小最大平均(点数)P2c~C117.9320.4512.13(18)C11~C122.276.685.40(18)C12~C134.4614.1910.04(18)C13~C17上25.3241.4232.04(17)C17上~C17下0.053.511.21(11)C17下~C193.079.855.31(17)C19~C201.655.853.29(16)C20~C248.7614.6211.93(16)C24~C255.0612.187.27(17)C25~P2m1.738.854.87(17)矿山主采C19、C20、C24煤层。

四、水文地质

水文地质简单,地下水以顶板裂隙水为主。

工作面区域一般表现无水,有个别地段裂隙发肓,赋存有少量静储量水,顶板潮湿和滴水现象,有少量的水会顺锚杆、锚索滴出,对日常生产工作影响不大。

五、煤质

据精查地质报告,井田内煤层以低中灰~中高灰、特低硫和中高硫及中高灰、低中硫为主,中灰~中高灰、特低硫和特高硫煤次之。

C25煤层硫分含量平均3.94%,按国家规定不准开采。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于1998年7月8日以川环函[1998]144号及川环函[2003]318号文批复C25煤层不准开采。

按照《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GB5751~86),矿区煤层为无烟煤,主要工业用途为合成氨用煤、高炉喷吹用煤、发电及民用煤、烧结矿石用煤以及一般工业锅炉用煤。

六、煤与瓦斯突出性、煤层自燃爆炸性及冲击地压

1.矿井瓦斯

根据西安煤科院提供的《四川省威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威鑫煤矿煤层瓦斯参数测试》报告:

C19号煤层的瓦斯含量为:

2.08~8.72m3/t

C20号煤层的瓦斯含量为:

1.92~5.42m3/t

C24下号煤层的瓦斯含量为:

1.25~6.19m3/t

据资料,煤层埋深200m为二氧化碳—氮气带,埋深200~300m为氮气~沼气带,埋深300m以下为沼气带。

因此,瓦斯是矿井灾害预防的重点。

2.煤与瓦斯突出性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提供的《泸州市威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C19、C20、C24、C25号煤层瓦斯突出参数测定及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威鑫煤矿C19号煤层鉴定为突出煤层;C20、C24、C25号煤层不具有突出危险性。

2011年9月,重庆煤科院对矿已经揭露之首采区一、二区段进行了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结果为“首采区一、二区段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

3.煤的自燃性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提供的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C19、C20、C24煤层的自然倾向性等级为Ⅲ类,属不易自燃煤层。

4.煤尘爆炸性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提供的煤尘爆炸性检验报告,C19、C20、C24、C25煤层均无爆炸性。

5.冲击地压及地温

根据调查,本矿无冲击地压影响。

矿井平均地温为16.6℃,与叙永县年平均气温17.73℃相近,矿井开采高度在+800m之上,井田属地温正常区。

 

第二章矿井突出煤层区域综合突措施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也可以采用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设计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采用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

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煤层瓦斯风化带为无突出危险区域;

(2)根据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

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

(3)在上述

(1)、

(2)项划分出的无突出危险区和突出危险区以外的区域,应当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

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进行预测。

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3预测。

表3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瓦斯压力

P/MPa

瓦斯含量

W/(m.t-1)

区域类别

<0.74

<8

无突出危险区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突出危险区

2.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者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

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3.进行开拓后区域预测时,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预测所主要依据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应为井下实测数据;

(2)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在不同地质单元内根据其范围、地质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布置测试点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并有测试点位于埋深最大的开拓工程部位。

二、区域防突措施

根据本矿井煤层赋存情况、开拓和采区巷道布置情况,确定采取的矿井区域性措施为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

首采区一、二区段经重庆煤科院区域鉴定为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故采用顺层和高位钻孔预抽煤层瓦斯作为防突措施。

首采区三区段采用掘进条带超前钻孔预抽。

预抽煤层瓦斯

由于三区段C19煤层的11906工作面按突出设计,采掘前在11906机巷内每间隔40m做超前预抽钻孔施工钻场施工一组不少于60m长得超前预抽钻孔对11906掘进工作面进行瓦斯条带预抽,以降低各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

设计在方法相结合进行预抽,作为三区段区域防突主要措施(详见11906防突设计)。

通过预抽煤层瓦斯后,达到在采掘作业前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表压)以下后方可掘进或回采。

石门揭煤采用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煤巷掘进工作面采用穿层钻孔预抽掘进条带瓦斯和顺层钻孔预抽条带瓦斯为主的区域性防突措施。

要求达到回采和掘进前将各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表压)以下后方可回采或掘进。

采取各种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防突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要求。

由于矿井开采的C19煤层在一、二区段内经鉴定为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因此,开采鉴定区域以内的C19煤层可不采取区域防突措施,但必须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1.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以预抽区域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者残余瓦斯含量为主要指标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指标和方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检验期间还应当观察、记录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生的喷孔、顶钻及其他突出预兆。

设计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为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指标。

2.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应当根据经试验考察确定的临界值进行评判。

在确定前可以按照如下指标进行评判:

可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指标进行检验,如果没有或者缺少残余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残余瓦斯含量进行检验,并且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或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也可以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井巷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钻屑指标法预测石门突出危险性的指标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4的临界值进行预测。

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表4的临界值则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

表4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

Δh2(Pa)

K1(mL/g.min1/2)

干煤200

0.5

湿煤160

0.4

但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

当采用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的直接测定值进行检验时,若任何一个检验测试点的指标测定值达到或超过了有突出危险的临界值而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时,则此检验测试点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均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即为突出危险区。

4、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均应当首先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

四、区域验证

在石门揭煤工作面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的区域验证,应当采用综合指标法、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设计采用综合指标法对石门揭煤工作面进行区域验证。

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分别采用钻屑指标法、复合指标法、R值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设计采用钻屑指标法对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进行区域验证。

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在工作面进入该区域时,立即连续进行至少两次区域验证;

2、工作面每推进10~50m(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或采取了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以及其他必要情况时宜取小值)至少进行两次区域验证;

3、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

4、在煤巷掘进工作面还应当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的超前钻孔或者采取超前物探措施,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5、当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时,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采掘作业。

但若为采掘工作面在该区域进行的首次区域验证时,采掘前还应保留足够5m的突出预测超前距。

 

第三章矿井突出煤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矿井采取“顺层钻孔超前预抽”和“排放孔排放瓦斯”,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经复合指标法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即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当措施无效时,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

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2m。

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为:

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

每次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完成后,应当绘制工作面防突措施竣工图。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选用综合指标法、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

设计采用综合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

采用综合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应当由工作面向煤层的适当位置至少打3个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P。

近距离煤层群的层间距小于5m或层间岩石破碎时,应当测定各煤层的综合瓦斯压力。

测压钻孔在每米煤孔采一个煤样测定煤的坚固性系数f,把每个钻孔中坚固性系数最小的煤样混合后测定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Δp,则此值及所有钻孔中测定的最小坚固性系数f值作为软分层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和坚固性系数参数值。

综合指标D、K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D—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D综合指标;K—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K综合指标;H—煤层埋藏深度,m;P—煤层瓦斯压力,取各个测压钻孔实测瓦斯压力的最大值,MPa;△p—软分层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f—软分层煤的坚固性系数。

各煤层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预测综合指标D、K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5所列的临界值进行预测。

当测定的综合指标D、K都小于临界值,或者指标K小于临界值且式

(1)中两括号内的计算值都为负值时,若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该工作面即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判定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表5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综合指标D、K参考临界值

综合指标

D

综合指标K

无烟煤

其他煤种

0.25

20

15

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也可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采用其他预测方法参照《防突规定》第七十三条执行。

2.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煤巷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可采用:

钻屑指标法、复合指标法、R值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设计采用复合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

孔深为9m-12m,孔径42mm,预测孔布置于掘进碛头煤体相对最软的分层中,预测巷道前方及两侧煤体的突出危险性,钻孔控制范围为巷道断面及轮廓线外不少于2m。

当煤层平均煤厚大于1.4m,则预测孔按两排布置。

钻孔施工至2m深度开始,钻杆每钻进1m测定一次钻屑量S值、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值。

测试的准备时间必须控制在2分钟之内。

复合指标法是在钻屑量法的基础上增加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法而来。

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是一种评价突出危险性的综合指标,它全面地反映了决定煤层突出危险性的全部因素,如煤层的应力状态、自然瓦斯含量、透气性和煤的力学性质的变化等。

当测的Smax≥5Kg/m,qmax≥5L/m.min时判定为有突出危险。

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及衰减系数(Zsj)的敏感性分析在采掘工作面向前方煤层打钻孔,测量瓦斯涌出初速度q,将第五分钟和第一分钟测定的q之比,定义为衰减系数Zsj。

显然,q越大,Zsj越小,其突出危险性越严重。

采用复合指标法、R值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参照《防突规定》第七十六条、七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3.其它预测方法

在突出煤层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1)在突出煤层的构造破坏带,包括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等。

(2)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的区域。

(3)采掘应力迭加的区域。

(4)在工作面预测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

(5)工作面出现明显突出预兆。

二、防突措施

工作面防突措施是针对经工作面预测尚有突出危险的局部煤层实施的防突措施。

其有效作用范围一般仅限于当前工作面周围的较小区域。

1.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

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包括预抽瓦斯、排放钻孔、水力冲孔、金属骨架、煤体固化或其他经试验证明有效的措施。

设计当预测结果为有突出危险时必须使用预抽瓦斯和排放钻孔的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措施。

(1)在石门揭煤工作面采用排放钻孔防突措施时,钻孔直径为75mm。

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斜巷)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

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是:

石门(斜巷)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当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钻孔的孔底间距设计为2m。

揭煤工作面施工的钻孔应当尽可能穿透煤层全厚。

当不能一次打穿煤层全厚时,可分段施工,但第一次实施的钻孔穿煤长度不得小于15m,且进入煤层掘进时,必须至少留有5m的超前距离(掘进到煤层底板时不在此限)。

预抽瓦斯和排放钻孔在揭穿煤层之前应当保持自然排放或抽采状态。

(2)在采用了防突措施并检验有效后方可在揭开煤层前实施。

对所实施的防突措施都必须进行实际考察,得出符合本矿井实际条件的有关参数。

根据工作面岩层情况,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时要求揭煤工作面与突出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为:

预抽瓦斯、排放钻孔均为7m,当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时,还应适当加大距离。

2.煤巷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

在11906机巷掘进工作面设计采用超前钻孔(包括超前预抽瓦斯钻孔、超前排放钻孔)防突措施。

设计为排放钻孔和预抽瓦斯作为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

(1)11906机巷掘进工作面在地质构造破坏带或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处不能按原措施设计要求实施时,必须打钻孔查明煤层赋存条件,然后采用直径为42mm的钻孔排放瓦斯。

若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前方遇到落差超过煤层厚度的断层,应按石门揭煤的措施执行。

(2)采用超前钻孔作为工作面防突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巷道两侧轮廓线外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

缓倾斜煤层为5m。

②巷道上下邦每隔60m各做一个长3m宽3m的超前预抽钻孔钻场,高帮钻场。

每个钻场布置5个钻孔。

钻孔在控制范围内应当均匀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可适当增加钻孔数。

预抽钻孔或超前排放钻孔的孔数、孔底间距等应当根据钻孔的有效抽放或排放半径确定;详细见附图:

11906超前预抽钻孔布置图。

③钻孔采用直径75mm的钻头施工,封孔段要用95mm钻头扩孔后再进行封堵。

④当煤层赋存状态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探明情况,再重新确定超前钻孔的参数;

⑤钻孔施工前,加强工作面支护,打好迎面支架,背好工作面煤壁。

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在实施钻孔法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分布在工作面各部位的检验钻孔应当布置于所在部位防突措施钻孔密度相对较小、孔间距相对较大的位置,并远离周围的各防突措施钻孔或尽可能与周围各防突措施钻孔保持等距离。

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带应根据情况适当增加检验钻孔。

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必须包括:

检查所实施的工作面防突措施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和满足有关的规章、标准等,并了解、收集工作面及实施措施的相关情况、突出预兆等(包括喷孔、卡钻等),作为措施效果检验报告的内容之一,用于综合分析、判断。

各检验指标的测定情况及主要数据。

1.对石门和其他揭煤工作面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选择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所有用钻孔方式检验的方法中检验孔数均不得少于5个,分别位于石门的上部、中部、下部和两侧。

如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措施有效;反之,判定为措施无效。

2.煤巷掘进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后,选择钻屑指标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检验孔应当不少于3个,深度应当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

如果煤巷掘进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指标均小于指标临界值,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措施有效;否则,判定为措施无效。

当检验结果措施有效时,若检验孔与防突措施钻孔向巷道掘进方向的投影长度(简称投影孔深)相等,则可在留足防突措施超前距(煤巷掘进工作面5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掘进。

当检验孔的投影孔深小于防突措施钻孔时,则应当在留足所需的防突措施超前距并同时保留有至少2m检验孔投影孔深超前距的条件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实施掘进作业。

3.对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的检验应当参照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方法和指标实施。

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检验钻孔,深度应当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

如果采煤工作面检验指标均小于指标临界值,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措施有效;否则,判定为措施无效。

当检验结果措施有效时,若检验孔与防突措施钻孔深度相等,则可在留足防突措施超前距(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回采。

当检验孔的深度小于防突措施钻孔时,则应当在留足所需的防突措施超前距并同时保留有2m检验孔超前距的条件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实施回采作业。

 

第四章矿井突出煤层安全防护措施

矿井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远距离放炮和挡栏等措施。

一、反向风门

1.在三区段运输石门(11906机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

且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2.反向风门墙垛可用砖、料石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m。

在煤巷构筑反向风门时,风门墙体四周必须掏槽,掏槽深度见硬帮硬底后再进入实体煤不小于0.5m。

通过反向风门墙垛的风筒、水沟、刮板输送机道等,必须设有逆向隔断装置。

4、人员进入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

工作面放炮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二、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按下列要求设置:

1、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11906机巷掘进工作面巷道的压缩空气管道上;

2.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放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入学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