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禹C3.docx
《闽禹C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闽禹C3.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闽禹C3
招标人:
泉州市山美灌区管理处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市水电总公司三楼
邮政编码:
362000
泉州市山美灌区2006年度节水改造项目工程
合同编号:
NGQ6/C3
补充报价
2006年7月31日9:
30分前不准启封
投标人:
福建省闽禹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建设路29号商住综合楼A幢501室
邮政编码:
353000
投标报价书
合同名称:
泉州市山美灌区2006年度节水改造项目
合同编号:
NGQ6/C3
泉州市山美灌区管理处: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泉州市山美灌区2006年度节水改造项目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并察勘了现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壹拾肆万伍仟叁佰零柒元的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见己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书、己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其它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
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报价书附上投标保证书一份,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
4、若我方中标:
(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提交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
(4)我方保证接到开工通知后尽快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5、如我方中标,我方愿按“投标须知”第2.7条款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付招标服务费。
6、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投标人:
福建省闽禹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06年7月30日
投标报价书
合同名称:
泉州市山美灌区2006年度节水改造项目
合同编号:
NGQ6/C3
泉州市山美灌区管理处: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泉州市山美灌区2006年度节水改造项目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并察勘了现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柒拾万玖仟柒佰壹拾贰元的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见己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书、己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其它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
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报价书附上投标保证书一份,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
4、若我方中标:
(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提交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
(4)我方保证接到开工通知后尽快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5、如我方中标,我方愿按“投标须知”第2.7条款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付招标服务费。
6、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投标人:
福建省闽禹水利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06年7月30日
投标保证书
泉州市山美灌区管理处:
因我方参加你方招标发包的泉州市山美灌区2006年度节水改造项目合同(合同编号:
NGQ6/C3)的投标,我方愿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1.本保证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
2.本保证书的有效期自2006年7月31日至2006年11月30日。
若你方要求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应书面通知我方,我方同意后,本保证书的有效期相应延长。
3.在本保证书有效期内,如我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事实,你方可向我方发出提款通知。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3)中标后,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定合同。
(4)违反“诚信投标确保履约保证书”。
(5)中标后,未能按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
(6)中标后,将工程转包。
4.我方在收到你方的提款通知后7天内(日历天)凭本保证书向你方支付本保证书担保范围内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额,但提款通知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在本保证书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提出,并应由你方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应说明我方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事实,并附有关材料。
保证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06年7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泉州市山美灌区管理处:
兹委托项目经理林青(居民身份证编号:
352101*********)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泉州市山美灌区2006年度节水改造项目合同(合同编号:
NGQ6/C3)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定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
授权委托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日期:
2006年7月30日
诚信投标确保履约承诺书
我单位自愿参加泉州市山美灌区2006年度节水改造项目合同(合同编号:
NGQ6/C3)投标活动。
我们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水利部及省水利厅有关规定,绝不让无水利水电施工资质单位、个人或包工头挂靠投标。
若有违反,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进行处理。
二.投标文件中加盖的公章,不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等非法人公章。
若有,愿以废标处理。
三.我方保证我们所提供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班子人员的职称学历证书、财务年审报告、工程质量评定书或有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保证不因串标、围标、买标、卖标等行为被水利主管部门、招标人所在地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纪检部门通报批评过。
四.若有幸中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方一定科学计划、精心组织,确保工期和质量,保证按投标书承诺的本合同工程任职的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主管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按时全部到位,未经业主同意不随意撤离;保证按投标书承诺的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按时进驻工地实施;保证不违法转包、不非法分包所中标工程,随时接受业主及其代表的检查和监督。
五.若我方在投标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任何一项承诺,甘愿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处罚,无条件撤出现场和接受业主的其他处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06年7月30日
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福建省利水工程监理咨询中心:
我单位申请参加泉州市山美灌区管理处的泉州市山美灌区2006年度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
拟派项目经理林青,资质等级水电贰级,证号:
3501221233,目前无担任本岗位的在建项目,保证其在投标期间内有效。
如有不实,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06年7月30日
技术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福建省利水工程监理咨询中心:
我单位申请参加泉州市山美灌区管理处的泉州市山美灌区2006年度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
拟派技术负责人胡凤勤,职称工程师,证号:
Z709-03616目前无担任本岗位的在建项目,保证其在投标期间内有效。
如有不实,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06年7月30日
单价分析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泉州市山美灌区2006年度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
2.《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2005)。
二.定额依据
1.《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7)。
2.(1997)《福建省水利水电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三.取费标准:
1.其它直接费:
3%。
2.间接费:
土石方10%,砌石8%,砼10%,灌浆工程10%。
3.利润:
7%。
4.税金:
3.445%。
5.临时工程摊销费:
2%。
6.其他费用摊销:
1.5%。
四.材料单价:
详见材料价格汇总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06年7月30日
拟投入本合同的主要人员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工程担任职务
主要施工经历
林青
52
高中
水利
助工
项目
经理
巨口诺洋电站工程
胡凤勤
42
大专
水利
工程师
技术
负责人
巨口诺洋电站工程
刘平
40
大专
水利
工程师
质检员
巨口诺洋电站工程
张红
39
本科
水利
工程师
材料员
巨口诺洋电站工程
陈学武
25
中专
水利
助工
安全员
巨口诺洋电站工程
刘宜辉
26
大专
水利
助工
预算员
巨口诺洋电站工程
薛来武
24
中专
水利
助工
施工员
巨口诺洋电站工程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日期:
200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