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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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方案
一、总则
1、制定依据及意义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卫生局、共青团北京市委关于印发《北京高校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大纲》(京教工【2005】26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处置突发事件(事故)工作预案》(中地大京发【2005】20号文件)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规范和提高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创建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实施办法》。
2、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工作目标
心理危机是指学生因身心成长变化和环境适应不良而引起的内心混乱、绝望、沮丧、极度痛苦等严重心理失调状态。
心理危机预防是指学校通过心理健康教育等方式避免或减少由于内外因素作用所导致的个体心理功能障碍。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学校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下的学生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心理危机引起的伤害行为发生或将伤害行为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生命安全,使之恢复心理平衡,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
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主要目标是减少大学生心理疾病的发生,避免学生自伤或危害他人,同时帮助危机学生恢复心理平衡,获得新的应对危机的技能并步入正常生活。
3、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关注的重点对象
(1)遭遇突然打击和受到意外刺激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身体发现严重疾病、遭遇性危机、感情受挫、受辱、受惊吓、与他人发生严重人际冲突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2)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特别大以及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4)性格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5)直接或间接提出要自杀或结束生命的学生,如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6)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同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无端致以祝福、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7)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8)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9)身体患有严重生理疾病,但治疗周期长而个人又很痛苦的学生。
(10)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严重自卑的学生。
(11)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和困扰的学生。
(12)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4、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工作原则
(1)教育原则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以对大学生开展心理素质教育为主,增加大学生对危机的了解和认识,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
(2)预防原则
建立五级预防体系,提供多种心理危机预防途径,对于可能出现的危机事件,及早预防、有效干预。
(3)主动干预原则
对处于紧急心理危机状态下的学生,学校和学院要主动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帮助学生化解心理危机。
(4)尊重和保密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和预防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要慎重并科学使用诊断或建议意见,反对随意给当事学生贴标签,避免对当事人产生负面影响。
有关当事人的相关资料要进行保密管理,相关工作人员不能在工作范围以外公开当事学生的信息。
(5)时限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与日常心理咨询的不同之处在于要处理的任务是急迫的、问题严重的,需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帮助学生化解心理危机,保证生命安全并将可能造成的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避免因处理不及时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困扰。
二、组织机构及职能
建立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和学生个体的五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组织框架。
1、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刘志方
副组长:
沙淑清
成员单位:
党办校办、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保卫处、后勤处、后勤集团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的整体规划与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日常工作,成员如下:
主任:
周富强
成员:
李佩玲、孟兵丽、荣聪贤、刘立
办公室设接报电话:
82321007(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2322005(党办校办24小时值班电话)用于校内的紧急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电话,82321879(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中心,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主要用于电话预约咨询。
2、院(系)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组
由学工组长担任组长,并选拔一名辅导员担任副组长,负责与心理咨询中心日常联系。
成员由各院系有专业背景的、有经验的3-5人组成。
院(系)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组在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院(系)心理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学生心理普查、心理排查、心理知识宣传等有关工作。
3、班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组
由辅导员担任组长,由班主任、心理信息员及有责任心、心理素质较好、热爱心理健康工作的3-5人组成。
班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组在院(系)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组的指导下,负责本班学生心理普查、心理排查、心理知识宣传等有关工作,并定期向院(系)汇报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4、宿舍
由有责任心、热心心理健康工作的同学作为宿舍心理联络员,组织宿舍成员参与心理健康活动,并给有需要的同学(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感情受挫、受惊吓等)提供心理支持或建议去心理咨询中心。
5、学生个人
学生个人应积极参与各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掌握相应的心理调适方法,如遇到自身不能解决的心理问题或发现周围同学可能存在心理问题,应及时向辅导员或心理咨询中心反映。
三、工作系统
为有效地开展我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应努力建立健全以下六大工作系统:
1、宣传教育系统
(1)心理健康课程建设
学校要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生培养体系,必须开设心理健康方面的必选课程,通过课堂途径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掌握必要的自我调适方法,提高学生识别和预防心理问题的能力。
(2)举办专题系列讲座
心理咨询中心针对某些主题举办心理素质教育系列讲座,提高学生自我调适能力,各院(系)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
各院(系)可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讲座。
(3)举办心理健康宣传日、宣传周
心理咨询中心需在每年5月份开展“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大型心理健康宣传周,在每年10月10日开展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各院(系)组织学生积极参与。
各院(系)可相应组织心理健康宣传。
(4)加强心理社团的指导
心理社团作为大学生自己的心理组织,在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心理咨询中心承担心理社团的指导工作。
(5)心理宣传材料
心理咨询中心要定期编制心理宣传材料发送到学生手中,加强心理网站的建设。
2、发现系统
(1)普查制度
心理咨询中心要选择科学有效的心理测评工具,对入学新生开展心理普查活动,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并对部分学生进行重点干预与追踪。
在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院(系)应做好本院(系)学生的心理普查工作,尽力对可能出现危机的学生进行跟踪控制。
(2)排查制度
院(系)每月对以上11类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进行排查,由院(系)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组于每月末把名单报送心理咨询中心。
院(系)应对学生的信息进行保密管理,并在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及时了解个别重点学生的学习、生活、情绪、行为等情况。
(3)访谈制度
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指导老师要经常主动接触那些因学习、生活、情感等原因引起情绪波动大、行为反常的学生,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状态。
(4)联系制度
院(系)建立与学生家长的常规联系制度,制定专门的学生家长电话通讯簿,保证在最短时间内能与学生家长或学生的亲戚取得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并做好谈话记录。
(5)快速反应制度
一旦发现有心理危机或潜在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干预。
一般报告流程为:
学生个体——辅导员——院(系)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组——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中心——学校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3、信息系统
(1)每个班级设立1-2名心理信息员。
心理信息员是班委成员,具体负责班级心理危机预防工作。
心理信息员和宿舍长要密切关注班级学生的发展状况,定期向辅导员汇报情况。
(2)辅导员应主动观察了解学生心理危机的信息和反常现象,并定期向院(系)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组汇报;在心理咨询中心的指导下,应密切关注心理普查和心理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存在严重心理困扰的学生。
(3)院(系)建立学生心理问题的月汇报制度,全面了解学生的整体发展情况,关注重点学生。
(4)宿管员在管辖范围内,若发现有个别情绪和行为特别异常的学生,如情绪非常低落、不断流泪哭泣或经常不上课等异常表现,应向院(系)汇报,情况紧急时要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4、干预系统
(1)对有自杀征兆或企图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的干预
由院(系)组织师生对其实行24小时有效监护,必要情况下,可由保卫人员协助监护,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同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并让学生家长或由学生家长委托的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学校,共同采取监护措施。
(2)对自杀未遂学生的干预
由院(系)辅导员等人陪同马上送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救治和安抚。
(3)紧急心理危机事件的干预
紧急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后,最先得到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将紧急危机情况通知学生所在院(系),并及时向保卫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办校办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或999。
(4)对相关人员的干预
心理咨询中心及时对相关人员(当事人的同学、家长、辅导员等)进行心理咨询,妥善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5)现场处置
党办校办、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接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处置突发事件(事故)工作预案》与本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现场警戒疏散、处置安抚与后勤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公安、医务等救护人员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5、转介系统
(1)心理咨询人员要认识自己的专业权限
当心理咨询人员发现自己已尽其全力而学生发展变化仍非常缓慢甚至有恶化趋势时,应考虑将处于心理危机中的学生转介给更适合的专业人员(如校外专业精神卫生机构)。
(2)及时识别诊断与转介
辅导员若发现学生已患有严重的心理障碍,经心理咨询中心初步评估和诊断,需要进行心理治疗或住院治疗时,应及时转介到校外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作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3)关注转介学生的情况
院(系)密切关注转介学生的发展变化情况,并及时向心理咨询中心汇报情况。
6、事后处理系统
(1)学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紧急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调查事件起因,掌握相关资料;拟订对外宣传口径,尽量减少心理危机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
(2)院(系)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园心理危机事件报告单》,跟踪学生在不同阶段的情绪、行为和认知状态的变化,向心理咨询中心通报学生的康复情况。
四、保障体系
1、队伍保障
学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者包括专业人员和相关人员。
相关人员包括主管学生的院系领导、学工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心理信息员、学生党员干部、宿管员等。
学校应加强心理咨询队伍的建设,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教师。
专业人员和相关人员都应接受相关培训。
心理咨询专职人员每年应参加学术会议、接受专业的培训与督导咨询。
相关人员应参加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的培训,其中心理信息员必须选修由心理咨询中心开设的心理健康课程。
2、经费保障
学校和各院(系)应在每年的经费预算中专门列出心理健康专项经费,用于心理健康教育与人员培训等工作。
3、场地保障
学校和各院(系)必须为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个体咨询室、团体咨询室、接待室、办公室等),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方案未尽事宜,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预案》处理。
附件:
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院系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组成员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园心理危机事件报告单
附件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院系学生心理危
预防与干预工作组成员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组长:
刘剑平
副组长:
陈震
成员:
于海亮刘翠王琳吴小平
工程技术学院
组长:
张野
副组长:
王聪
成员:
张丹王佳佳康凯高功申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组长:
尹明哲
副组长:
孙华
成员:
王丽娟陈伟刘梅堂高华王亚芳杜高翔梅乐夫
信息工程学院
组长:
任立奎
副组长:
张爱平
成员:
张帅、李浚、王栋、李昊、贾丽琼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组长:
王黎栋
副组长:
陈翠柏
成员:
陈男王平张辛赵迎新
能源学院
组长:
刘志华
副组长:
吴俊
成员:
李学建李治平王兰周乐耘袁桂林
人文经管学院
组长:
王琴
副组长:
宋敏
成员:
刘海燕王燕晓焦建亭李玉萍吴青李林
外语系
组长:
路敦才
副组长:
欧阳瑜华
成员:
黎双富万晓娅胡百忠
珠宝学院
组长:
张大林
副组长:
卢琪
成员:
郭颖赵欣周彦于清海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组长:
刘兆平
副组长:
敖敦
成员:
佟拓袁星煜李信富李红谊王祥春张致付
海洋学院
组长:
郑玉琦
副组长:
张艳
成员:
吴怀春刘宝林勾丽敏周东升黄煦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组长:
黄勤
副组长:
曹银贵
成员:
田毅王淑晴赵华甫陶象武高硕
软件学院
组长:
鲁华章
副组长:
陈彦虎
成员:
张新刁明光薛涛黄少芳戴丽思
成教学院
组长:
郑凤霞
副组长:
侯海玲
成员:
倪习明、贾潮、张振秀、郑凤荣、顾黎明
附件2:
编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校园心理危机事件报告单
所在院(系):
年月日
一、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1、男2、女
是否独生子女:
1、是2、否
学生来源:
1、城市2、县城3、农村
家庭情况:
1、普通2、单亲3、离异
家庭经济状况:
1、贫困生2、非贫困生
年级:
1、大一2、大二3、大三4、大四5、硕士生6、博士生
所学专业:
1、文科2、理科3、工科
4、艺术类5、管理类
6、医学类7、农林类
自杀方式:
1、跳楼2、自缢3、割腕4、服药5、触电6、其他
自杀时间:
1、上午2、下午
3、晚上4、凌晨
是否有家族自杀遗传史
1、父2、母3、其他亲属
本人既往是否有过自杀行为
1、有2、无
心理普查中是否为中度以上心理问题者
1、是2、否
自杀前是否寻求过心理咨询或其他帮助
1、有2、无
二、危机事件经过(时间序列,从发生到现在)
三、危机处理经过(时间序列,从发现到处理)
四、引起自杀的原因分析(抑郁症、负性生活事件及其他)
五、该生性格特点及主要成长经历,包括与主要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六、处理自杀事件后续工作(如对所在班级辅导、对家长的心理疏导及其他后续工作)
七、经验和教训
本次事件处理中比较成功的经验
本次事件反思本院心理健康教育的疏漏环节
本次事件处理中比较困难的部分
八、备注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