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kV输变电工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及预控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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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kV输变电工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及预控措施

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及预控措施

1.监理项目部危险源辨识及预控措施:

1.1.通用部分:

1.1.1施工管理

危险点

防范类型

预控措施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懂安全防护和安全操作知识

起重

伤害

高处

坠落

触电等

1、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2、严格安全考试制度,禁止弄虚作假。

3、明确安全职责及必要的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交底施工

起重

伤害

高处

坠落

触电等

1、分部工程及重要、危险性作业均应编制安全措施,并经交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后方可施工。

2、施工人员对无安措或未交底有权拒绝施工。

3、严格按经审批的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若对方案或措施有疑问时,应征询审批人的意见。

安全技术措施不严密或不完善,有疏漏

起重

伤害

高处

坠落

触电等

1、编制人要有高度责任感,有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2、技术措施编制前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确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审批人要严细认真,把好审批关。

未经审批严禁实施。

违章指挥

起重

伤害

高处

坠落

触电等

1、严禁违章指挥。

2、对违章指挥现象任何人都有责任、有权力制止。

3、施工人员遇有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

违章违纪作业,违反安全交底要求

起重

伤害

高处

坠落

触电等

1、遵章守纪,按规程作业,施工中严禁打闹、抛物等违章违纪行为。

2、严格按技术交底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3、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以“三铁”反“三违”。

进入现场不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物体

打击

1、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帽带要系紧。

2、严禁坐、踏安全帽或把安全帽挪作他用。

高处作业不系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

高处

坠落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且宜使用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

安全带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

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

2、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安全带(绳)断股、霉变、虫蛀、损伤或铁环有裂纹、挂钩变形、接口缝线脱开等严禁使用。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其他

伤害

禁止酒后进入作业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

起重

伤害

高处

坠落

触电等

1、各级工作人员工作中要精力集中,尽职尽责。

2、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3、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

违反规定,派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起重

伤害

高处

坠落

触电等

1、严格身体检查制度,禁止职业禁忌者或其他不合要求者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正确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严禁无证作业,无证驾驶。

危险作业项目不办安全施工作业票

起重

伤害、

高处

坠落、

触电等

1、所有输变电作业项目均要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2、所有工作人员应清楚作业票内容,且带票施工。

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作业

机械

伤害

1、施工机具要求工况良好,严禁带病作业。

2、严格执行机械管理制度,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

1.1.2安全防护用品、设施:

危险点

防范

类型

预控措施

安全用品、用具不符合要求

机械

伤害

高处

坠落

触电

物体

打击等

1、凡无生产厂家、许可证、生产日期及国家鉴定合格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严禁采购和使用。

2、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化学腐蚀物及尖锐物体,不得移作他用。

3、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

安全设施不完善、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

机械

伤害

高处

坠落

触电

物体

打击等

1、按要求完善安全设施,整治作业环境。

2、对一时难于完善和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以策安全。

3、研究、推广使用T型轨道攀登坠落保护器等新型安全防护技术,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安全防护。

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高处

坠落

触电

物体

打击等

1、熟悉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2、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施工中正确使用。

3、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设专人管理。

危险设备场所(包括孔洞等)无安全围栏、警示标志

 

高处

坠落

触电

物体

打击等

1、严格按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范现场管理。

2、危险设备、场所必须设置安全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3、警示标志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

擅自拆除或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高处

坠落

触电

物体

打击等

1、安全装置及设施严禁私自拆除、挪用。

2、若施工需要,须拆除时应征得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按原样及时恢复。

工器具没有进行试验

起重

伤害

触电

物体

打击等

1、受力工器具应该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进行定期的预防性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2、绝缘工具必须定期进行绝缘试验,其绝缘性能应符合要求;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3、机具应由专人保养维护,并作定期试验。

 

1.1.3施工电源及用电设备:

作业项目

危险点

防范

类别

预控措施

 

施工电源

 

电源

 

施工电源未根据当地外电线路情况,正确采用TT系统或TN

系统布置。

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触电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当现场采用电业部门高压侧供电,自己设置变压器形成独立电网的,应作工作接地,必须采用TN-S系统。

自备发电机时,接地系统独立设置,也应采用TN-S系统。

末级和上一级或总配电箱应采用漏电保护装置。

施工电源管理不规范

火灾

触电

将临建及生活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并装设漏电开关或触电保安器。

合理级配,禁止用其他金属丝替代熔丝,内部接线正确,设备齐全完善,门锁完好,无裸露带电导体。

更换灯管、灯泡、开关插座等应在断电后进行。

罗口灯泡的火线必须接灯座的中心接线桩头,地线应接通灯座外螺纹导体的接线柱上。

所有照明灯具的火线必须进开关,加强日常安全用电的监督检查、维护,发现违章使用必须立即纠正,发现安全隐患

应及时消除。

箱内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触电

箱内闸具必须符合要求,定期检查。

电工无证上岗

触电

由专业电工负责用电管理。

施工用电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触电

开工前编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

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或门锁坏

触电

用电管理和检修维护必须规范,并由专业电工进行,配电箱必须上锁,并采取防雨措施。

配电箱下引出线混乱且未做保护接地

触电

引线规范,接地可靠。

照明线路混乱,接头处不绝缘

触电

照明线路接头处必须绝缘可靠,不得乱拉乱接。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失灵,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违反“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要求

 

触电

 

加强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的检查,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得混接,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应匹配,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要求。

停送电无专人负责

触电

停送电设专人负责。

维修时未悬挂停电警示标志牌

触电

维修时悬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警示标志牌,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现场施工及照明用电源及接线私拉乱接,未架空或过路未采取保护。

用绿/黄双色线作动力线使用

 

触电

由专业电工规范接线,禁止私拉乱接,任何情况下不准用绿/黄双色线作动力线使用。

夯路机、混凝土搅拌机、潜水泵等电动机械未采用防溅、防水和加强绝缘型设备,现场电动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未可靠接地

 

触电

选择安全可靠设备,电动机械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用电设备保护接零和接地不符合要求

触电

使用前检查,用电设备保护接零和接地必须符合要求。

电工工具损坏或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触电

电工作业工具须经过检测,作业时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手持机电移动工具未检查试验或缺少防护罩而使用

触电

手持机电移动工具必须通过检查试验,加装防护罩。

在宿舍内使用碘钨灯或大功率灯

触电

在宿舍内不得使用碘钨灯或大功率灯具,严禁使用电炉。

1.1.4消防安全

危险点

防范

类型

预控措施

消防管理不到位

火灾

1、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按施工总平面布置,确定消防重点部位。

2、消防器材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3、进行消防专项教育,进行必要的消防演练。

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它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处理严禁焊接与切割。

4、用暖棚法养护混凝土基础时,火源不得与易燃物接近,并应设专人看管。

5、办公、生活、仓库等地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消防器材应按照有关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6、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防火设施不完善

火灾

1、根据火灾性质,配备消防适宜的消防设施。

2、经常检查,确保设施完好。

1.1.5焊接及气瓶管理:

危险点

防范

类型

预控措施

气瓶直接受热

容器

爆炸

火灾

1、气瓶避免阳光曝晒,须远离明火或热源。

氧气瓶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

2、乙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的库房里,必须直立放置;周围设立防火防爆标志,并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3、乙炔瓶不能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防止曝晒,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严禁用火烘烤。

搬运时的温度要保证在40℃以下,乙炔瓶表面温度不能超过40℃。

4、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装有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宜开启3/4转。

气瓶受剧烈震动或撞击

容器

爆炸

火灾

1、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防止脆裂爆炸,氧气瓶要有瓶帽和防震圈。

2、禁止敲击和碰撞,气瓶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放气过快产生静电火化

1、氧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0.1~0.2Mpa表压余气。

2、乙炔瓶剩余压力应符合:

0~15℃时不低于0.1Mpa;15~25℃时不低于0.2Mpa。

使用时乙炔

工作压力禁止超过0.147Mpa。

气瓶超期未做检验

1、应按规定每3年定期进行技术检查,使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气瓶均不准使用。

2、乙炔瓶的瓶阀,易熔塞等处用肥皂水检验。

3、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气瓶中混入可燃气体

容器

爆炸

火灾

1、禁止把氧气瓶与乙炔瓶或其他可燃气瓶、可燃物同车运输。

2、严禁滥用气瓶。

氧气瓶粘附油脂

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或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降压器及管路接触。

乙炔气瓶的多孔性填料下沉形成净空间

火灾

乙炔瓶不能受剧烈震动和下墩,以免填料下沉形成空间。

乙炔瓶卧放或大量使用乙炔时丙酮随同流出

容器

火灾

乙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应直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使用已卧放的乙炔瓶,必须直立后静置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氧气乙炔胶管制造质量不符合要求

火灾

1、应使用正式厂家合格产品,胶管应具有足够的抗压强度和阻燃特性。

2、在保存、运输和使用时必须注意维护,保持胶管的清洁和不受损坏。

由于磨损、重压硬伤,腐蚀或保管维护不善致使胶管老化,强度降低或漏气

火灾

新胶管在使用前,必须先把胶管内壁滑石粉吹除干净,防止割、焊炬的通道被堵塞,在使用中避免受外界挤压和机械损伤,不得与酸、碱、油类物质接触,不得将管身折叠。

胶管里形成乙炔与氧气或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

火灾

氧气与乙炔胶管不得互相混用和代用,不得用氧气吹除乙炔管内的堵塞物,同时应随时检查和消除割、焊炬的漏气或堵塞等缺陷,防止在胶管内形成氧气与乙炔的混合气体。

产生回火

容器

爆炸

火灾

气割操作需要巨大的氧气输出量,因此与氧气表高压端连接的气瓶阀门应全打开,以保证提供足够的流量和稳定压力,防止低压表虽已表示工作压力,但使用时压力突然下降,导致发生回火并可能倒燃进入氧气胶管而引起爆炸。

气焊、气割作业烧伤或发生爆炸

容器

爆炸

火灾

灼伤

1、焊炬、割炬点火前应检查各连接处及胶带的严密性。

2、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物,不得将点燃的焊炬、割炬作照明。

3、气割时应有防止割件倾倒、坠落的措施。

4、气瓶不得与带电体接触,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

5、乙炔瓶应直立使用,氧、乙炔瓶的最小安全距离为5m。

1.1.6交通运输:

作业项目

危险点

预控措施

一般驾驶

超时、超里程疲劳驾车

1、驾驶人员一次连续行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到时应休息并检查车辆,驾驶员休息不少于20分钟。

2、驾驶人员平时应保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保证工作时精力充沛,每日累计驾车不得超过8小时。

3、高温季节应重点检查轮胎温度、气压是否正常。

违法载人

载货

1.、1指定责任人配合驾驶人员维持好乘车秩序,杜绝人员货物超载,严禁人货混装,货物装载应固定可靠。

2、驾驶人员开车前有责任向乘车人交待注意事项,不准将头、手及身体其他部位伸出窗外,不准随意开车窗车门。

行车前,驾驶人员应关好车厢栏板和车门。

3、乘车人员有义务提醒驾驶人员在行车中注意安全,对驾驶人员的严重违法行车行为和重大事故苗头有权制止,并主动迅速向车辆主管部门报告。

4、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员安全驾驶的行为。

5、货运车驾驶室以外不准载人。

在城市道路上确因工作需要,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5人,但必须坐在车厢底部,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或轮胎凸出的底板部位;货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6、装运构、支架杆,配变线盘等容易滚(滑)动的物件,必须绑扎牢固,防止前后左右滚动。

装运超长、超高物资,一律要有明显标志,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超时、超里程疲劳驾车

1、驾驶人员一次连续行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到时应休息并检查车辆,驾驶员休息不少于20分钟。

2、驾驶人员平时应保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保证工作时精力充沛,每日累计驾车不得超过8小时。

3、高温季节应重点检查轮胎温度、气压是否正常。

违法载人

载货

1、指定责任人配合驾驶人员维持好乘车秩序,杜绝人员货物超载,严禁人货混装,货物装载应固定可靠。

2、驾驶人员开车前有责任向乘车人交待注意事项,不准将头、手及身体其他部位伸出窗外,不准随意开车窗车门。

行车前,驾驶人员应关好车厢栏板和车门。

3、乘车人员有义务提醒驾驶人员在行车中注意安全,对驾驶人员的严重违法行车行为和重大事故苗头有权制止,并主动迅速向车辆主管部门报告。

4、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员安全驾驶的行为。

5、货运车驾驶室以外不准载人。

在城市道路上确因工作需要,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5人,但必须坐在车厢底部,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或轮胎凸出的底板部位;货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6、装运构、支架杆,配变线盘等容易滚(滑)动的物件,必须绑扎牢固,防止前后左右滚动。

装运超长、超高物资,一律要有明显标志,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接听或拔打手持电话

闲谈

1、驾驶人员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禁止开车时接听、拔打手持电话。

2、需要接打手持电话时,须将车辆停放到安全地点,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必须进入服务区。

开故

障车

1、坚持出车前,行驶途中,回场后“三检查”制度,不开故障车。

2、行驶中发现安全部件有问题的应立即停车,检查修复。

不能修复的要将车辆移至安全地点,不能移动的要做好安全措施,开启警告灯,按规定设置警告牌,防止意外事故。

3、驾驶人员有权拒绝驾驶有故障的车辆。

临时

停车

1、在禁止停车路段不准停车,特别是人行横道和施工路段不准停车,以防止造成交通阻塞。

2、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停车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遇有影响交通时应立即驶离,服从管理。

在夜间或风、雨、雪、雾天气必须开启示廓灯、尾灯、危险信号灯。

3、车辆未停稳前不准上下人员,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防止刮碰。

4、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cm。

下坡空档滑行

1、严格按操作规程行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2、下坡时应挂入低速档,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

通过

公路、铁路交叉道口

1、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要做到一停二看,确认安全后通过。

2、通过有人看守的道口,不准抢黄灯,红灯亮时不准通行。

3、通过铁路道口时严禁换档。

车辆在途中临时修理

1、在行驶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修复,不能修复的,应尽量驶入安全地点,必要时报警。

2、因故障不能行驶且不影响交通的车辆,应在车后100m(高速公路150m)以外地段,设置警示牌,开启报警闪光灯,夜间开启尾灯和示廓灯,禁止用明火照明修车。

3、更换轮胎应在平坦的路段,停车修理传动部分应用三角木掩好车轮,防止车辆滑动。

4、使用千斤顶应将车辆前后固定可靠,顶架牢固。

5、在修理过程中开启车门时要防止被其他车辆碰撞。

通过人行横道或无信号灯的路口

1、应观查路况,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让行。

2、让优先通过的车辆先行,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3、夜间应运用远近断续的大灯灯光示意、警示行人车辆。

施工作业现场车辆盲目进场

参加施工作业项目时,车辆进场前,应派专人会同驾驶人员对运输线路进行查勘,必要时对道路、桥梁进行加固修补,危险地段派专人指挥。

施工现场车速过快

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不察看周围情况,匆忙工作

1、吊车、工程车进入施工现场前,驾驶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施工现场带电区域及与带电设备应保持的安全距离。

2、吊车在架空电力线路下通过时,应保证吊臂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不戴安全帽

进入施工场所的驾驶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现场工作人员有督促提醒的义务。

停车位置

不当

各类车辆进入施工地段,需停放在安全位置。

未设置

警示标志

在道路和公共场所施工作业时,停放的车辆应设置警示标志。

窄桥、险桥

1、应注意观察路面车辙,以确认有无车辆通过,险桥不准通过。

2、下车检查路面、桥梁情况或询问附近住户人员查实桥梁承载通行能力,确认安全时再行通过。

3、通过窄桥时,前方要有专人指挥引导。

叉路口不明

注意观察,减速慢行,并合理使用喇叭、灯光警告,防止有人、车、牲畜突然出现。

路基不实

车辆应尽量靠道路中心行驶,注意减速慢行,必要时下车检查,确认安全后再行。

路面

积水

1、应下车察看,必要时用器械探查水情或由人员在前方引导。

防止积水进入汽缸,电器设备必要时进行包扎。

2、遇有路基损坏等情况不能通过时,禁止盲目驶入。

3、高速公路积水时,应减速慢行,防止方向失控,造成侧翻。

4、通过积水路面后,应使用慢制动,用磨擦力排干制动蹄片表面积水。

雾天不开灯光

1、每天出车前均应检查各种灯光是否齐全有效。

2、雾天应开启防雾灯、近光灯、前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

能见

度低

1、能见度小于100m时,车距应在50m以上,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同时开启各种防雾灯光。

2、能见度小于50m时,无紧急抢修任务应停车待命;必须出车时,时速在30公里以下,开启各种应急灯光,必要

时前方派人引导。

行驶中遇有团雾时,应提前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禁止盲目驶入。

冰雪道路打方向过急

行驶中需变道、转弯、掉头时应缓慢使用方向,禁止急打方向盘。

侧滑时打错方向

当车辆发生侧滑时,方向应与车后身侧滑同方向微微修正,反之车辆将加剧侧滑。

未装防滑装置

冬季雨、雪后地冰冻路面行车,应加装防滑装置。

1.1.7生活安全:

危险点

防范类型

预控措施

不卫生或受污

染的食物

中毒和

窒息

1、食物的采购、加工、保存中应注意卫生,防

止腐败变质。

2、保持办公区域和食堂等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

生活用电不

规范

触电

火灾

1、宿舍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煤气、液化气

等违章使用

中毒和

窒息

火灾

容器

爆炸

1、生活用煤气、液化气的使用应按照有关要求,严禁违章安装和使用。

2、气瓶、燃气用具等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

3、生活用气的检查、维护等应由专人管理。

高温中暑

低温冻害

其他

伤害

1、在高温的夏季或严寒的冬季施工时,应采取防暑降温或防寒防冻措施。

2、配备如仁丹、十滴水、防冻油膏等必要的药品。

1.2变电所建筑工程:

1.2.1施工临建:

作业项目

危险点

防范

类型

预控措施

 

技术准备

 

临建施工前没有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

火灾

坍塌

触电

其他

伤害

1、必须由专业队伍施工,并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临建及生活设施作出明确的规划,在施工前进行交底。

2、按《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布置电源及安全标牌,使用安全施工设施,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

 

临建搭拆

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其他

伤害

加强门卫管理,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工作服及胸卡。

活动房搭设人员未经专业培训上岗

其他

伤害

搭设人员、单位须有相应技能和资质,监理、发包方应严格进行资质审查。

搭设、拆除工程临建房屋屋面作业,尤其是霜冻雨雪天气屋面作业及拆除破旧活动板房屋面作业时无防坠防滑措施

高处

坠落

房屋结构件及板材应牢固,禁止使用损伤或毁烂的结构件及板材,搭设和拆除作业应指定工作负责人,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除破旧临建房及霜冻雨雪天气屋面作业时,应做好可靠的防坠、防滑措施,作业中加强安全监护。

机械、机具安全装置不齐全

机械

伤害

机械、机具安全装置必须检验合格、

齐全后方可使用。

活动房不按规定搭设

坍塌

其他

伤害

活动房必须有设计图纸和搭设方案,

搭设完毕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临建

使用

施工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

火灾

严格执行消防“三同时”,配备足够数量、合格有效的消防设施,临建间需保留安全消防通道。

现场材料堆放不稳定

坍塌

材料堆放有可靠的支撑或拉结。

暴雨、大风的前后,未对临建及生活设施、电源等进行检查、维修、加固

坍塌

触电

按规定在暴雨、大风前后,对临建及

生活设施、电源等进行检查、维修、加

固,确保安全使用。

1.2.2地基工程:

作业项目

危险点

防范

类别

预控措施

 

作业

 

基础开挖未按规定

自然放坡,特殊地质

条件深坑未采取井点

降水措施,基坑边缘

违规堆土或其它物品

 

坍塌

物体

打击

1、弃土堆高≤1.5m。

2、一般土质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距离≥1.2m,垂直坑壁边坡条件下弃土堆底至基坑顶边距离≥3m。

3、软土场地的基坑边不应堆土。

4、坑边如需堆放材料机械,必须经计算确定放坡系数,必要时采取支护措施。

作业人员在坑内休息

坍塌

禁止作业人员在坑内休息。

人工清理、撬挖土石方不遵守安全规程规定

坍塌

物体

打击

1、先清除上坡滚动土石。

2、严禁上、下坡同时撬挖。

3、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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