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万和城消防方案.docx
《保定万和城消防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定万和城消防方案.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保定万和城消防方案
目录
1、编制依据3
2、工程简介3
3、现场治安保卫3
3.1、治安保卫管理制度3
3.2、建材、机具、成品保卫措施4
3.3、治安保卫工作方案4
3.4、治保会任务6
3.4.1、治保会具体任务6
3.4.2、治保会措施6
3.5、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7
4、现场消防7
4.1、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7
4.2、集体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8
4.3、职工食堂防火管理制度8
4.4、木工车间(棚)防火制度9
4.5、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0
4.6、化学危险品仓库防火规定11
4.7、机械班安全防火规定11
4.8、变(配)电室安全防火规定12
4.9、消防方案12
4.9.1、施工现场管理12
4.9.2、现场消防布置16
4.9.3、施工现场防火责任区划16
4.10、消防预案17
4.10.1、消防日常准备17
4.10.2、扑救17
4.11、消防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18
4.11.1、施工现场消防领导小组名单18
4.11.2、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18
5、各级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19
5.1、警卫巡逻看场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19
5.2、电工防火安全责任制19
5.3、机械修理工防火安全责任制20
5.4、班组长、职能组长防火安全责任制21
5.5、油漆工(喷漆工)防火安全责任制21
5.6、防火干部专(兼)职安全员责任制22
5.7、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责任制22
5.8、义务消防队作战计划表24
保定万和城2#8#9#住宅楼工程
消防保卫工作方案
✧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3、消防安全协议书
1.4、本公司有关文件、标准。
✧2、工程简介
保定万和城商住楼位于河北保定市乐凯北大街东侧,北二环南侧。
建筑面积70124.51m2m2,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三十三层;地下一层层高3.3m,地下二层层高3.4m;地上:
主楼2.9-3.9m。
商业楼一层3.9m、二层3.6m;地上二层以上层高2.9m,为住宅,建筑檐高98.9m。
✧3、现场治安保卫
Ø3.1、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3.1.1、确定治安责任人,建立治保组织,并拟定制度和责任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3.1.2、设立警卫室及巡逻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值勤标志,进出人员要佩带胸卡。
3.1.3、施工现场使用的务工人员手续齐全,并建立务工人员档案,非施工人员不得进住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
3.1.4、加强四防工作,即:
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
3.1.5、加强对财务、库房、食堂等易发案件区域的管理,明确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防止发生各类治安案件;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等。
3.1.6、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伤害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当地派出所和上级保卫部门。
3.1.7、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设专库专人管理、设明显标志,严格执行领取、使用、回收制度。
3.1.8、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观念,加强防范意识,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3.1.9、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一方平安。
Ø3.2、建材、机具、成品保卫措施
3.2.1、库房搭设要牢固,有门有锁,有防盗措施,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3.2.2、贵重物品必须及时入库,大型设备、笨重设备不能进入仓库的,放在外面要有防雨排水措施,在未安装之前不得开箱。
3.2.3、现场必须有专职保卫人员,负责对工地宿舍区的保卫巡视。
3.2.4、建立门卫制度。
材料进出工地必须有出门证,车辆离开工地必须检查,严禁闲人出入工地。
3.2.5、凡故意损坏、污染或偷拿现场材料者,均处以该材料费3~10倍的罚款。
Ø3.3、治安保卫工作方案
3.3.1、施工现场建立保卫管理网络,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组长:
游文德
副组长:
朱志根、陈锦明
组员:
蔡宗宝、罗兴春、陈滔、李建国、胡新波、董雄、董玉兵、王瑞勤
职责与任务:
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定期对职工进行治安保卫教育,提高思想意识,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3.3.2、单位工程设立由12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和执行经理任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具体工作安排;其它成员9人配合具体工作。
3.3.3、工地设门卫值班室,每岗由2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员及进出车辆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
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及职工生活区。
3.3.4、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工作,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3.3.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3.3.6、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非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
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3.3.7、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
实行总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
各分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3.3.8、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佩戴执勤标志。
3.3.9、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
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3.10、对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制定专门的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3.3.11、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3.3.12、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3.3.13、做好治安保卫教育记录、现场保卫定期检查记录、门卫值班记录,每次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的记录应存档,以备核查,对现场保卫定期检查提出的问题,必须有限期整改意见,并按期检查。
Ø3.4、治保会任务
³3.4.1、治保会具体任务
⑴、组织宣传法律、法规和“四防”教育。
⑵、向群众进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和提高革命警惕的宣传教育。
⑶、落实项目经理的治安责任制的各项治安制度。
⑷、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组织治安巡逻,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⑸、保护案发现场,协助现场保卫部门工的公安部门就地查破案件。
⑹、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⑺、揭发检举坏人坏事和其它刑事犯罪分子。
³3.4.2、治保会措施
⑴、每月25日下午开一次治保会人员会议,总结当月工作,布置下个月的工作。
⑵、每月25日以后抽出三天时间对各个职工进行一次“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事故、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
⑶、做到对施工现场的门卫、巡逻人员进行检查。
⑷、每个民工施工队伍中选一名素质较好、热爱治保工作的人员,接受现场保卫部门安排任务,负责本队和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
落实群防群治工作。
⑸、治保会人员和政治积极分子协助现场保卫部门工作,做到群防群治、专群结合,并协助公安部门破获刑事案件。
⑹、治保会人员和政治积极分子对本部门施工人员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做到心中有数,问题清楚。
⑺、各施工队治保积极分子定期或不定期向治保会和保卫部门汇报工作,及时解决不安全因素,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⑻、对治保积极分子,表现比较好、有一定贡献的人,项目部给予表彰的奖励,并在施工现场贴出表彰公告。
Ø3.5、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游文德
副组长:
朱志根
成员:
陈锦明、蔡宗宝、罗兴春、陈滔、李建国、胡新波、董雄、董玉兵、王瑞勤、施中义
治保会员:
何虎、王继龙、韩冰山、王伦冈、赵印、张振、李会军、李家玉、王艳
4、现场消防
Ø4.1、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4.1.1、必须贯彻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北京市消防条例。
4.1.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严禁吸烟,对违者进行劝阻,对不听从劝阻者进行50~100元的罚款。
4.1.3、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因工作需要动火,先到保卫部门办理动火证。
4.1.4、动用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开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并备齐消防器材和水桶,作业完毕认真检查消灭残余火种,清理干净后,方可离开现场。
4.1.5、严禁随便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对于违者按北京市消防条例处理。
4.1.6、加强应变能力,对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4.1.7、现场木工房(棚)要每天按时清扫,把废料堆放到安全的地方。
4.1.8、乙炔、氧气瓶严禁放在施工楼内、车间内使用。
4.1.9、工长、班长在下达任务时,必须向工人交代防火工作,如不交代防火注意事项,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工长、班长的责任。
Ø4.2、集体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4.2.1、宿舍区域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每人都必须熟知器材使用方法。
4.2.2、吸烟者必须将烟头及火柴熄灭后放在烟灰缸内,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在床上吸烟。
4.2.3、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子,不准私自乱拉电线,确实需要时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正式架设,宿舍内不得使用100W以上的灯泡及碘钨灯照明或取暖。
4.2.4、严禁用汽油浇煤油炉或生炉火,用汽油搽洗衣服时,应远离火源,严禁运用明火,并将用完的带汽油的物品、汽油放在安全的地点。
4.2.5、宿舍内严禁使用易燃物支搭小屋或隔墙。
4.2.6、冬季取暖火炉四周距可燃物不得小于1.5米,火炉上不准烘烤衣物及各种易燃物品,必须将炉盖盖好,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
4.2.7、宿舍区的建筑、结构、布局、用电、用火、取暖等必须符合上级有关消防规定,支搭木板房必须符合防火规定,组与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栋与栋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
Ø4.3、职工食堂防火管理制度
4.3.1、伙房应用耐火材料建筑,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工作人员应熟知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4.3.2、食堂内的煤气、液化石油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必须专人管理,经常检查炉灶的管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3.3、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灶应先点火再开气,气瓶与炉灶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4.3.4、煤油或油炸食品时,油温不得过高或跑油,看管人员不得离开锅炉。
4.3.5、所有使用的电力、机械、电冰箱、照明、烘烤箱等电器设备应做防火处理,要清洁卫生,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
开关、闸刀、保险器应安装在安全地点。
4.3.6、炊事班(组)长应负责食堂的防火工作,每天工作完后负责检查食堂的防火安全工作,发现问题马上解决,确认无问题后应熄火、关窗、锁门后方可下班。
Ø4.4、木工车间(棚)防火制度
4.4.1、木工车间(棚)要设有明显防火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4.4.2、木工车间(棚)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使用电炉子取暖、做饭烧水,不许安装取暖火炉。
4.4.3、当班用料、刨花、木屑、碎木、锯未等易燃物品必须每天随时清理,集中堆放在指定安全地点,做到工完场清。
4.4.4、木工机械的电机应是封闭式的,若为敞开式的应设防护罩,轴承部位应及时加油,电闸应安装在电闸箱内并加锁,人离开时必须拉闸断电。
电闸箱严禁乱放东西。
4.4.5、木工车间(棚)内严禁堆放过多木料,成品及时运出,运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4.4.6、电机、电闸等设备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必须保持干燥清洁,每天工作完毕必须清理一次粉尘。
非电工严禁拆装检修。
4.4.7、木工车间(棚)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需用电应有专职电工负责架设,车间内照明灯泡最大不得超过150W。
4.4.8、使用的酒精、油漆、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领用不能超过当日用量,必须要有专人管理,车间内不准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等易燃物品。
4.4.9、油棉丝、油抹布严禁随地乱扔,用完后放在铁桶内定期处理,车间(棚)内加工场地严禁安装砂轮机。
4.4.10、木工车间(棚)设有专人负责木工区域内的防火工作,下班前进行详细检查,确定没有问题并断电、关窗、锁门后方可下班。
4.4.11、凡进入木工车间(棚)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上规定,违者罚款50~100元。
Ø4.5、物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4.5.1、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防火规定。
4.5.2、库区内的消防道路要畅通,并与生活区分开,与其它建筑物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4.5.3、库区入口处应设明显的“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作业的标语牌和进出库房须知。
4.5.4、库房内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和60W以上的灯泡照明,并用拉线开关,严禁使用电炉子取暖、做饭、烧水。
4.5.5、严禁在库房内设办公室、住人,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房间及隔墙。
4.5.6、库房内各种材料的储存、应按其性质、危险程度分类存放,严禁易燃物混放,易燃物品必须专库存放。
4.5.7、对散落、渗漏、不用的木纸包装盒、包装箱及其它可燃易燃物品及时清理,运出库外,存放在安全地点。
库房内严禁使用火炉采暖,严禁停放机动车、电瓶车。
4.5.8、库区和库房内严禁明火作业,确实需用者,必须经公司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
4.5.9、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熟知《仓库防火管理制度》,熟悉所管物资性质、特点、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下班前应进行安全防火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关好窗、锁好门方可离开。
4.5.10、每个库房应专设电闸,将电闸设在库外,下班或出库应随手关掉电闸。
4.5.11、对易燃、易爆和危险、剧毒物品要严格管理,按规定保管、发放,防止爆炸和自然起火,对灭火器材经常检查,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4.5.12、凡进入库房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违章者罚款500~2000元。
Ø4.6、化学危险品仓库防火规定
4.6.1、库房的门窗应向外开,保持良好通风,水泥地面要垫木板或铺沙土,窗房玻璃为毛玻璃或涂白铅油,防止日光晒入。
4.6.2、库房内应保持在35℃以下,夏季对沸点低的物品要有降温措施。
4.6.3、库内应按危险物品的易燃,自燃,易爆,剧毒,腐蚀以及遇水自燃等性质分别设库或单独存放,不得混放。
4.6.4、库房内不准安装一般电气照明设备,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在库内分装配料。
4.6.5、搬运物品时,严禁磕碰、震动、拨压、重压、摩擦和倒置及其它包装上所禁止的处理方法处理物品。
4.6.6、库内应有针对性的配备消防器材,保管员应熟悉防火知识,懂得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6.7、仓库保管员为防火第一责任人。
Ø4.7、机械班安全防火规定
4.7.1、机械修理所用棉丝,抹布,油纸等物,不得随意乱扔,应集中到金属桶内,定期清除、销毁。
4.7.2、各种电气设备应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拆卸或排除故障,其他人不得私自拆修、安装。
4.7.3、所使用的汽油、煤油、柴油、机油等,必须有专人负责,不得将油类随地倾倒。
4.7.4、砂轮机应设在单独房间内,周围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品,严禁存放各种油类。
4.7.5、清洗各种零部件,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清洗时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4.7.6、机械班严禁使用电炉子、火炉取暖、做饭,电闸箱与配电盘应保持不少于3米的距离。
4.7.7、机械班的班长作为防火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防火工作。
Ø4.8、变(配)电室安全防火规定
4.8.1、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变(配)电室。
4.8.2、变(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
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室内禁止堆放无关物品,电工值班住人部位应与变(配)电室隔开。
室外5米内不准存放易燃材料。
4.8.3、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修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尘污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
4.8.4、停电清扫维修,严禁使用汽油擦洗。
4.8.5、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观测临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Ø4.9、消防方案
³4.9.1、施工现场管理
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
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⑵、施工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并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⑶、现场设有车辆循环通道,如场内无法形成循环通道,在围墙外必须形成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⑷、现场设专用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按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分区设防,楼内消防栓随施工进度接高。
消防栓处昼夜设置明显标志,周围3米范围内不允许堆放任何物品;
⑸、现场临时设施、仓库、易燃材料场和用火处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经常维修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⑹、电气设备安全防火要求
①、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
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
②、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内,照明线路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
③、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④、高压线下面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⑺、使用明火时应注意的问题
①、动用明火,消防干部要开具动火证,动火前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②、现场锅炉房要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烟囱临近锅炉房顶的易燃材料处要采取隔离措施。
锅炉房应设在远离易燃材料的地方。
如锅炉房下风向有易燃材料场、易燃设施,应在烟囱上装防火帽。
③、使用木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
用完火要认真熄灭。
④、冬季施工室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的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证用火的火炉要立即熄灭,并追查责任。
⑤、现场设吸烟室,吸烟时必须在吸烟室内,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
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
⑦、氧气瓶、乙炔瓶工作距离不小于5米,两组瓶同时明火作业间距不小于10米;
⑧、冬季施工采用电热法或红外线蓄热法施工时,要注意选用非燃烧材料保温,并清除其它易燃物。
⑻、现场材料堆场防火要求
①、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②、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
③、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⑼、用易燃材料搭设的工棚使用规定
①、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②、每栋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
工棚不得过于集中。
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
组与组间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③、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水平间距不小于6米。
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的距离不小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
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方向。
④、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置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⑤、工棚内冬季用火炉取暖时,要办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
炉子距室内易燃物不小于1.5米,烟囱出室处要用不燃材料隔挡。
火炉旁不准堆放易燃点火物,室内不准存放渣土。
⑥、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cm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⑽、现场分阶段防火要求
①、基础施工阶段:
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
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②、主体施工阶段:
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
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人员。
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
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
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
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
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③、装修施工阶段:
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
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
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冬季装修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
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⑾、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事项和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
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并发事故。
如果电石库起火,千万不要用水灭火,因电石遇水会放出乙炔气,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器灭火。
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
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方便查找火灾原因。
³4.9.2、现场消防布置
⑴、施工现场设环形通道,若场区内不能满足在外围必须能形成通道;
⑵、施工现场设置13组消火栓,10个消防器材集放地,每个集放地设置4个灭火器、4把太平斧、4杆太平枪、4个消防水桶、1箱消防用干砂;
⑶、主体结构施工时,设置3道80消防立管,隔层设置消火栓,另在每层每个消防楼梯口处放置5个灭火器;
⑷、消防现场布置见附图。
³4.9.3、施工现场防火责任区划
要据本工程现场情况,将现场分为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
各区设专人24小时巡值,确保消防安全。
各区责任人及巡值人员安排如下(第一个为责任人):
用火作业区:
陈锦明
易燃易爆材料区:
蔡宗宝
生活区:
周宗渊
Ø4.10、消防预案
为增强全体职工的消防意识,搞好消防工作保卫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一旦出现火情,全体职工和消防队员,须按预先制定的扑救方案进行扑救工作,以迅速及时地将火扑灭,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³4.10.1、消防日常准备
⑴、建立施工现场消防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⑵、工地现场成立义务消防队,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