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教育财务管理工作小常识14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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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教育财务管理工作小常识1401
新疆教育财务管理工作小常识
第一部分经费筹措
1、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有哪些?
答:
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二是民办学校中举办者投入,三是社会捐赠经费,四是事业收入,五是其他教育经费。
2010-2012年,自治区教育经费总投入从371.34亿元提高到539亿元,三年累计投入1373.21亿元。
2、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哪些?
答: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各级政府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和其他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
2010-2012年,自治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从324.42亿元提高到486.78亿元,三年累计投入1229.54亿元。
3、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是多少?
答:
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
2011年,自治区教育费附加收入为19.01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为13.58亿元;2012年,教育费附加收入达到21.14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达到14.88亿元。
4、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的比例是多少?
答:
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区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2011,自治区实际计提教育资金3.43亿元;2012年,实际计提教育资金2.5亿元。
5、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是指什么?
答:
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指公共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实现逐年增长;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实现逐年增长。
2012年,自治区公共财政教育支出达到了462.72亿元,较2011年增长了15.73%,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3.58个百分点,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也逐年增长,连续多年实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目标。
6、教育经费“两个比例”是指什么?
答:
是指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
《教育法》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
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2012年,自治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486.78亿元,增幅为16.36%,占GDP的比例实现了6.46%,较上年增加了0.12%;财政支出为2720亿元,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支出462.72亿元,较上年增长15.73%,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7.01%。
7、教育经费4%的含义是什么?
答:
是指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
自2006年起,自治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总量就达到4.12%,实现了4%的目标。
至2012年,自治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总量已达到6.46%。
8、为什么说实现4%目标具有艰难复杂性?
答:
一是财政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安排与年度GDP之间的时间跨度大,很难预先把握;二是4%任务在五级政府之间分解落实难度大,且采取行政性、下指标的硬性安排,是不可持续的;三是财政教育投入总量增加的同时,东中西部之间、各省份之间、省份内部各地市县之间的差距拉大,出现新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四是一些欠发达地区“雪中送炭”的事尚未能解决好,而一些发达地区或是“锦上添花”或是“钱等项目”或是资金沉淀。
9、如何巩固4%成果?
答:
应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4%这一底线要守住。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是反映政府教育投入的关键指标,我国从1994年开始,每年定期公布这一指标,全社会高度关注。
4%实现后,就应该是今后依法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底线;二是法定增长要依法落实。
《教育法》对“三个增长”有明确的规定,各级都要依法落实,年初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三是新开辟的投入渠道要有渠有水。
新开辟的统一内外资企业教育费附加、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等经费来源渠道,要进一步完善好、落实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形成长效机制,不能有渠无水;四是教育财政拨款要有基本标准。
教育部将争取两到三年时间,推动各地制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五是对财政教育投入状况要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督促落实投入责任。
第二部分经费管理
1、当前和今后几年的财政形势怎样?
答:
2012年以来,受经济增长趋于平缓、实施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全国财政收入增幅较低,财政收入形势严峻。
未来几年,财政收入增幅将明显回落。
我国经济增速预计维持在7%左右,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必须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用好增量,盘活存量。
同时,受自治区调整经济结构、中央政策性减税、“营改增”扩面、继续清理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次性收入减收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的增幅将趋缓。
2、未来几年各级教育事业的投向重点是什么?
答:
未来几年各级教育事业重点投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事业协调发展;重点投向能解决教育发展瓶颈问题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上。
一是学前教育重在“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原则下扩资源”。
公办园坚持城乡统筹,重点放在农村;民办园要制定普惠性民办园的指导标准和分级分类原则;二是义务教育重在“坚持均衡发展原则下补短板”。
始终把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
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兜网底”,重点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等贫困地区、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三是职业教育重在“深化改革中建机制”。
深化办学模式改革,构建校企融合制度;推进东中西部职业教育协同发展机制建设;建立奖优扶优制度,指导、推进地方逐步建立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助学、师资培训、绩效评价等制度;四是高等教育重在“内涵发展中提质量”。
从严控制高校盲目扩张、圈地、开展大规模基本建设,建立完善体现中央高校内涵发展、办学质量的拨款等制度;五是学生资助重在“巩固完善体系中促公平”。
完善从学前到研究生各阶段的国家助学政策,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六是农村教师重在“完善政策制度中强素质”。
研究设计一套包括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强校弱校帮扶制度、城镇教师定期到农村任教制度、农村教师待遇制度等在内的系统的制度。
3、如何加强教育经费监管?
答:
一是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
进一步完善好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确性,筑牢预算约束力的防线。
二是提高内部监管的有效性。
综合发挥财政检查、项目稽查、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作用,督促学校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健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充分发挥其“免疫系统”的功能。
三是大力促进公开透明。
把推行“阳光财务”作为管理工作的一项硬性要求。
宏观上,财政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和管理要公开;微观上,各级各类学校的财务预算、决算、重大支出项目都要逐步公开,都要放在阳光下“晒一晒”。
四是讲绩效。
强化教育经费的绩效管理理念、方法,进一步完善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
选好、用好、管好教育财务人员;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六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变以往粗放式的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作决策,不断推动教育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4、学校实行怎样的财务管理体制?
答:
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中小学校实行“校财局管校用”的经费管理模式,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
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第三部分预算管理
1、什么是预算?
答:
预算是各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各单位编制、经财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批准的涵盖申报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计划。
2、预算编制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
答:
为体现预算编制过程的公开透明,保证预算信息在单位内部、部门之间的充分沟通,预算实行“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
“一上”,指各部门根据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和提出本部门的年度收支预算建议计划;“一下”,指财务部门根据预算审核和财务平衡情况,下达预算控制数;“二上”,指各部门根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指标,修正预算并上报财务部门;“二下”,指财务部门将批准的年度预算批复到部门。
3、教育厅在加强本级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有哪些制度?
答:
主要有预算执行责任制度;预算执行通报制度;预算执行会商制度;预算执行年走访制度;重大事项预算执行即时约谈制度;专项资金分配制度;预算执行与安排挂钩制度;教育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制度。
4、农村义务教育应实行怎样的资金管理体制?
答: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要求,农村中小学实行“校财局管校用”的资金管理体制,在保障中小学校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原则下,实行财务集中核算。
5、单位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有哪些?
答:
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中规定,单位建立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
1、什么是政府采购?
答:
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凡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需实行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答:
有购买、租赁、委托、雇用四种基本类型。
其中,购买指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政府采购行为;租赁是在一定期限内货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即政府采购方转移的行为;委托和雇佣是政府采购方请受托方或受雇人处理事务的行为,工程的招标就属于委托。
政府采购有两种途径:
即委托采购和自行采购。
其中,委托采购是指采购人通过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属于集中采购目录或达到采购限额的,需通过委托采购途径。
3、政府采购的方式有哪些?
答:
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其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4、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哪些?
答: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
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六类。
5、中小学校如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答: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财务部门进行综合管理,各学校具体负责。
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列入学校年度预算。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各类资产、物资要经常清理检查,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让、拆迁、变价处理和报废;健全账、卡设置,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财务部门有账、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单位有卡,便于清查核对;建立清查核对制度,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凡属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应按台(件)建立档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质资料、设计、施工及竣工图纸、水电暖气管道安装线路图纸及房屋使用、维修等重要资料也应列入档案管理。
6、学校如何处置国有资产?
答:
学校的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的行为,包括国有资产的无偿调拨、有偿转让、对外捐赠、出售、报废、报损等。
学校应当对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资产;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的资产进行处置。
第五部分基建管理
1、目前自治区实施的义务教育基建工程有哪些?
主要管理要求是什么?
答:
为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前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的工程项目有:
农村“双语”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5个方面的工程。
近三年来,自治区义务教育基建工程投入资金约105亿元。
各项工程实行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原则。
工程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2、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有哪些要求?
答: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
农村小学1-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校;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
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各地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
完全小学、独立中学、完全中学初中部班数12-30个,九年一贯制学校班数18-36个。
每年级每班学生数为,小学40-45人,初中45-50人。
集中办学的学校规模,小学以480-1350人,初中以540-1500人为事宜规模。
小学和初中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
3、学校用地及总体规划有哪些要求?
答:
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三部分。
学校编制校园总体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是教学、图书、实验用房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二是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相邻的校外建筑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中的规划、消防、日照等有关规定;三是教学用房与体育活动场地应有合理的间距。
田径场地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方向;四是校园内的交通应便捷,校园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
学校的主出入口不宜设在主要交通干道边上,校门外侧应设置人流缓冲区。
4、农村中小学生均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标准是什么?
答:
《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指标:
农村中小学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报告内容有: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环境质量状况、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评价适用标准、工程内容及规模、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建设项目工程分析、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环境影响分析、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结论与建议等。
单位:
㎡
学校类别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学校规模(班)
生均用地面积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依据非完全小学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4-6
1)直接使用价值。
直接使用价值(DUV)是由环境资源对目前的生产或消费的直接贡献来决定的。
25
对于不同的评价单元,可根据评价的需要和单元特征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
完全小学
12
本章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0年的真题中全部集中在环境影响评价这一节。
环境保护的对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组成、文件的报批等是历年考试的热点。
29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报批和重新审核18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还规定:
“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同时”制度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延续,从广义上讲,也属于环境影响评价范畴。
24
20
初级中学
12
30
18
29
24
25
注:
1.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2.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农村普通中小学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
单位:
㎡
学校类别
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
4-6班
12班
18班
24班
非完全小学
4.52
——
——
——
完全小学
——
6.35
5.75
5.66
初级中学
——
7.8
7.01
6.66
注:
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5.5㎡/生)
5、什么是校舍综合防灾?
答:
是指校舍要防避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侵害。
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且人口稠密的市、县,应该充分利用现有校舍、操场等设施,合理规划,新建、增建应急避难有关设施,把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成应急避难场所。
6、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为几个类别,目标是什么?
答:
分为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适度设防类四个类别。
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学校校舍抗震设防目标是:
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2002年起实施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规定,“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7、震级和烈度有什么区别?
答:
震级是表示地震能量大小的一种量度。
它是根据地震仪器的记录推算得到的,只与地震能量有关。
我国目前使用的震级标准,共分9个等级。
地震能量越大,震级就越大。
震级相差两级,其能量就相差1000倍。
烈度是指地震时某一地区的地面和各类建筑物遭受到一次地震影响的强弱程度。
我国实行12度烈度表,6度有轻微损坏,7度以上为破坏性地震,9度以上房屋严重破坏以至倒塌,并有地表自然环境的破坏,11度以上为毁灭性地震。
震级和烈度是衡量地震的两把尺子,其含义和用途是不一样的。
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但烈度却分好几级,震中烈度最高,由震中及远,烈度逐渐降低。
8、校舍鉴定分为哪些类别?
答:
校舍鉴定包括安全鉴定和抗震鉴定。
其中,
安全鉴定,是指对房屋的安全性做出科学的评价,确保居住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鉴定结果分为四个等级,A级:
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
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
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
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抗震鉴定,是指通过检查现有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对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对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应注明其后续使用年限。
鉴定结果为D级危房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无加固价值的应确保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