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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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对策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duc,指古时就政事、经义等设问,由应试者对答。
自汉起作为取士考试的一种形式。
也指对付的办法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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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的日趋突出、老年社会悄然来临,敬老养老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家高度重视的重点工作之一。
抓实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农村协调发展的需要,是保障老年人沐浴改革开放成果、满足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的需要,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系家庭细胞和谐和农村稳定的需要,也是实现老龄事业与整个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需要。
一、基本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老龄化速度日益加快。
截止20__年底,全市常住人口250.7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39.5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5.78%。
空巢老人15.87万,占老年人总数的40.1%,其中农村空巢老人12.1万人,占空巢老人的四分之三强。
预计到"十三五"末,我市老龄人口数将达到52万以上,占常住人口比例20%以上。
在我市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人均财富不足、老年人口基数较大的前提下,已日益显现出老龄化、高龄化和空巢化的发展趋势,直接导致劳动年龄人口下降,出现未富先老的局面。
从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来看,全市有农村福利院7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366个,对于解决农村群众养老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由于我市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整体落后于城镇的现状,农村养老问题依然严峻,农民的养老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存在问题
1.传统养老的功能开始弱化。
传统的家庭养老是目前农村养老的主要形式,是以血缘和亲情作为根基,以强烈的道德感和责任心为约束,由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生活保障的养老方式,主要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三个方面。
由于三十多年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现代人思想观念的转变,农村家庭规模逐渐呈现出小型化、核心化现象,子女外出务工,留守、空巢老人现象日益普遍。
依靠子女照料的传统养老方式,因在时间和精力上难以保障,现正逐步地弱化。
物质上不充裕、生活上无照料、精神上孤寂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在很大部分农村老人身上存在。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一是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总体上政府投入少、民政投入散,建设规模不大、功能不全,服务能力有限,集中供养入住率低,仅为42%;二是养老机构单一,覆盖面小。
养老机构基本只有农村福利院,服务目标人群全是"五保"、优抚老人等传统意义上的民政救助对象,覆盖面偏窄,更广泛群体的农村老人养老机构场所及需求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同时,服务内容主要是为老人提供吃、住和看护,休闲娱乐、康复健身等服务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三是社会力量参与不够,致使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明显滞后。
目前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主要还是由乡镇政府包办,政府部门直办直管的做法还没有根本改变。
由于农村养老市场受传统观念和农民经济条件限制,加之机构养老投入大,回收周期长等原因,导致民间资金对农村养老事业持观望与无奈的态度。
3.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
一是现有农村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
我市农村现有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乡镇政府聘用的当地村委会退职干部或就近招聘的当地农民,他们几乎没有接受过任何养老服务的专业培训,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无法提供康
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专业化服务人才严重短缺。
二是工作人员待遇偏低,难以引进高素质人员,管理服务水平不高。
一方面的原因是老年人护理工作又脏又累,且责任大,一般人不愿从事并且看不起这个职业;另一方面的原因是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待遇总体低于社会物价及消费水平,一般农村福利院负责人工资在一、两千元左右,致使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招人难、留住专业人员更难。
三是农村养老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组织建设滞后。
4.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农村福利院运转经费和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目前主要通过乡镇财政列支、院内自筹等渠道筹集解决;二是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高,目前我市"五保"对象保障平均标准为626元/人/月。
集中供养费除了维持"五保"对象吃穿住用日常生活需要外,还包农村福利院水电煤气、房屋维护修理等运转费用。
三、对策建议
1、创新投入机制,保障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一是财政要加大对养老机构及场所的投入。
在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方面,市、县财政要及时足额配套同级承担的项目配套资金,适度集中投入资金建成规模化养老机构,重点推进保障型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养老机构及场所运转方面,各级财政要根据农村福利院规模、水电煤气、物业维修等费用开支情况,把福利院正常运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是要结合
精准扶贫"异地搬迁"机遇,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充分开发利用因教育资源优化撤并的学校房屋、村委会空闲办公室,通过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出资,建立小型互助式老年幸福院。
三是要在农村社会福利院推行经营方式改革,实行"公办民营",拓宽投入渠道,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关键作用,提高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效益。
鼓励支持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水平的服务行业供给主体。
2、创新供养机制,保障农村老人安享晚年
一是要拓宽服务对象。
在确保满足"五保"等特殊老年人群体养老服务需求的同时,改变现有农村福利院只收养五保老人优抚对象的情况,积极拓**乡敬老院的服务对象与服务内容,为农村"空巢老人"、"留守老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生活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要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加快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步伐,积极为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留守及空巢老人、有精神慰藉和文化娱乐需求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三是要倡导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巩固家庭养老功能。
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
3、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要完善机构建设,理顺管理体系。
明确农村福利院机构性质,
由编制部门按照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的规模、床位、服务范围等拟定三定方案,核定事业管理人员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依法进行事业法人登记,聘请服务人员,开展管理服务。
二是要创新管理模式,优化管理效果。
要采取政府公建民营、委托管理、购买服务、合资合作等方式,消除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不灵活、劳务风险高、行政责任大、服务水平低等弊端,优化管理效果。
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把建设养老服务队伍与促进社会就业结合起来,将养老服务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与鉴定体系。
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水平,落实社会保障待遇,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稳定。
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一是要建立健全农村老年社会保障制度。
健全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研究探索农民养老保险和高龄老人的养老补贴制度。
鼓励并扶持商业性老年保险产品开发,提倡和引导农民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不断提高老年人承担养老风险能力。
二是要健全完善多层次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
继续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老年人参保率。
逐步提高农村高龄老年人的医疗费报销比例。
建立和完善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社区老年卫生工作,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诊疗的需求。
三是要建立健全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福利制度。
以政府为主导,积极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的新路子,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类型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机构保障水平。
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市中区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老服务"的理念,坚持"政府指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新模式,逐步建立了养老服务体系,走出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路子。
但在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一、主要做法
(一)构建养老服务机构"双模式"。
一是构建"公立"模式。
政府制定三年规划,每年按计划改、扩建农村养老院,断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使之符合规范要求,三年来共新建、改造农村养老院七所。
积极申请立项,向上争取国家资金620万元,在白马镇双河村修建市中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养护楼。
该项目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床位数200张。
二是构建"私有"模式。
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机构,弥补公立机构养老的不足,通过试点,使社会力量看到希望,为社会养老事业作出贡献。
截至目前,全区建设民办养老机构11所,床位750张,代养社会老人700多人。
(二)打造社区养老服务"三亮点"。
一是打造"服务"亮点。
建立完善辖区特困老人个人信息档案,印发养老服务便民卡,并成立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安全保障。
二是打造"环境"亮点。
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人活动中心。
在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新辟一间日间照料室,服务人员由社区有奉献精神和护理经验的下岗职工组成。
日间照料室内配备床位,取暖器、消防灭火器等,专人负责照料室的卫生以及物品清理、摆放工作。
三是打造"医护"亮点。
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志愿者服务队,利用医院优势,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每月一次健康讲座和不定期健康咨询服务,并每年开展一次免费体检活动。
(三)搭建居家养老服务"四平台"。
一是搭建"救助"平台。
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按月准时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保障"三无"对象及特困老人的生活。
二是搭建"关怀"平台。
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老年人信息库,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掌握老年人生活情况,上门关心老人生活。
三是搭建"活动"平台。
依托老年大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老年人开展书画、音乐、棋牌等文体活动。
发挥协会作用,以老年协会、老年体育协会为骨干,开展为老服务和老年互助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或组织低龄老年人对高龄、空巢、失能老年人进行帮扶,就近就地解决老年人实际困难。
四是搭建"维权"平台。
加强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建设、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制度,定期交流老年维权工作情况与信息,提高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时效和质量。
建立了完善社会化老年维权网络、运作高效的老年维权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了维权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队伍、有阵地。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资源方面。
据统计,市中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有87988人,其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有15072人。
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重叠,急剧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与老龄事业发展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
我区供需矛盾非常突出。
(二)机构管理方面。
市中区目前有农村敬老院20所,但由于过去农村敬老院的法人地位、管理体制、资产归属、财务制度等没有明确,影响了其服务能力的提升和整体功能的发挥。
另外,民办养老机构规模小、发展慢、设施差、经营难、支持弱。
是我区目前民办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的难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老年公寓的发展。
(三)人员管理方面。
敬老院没有人员编制,加之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很难招聘到本科生和年轻人,因此,目前,我区敬老院大部分管理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
此外,在从业人员的管理上,由于没有针对性的从业资格要求和专业培训,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配备的专业医护人员少,降低了老年公寓的服务水平。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政策保障。
在改善敬老院硬件设施的同时,注重改革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建议将农村敬老院纳入事业单位编制,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的管理。
(二)完善服务队伍。
建议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将养老服务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纳入城乡就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对从事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和护理人员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在具备条件的大中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设置老年人护理专业,引导和鼓励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鼓励民间参与。
一是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承担主导作用,由财政按比例安排资金纳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并逐年递增。
二是对民间资本兴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出台相关政策,让老年公寓享受与敬老院同等待遇,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
内江老年公寓发展处于初级期间,在水、电、气及电视光纤使用方面,应给予一定优惠,增大经营者的赢利空间,为经营规模的扩大创造条件。
三是在医疗护理方面,依托社区医疗机构,建立与老年公寓紧密的合作关系,强化养老的医疗服务,由政府和老年公寓共同承担相关费用,解决医护人员不足的问题。
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强力的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了较大发展,养老服务政策规定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格局已经起步,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从无到有,从点到面,有了较快的发展,养老服务的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能力持续加强。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虽然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速,无论是住养服务机构,还是居家养老、文化娱乐活动等服务机构,缺口都很大,难以满足众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处于快上升阶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上缺乏政策资金的有效支持,发展途径也因此受阻。
尤其在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机构的发展上,很多地方陷入高需求低入住的怪圈,发展显得十分滞后,问题明显,主要有:
一是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不足。
事实上,现有的农村福利院,城里的社会福利中心大都是由政府兴建的,服务对象仅限于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等困难群体,覆盖面十分有限,而社会力量投资的养老机构还是零起步。
政府办养老机构的床位总数3258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7张(含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远低入了发达地区的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69张,也落后与一些中等发展地区的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57张的水平。
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
老年照料服务机构和人员严重缺乏,许多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服务需求难以得到基本满足。
二是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制度不健全,养老服务人员缺乏严重。
20__年原劳动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制定颁布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对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定义,培训要求做出了规定,但至今养老护理员培训没有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养老服务职业培训的主管部门不明确,谁来培训,谁来批准,谁来发证,都不明确。
如人社部门只负责非营利性职业培训,而农村福利院的村级日间照料中心的服护人员要加入养老护理培训,无从申请资质。
养老服务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养老护理员潜在需求大,目前全县不足154人,且文化知识水平较低,专业化技能普遍不高,待遇和社会地位低,致使队伍稳定性差,远远满足不了日渐增多的老年人的需求。
三是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一些优惠扶持政策还不到位,没有发挥好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激励扶持作用,迟滞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的步伐。
四是对其他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重视不够。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都程度不同地把养老机构的建设作为唯一目标,只把兴建农村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服务中心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或唯一的内容,淡化了居家养老的系列服务、老年文化教育服务、老年娱乐活动服务、老年优待服务等内容,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为了单一的养老机构建设,把其他养老服务内容和机构设施建设排除在外。
五是缺乏高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管理体制机制。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量大,面宽的社会性系统性工程。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由民政部门主管,但涉及到国土资源、财政规划、住房城建、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公安消防诸多部门,远非民政部门一家说了算。
加之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过少,日常业务众多,力量有限,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往往是力不从心。
社会上有民营人士有兴办养老机构的意向,但苦门槛多而高,牵头的民政部门力量有限望而却步。
相应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运行机制上是管理缺乏手段,协调缺乏效力,监督缺乏力度,服务缺乏活力。
针对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提升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一要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目前,养老机构的建设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由民政部门承担,而我们现行的状况是农村福利院由低保局管理,城镇三无对象由福事股管理,管理上存在重叠,业务规范、项目规划、数据统计、安全监管上各自为战,在加上人力有限,管理难度大,业务指导不协调。
我认为应归口到一个股室统一管理,即减轻了人员少的压力,又保证了统一管理的协调性。
在建立高效管理体制同时,要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系统化研究,从宏观和微观方面建立可行的运行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行业的监管职能,健全养老服务准入、运营、退出管理机制,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检查评估工作。
二要因地制宜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在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中,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入,家庭支撑的养老原则,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多种服务方式为手段,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为平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多选择服务需求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达到服务方式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养老服务普及化,服务队伍专业化。
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要根据区域经济状况、人口结构分布情况等因素,因地制宜推进构建。
尤其在基层社区和农村应建立以社区(居家)服务中心(站)为依托,以居家、托管生活为形式,以现代信息为手段,构建满足老年人照料、文化、教育、法律援助等各种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全方位地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温馨的服务。
三要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
要在城镇全面推行居家养老,在农村逐步发展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它立足家庭,以社会服务进家庭为标志。
居家养老符合现阶段的县情,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选择,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主要养老方式。
发展居家养老需要建立社会化的服务机构和机制,培养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员、家政服务员、病患护理员、配置必要的设备器具,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明确补贴对象,进行定期评估。
养老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居家养老要以社区服务为依托,在社区建设中要注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社会组织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日托服务、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互助服务,为居家老年人营造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和服务条件。
四要重点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养老机构虽然是养老服务体系的补充,但养老机构是养老的服务体系需要投入资金最大部分。
一般来说,兴建公办养老机构一张床位的投入平均约为15-20万元。
如果政府继续扩大公办养老机构数量和规模,财政是难以支撑的。
而发展民办养老机构,能有效的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难题,推进养老机构的快速发展。
因此,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当前需政府明确制定以下三项政策措施:
一是土地优待政策。
政府在规划土地时要预留养老机构公益用地。
要给民办业主建养老机构用地要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划拔或廉租或优惠出售。
二是建筑优惠政策。
建设部门在批准新建居民商品楼房时,要按规定由开发商无偿提供老年人公共服务活动场所,减免养老机构的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费、税务等部门要减免养老机构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水、电、气、通信等公用事业收费。
三是服务补贴政策。
民政、财政、人社、卫生等部门根据养老机构类型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补贴,如贷款贴息、床位补贴、以奖代补等。
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要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单位,提高养护人员的工资待遇,把养护工作作为公益岗位或以钱养事予以适当的补助。
这些政策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在牵头主管部门的协调下,逐项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出台《民办养老机构促进办法》,内容包括民办养老机构的设置审批制度、管理制度、政策扶持制度、法律责任等,以此保障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和规范进行。
五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
一是要明确民政或人社部门作为养老服务护理职业培训的业务主管单位,理顺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准入体制,允许企业在工商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经营性养老服务职业培训,使养老服务职业培训走向市场化,制定详细培训规划,使养老服务人员能取得职业技能资格。
二是人社部门依照其他行业职业培训管理方式,全权赋予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培训的职业资格发证权和技术职称评审权,人社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并按公益岗位给予养老服务培训补贴。
三是县技术职业学校要推动在校开设养老服务护理专业,着眼长远规划,按市场需求培养较高层次的养老服务管理和技术人才。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议,即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我们一定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要求,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逐步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服务方式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居家养老普及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