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招标文件范本.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8292106 上传时间:2023-01-30 格式:DOCX 页数:40 大小:36.7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docx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计招标文件范本.docx(4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docx

设计招标文件范本

2016年8月版本

 

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日期:

年月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公告号: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类别:

本项目总投资额:

工程造价:

结构形式:

工程规模: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龙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2、

3、

......

二、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报名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行业设计级资质或行业专业设计级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七、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受理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每天上午9:

00-11:

30,下午13:

30-17:

00(含节假日),以上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400元/本)。

3、招标文件及发售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7号乙中央国际大厦3号楼1单元804室。

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改委指定官方发布媒介)、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官方指定发布媒介)。

九、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3.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

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1.1.4

项目名称

1.1.5

项目概况

 

1.1.6

建设地点

1.2.1

资金来源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内容

见招标公告

1.3.2

设计工期

日历天

1.4.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10.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2.2.2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016年月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2.2.3

投标人递交疑问时间、地点

2016年月日17时00分前。

递交地点:

2.2.4

招标疑问回复时间、地点

2016年月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前。

递交地点:

3.3

投标文件组成

1.商务标书五份,一正四副;

2.技术标书五份,不分正副本;

3.评分证明材料。

4.电子版标书一份。

3.4.1

投标有效期

60天

3.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万元

缴纳截止时间:

2016年月日9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3

是否退还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

除审查资料原件及评分证明资料原件外,其余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1.1

开标地点

5.1.2

开标会参加人员

以下人员必须参加开标会: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项目负责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定法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同类工程

见招标公告

10.3“暗标”评审

技术标书是否采用暗标评审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书制作要求编制、装订,否则不得分。

10.4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0.5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10.6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7.1

招投标回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之规定。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有前述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如果不回避的,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并按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予以扣分,经评审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会议主持人宣读全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填写《青岛市投标企业回避说明》。

如出现多个投标人相互回避的情况,投标人之间应当做好协商,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及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该部分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主动回避的投标人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应当互相监督,如发现其他投标人有回避情形的,应于开标会现场及时提出。

10.7.2

设计人员配备要求

根据项目情况配备相关专业人员。

(可更改)

设计组成人员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及其单位近三个月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需社保主管单位盖章或加盖企业公章并在资格审查现场网上查询),否则评分时相应分项不得分。

10.7.3

招标代理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确定)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招标人先行代付,招标代理费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继续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青政字〔2013〕43号)文件规定。

10.7.6

本项目设计招标对投标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网站中招标人的澄清、答疑及开标时间变更等,否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7.7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22号)有关要求,如本项目需重新招标,前期招标中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参与围标串标、投标弄虚作假、进行恶意投诉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投标,并扣留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0.7.8

工程设计费调整系数及招标控制价

设计费计费额(暂定):

万元

设计费收费基价:

万元

专业调整系数:

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概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内容、设计工期

1.3.1本次招标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设计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3.3.1建筑方案设计范围及要求

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设计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完成建筑方案设计(含建筑、环境、外装饰),提供符合要求的建筑效果图,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有关手续报批。

招标人应提供设计任务书、已审批的相关批文及本项目相关设计资料。

1.3.3.2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及要求

在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基础上,结合招标人的要求及本项目的技术性、特殊性,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应符合国家及建设部颁发的有关设计规范,满足消防、人防、防疫、环保的要求,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有关手续报批。

并满足分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及使用要求;达到发改委对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设计概算编制报批要求。

根据项目建设管理需要,设计概算编制如需要委托其他专业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完成的,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管理安排,由中标人负责协调配合并按专业造价咨询单位概算编制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或追加任何费用。

1.3.3.3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及要求

施工图设计应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对本工程设计进行深化和优化,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达到国家及建设部颁发的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并满足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方面和分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及使用要求;施工图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建设及环境的复杂性及特殊性。

1.3.3.4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暖通空调、消防、人防、电力、燃气、弱电智能化、幕墙、精装修、市政、环境等专业设计。

其中,人防、电力、燃气等专业设计,必须符合行业设计标准和相关规定,并由中标人负责协调和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1.3.3.5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依据北京市《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标准(DB11/1063-2014)》,深度等级要求:

初步设计阶段达到3.0级,施工图阶段达到4.0级,工程竣工交付达到5.0级。

建筑信息模型(BIM)与各阶段设计图纸同步提交。

如国家、行业和地方发布更新、要求更高的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标准,根据国家、山东省或青岛市发布的新标准或要求更高的标准执行。

1.3.3.6建筑废弃物再生品利用要求

设计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率先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通知》(青建发〔2011〕128号)及《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实施细则》((青建发〔2013〕28号),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以及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城市更新项目,应当率先在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人行道板、市政路基垫层、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符合技术指标、设计要求的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对于以上类别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招标时将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具体范围等要求列入设计招标文件,并纳入设计合同条款。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优先采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并按照设计合同的要求,在设计文件中对拟选用的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使用范围等事项作出说明。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招标人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5投标人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6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7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踏勘现场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0.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5招标人不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1终止招标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已经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

(5)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及商务标书格式;

(6)其他。

2.1.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应在本项目异议提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通过书面形式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书面形式通知。

3.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3.1电子投标文件

3.1.1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

3.1.2投标企业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工程投标,在打开电子版招标文件切换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应选择所有参与的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依次通过切换到其他投标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在所有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都制作完成后,投标企业应将多个标段的电子投标标书保存为一个投标文件(不可以一个标段生成一个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

3.1.3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空白不可擦写光盘进行刻录。

刻录完成后,投标企业必须在本地计算机中检查刻录数据是否有效。

投标企业可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在空白移动存储介质中,与光盘一同密封在电子投标文件密封袋(或档案袋)内。

如光盘不能正常读取,可以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中的电子投标文件。

 

3.1.4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技术标书;

(2)商务标书;

(3)评分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说明的投标资料。

3.1.5电子版投标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3.2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和评分证明材料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工期、投标有效期、设计内容、技术标准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2.1技术标书

3.2.1.1技术标书制作要求如下:

①封面必须使用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制作的统一封面。

目录及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正文的标题及内容首行应顶格起;项目总进度规划及现场平面规划图(表)使用A3复印纸、5号宋体;

②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端居中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

目录不编制页码,目录每页28行,目录格式详见技术标书封面内侧;

3.2.1.2技术标书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

书面技术标书按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

技术标书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识别投标人的信息和记号,技术标书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封面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

违反以上任何一款规定者,技术标不得分。

3.2.1.3技术标书按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不得侧包,结系在背面中孔位置)。

封面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

3.2.1.4技术标书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识别投标人的信息和记号。

3.2.1.5违反上述任何一款规定者,技术标不得分。

3.2.1.6技术标书主要内容:

(1)设计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计说明及优化建议等);

(2)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3)设计投资控制措施;

(4)设计进度安排;

(5)服务保证措施;

(6)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7)属于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以及市容环境提升项目、城市更新项目,应提供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的利用方案。

3.2.2商务标书

3.2.2.1商务标书提供格式的,应按照此格式要求制作。

商务标书的任何一页若有改动,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都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改动处签字或加盖印鉴。

商务标书应至少包含以下资料: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原创设计声明

(4)项目负责人简介

(5)拟参与本项目的设计人员名单

(6)投标人上三年、项目负责人上五年主要设计业绩一览表

(7)投标人上三年主要获奖业绩一览表

(8)设计合同条款响应表

(9)设计费投标总报价表

(10)其他资料

3.2.3评分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上三年及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包括正式的总图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等资料);

(2)投标人上三年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

(3)ISO9001-2008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项目组成人员的职称证、注册证等;项目班子成员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资格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评分证明材料须列出清单、明细。

3.3投标报价

3.4.1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本项目设计费报价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的设计费收费基准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8)为基础,分别以取费比例、优惠率和具体金额进行报价。

取费比例、优惠率单位为%;设计费具体金额报价单位为“元”,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总)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8)。

本项目中标单位投标书所报的设计费取费比例和优惠率固定,结算时不予调整。

3.4.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及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服务(包括设计变更)所需的全部费用。

3.4.3设计费报价单位为“元”,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3.4投标有效期

3.5.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5.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过招标公告页面“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栏目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4.投标

4.1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应分别单独密封在三个密封袋(或档案袋)内,密封袋(或档案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企业公章(联合体投标文件应加盖牵头人企业公章),封皮上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电子投标文件(或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密封处未按规定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资格、评分证明材料原件无需密封。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其他说明

(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拒收。

(2)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符合要求投标文件少于3份(不含3份),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效。

(4)招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同一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投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预防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