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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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料
一、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管理中一时一刻都不能忽视的工作。
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是企业全体员工的重要任务,也是全体进入施工现场,参加工程建设全体人员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
2、安全管理的基本含义:
劳动者必须在安全的环境中进行生产活动。
安全管理是对工作环境、施工各环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提出一定的安全要求,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保证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3、安全管理的任务: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安全检查、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全面完成施工任务。
4、安全管理的内容:
安全管理包括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等内容。
具体有: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和规章制度,努力改善施工环境。
(2)、结合企业和施工生产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建立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检查这些规程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3)、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应采取的各种措施。
制定安全措施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在实施过程中加强检查和督促。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包括综合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检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请有关部门解决,及早发现事故隐患。
(5)、搞好劳动保护,做好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劳保用品的管理使用及保护女工和职业病防治等工作。
(6)、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主要是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岗位培训教育和独立操作、特殊工种、某些危险岗位的专门安全教育。
(7)、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从技术上保障安全。
(8)、建立伤亡事故及时报告制度。
事故发生后,立即做好抢救等善后工作,要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以防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要做到“三不放过”,即: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当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5、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
由于施工生产的特点是流动性大、工作条件差、手工露天作业多、沟坑、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多,较容易产生不安全因素,所以安全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是:
(1)、进场教育、标志明确、防范周密、定期检查,重点是防范。
要进行进场前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反复宣传,警钟长鸣。
现场要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措施要齐全,教育施工人员照章作业,设专业人员在工地上巡视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
各种安全防护法规要不折不扣的执行。
(2)、安全第一的原则。
企业管理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现场指挥人员和参加施工生产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抓生产的同时要抓安全,以安全促生产。
(3)、以我为主的原则。
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应从我做起,杜绝依赖性,要人人重视安全,靠个人的努力去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的实现。
(4)、坚决贯彻“严禁操作”的原则。
凡是规定“不做,不准做”的危险操作和“严格禁止”的,不论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能做。
(5)、安全管理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
安全生产规程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带有规律性的科学准则,如有违反,势必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必须严格遵守。
6、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做到安全施工,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必须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的安全管理制度,这是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条件。
在建立各种安全制度的基础上,还要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附后。
二、施工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和职责
1、施工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安全法》、《劳动法》,《安全法》、《劳动法》是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根据科学规律制定的,具有约束力,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2)、从业人员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4)、任何从业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强令违章作业是指企业领导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违反规章制度、不顾安全、强令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这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是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最大威胁。
因此,法律明文规定,不得违章指挥。
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是造成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法律也明文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2、施工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一位参建人员都应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3)、认真学习并执行登高作业、季节施工、安全维修、安全用电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纪录。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操作环境整洁,搞好文明施工。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三、保证人身安全的原则和措施
1、工伤事故的直接原因
机械、物资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工伤事故的直接原因。
不安全状态:
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资状态,如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缺少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或防护用品、用具有缺陷;施工现场环境不良等。
不安全行为:
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为错误,如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造成安全装置的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从事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忽视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不安全装束,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
2、工伤事故的间接原因
导致工伤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即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2)、安全操作技术的教育、培训不够等。
(3)、劳动组织不合理。
、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错误指导。
(5)、不认真实施事故预防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
3、实现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
(1)、消除隐患。
采取安全技术和组织管理措施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2)、预防为主。
生产中的一些危害因素在施工中一时不能全部彻底地消除,在开始施工以前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3)、减弱危害。
在无法消除和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弱危害的措施。
(4)、隔离措施。
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将人和有害因素隔离开。
(5)、连锁装置。
当操作者错误操作或机器设备处于危险状态时,通过联锁装置停止机械设备运转,如起重机械的超负荷限制器和行程开关。
(6)、设置薄弱环节。
利用系统中的部分环节失效,保护系统安全,如在压力设备上设防爆膜,电路中设熔断器,易爆处所设轻质层顶。
(7)、增强强度。
机器的关键部件加大强度,即加大关键部件的安全系数,如起重机械的吊钩和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比一般部件的大。
(8)、合理布置。
施工作业场地及同一平面内的设备要科学布局,对多层次的主体作业场所更要合理安排。
(9)、减少工作时间。
对繁重的体力劳动和严重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实行缩短工时和提前退休制度。
(10)、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代替人工操作。
安全生产是采取科学的方法分析、评价和控制人、机、环境可能引起的事故,使生产的各环节都处于最佳安全状态。
(11)、对施工作业人员加强控制管理,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技术和安全素质。
四、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护
1、自我安全防护的重要性
根据以往一些工伤事故案例的分析,发生工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好,造成作业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存在缺欠;施工操作人员不遵守劳动生产纪律,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了人的不安全动作。
要做到安全生产,一方面要抓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安全防护,另一方面还要不断提高操作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两方面一起抓才能实现安全生产。
自我防护能力是劳动者在施工生产中对出现不安全状态时的敏感,预见、控制和排除的能力。
劳动者的自我防护能力提高了,在施工中就会增加一道无形的防线,安全生产就有了保障。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领导重视施工生产安全是必然;有一整套完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管理机制是保障;施工操作人员的自我防护和保护能力是主体。
有些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都是人为的因素、操作者的自我防护和保护能力差造成的。
2、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不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和安全保护意识至关重要。
(1)、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增强其安全保护意识。
培训的内容有:
①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②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事故的教训;③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应达到的标准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④工地发生事故后的急救常识;⑤工作地点和环境的安全检查方法和内容;⑥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⑦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2)、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施工、材料、机械、电气、技术、劳动等各方面,没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纪律是不行的。
用严格的安全纪律约束那些不遵守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主管领导亲自抓安全,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安全,以安全促生产。
(3)、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自我安全防护。
施工中的高处作业和特种作业都是很危险的作业,极易发生安全事故,提高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增强他们的安全保护意识,是减少安全事故的主要措施。
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坚持:
一是要进行专门培训;二是要培训后严格进行考试和发证,没有操作证的一律不得上岗或独立操作;三是要定期进行复审,不合格者要收回操作证;四是对特种作业人员要有严格的纪律,发现有违反者要严肃处理。
(4)、赋予劳动者以安全监督的权力。
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能力,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得到贯彻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得到贯彻。
这就要求施工管理人员严格贯彻、督促实施,而且必须赋予劳动者以实施监督的权力。
实施劳动者安全监督是制止命令主义、经验主义,只顾生产、不顾安全的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的有力措施,要达到安全生产,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能力,就要赋予劳动者以安全监督的权力。
具体如下:
①工程施工前,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班前会上施工管理人员不讲安全,工人有权拒绝上岗。
②工人有权拒绝一切违章命令,并可越级报告,如果工人向上一级报告不安全生产情况而受到打击报复,上级主管领导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③工人上岗前,在作业场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如果施工管理人员不积极组织排除,工人有权拒绝上岗。
④操作人员使用的机械、电气设备安全装置不齐全、不可靠,工人有权拒绝使用。
⑤在操作人员的工作区域内,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无措施保证时,工人有权施工。
⑥工人调换工作岗位,新工人入场以及采用或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对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人有权拒绝上岗。
⑦应发放的个人使用的劳动保护。
劳动防护用品不发放,或者以次充好,工人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⑧对于违反施工程序,违反操作规程,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一味追求产值、进度的生产指挥者,工人可退出施工作业。
员工培训记录表
培训日期
2014.3.20
培训地点
项目部会议室
培训人
培训方式
上课
培训目的
1.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工程项目的质量及进度目标、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尽早融合到项目施工队伍中去,顺利开始其职业生涯。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提高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
培训内容
1.介绍工程概况和工程质量及进度目标;2.介绍项目各组织机构、介绍各部门人员;3.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4.讲解各工程施工工艺流程;5.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检测及测量仪器;
参加人员签到及培训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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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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