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表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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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表暂行
附件2: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表(暂行)
序号
项目名称
评分方法与说明
大
项
分
值
分项分值
小项分值
自检得分
评估得分
备注
1
综合管理
25
1.1
立馆宗旨与特色
3
1.1.1
立馆宗旨和办馆方针清晰明确
1
必需分
1.1.2
有鲜明的办馆特色
1
1.1.3
基本政策、组织结构公开透明并接受公众监督
1
1.2
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
3
1.2.1
有符合本馆实际和发展目标的美术馆章程
0.5
①有符合本馆性质和功能定位的事业发展规划
本项三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1
1.2.2
②经过专家论证
③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2.3
有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1
1.2.4
有清晰明确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0.5
1.3
管理人员和组织结构
5
1.3.1
①组织机构完备
②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③严格按照工作章程积极开展活动
④运行机制效率高
本项四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2
1.3.2
①人才结构、梯次合理
②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占在编人员的75%以上
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90%以上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本项三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相关专业指美术馆各项业务相关专业。
1
1.3.3
中、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1
1.3.4
①有科学、规范的员工聘任、考核、培训等管理制度
②对新任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③对全体员工提供多渠道、多方式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机会
本项四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1
④专业培训计划已经实施并取得成效
1.4
功能设置和内部制度建设
3
1.4.1
具备展览、典藏、研究、公共教育等基本功能,并设有职责明确的专业职能部门
若基本功能不足,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1
必需分
1.4.2
各专业职能部门有内部管理制度,并能够贯彻实施
0.5
1.4.3
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合作,工作效率高,业绩突出
酌情给分。
0.5
1.4.4
具备完善的展览、典藏、研究、公共教育等艺术活动和业务工作的档案资料,档案健全,资料详实,归档及时,利用率高
若没有展览等基本艺术档案,该项不得分。
1
必需分
1.5
经费状况及财务管理
4
1.5.1
①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②有事业经费来源和保障
必须完全符合本项规定的两个要素才能得分,有任何不相符之处,即扣除全部分数。
1
必需分
1.5.2
①每年度有固定的常规收藏经费
②在常规收藏经费之外,对特殊收藏项目能够有资金支持
③年度收藏经费总额不低于300万元
若无固定常规收藏经费,本项不得分;年均收藏经费总额高于200万元但不足300万元,扣除1分;年均收藏经费总额低于200万元扣除1.5分。
2.5
必需分
有稳定的社会资助
0.5
1.5.3
1.6
安全保障
6
1.6.1
藏品、展品安全保障制度完善,相关安全保障设备完善
1
1.6.2
按照GA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要求执行,一、二、三级风险单位按要求落实完善的安全防范系统,一、二、三级风险部位按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1
1.6.3
有与美术馆规模相适应的管理完善、人员配置齐全的保卫工作机构;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健全,措施得当,有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1
1.6.4
①保卫人员受过专业培训
②素质高、业务精,工作程序规范、准确
③档案齐全,交接班制度完善、记录齐全
本项三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1
1.6.5
①消防组织健全,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完善,有处置各类火灾的应急预案
②消防设施完善,有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消防配套设施、设备及安全、有效的防雷装置,并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新、补充
③消防设备操作规程科学、规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消防人员设备操作准确、熟练
本项三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1
1.6.6
①公共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
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通畅,标志醒目
③应急照明、救生等设施、设备完好
④节日期间有应急医护人员。
本项四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1
1.7
办公信息化
1
1.71
有完善的行政、业务工作数据库
0.5
1.7.2
有功能完善、运行可靠的局域网
0.5
2
建筑与环境
15
2.1
建筑内部功能区块布局合理、比例协调,自成系统,建筑能够适应和满足美术馆各项功能需要
8
2.1.1
公众非藏品区,主要包括公众室外空间、休息室(贵宾室)、会议室、问询接待室、图书资料室、教育区域、餐饮服务区、艺术品商店(书店)
若功能区域不足,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2
2.1.2
公众藏品区,主要指展厅
2
2.1.3
非公众藏品区,主要包括藏品库房、藏品工作室(摄影室)、藏品保护修复场所、藏品暂存与周转区
若功能区域不足,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2
2.1.4
非公众非藏品区,主要包括行政办公区、物业管理区、公共服务及安全保障区
若功能区域不足,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2
2.2
①展厅空间能够满足各类大型展览的需要
②展厅内温湿度调节控制设施完善,设备齐全,能够按照展品质地和展览需求控制温湿度
③照明设计符合艺术品展览需要
本项三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1分,扣完为止。
2
2.3
①藏品库房面积满足收藏需要
②有满足藏品存放、保护要求的各项设备和设施
③具备完善的藏品存放、保护条件
本项三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1分,扣完为止。
2
2.4
馆内空气质量好,清洁安静,参观环境好
酌情给分。
1
2.5
建筑外观清洁美观,有特色,与城市环境协调适应
酌情给分。
1
2.6
馆外环境整洁、美观、舒适,绿化面积、停车场面积符合相关建筑标准要求。
绿化面积、停车场面积不符合相关建筑标准要求的,扣除0.5分。
1
3
藏品资源
20
3.1
藏品数量与质量
6
3.1.1
对藏品归属有明确规定,并向社会公开申明。
1
必需分
3.1.2
藏品资源与本馆的性质、特色和任务相符,并形成基本完整的体系
酌情给分。
2
3.1.3
藏品数量很大,或种类很多
酌情给分。
1
3.1.4
藏品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或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
酌情给分。
2
3.2
藏品管理与保护
8
3.2.1
有适应本馆藏品状况的功能完善的藏品数据库
1
3.2.2
①有规范的收藏程序与制度
②设有艺术委员会对藏品进行鉴定
必须完全符合本项规定的两个要素才能得分,有任何不相符之处,即扣除全部分数。
1
必需分
3.2.3
①藏品管理制度完善
②新入藏的藏品及时备案,并及时登记入藏品总目录
③藏品入藏手续齐全、资料完整
④藏品总目录清晰,目录与藏品实物相符
⑤分类目录准确合理,编目科学详实
⑥藏品档案记录规范,藏品提用手续齐全,进、出库记录完整
⑦藏品入库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清理、维护和保养。
本项各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2
必需分
3.2.4
①库房设备完善
②藏品存放环境达标
③藏品存放科学、合理、安全、规范
④对属于文物类的藏品,按照文物保管标准和要求存放保管⑤根据藏品质地控制温湿度,照明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⑥库房整洁,空气质量好
本项各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2
必需分
3.2.5
①有专门的藏品保护修复场所,并能有效运转
②有文物藏品的单位要配有具备文物藏品修复资质的专业人员
③藏品修复、保养程序科学、规范,效果好
本项各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1
3.2.6
收藏经费使用合理、效果好
酌情给分。
1
3.3
藏品展示与学术研究
6
3.3.1
藏品在具备安全措施和保障的条件下,以多种方式和途径(固定陈列、巡展、借展等)用于展示和研究,藏品利用率高,并取得很好的社会影响
若馆藏作品70%以上入藏后从未以任何形式进行研究展示和利用,扣除1分。
2
必需分
3.3.2
有相对完善的学术研究部门,能够独立承担国际合作项目和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特别是针对本馆藏品开展的学术研究或与本馆工作密切联系的研究课题,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工作中,取得显著效果
1
3.3.3
研究部门学术带头人及馆内人员经常发表专业论文、出版学术专著
年度专业论文发表少于2篇,该项不得分。
0.5
3.3.4
定期举办国际、国内学术活动;定期出版高质量的学术刊物
1
3.3.5
设有专门的图书资料馆(室),收藏相关中外学术期刊、专业书籍资料,并能够向公众提供相关服务。
酌情给分。
1.5
4
展览与社会影响
20
4.1
展览数量与质量
13
4.1.1
展厅环境优美、空气质量好,展柜内微环境适宜展品保护,展览布置确保观众和展品的安全。
2
4.1.2
①展览策划方案科学、合理,有艺术委员会进行论证
②展品组织得当,内容研究深入
③展品标识及文字说明规范、准确
④展陈形式设计新颖、切合展览主题,艺术风格突出
⑤能够综合运用多种先进技术手段强化展览效果
⑥展线流畅,参观路线设计合理顺畅
⑦社会评价很好
本项各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3
必需分
4.1.3
有长期的藏品陈列展览,陈列展主题鲜明、有创意,充分体现本馆特色,并定期进行更新
如无长期的藏品陈列展览,此项不得分。
3
必需分
4.1.4
①具有出色的自主策展能力和高水准的策展人队伍,自主策划的展览水平高、学术性强、有很好的社会反响
②自主策划和参与策划的展览数量应占全年展览总数量的60%以上
若自主策划和参与策划的展览数量低于全年展览数量60%,扣除2分。
3
4.1.5
采取多种合作模式,紧扣社会主题和公众需求,经常举办有影响力的临时展览;临时展览有周密的组织和策划
酌情给分。
2
4.2
社会影响力
7
4.2.1
具有独特的美术馆品牌形象并形成外在品牌标志;对美术馆品牌标志进行注册、运用
1
4.2.2
有系统的具体可行的美术馆及陈列、展览宣传推广计划;媒体宣传力度大,新闻报道质量高,社会影响好
1
4.2.3
在国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声誉;公众影响力强,吸引国内外观众,或国外观众占较高比例;观众数量与本馆所服务区域人口数量成一定比例,年均观众数量稳步增长
酌情给分。
1
4.2.4
具有承办国家级重要展览活动或大型国际展览的成功经验,并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如无任何国家级重要展览或大型国际展览经验,此项不得分。
2
必需分
4.2.5
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高质量展览到外馆进行巡展,并接纳国内其它美术馆优秀展览来展
本项两个要素,每项各占0.5分。
1
4.2.6
与国外著名美术馆、博物馆等艺术机构保持密切合作,经常引进国外优秀展览,并有能力举办出境展览
酌情给分。
1
5
公共教育和公共文化服务
20
5.1
公共教育
10
5.1.1
①有公共教育机构和专门从事公共教育工作的人员
②馆内设有专门的教育服务区
若无公共教育专业部门及工作人员,扣除2分,若无专门的教育服务区,扣除1分。
3
必需分
5.1.2
有周密的公共教育工作方案和针对不同观众群体的公共教育计划
酌情给分。
2
5.1.3
开展有针对性的公共教育活动,积极举办不同形式的讲座等活动,与其他社会单位联系或建立共建单位,服务学校、工厂、社区和农村等不同观众群体
若年度有针对性的公共教育活动项目不足2个,扣除2分。
3
5.1.4
①重点展览项目和外展项目向公众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的讲解服务,讲解科学、准确、生动、有文采
②有针对特殊观众群体的讲解服务
③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的现代化自助语音讲解设备
本项三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1分,扣完为止。
2
5.2
公共文化服务
10
5.2.1
有“美术馆之友”等群众组织,章程明确,人员结构合理,定期开展相应活动
1
5.2.2
有稳定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美术馆志愿者队伍,并结合本馆特点和社会服务需求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培训合格的志愿者每年应为美术馆或观众服务4次以上
若志愿者每年为美术馆或观众服务次数少于4次,扣除0.5分。
1
5.2.3
每年开放时间应在300天以上,日常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和措施向社会公示
如无日常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和措施,此项不得分;每年开放时间低于240天,扣除1分;开放时间在240至300天之间,扣除0.5分。
2
必需分
5.2.4
①交通便捷
②馆内外中、外文导览标识清楚、美观
③馆内外道路通畅,有无障碍通道,为特殊人群提供便捷服务
1
5.2.5
①免费为观众提供美术馆介绍、展览介绍、藏品介绍等中、外文有关资料
本项各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2
②设有免费物品寄存处、特殊人群服务设施和设备、餐饮服务设施和纪念品、书籍销售服务设施等
③展厅内有观众休息设施
④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并与环境相协调
⑤各种公共设施、设备中、外文标识清楚
5.2.6
有专门网站,网页制作精美,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活泼,支持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网页更新及时
本项各个要素,全部符合得满分,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1
5.2.7
馆内建立有多种形式的互动式或参与式的文化、教育服务设施,服务有特色、质量高
0.5
5.2.8
文化产品开发体现本馆特色,品种较多,制作精美,品位高、有内涵,产品销售情况好
酌情给分。
1
5.2.9
能够利用互联网、观众留言本、观众调查表等方式,定期进行观众调查工作,征求观众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并尽可能采纳或实施
0.5
说明:
1.本评分细则表可适用于参评美术馆的自检和评审委员会的评估考察。
2.备注说明中标注出“必需分”的项目,该项得分为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的必需分数。
若该类项目不得分,则不能被评为“国家重点美术馆”。
3.评委给出的评估分数,最多可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4.本评分细则表由文化部艺术司依据《全国美术馆评估办法》和《全国美术馆评估标准》(暂行)制定,报文化部批准后实施。
5.本评分细则由文化部艺术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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