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调度及变电运行交接班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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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调度及变电运行交接班标准
电网调度及变电运行交接班标准
1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电力调度(总调、中调、地调)、变电运行(有人值班变电站和管理多个变电站的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巡维中心)的交接班流程、内容和要求。
1.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的县调、配调交接班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调度管理规定
Q/CSG10004-2004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
Q/CSG10005-2004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
Q/CSG10006-2004电气操作导则
Q/CSG20001-2004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4术语和定义
5
3.1交接班
电力调度及变电运行连续工作班组人员之间的工作移交过程。
3.2集控中心(区域控制中心)
对多个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集中监视、控制、巡视、现场操作和设备管理的运行班组。
3.3监控中心
对多个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集中监视、控制的运行班组。
3.4巡维中心
对多个无人值班变电站进行巡视、现场操作及设备管理等工作的运行班组。
4总则
4.1 各级调度机构应根据本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交接班细则。
4.2 各单位应根据本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管理模式制定变电站交接班细则。
5调度交接班
5.1调度交接班流程
5.2
调度交接班流程见图1。
图1:
调度交接班流程框图
5.2交班准备工作
5.2.1核对监控系统信息。
a)发电厂机(炉)运行情况与实际一致;
b)
c)系统厂、站电气主结线运行方式与实际一致;
d)
e)重要联络线潮流与实际一致。
f)
5.2.2核对当值调度生产信息。
a)发电机组限出力情况及原因;
b)
c)系统各厂、站电气主结线运行方式及中性点变化情况;
d)
e)当前电网开(合)环点、解(并)列点;
f)
g)计划、非计划工作的执行情况;
h)
i)电网中设备缺陷、障碍、事故及处理情况;
j)
k)新设备启动投运及设备异动情况;
l)
m)当前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
n)
o)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调整情况及原因;
p)
q)发供电及联络线电力、电量调整情况;
r)
s)保供电、计划用电、限电、错峰执行情况;
t)
u)上级领导及部门指示。
v)
5.2.3整理运行资料、办公用品。
5.2.4交接班记录。
应准确、全面填写系统所发生的变化和当前非正常运行状态,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a)机、炉方式变化;
b)
c)发电机组缺陷及限出力情况;
d)
e)电网开(合)环点、解(并)列点变化情况;
f)
g)系统各厂、站电气主结线运行方式及中性点变化情况;
h)
i)计划、非计划工作的执行情况;
j)
k)遗留的重大、紧急设备缺陷;
l)
m)障碍、事故及处理情况;
n)
o)新设备启动投运及设备异动情况;
p)
q)当前安全措施布置情况;
r)
s)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整情况及原因;
t)
u)当前电网危险点、薄弱环节及注意事项;
v)
w)保供电、计划用电、限电、错峰执行情况;
x)
y)上级领导、部门指示及其它情况。
zz)
5.3接班准备工作
5.3.1 查阅调度生产信息。
a)当前发电机组运行情况;
b)
c)当前发电机组缺陷及限出力情况;
d)
e)电网开(合)环点、解(并)列点变化情况;
f)
g)系统各厂、站电气主结线运行方式及中性点变化情况;
h)
i)计划、非计划工作的执行情况;
j)
k)电网中设备缺陷、障碍、事故及处理情况;
l)
m)新设备启动投运及设备异动情况;
n)
o)当前安全措施布置情况;
p)
q)当前电网危险点、薄弱环节及注意事项;
r)
s)当前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非正常状态及原因;
t)
u)上级领导、部门指示。
v)
5.3.2查阅各类生产运行资料。
5.4交接班条件
5.4.1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进行交接班。
a)交接班双方调度员均到达调度值班室;
b)
c)电气操作及事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交班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交班调度员负责处理,接班调度员可在交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协助处理,待处理告一段落后,方可继续进行交接班);
d)
e)交接班双方值班负责人均同意。
f)
5.4.2交班过程中一般不进行电气操作,也不受理非紧急性工作。
5.5交接班
5.5.1 交班工作由交班负责人主持,其他当值调度员可作相应补充。
5.5.2 交接班内容以当值交接班记录为主,对人身、电网、设备安全有较大影响的事项应重点交待,交班负责人对交接班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5.5.3 接班调度员若对交接班内容发生疑问,由交班调度员解答清楚。
5.6 交接班结束
5.6.1 交接班调度员双方签名后,交接班结束。
5.6.2 交接班期间,交班调度员对电网运行承担安全责任。
交接班完成后,接班调度员即为当值调度员,对电网运行承担安全责任。
6有人值班变电站交接班
6.1交接班流程
6.2
交接班流程见图2
图2:
有人值班变电站交接班流程框图
6.2交班准备工作
6.2.1 核对监控及五防系统信息
a)监控系统(电气主结线模拟图)设备状态与现场实际一致;
b)
c)监控系统的通讯状况;
d)
e)五防系统信息与现场实际电气主结线、设备运行状态一致;
f)
g)五防机与监控机通讯正常。
h)
6.2.2 核对当值期间变电生产信息
a)电气操作执行情况;
b)
c)设备检修、维护及改扩建等工作情况;
d)
e)当前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
f)
g)缺陷、障碍、事故及处理情况;
h)
i)新设备启动投运及设备异动情况;
j)
k)上级领导及部门指示。
l)
6.2.3 整理运行资料
a)已执行、未执行及作废的操作票;
b)
c)已终结工作票、工作终结的工作票,已开工未终结工作票,未许可工作票;
d)
e)保护定值通知书、图纸、图表、投运方案、技术资料、记录本等相关文件。
f)
6.2.4 整理并定置摆放安全工器具、仪器仪表、常用工具、钥匙、备品备件等生产用品,清洁办公环境。
6.2.5 交接班记录
应准确、全面填写当前设备状态及本值期间的工作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a)一次设备运行方式;
b)
c)二次设备运行状态,继电保护、安稳装置动作及变更情况;
d)
e)站用电系统、直流系统、主变冷却系统运行状态;
f)
g)当前安全措施布置情况;
h)
i)预告的操作任务;
j)
k)未终结、未许可的工作票;
l)
m)缺陷及处理情况;
n)
o)障碍、事故及处理情况;
p)
q)当前危险点及预案;
r)
s)新设备启动投运及设备异动情况;
t)
u)上级领导、部门指示及其他情况。
v)
6.3 交接班条件
6.3.1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进行交接班:
a)交接班双方均到达主控室。
b)电气操作指令执行完毕。
c)无正在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票)。
d)事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电网有紧急操作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进行处理或操作,接班人员可在交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协助工作)。
e)交接班双方负责人均同意。
6.4交接班
6.4.1 交班工作应由交班负责人主持,其他交班人员可作相应补充,交班负责人对交接班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6.4.2 交接班内容以交接班记录为主,重点交接对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有较大影响的事项。
6.4.3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由接班负责人安排,必要时可要求交班人员参加,重点检查现场情况是否与交接班记录相符。
主要内容包括:
a)一次设备、站用电系统、直流系统的运行方式;
b)主变的档位、冷却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
c)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实际运行情况;
d)未执行操作票,未终结、未许可工作票,投运方案、技术资料等;
e)声、光信号试验;
f)缺陷、危险点是否有进一步扩展的趋势,是否有其它新的设备缺陷和异常;
g)通讯、录音设备、正常照明、事故照明、通风设施情况;
h)施工现场及安全措施未拆除的工作现场,站内安全措施的具体布置情况;
i)工器具室器具完好、数量相符、定置摆放。
6.4.4 接班人员若对交接班内容发生疑问,由交班负责人解答。
6.5交接班结束
6.5.1 交接班双方人员签名后,交接班结束。
6.5.2 交接班期间,交班人员对变电站安全运行承担安全责任。
交接班完成后,接班人员即为当班人员,对变电站安全运行承担安全责任。
7 无人值班变电运行交接班
7.1交接班流程
7.2
交接班流程见图3
图3:
集控中心/监控中心
/巡维中心交接班流程框图
7.2 交班准备工作
7.2.1 核对监控系统信息(集控中心、监控中心)。
a)监控系统运行状况与通讯状况;
b)
c)监控显示各变电站电气设备状态与实际一致。
d)
7.2.2 核对当值期间变电生产信息。
a)电气操作执行情况;
b)
c)设备检修、维护及改扩建等工作情况;
d)
e)当前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
f)
g)缺陷、障碍、事故及处理情况;
h)
i)新设备启动投运及设备异动情况;
j)
k)上级领导及部门指示。
l)
7.2.3 整理运行资料。
a)已执行、未执行及作废的操作票;
b)
c)工作已经终结但由于某种原因未完成履行终结手续的工作票、工作终结的工作票,已开工未终结工作票,未许可工作票;
d)
e)保护定值通知书、图纸、图表、投运方案、技术资料、记录本等相关文件。
f)
7.2.4 检查仪器仪表、钥匙等生产用品和交通、通讯工具。
清洁办公环境。
7.2.5 交接班记录
应准确、全面填写管辖变电站运行方式变化情况和设备非正常运行状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一次设备非正常运行方式;
b)
c)二次设备非正常状态;
d)
e)直流系统非正常运行方式,站用电运行方式变化、主变冷却系统非正常状态;
f)
g)当前安全措施布置情况;
h)
i)预告的操作任务;
j)
k)未终结、未许可的工作票;
l)
m)缺陷及处理情况;
n)
o)障碍、事故处理情况;
p)
q)当前危险点及预案;
r)
s)新设备启动投运及设备异动情况;
t)
u)上级领导、部门指示及其他情况。
v)
7.3 交接班条件
7.3.1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进行交接班:
a)交接班负责人必须到达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巡维中心,接班人员全体到达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巡维中心;
b)
c)若遇交班人员外出操作,交班负责人确认其操作完毕后可以进行交接班;
d)
e)电气操作指令执行完毕;
f)
g)无正在办理许可手续的工作(票);
h)
i)事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电网有紧急操作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进行处理或操作,接班人员应在交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协助工作);
j)
k)交接班双方负责人均同意。
l)
7.4 交接班
7.4.1 交班工作应由交班负责人主持,其他交班人员可作相应补充,交班负责人对交接班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7.4.2 交接班内容以交接班记录为主,重点交接涉及人身、设备的安全事项。
7.4.3 接班检查。
由接班负责人安排本值人员进行,必要时可要求交班人员参与。
主要内容包括:
a)未执行操作票,未终结工作票、未许可工作票,相关投运方案、技术资料及文件;
b)
c)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d)
e)仪器仪表、钥匙等生产用品和交通、通讯工具;
f)
g)办公用品及记录本;
h)
i)接班人员若对交接班内容发生疑问,由交班负责人解答清楚。
j)
7.5 交接班结束
7.5.1 交接班双方签名后,交接班结束。
7.5.2 交接班期间,交班人员对变电站安全运行承担安全责任。
交接班完成后,接班人员即为当班人员,对变电站安全运行承担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