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docx
《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
《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实施细则
一、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一)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设备补助
年研发、生产、检测设备投资额万元以上(不包括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的企业,经实地核查,按当年实际支付设备投资额的给予补贴,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万元。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企业设备投资明细表》(附件);
()经实地审核后设备投资明细表及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
()固定资产投资超过万的企业还需提供备案通知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计划项目科联系:
.软件研发补助
对完成软件研发且研发投入万元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成效显著的项目,按该项目实际投入给予的补助,年补助金额不超过万元。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项目实施总结情况报告(容包括:
项目实施的意义、容及重点解决的问题、项目在国外的市场优势及技术优势、本公司研发及服务保障能力、项目取得的成果包括知识产权、专利申报、产业化程度、产品及服务的定单等。
以上容在报告中需逐一说明阐述);
()申报上年获得的与项目名称相符的有关证书(上年获得的软件著作权、国发明专利授权或软件测评报告等)复印件;
()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没有说明销售收入的,需另提供研发产品的申报上年销售发票,其中提供的发票名称需与研发项目名称一致);
()营业执照复印件;
()必要时区经发局联合财政局对研发投入进行现场审核;
()其他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上规模奖励
对当年新达到规上企业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
(规上企业标准以统计调查制度为准)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新上规区统计部门证明文件或市经信委小升规认定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统计科联系: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
被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万元、万元奖励,同时认定的按最高额奖励。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当年认定文件或证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计划项目科联系:
.并购补助
兼并或收购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被收购企业要求入驻本区),并购合同金额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出资金额的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万元,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吸收合并或并购合同复印件、并购专项审计报告、付款凭证等出资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
()被并购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计划项目科联系:
.采购区产品补助
鼓励区企业采购、使用区企业生产的终端产品或提供的检测、咨询等科技服务,当年采购金额万元以上的,对使用单位,按采购金额的予以补助,单家企业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万元。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企业设备投资明细表》(附件);
()采购合同及支付凭证、发票;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计划项目科联系:
(二)对我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重点骨干企业奖励、高成长企业奖励
对当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亿元、实缴税收达到万元的工业企业(集团),给予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营业收入达到亿元、实缴税收达到万元的工业企业(集团),给予万元的奖励。
对当年度营业收入万元以上、实缴税收达到万元以上且实缴增幅以上的工业企业(集团),一次性奖励万元。
(若企业同时满足前述两条,可按孰高原则选择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企业销售、利润、税金一览表》(附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当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申报地点:
经发局计划项目科联系:
.软件与电子商务
*软件资质认定补助。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给予万元奖励;对新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产品,每件奖励万元,年奖励金额不超过万元;对当年通过软件与系统集成能力成熟度模型()、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信息安全管理()、服务管理()、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等相关认证的企业,可提出最多不超过三项的资金申请,一次性给予认证费用的补贴,年补助金额不超过万元。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申报上年获得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软件著作权需提供软件评测报告);
()营业执照复印件;
()合同、认证发票及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仅限、、、、等相关认证企业);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
*电子商务平台投入补助。
基于互联网开展商务活动或提供增值服务的平台型企业建设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软件、服务器、设施设备(不包括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投资万元以上,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予以补助;服务器托管费用按予以补贴。
对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建设独立互联网应用平台,软件、服务业、设施设备(不包括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投资万元以上,按项目实际投资的给予补助。
年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投资明细表及购置设备合同、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网址;平台建设背景、运营情况、服务对象、服务围、人才团队情况、平台服务收入及会员费、技术服务费、营销推广费、培训费等服务收入明细表);
()工业企业自建电商平台: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网址;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建设背景、运营情况等)。
()服务器托管费用补助:
另提供服务器托管合同、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
()其他相关的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
*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会员补助。
对年会员会费超过万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收费会员首次突破户、户、万户的,或平台企业年税收首次突破万元、万元、万元的,分别按万元、万元、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企业销售、利润、税金一览表》(附表);
()营业执照、当年度专项审计报告(需反映注册收费会员数量或平台会费收入的有效证明;会员量、注册收费会员首次突破户数等);
()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情况、服务对象、服务围、人才团队情况、平台服务收入及会员费、技术服务费、营销推广费、培训费等服务收入明细表;
()当年度网上交易(销售)记录(包括月度销售汇总表及相关交易记录材料)等相关凭证。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
.总部经济
*上台阶奖励。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亿元、亿元、亿元的盈利总部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万元、万元、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企业销售、利润、税金一览表》(附表);
()营业执照、当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申报地点:
经发局计划项目科联系:
*购(租)房补助。
对年实缴税收总额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租用区厂房或办公用房,给予实际使用面积租金的租赁补贴。
年补贴金额不超过万元。
厂房租金最高按不超过每月元平方、办公用房租金最高按不超过每月元平方计算。
(购房企业参照执行)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企业销售、利润、税金一览表》(附表);
()营业执照、当年度专项审计报表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及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购房企业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计划项目科联系:
二、全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升级
(一)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
对列入市级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市级智能化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给予一次性万元补助。
对企业当年新增应用工业机器人台(套)及以上的企业,给予新增机器人实际购入金额的的补助。
每家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万元。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市级项目:
市级项目认定文件复印件;
()新增工业机器人补助:
新增工业机器人采购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二)建设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
推进为中小制造企业提供物联网接入、数据分析、以及搭建集研发、设计、制造等为一体的第三方平台建设,对实际投入(设备、仪器与软件,下同)万元以上的重点平台,按照实际投入给予、年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的补助。
平台建成三年,年营业收入达万元以上、注册并开展业务的收费会员达户以上的,每年给予其营业收入的奖励、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万元。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平台投入补助:
第三方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平台建设容、目的意义、周期、预期投资、实际成效等)、申报上年实际投资明细表及购置合同、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
()平台成效补助:
第三方平台运营情况、建设容、服务对象、服务围、实际成效、建成周期等;第三方平台专项审计报告(需包括申报上年营业收入、收费会员数、利润等);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
(三)推进制造业物联网应用。
推进工业物联网在智能制造、智慧健康、智慧交通、智能终端等领域的应用,对纳入市级应用示项目的,按项目执行合同额给予不超过的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万元。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容包括:
项目建设容、建设情况、实施的意义、项目的市场优势及技术优势、项目周期等);
()被纳入市级应用示项目证明文件复印件(文件下发的日期为申报上年);
()项目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复印件(发票、支付凭证日期为申报上年);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
(四)鼓励发展服务型制造。
对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集成商服务、远程监测服务等服务型制造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额的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万元。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平台投入补助:
申报项目投资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平台建设容、目的意义、周期、预期投资、实际成效等)、实际投资明细表或者项目合同及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
鼓励企业加大信息化改造。
对信息化软件投资万元以上,按项目实际投入额的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万元,补助期限不超过两年。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企业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企业信息化投入明细表》(附表);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注:
按软性投入计算补助额);
()申报上年信息化软件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
(五)鼓励大数据发展应用。
支持制造业企业上云、鼓励和推动企业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平台,实施智能制造、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对当年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新增上云企业,上云服务支出元以上的,按实际支出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元;对达到市级标杆上云企业标准的给予每家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平台投入补助:
申报项目投资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平台建设容、目的意义、周期、预期投资、实际成效等)、申报上年实际投资明细表、项目合同及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
()信息化项目补助:
申报项目投资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包括实际投资、信息化软件投入情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容包括基本情况介绍,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容,建设日期,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等;申报上年实际投资明细表或者项目合同及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
(六)鼓励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提升发展。
对列入国家、省、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万元、万元、万元的补助。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列入国家、省、市制造业单项冠军示企业文件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3、鼓励企业融资上市
政策容以甬高科〔〕号为准。
四、鼓励企业转型创优跨越发展
(一)企业创牌奖励。
*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通过行政途径)、省著名商标(商号)、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万元、万元、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计划项目科联系:
*对列入市经信委新产品计划并通过鉴定的每项奖励万元。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列入市经委新产品计划的文件、通过新产品鉴定的文件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对获评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企业的单位每家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对达到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合格标准的单位每家给予一次性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示企业市局文件或合格企业区级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安监科联系:
(二)资质认定补助。
*对首次被市场监督部门授予国家级、、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企业,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计划项目科联系:
*对首次获得海关高级认证、一般认证管理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万元、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注明:
两年进出口数据,以万美元计);
()海关认证证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对新获得国家行政部门授予的国家级资质、认可、备案的企业,每项给予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市级行政部门授予的国家级资质、认可、备案的企业,每项给予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计划项目科联系:
(三)标准化奖励。
对新通过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国家、省、市安监局下发的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文件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安监科联系:
(四)管理提升补助。
对规上工业企业,在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财务、仓储、生产流程、工艺技术等方面开展管理咨询项目的,按照项目实际支出的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万元,补助期限不超过两年。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企业与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复印件)、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
()项目诊断报告、实施方案或计划书、预期效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可隐去);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五)工业技改补助。
对符合区产业导向、年营业收入万元的工业企业,列入高新区技改计划、技术设备投资在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项目验收后,按技术设备投资额%给予补助。
其中,新材料、智能制造装备、工业物联网类的技术设备投资在万元以上技改项目,按技术设备投入%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万元,补助期限不超过两年。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技改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其中,新材料、智能制造装备、工业物联网类项目需提供项目建设容、产业类别等具体书面报告;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企业设备投资明细表》(附表);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注:
单套设备万以上予以补助);
()申报上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六)节能减排补助。
对符合区产业导向的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并项目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万元补助;对通过能源审计或电平衡、水平衡测试审核的企业(年综合等价能耗在吨标煤以上),分别给予不高于万元补助;对于采购《市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围的产品,按照实际采购额的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被列入市级及以上合同能源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区实施的项目),区财政按市级补助资金的四分之一给予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申报材料
清洁生产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专家审核意见;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能源审计等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能源审计、电平衡、水平衡测试合同、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节能目录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产品列入《市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的证明、采购合同、发票及明细清单、银行支付凭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合同能源管理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项目列入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的批复文件、该项目合同;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七)淘汰落后产能补助。
对印染、化工、制革、电镀、不锈钢等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年耗能吨标煤以上或年度企业综合评价等级档的企业),主动转产符合区产业导向的新项目,按新增投资的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对列入全区“低小散”行业整治围主动关停的企业,关停前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下的,给予一次性补助万元;关停前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万元。
申报材料
主动转产新项目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企业设备投资明细表》(附表);
()高新技术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用地面积未明确的,说明高新技术项目用地面积);
()主管部门出具的区前位高耗能或高污染企业的证明或高新区企业综合评价结果证明、项目验收意见;
()土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低小散项目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所属街道出具的纳入低小散整治围及正式关停证明;
()关停前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五、鼓励发展商贸流通业
(一)对在本区发展民生类、便民类的连锁经营、直营连锁门店已经达到家以上的企业,当年每新增家平方(含)以上、平方(含)以上、平方(含)以上的直营连锁门店,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房产登记证复印件及租房协议;
()申报上年度企业财务年报表;
()每家门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二)各类重点专业市场被评定为省二星级市场、省三星级市场、省四星级市场、省五星级市场的,一次性分别奖励万元、万元、万元、万元;经续评继续保留四、五星级的市场,给予一次性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星级市场认定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三)鼓励发展商业综合体,对于开发商自持商业建筑面积万平方以上,且开业率达到以上的,按实际营业面积给予每平元的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
补助期限不超过年。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商业综合体房产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与实际营业的商铺签订的租房协议及其各商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实际营业商铺名称、营业面积汇总表;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四)鼓励发展月光经济,对新建的符合条件并经市商务部门评审验收合格的“市级特色夜市街区”,给予街区创建主体单位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商业综合体房产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市商务委出具的市级特色夜市街区认定文件复印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鼓励综合体管理机构利用节庆、店庆、法定假日、周末等期间组织大型商户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对承担我区购物节活动的,给予活动运营管理方每次万元的资金补助。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
()商业综合体房产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承担购物节活动的协议及发票复印件;
()购物节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成效等证明文件;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六、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
(一)推动外贸稳定增长。
.鼓励企业扩大进出口。
对当年出口万美元以上且增幅高于,出口总额前名企业,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的补助;年进口万美元以上且增幅高于,进口总额前名企业,分别给予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的补助。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表,注明:
两年进出口数据,以万美元计);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发局提供的进出口海关数据;
()其他的相关资料。
申报地点:
经发局经贸科,联系:
。
.加大招商引贸力度。
鼓励外来企业来我区开展进出口贸易,对在我区新注册设立外贸公司并承诺经营年以上,且当年度进出口实绩达到万美元、万美元以上,分别一次性给予万元、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