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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项目概述

  第一节工程概况

  **立交位于同三高速烟栖段,位于同三高速公路K37+521,在栖霞**镇与省道烟栖线相连。

  随着**镇经济的发展,对外交流的增强,该立交的建成将对改善该地区的投资环境,带动沿线农业、果业及加工制造业的进一步发展,对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起到积极作用。

  从完善路网结构,改善交通拥挤现状,提高路网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同三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位于栖霞市**镇北约1公里处,占地面积亩,(包括A-C匝道外侧农道占地亩;B、C、D、E匝道与同三高速之间的土地全部征用,

  F匝道与A匝道之间征用20亩留做管理养护中心用地,具体位置待定);立交为单喇叭互通式立体交叉,交叉型式为主线下穿,立交匝道全长2949米。

  立交范围内主要工程量如下:

路基计价土石方138186立方米,(不包括农耕道平整),沥青混凝土路面37377平方米,匝道跨线桥米/座,新修涵洞5道,加宽原高速公路通道板桥2座和涵洞3道。

  匝道收费站1处(分期设计)。

  本项目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主线分左右双幅,两条线采用不同的平面线性指标,左线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右线实际速度为120公里/小时。

  匝道计算行车速度按4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系数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

  第二节水文与气象简况

  本地区为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兼有海洋性气候特征,受海洋调节,与同纬度内陆地区相比具有雨水适中、空气湿润、气候温和、四季分明等特征。

  年平均气温在℃~℃,极端高温℃,极端低温-℃。

  年平均降水量为691mm,年最大降水量为,年最小降水量,降水量集中在夏季,6-8月平均降水量一般在占全年降水量的61%。

  属季节风气候区,风向变化的季节性明显,春分至秋分间多偏南风,秋分至春分多偏北风,年平均风速/s,受台风影响最大风速25m/s,本地区中小河流众多,河床较宽,比降大,源短较急,属季风雨源型河流,主要河流为白洋河。

  区内地下水流与地表水基本一致,分为空隙水、裂隙水和岩溶水。

  第三节沿线地形与地质简况

  1.地形、地貌

  本项目位于烟台市栖霞,以低山丘陵及冲积平原为主,地势自西向东倾斜。

  低山丘陵区一般海拔100-300米,起伏和缓,沟谷内冲积物发育,土层较厚;平原区可分为山间河谷冲积平原、山间盆地冲积平原、山前冲积平原、海拔在0-80米之间,为第四系冲积物覆盖。

  2.地质

  位于胶东隆起部,构造复杂。

  露出的地层主要是古老的变质岩系。

  沿线分布的地层,由新至老主要有:

新生界、中生界、上远古界蓬莱群、下远古界粉字山群。

  3.地震

  本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第二章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

  我单位进驻工地的监理人员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下,将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规定和山东省公路工程监理廉政规定,正确行使合同赋予监理的权力,履行监理职责,竭尽全力确保在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为业主(代表)取得最大效益,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交通部颁优良级工程质量标准。

  第三章监理机构组成及监理人员组成

  根据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特点,我公司授权**同志与业主的授权代表进行工作联系,全权代表公司处理处理监理处的事宜。

  驻地监理处设驻地工程师1人,道路、结构、试验、合同(兼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助理3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内不作调整。

  驻地监理处在业主的协调管理下,由驻地工程师带领监理处人员行使本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三大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职责。

  监理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监理人员资质资料见附技6、7、8)。

  第四章信息管理的任务和方法

  1、监理记录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填写并做好各项检查、验收、检测和试验记录,做好重要部位或隐蔽工程等的记录,按合同或规范规定对承包人提交的质量检测申请单,认真审核并签认。

  做好监理日记,记录一天的监理活动、工地动态以及业主和上级给予的口头或书面指示的执行情况。

  2、监理月报

  驻地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每月以报告书的格式向业主报告。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有:

  

(1)以文字形式描述一月来工程进度完成情况以及工程质量状况,对主要分项工程如路基土方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等形象进度作出详细说明。

  

(2)说明工程进度快慢、工程质量高低状况,分析影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主要原因及今后改进的建议。

  (3)主要工程细目进度。

  (4)列出承包人现场的机械、设备、人员、试验细目。

  3、其他记录

  

(1)本月主要的监理活动、驻地监理处内部的主要情况,包括监理人数、工作安排。

  

(2)对工程开展的建议或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

  (3)业主(业主代表)的有关指示、命令的落实情况。

  第五章投资控制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工程费用监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只有通过实施有效、合理的费用监理方案,才能使业主的投资得到最大的效益,鉴于该工程项目为单价合同,我们将认真做好计量支付工作,严格计量、支付制度,以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

  1、工程量清单

  

(1)监理工程师应全面、详细地理解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

  

(2)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仅作为计量的依据,而不作为监理工程师最终计量的数量;按合同有关规定,经业主(业主代表)批准需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数量或单价上的变动、调整。

  (3)监理工程师须按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单价和实际计量的工程量办理计量支付事宜。

  若工程量的增减幅度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时,应按合同标明的单价予以计量支付;若其增减幅度超过合同规定幅度,应按合同有关具体规定办理。

  2、计量依据

  

(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合同图纸

  (3)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4)合同条件

  (5)技术规范

  (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7)《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8)其他有关文件

  3、计量原则

  

(1)凡工程质量不合格者,严禁计量,只有符合合同文件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和文件要求的工程才予以计量。

  

(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

  (3)根据合同文件及施工图纸的规定,对每一项支付建立总额计量控制红线,并依据已批准的设计变更,随时修订计量控制红线,各项计量累计额不得超过计量控制红线规定额。

  4、工程计量方式

  

(1)工程达到规定计量数额或时间时,由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资料、计算图表,监理工程师予以审查,符合要求时给予计量。

  现场计量工作由承包人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

  6、工程计量记录与分析

  监理工程师依据工程量清单每一章节的划分,建立详细的计量台帐,对每期已计量的工程量和尚未计量的工程量予以注明、记录并按每一细目的计量控制红线予以总量控制。

  若实际工程量与计量控制红线有偏差,要及时分析原因,纠正偏差。

  7、工程支付

  

(1)前期支付

  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履约保函及动员预付款保函之后,应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金额的支付证明。

  

(2)中期支付

  a)承包人提出中期支付申请;

  b)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审查申请的格式和内容;各项资料、证明文件、款项计算是否正确;支付金额是否大于合同规定的限额;暂定金额的动用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规定;材料预付款的申请是否满足各项规定要求;工程变更、索赔是否已获批准等作全面、仔细的审定;

  c〕审定无误后,监理工程师签发《中期支付证书》送业主,副本抄送承包人。

  (3)最终支付

  a)承包人提交最终支付申请

  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支付申请。

  b)最终支付申请的审定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最终支付申请的审定。

  c)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审核承包人的最终支付申请。

  无误后,签发最终支付证书送业主,并将副本抄送承包人。

  第六章进度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一)审批工作程序

  1、阅读进度计划,提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2、就提出的问题与承包人讨论或要求承包人澄清。

  3、对问题部分进行分析。

  4、批准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或提出修改、补充意见,要求承包人补报。

  

(二)审查内容

  1、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总工期。

  2、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承包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场计划是否协调,审查是否有能力完成计划目标。

  3、对冰冻、低温、炎热、雨季等影响因素是否作了安排及采取的保护措施。

  4、对动员、清场、节假日及天气影响是否作了适当扣留并留有足够的时间、空间。

  5、动员阶段的可靠性和积极性。

  6、关键线路施工计划和施工力量的安排。

  (三)进度计划的检查和调整

  对进度计划要求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计划指导下分年、分月(季)、分旬实施;在每年第四季度作出下一年度的分月计划。

  在每月开始的前5天,承包人应将月计划分解成旬、日工作计划,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以达到日保旬、旬保月、月保季、季保年确保总体进度计划的完成。

  (四)日进度计划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记录每日进度检查的主要事项,分析完成与未完成进度计划的原因。

  1、当日实际完成及本月累计完成的工作量与计划数相对照。

  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及生产效率。

  3、当日窝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4、当日承包人的技术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5、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6、当日的天气情况及对工程的影响。

  7、月终提出本月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分析及今后应采取的措施报驻地工程师。

  (五)月工程进度报告

  驻地工程师每月末应总结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报告,通过分析和整理提出合同段今后完成与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和今后的措施,按月写出报告,其主要内容有:

  1、工程概况、工程形象进度的说明,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累计曲线。

  2、对工程今后完成或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其它特殊影响)及今后采取的措施。

  3、工程图片、支付情况及其它工程今后用表。

  (六)进度计划调整

  当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施工计划的实施,当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日期完工时,

  应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

  若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期内难以完成时,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调查和评价,必要时应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建议对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实行指定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人。

  (七)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原因,或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使工程进度延误并获批准延期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进度计划及资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

  第七章质量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一)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注:

承包人对其测量放样和使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无论是业主提供还是自由购材料)及所有完成项目的质量,必须先行自检,以证明它们是符合规范要求。

  承包人应必须配备自检人员,建立自检体系报驻地监理处审批。

  自检工作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所有自检资料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提交监理工程师保存,凡未建立自检系统、自检体系未经监理处审批的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将不予受理或接受。

  

(二)发布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规定日期,按时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没有特殊情况,不应提前或拖后。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测量资料14天以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和方位角度等数据的复核成果资料,并对承包人的施工放样进行复核验收。

  复核工作可与承包人的测量同步进行或先后平行作业,复核频率为承包人完成中桩测点及横断面的20-30%,结构物的复测应是全部桩位的复核。

  2、复核放线过程中如发现与原始资料或施工图纸有不符情况,应保持原状不动,报请业主(业主代表)会同设计代表到现场处理。

  3、测量精度应按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的要求其他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或不低于测设时的要求进行控制。

  (三)现场材料验收

  1、开工前对所有进场材料,无论是业主提供或承包人自由选购的,均需做原材料试验,只有经试验合格的材料,才准许用于工程中,否则不得用于工程中。

  2、材料质量的要求均须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关章节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四)施工组织设计

  1、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21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2份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

  2、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该计划的14天内,组织讨论和审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抄报项目业主(业主代表)。

  (五)设备试验

  1、开工前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及生产能力是否满足开工要求,对审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应令承包人限期撤离工地,并要求不足部分限期进场。

  2、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在施工基地建立的功能齐全的试验室和为各分散试验而建立的活动试验室及使用这些专用设备的人员所具备的知识、经验、相关资历等。

  3、审查承包人占用的工作用地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将占用的永久性征地进行现场视察,看场地是否正式移交并可动用,占地是否超出界线、数量是否超过规定标准,场地位置是否合理,

  并将调查情况报业主(业主代表)和总监代表处,以便其协调处理。

  (六)质量监理依据

  施工监理将遵循本工程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业主指令性文件及有关会议记录。

  (七)质量控制程序

  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发布一个完整的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和各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及各工程检测方法、说明及使用表格。

  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规范化、程序化。

  2、质量控制一般程序:

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在总开工令已下的条件下)报驻地工程师审批;承包人施工阶段工序交接检查、承包人自检由专业工程师复核抽检(抽检可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进行,

  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步进行),对合格工程进行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工程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严格执行前道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尚未处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规定);

  试验工程师抽验;承包人提交交工报告(单位工程完工,承包人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和抽样检验结果,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交工报告),驻地工程师审核并签发交工证书。

  3、现场质量控制以本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为标准,严格进行控制。

  第八章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1、工程变更:

  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动,只有在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后,方可由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实施。

  由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报请业主(业主代表)和总监代表处批准;由业主提出的工程变

  更,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按相应的程序办理;由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须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报业主(业主代表)和总监代表处批准后根据合同规定办理,其费用由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2、工程变更程序:

  

(1)研究由业主、承包人等各方面提出的变更申请,根据有关的变更文件、会议记录等,进行初步评估。

  ①对由业主方面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其变更原因、依据及相应计算图表、资料后,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变更指令,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工程变更施工或合同文件修改、价格协议等。

  ②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其变更原因、依据及相应计算图表、资料,对其合理性、可行性组织审查、研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由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处理。

  

(2)费用评估

  对于变更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变更工程的数量,并按照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单价。

  若达不成一致时,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确定最终价格。

  当变更资料齐全、变更费用确定之后,驻地工程师在报经业主同意后,由驻地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

  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指令后方可进行施工。

  3、工程延期:

  

(1)监理工程师只有在下述情况下,受理工程延期

  ①由于非承包人的责任,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

  ②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延期意向。

  ③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资料和说明。

  ④延期事件结束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延期申请报告。

  

(2)工程延期受理程序

  ①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出的延期意向后,要做好调查和记录。

  ②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③对工程延期进行评估。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所依据的合同条款、延期理由、延期天数的计算方法、计算原则等,根据现场记录和有关资料进行仔细研究、分析后,予以修定,并就修定结果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

  ④提出审查报告,确定延期天数,呈报业主批准后,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4、费用索赔:

  

(1)监理工程师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受理费用索赔

  ①承包人依据合同有关规定索取额外费用。

  ②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并同时抄送业主和总监代表处。

  ③若索赔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定期向监理工程师说明索赔数额和依据等详细材料,并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④承包人在索赔事件终止后,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的索赔申请。

  

(2)费用索赔的受理程序

  ①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出的索赔意向后,应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各种资料和信息。

  ②审查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③对费用索赔进行评估。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资料、所依据的合同条款、申请索赔的理由、索赔数额的计算原则、方法、数量及取费标准,根据监理工程师掌握的资料予以修订,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

  ④提出审查报告,确定索赔金额,呈报业主核准后,签发《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5、争端与仲裁:

  如有发生,要求承包人提供详细的证明资料,经监理工程师调查取证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呈报业主研究后处理。

  6、业主和承包人违约:

  如有发生,监理工程师应尽快深入调查,搜集有关情况,呈报研究后处理。

  7、转让与分包:

  未经业主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中任何部分转让给其它单位与个人。

  承包人事先未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业主同意,并按合同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承包人即使取得上述批准。

  也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对于提供劳务或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采购的材料,虽不要求承包人取得上述批准,但承包人应报监理工程师备案,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

  分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

  承包人所分包的工程数量不能超过合同规定的限额。

  业主对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不满意而采取指定分包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组织落实。

  第九章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驻地工程师主持,是本合同段召开的首次会议,其目的是监理工程师对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布置,便于各方介绍组织机构和主要人员,理顺三方联系和明确办事程序,为开工创造条件,确保工程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1)第一次工地会议宜在开工前10天左右召开,会议由驻地工程师主持,业主(业主代表)和承包人及有关各方参加。

  会议前要召开一次预备会议,通报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使与会各方能按照会议议程的内容做好准备。

  

(2)会议主要内容:

  ①业主或其代表就其实施工工程项目期间的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和主要人员名单提出书面文件,介绍其办事程序。

  ②驻地工程师将监理人员、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所有驻地监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提供给承包人并抄报业主(业主代表)。

  ③承包人书面提交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授权书、主要人员名单、职能机构框图、职能范围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材料,以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监理工程师应在本次会议中进行审查,并口头予以批准(或有保留地批准),会后予以书面确认。

  (3)宣布工程进度计划:

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监理工程师应就其工程进度计划作如下说明:

  ①主要施工人员是否进场或将于何日进场,并应提交进场人员计划名单。

  ②用于工程的材料、机械、仪器和设施进场计划是否已经落实。

  ③用于工程的本地材料来源是否落实,并应提交料源分布图及供料计划清单。

  ④施工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提交驻地及临时工程建设计划和布置图。

  ⑤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及流动试验室设备是否准备就绪,人员配置是否已落实。

  提交实施设备清单。

  ⑥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已经落实并经过复核,施工测量是否进行或将于何日完成,提交实施设备清单。

  ⑦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是否已办理妥当,或将于何日办理完毕。

  ⑧有关其他事项。

  (5)业主说明开工条件:

  业主(或业主代表)就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拆迁以及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问题进行行说明。

  (6)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

  监理工程师应沟通与承包人的联系渠道,明确工作例行程序并提出有关表格及说明:

  ①质量控制的主要程序、检测与试验的方法、频率要求及表格说明。

  ②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③计量支付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④延民索赔的主要程序、报表及说明。

  ⑤工程变更的主要程序及说明。

  ⑥工程质量及事故、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及说明。

  ⑦函件的往来传递交接程序及说明。

  ⑧确定常规工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的助理作出记录,会后整理出会议记录,由业主、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三方签字,仅对业主、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起约束作用。

  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2、常规工地会议在开工后整个施工活动期内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每月召开一次。

  对于延期、索赔及工程事故等问题可另行召开专门会议协调处理。

  

(1)议程及内容:

  ①会议由驻地工程师主持,由业主代表人员、监理人员、承包人参加,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人员可根据需要情况邀请参加。

  ②会议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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