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十五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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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十五届
乐东黎族自治县十五届
人大四次会议文件()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日在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国家实施“营改增”政策、海南实施“两个暂停”政策以及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我县财政收支压力重重。
全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主动担当,积极沟通,加强收入征管,主动争取支持,加强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全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地方财政支付风险,财政预算执行取得预期效果,财政运行整体良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0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1610万元的98.7%,比上年同口径95024万元减少14469万元,下降15.2%。
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1478万元,完成预算的97.1%,同期下降6.9%;非税收入完成290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同期下降36.7%。
按征收部门完成收入分:
国税部门完成23493万元,比上年多收11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47.1%;地税部门完成27985万元,比上年减少14964万元,完成预算的75.6%;财政部门完成29077万元,比上年减少168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
2017年地方债券收入完成3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61%。
全县转移性收入完成491880万元,完成预算的124.3%,比上年增长26.7%。
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完成394020万元,完成预算的129.3%,比上年增长22.1%;上年结余8036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500万元。
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60343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包括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方债券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比上年增长6.1%。
2017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支出完成603435万元,比上年增长6.1%。
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完成471712万元,完成预算的95.8%,比上年增长0.8%;债务还本支出32029万元;转移性支出完成9969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59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00万元,年终结余结转71298万元)。
2017年公共财政支出分科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50804万元,完成预算的58.9%,比上年减少28.3%;国防支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3.9%,比上年下降66.9%;公共安全17783万元,完成预算的143.6%,比上年增长32.6%;教育106290万元,完成预算的84.1%,比上年减少8.2%;科学技术3952万元,完成预算的1555.9%,比上年增长792.1%;文化体育与传媒3108万元,完成预算的114.1%,比上年增长30.2%;社会保障和就业515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比上年下降4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6843万元,完成预算的89.5%,比上年增长4.5%;环境保护13643万元,完成预算的47.6%,比上年增长421.1%;城乡社区事务23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77.8%,比上年下降3.5%;农林水事务82626万元,完成预算的126.8%,比上年增长75.4%;交通运输23379万元,完成预算的169.1%,比上年下降10.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06万元,完成预算的143.1%,比上年增长4.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621万元,完成预算的29.5%,比上年下降54.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7846万元,完成预算的1554.5%,比上年增长380%;住房保障138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8.3%,比上年增长15.6%;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825万元,完成预算的147.6%,比上年增长67.7%;其他支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2%,比上年下降58.3%;债务付息支出4675万元,完成预算的86.7%,比上年增长60.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下降28.7%。
收支相抵,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地方基金收入完成1631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2%,比上年下降79.59%;2017年全县转移性基金收入完成60236万元;2017年全县债务基金收入完成55000万元。
全县基金总收入完成131555万元(基金总收入包括地方基金收入、债务基金收入和转移性基金收入)。
2017年全县地方基金支出完成10396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72.8%,比上年增长13.88%。
2017年全县转移性基金支出完成27595万元,全县基金总支出完成131555万元(基金总支出包括地方基金支出和转移性基金支出)。
2017年全县基金支出主要科目完成情况是:
社会保障和就业1395万元,比上年下降8.52%;城乡社区事务100218万元,比上年增长13.59%;农林水事务40万元,比上年下降69.4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7万元,比上年增长117.64%;其他支出1405万元,比上年增长2.63%。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4434万元,为预算的106%,比上年增长6%。
其中,保险费收入完成43661万元,利息收入完成56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完成35536万元,其他收入完成686万元,转移收入完成1007万元等。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01894万元,为预算的109%,比上年增长5.8%。
本年收支结余12539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底,债务余额为300662.16万元,其中:
政府负有偿还的债务291539.65万元,占债务余额的96.97%,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6980.21万元,占债务余额的2.32%,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142.3万元,占债务余额的0.71%,比2016年底债务余额194662.16万元增加106000万元,增长了54.45%。
过去的一年,全县财税部门积极开展税收收入检查重点项目与财政收支“60天大会战”。
坚持每月初梳理各单位1000万以上大额度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通报,密切联系县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推进支出。
面对财政收入问题,积极调研,深入分析,及时反馈。
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争取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
财政工作得到平稳发展。
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财源支柱产业缺乏,财政基础薄弱,收入困难;社保工资和法定支出等刚性支出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财政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预算单位项目实施进度较慢,严重影响财政支出进度,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要全面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依托我县沿海区位优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为财政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先安排工资、社保等基本支出,保证机构运转;集中财力,大力支持我县“一巩双创”、“乡村振兴战略”“全域旅游”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大对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事业的投入,着重解决“三农”、脱贫攻坚和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等突出问题,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
严肃财经纪律,压缩机关行政经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乐东提供财力保障。
根据全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考虑各方面减收增支因素,建议我县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2018年财政收支安排
1.公共财政预算
注:
《海南省实施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琼府[2017]92号,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方案明确:
税收收入省与市县分成比例为: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税、房产税按20:
80分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30:
70分享,土地增值税、契税按65:
35分享。
按此测算,2017年我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73347万元。
2018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9179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5832万元,增长8%。
加上转移性收入408066万元(其中:
上级补助收入333477万元;上年结余7129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91万元)。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487245万元,比上年减少20981万元,下降4.1%。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487245万元。
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68649万元,比上年下降4.9%;转移性支出18596万元,比上年增长18.6%。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00212万元,比上年增长16.2%;国防1496万元,比上年增长2.1%;公共安全10695万元,比上年下降13.6%;教育105699万元,比上年下降16.3%;科学技术246万元,比上年下降3.3%;文化体育与传媒3089万元,比上年增长13.4%;社会保障和就业58932万元,比上年增长14.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76603万元,比上年增长20.7%;节能环保26067万元,比上年下降9.1%;城乡社区事务5678万元,比上年下降56.5%;农林水事务58775万元,比上年下降9.8%;交通运输3756万元,比上年下降72.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41万元,比上年下降2.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063万元,比上年下降1.9%;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5127万元,比上年增长346.6%;住房保障9350万元,比上年下降26.9%;粮油物资管理等事务722万元,比上年增长29.2%;预备费5000万元;债务付息1065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地方基金预算收入27968万元,比上年增长80%。
加上转移性收入32095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4500万元,上年结转27595万元),全县基金预算收入60063万元,比上年下降58%。
2018年全县地方基金预算支出60063万元,比上年下降82652万元,下降58%。
全县基金预算支出60063万元,比上年下降82652万元,下降58%。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3993万元,比上年增长34.5%,其中,保险费预算收入67983万元,利息收入138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3198万元,其他收入809万元,转移收入699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3707万元,比上年增长41%。
本年收支结余1028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0445万元。
4.补充预算安排情况
为了解决项目预算支出进度慢的问题,县本级从2017年开始试编补充预算,即把有一定前期准备,但资金能否支出存在不确定的项目编入补充预算。
补充预算与正式预算一并报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人大审议,经县人大批准后,与正式预算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预算项目在年度执行中具备拨款条件时,通过预拨资金方式保障项目实施,年底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安排指标中冲抵或列入下年度预算。
2018年继续适度编制补充项目预算,安排等个项目共计。
今年我县继续编制2018-2020年三年中期财政规划。
我县将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纳入重点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工作衔接,提高编制质量。
聚焦规划期内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区域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机衔接,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的有机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年度预算的准确性,为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中期预算奠定坚实基础;二是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强化中期规划引领作用。
要求各部门对照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十三五”规划,逐步将中期重点支出项目全部纳入项目支出编报,并将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与2018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上报,同步审批。
5.2018年1月份县本级支出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上一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截至2018年1月12日,县财政下达2018年预算指标166913.35万元,其中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指标142516.81万元,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指标24396.54万元。
(二)2018年全县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
1.优先安排基本支出,确保工资及政权正常运转。
安排基本支出127022万元,比上年增加14021万元。
其中,人员支出107731万元,比上年减少15324万元;公用支出12806万元,比上年增加1624万元;村组织办公经费6485万元,与上年持平。
2.确保社会保障资金需要,保护社会救助群体利益。
支持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城乡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扩面工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安排46106万元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增加461万元。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金13125万元,医疗保险3340万元,工伤保险225万元,失业保险286万元,生育保险253万元,历年拖欠医疗费5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800万元,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障部分10362万元,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财力配套2016万元,退伍一次性安置及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28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360万元,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2324万元,新农合医疗保险2105万元,社会救济2580万元等。
3.支持教育、医疗卫生和“三农”等社会事业发展。
安排教育事业支出105699万元,推动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
安排76603万元用于医疗卫生支出,提升医院能力建设和服务水平。
安排58775万元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不断夯实农业基础,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生产和落实农民增收。
安排26067万元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改善城乡环境,提高城乡品位。
(三)2018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2018年财政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改进作风,克服困难,创新管理,努力实现预算目标。
1.准确把握预算执行,确保完成全年目标。
综合考虑2018年我省财政收入增长预期目标、并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抓好2018年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确保财政收入不出现大的波动。
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依法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支出执行。
按照“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保改革、压一般”的原则,加大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保障力度,优化财政支出投向和结构,压缩一般性公用支出,调剂资金集中向促发展、惠民生倾斜。
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同时,细化县级各部门支出预算编制,提前谋划项目,避免临时动议资金支出。
3.加强民生投入力度,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整合各项专项资金,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支持“全域旅游创建”、“一巩双创”和“双修”工作,把乐东建成海南省西南部旅游度假胜地,进一步巩固卫生县城成果,推进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支持打造山水园林和滨海旅游城市、支持特色产业小镇和美丽幸福村居建设,提升城市风貌,打造具有山海水和文化内涵的乡村;支持山体生态修复、环境专项整治和绿色“五网”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筹集整合各项资金,加大脱贫攻坚投入,推进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支持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4.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坚决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推进各项财税体制改革,促进依法理财。
不断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执行政府债务归口管理职责,合理置换存量债务,切实做好政府债券额度申报工作,确保基础设施投资需求。
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配合做好供给侧改革、县域“多规合一”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分税制财政改革等财政工作。
5.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招录选拔财政紧缺人才,立足财政任务,加强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根据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对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进行微调。
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切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
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真正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各位代表,2018年我县的财政工作任务繁重。
我们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我县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