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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工作会议讲话讲解

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2年9月19日)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认真总结我市近年来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思路。

刚才,市教育局局长常逢生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建湖县政府、滨海县教育局和盐都区郭猛镇政府作了很好的发言,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借鉴,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下面,我就加快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全市各地坚持把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作为改善民生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强势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主导作用明显加强。

各地相继建立了由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和五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理顺了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其中东台、大丰、盐都、亭湖、建湖等地成立了学前教育管理指导办公室,具体负责学前教育监管和指导工作。

同时,各地坚持把加大投入和推进公办园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政府主导作用的具体行动,东台市明确对通过新建、回购达省优公办园的镇政府分别奖励60万元和30万元,确保年内完成18所公办园建设任务;盐都区明确新建、改扩建一所省优公办园奖补50-100万元,村合格公办园奖补5-10万元,今年计划投入1.18亿元用于新(改)建13所省优幼儿园和15所村合格园;建湖县在无偿划拨镇中心园建设用地和以奖代补的基础上,先后投入1亿多元通过新(扩)建和回购等形式建成13所省优公办园,今年还将建8所公办园;滨海县累计投入1.2亿元新(扩)建幼儿园41所,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改扩建13所。

据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学前教育投入已达2.2亿元。

二是优质资源有新拓展。

各地坚持以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为契机,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提档晋级,不断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2010年以来全市新增省优质园60所,预计年内省优质园达180所,占幼儿园总数的42.55%。

三是师资队伍不断优化。

坚持把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学前教育办学质量的关键措施,2010年以来,全市累计培训2800多名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组织1600多人次参加各类竞赛;招聘各类教师1819人,其中事业编制260人。

四是办园行为日趋规范。

近年来,各地通过清理无证幼儿园、规范办学和强化考核等措施,先后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182所,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

五是学前教育普及率稳步提高。

全市幼儿入园率达96.02%,基本实现了普及学前教育目标。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学前教育仍然是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短板”,与我市教育事业在全省有位置、全国有影响的现状不相适应,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相适应,与群众日益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不相适应。

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充分认识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随着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2010年7月国家颁布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把学前教育专列一章,要求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2010年11月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五个坚持”的要求,即: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2010年12月和2011年9月,国务院先后召开了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国务委员刘延东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学前教育事关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民族的未来,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完善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

2011年3月,我省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12年每个乡镇至少办一所省优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建成合格园;到2015年在全省建立起布局合理、充满活力、质量优良、人民满意的学前三年教育体系;每所幼儿园均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全省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

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进一步明确了学前教育财政预算的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要求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从根本上扭转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少、办园靠收费”的现象。

2011年9月省政府召开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启动实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今年初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从法律层面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规范化要求。

市政府前不久也研究出台了实施意见。

这一系列举措充分说明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及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高度,将学前教育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工作的组织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充分认识学前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在影响。

学前教育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根本原因,是新形势下学前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的影响。

从人的终身发展看,学前教育对于人的社会性和人格品质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研究和事实均表明,6岁前是人的行为、情感、认知、性格等基本形成时期,是儿童养成良好社会行为和人格品质的重要时期,决定着人格发展的方向、性质和水平。

研究进一步表明,早期行为、性格发展不良的儿童在学龄阶段更难适应学校生活,纪律问题和少年犯罪率更高,成年时期更容易出现情绪、交往障碍和行为问题,有的甚至出现人格障碍,走上犯罪歧途。

从经济发展趋势看,我国即将进入后工业化时期,转变发展方式、培植竞争新优势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实现这一目标任务根本在创新,关键在人才,基础在教育,起点在学前。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起始阶段和人终身发展的奠基阶段,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人口素质的整体提升和合格人才的培养基础。

今日之儿童,明日之栋梁,重视和投资学前教育就是关注和投资未来,而学前教育是投资最少、回报率最高的教育事业。

据研究学前教育投入产出比高达1:

17,其中对社会的投资回报率为1:

12.83。

目前,法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墨西哥、朝鲜等欠发达国家均已将三年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为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学前教育承载的历史责任。

从社会家庭和谐看,由于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行,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独生子女成为整个家庭关注的焦点,其能否健康成长和发展已成为决定家庭幸福和谐的关键因素之一。

我市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不仅为家长工作和学习提供了时间上的保证,而且在普遍重视教育的当今时代,学前教育更成为家长关注的核心,直接影响家长学习、工作和生活。

可以说,关闭一所幼儿园比关闭一所大学更让家庭和社会不得安宁。

这反映了学前教育对家庭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影响。

(三)充分认识我市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根据全省2011年学前教育相关统计,我市16项指标有13项指标列全省倒数第一,1项指标列全省倒数第二,2项指标列全省倒数第三,这既与我市教育事业在全省位次不相适应,也与全市全省争优、苏北领先的社会氛围不相适应。

一是资源严重短缺。

我市虽然实现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但处于低水平状态,全市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地面积达标园分别占40.11%、24.41%、66.02%,分别比全省低19.43、27.86和16.33个百分点。

全市幼儿园平均容纳幼儿600余人,远高于省有关幼儿园规模不超过12个班、每班不超过30人的规定。

同时,省优幼儿园占比只有19.23%,比全省低21.05个百分点;每万人拥有省优幼儿园数19.4所,比全省少11.28所,个别县仅有3所,地区间发展很不平衡。

二是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

全市学前教育师生比为1:

25.8,与全省1:

13.2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现有专任教师合格率、学历、职称“三低”现象严重,其中合格率占32.71%,比全省低29.64个百分点,持有职称的占20.97%,比全省低17.3个百分点,中级以上职称的占8.5%,比全省低9.2个百分点,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5.88%,比全省低14.3个百分点。

班级全部符合“两保一教”、教师和保育员均合格、各类人员均合格的幼儿园仅分别占6.24%、3.44%和3.01%。

三是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2011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仅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的0.99%,远低于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不低于5%”的规定。

学前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幼儿园的保教经费。

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我市学前教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创先争优快发展,创新思路谋跨越,力争通过几年努力彻底改变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

二、进一步加快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步伐

综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学前教育要紧紧围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以创先争优、跨越发展为目标,以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为要求,以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为载体,以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师资队伍建设、财政投入等薄弱环节为突破,正确处理好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公办与民办及快速发展与规范管理的关系,全力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步伐,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在具体工作中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政府主导,大力拓展学前教育资源。

针对我市学前教育班额超标、规模过大、资源短缺的市情实际,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把增加资源供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首要任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努力做到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

一要坚持规划引领,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

前不久,市教育部门研究制定了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十二五”期间全市将新建幼儿园138所,改扩建405所,如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将在资源总量上基本满足全市学前教育的需求。

希望各地进一步完善规划,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需要,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统筹布局,依据未来适龄人口和流动趋势提前布局,把握学前教育规律科学布局,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同时,要始终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充分发挥行政主导和规划引领作用,将学前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城乡统筹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规划的严肃性。

二要坚持政府主导,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根据省有关要求,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各地“十二五”期间建设目标任务和年度推进计划。

各地要按照要求抓紧制定推进方案,逐层逐年逐项细化分解,将建设项目明确到具体年度,实施主体落实到具体镇(街),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

要突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学前教育资源明显不足、无证幼儿园较多的地区,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抓紧规划建设一批公办园,确保年内每个镇(街)至少拥有一所省优公办园。

要坚持高标准建设,特别是要严格按照省《幼儿园建设标准》,精心组织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等工作,确保所有新建和改扩建中心幼儿园达省优质园标准,村幼儿园达省合格园标准。

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教育资源和其他公共资源,通过扩建、改造兴办一批农村公办幼儿园,切实改变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现状。

三要坚持多元发展,全力拓展学前教育资源。

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民办公办并举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奖励补助、派遣公办幼儿教师、建立协同发展机制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教育服务,为家长提供多样化选择。

要坚持“谁开发谁配套”原则,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工作,确保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二)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使每一个适龄儿童身心和谐、健康发展,是学前教育的主要任务。

一要坚持保育和教育并重。

要科学安排教育内容和方法,满足学龄前儿童感知、体验、探索需求,保护和培养学龄前儿童的兴趣和自由想象力。

要遵循幼儿成长规律,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形式,开展丰富多样、富有创意的学前教育活动,坚决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保姆化”倾向。

要积极拓展家园合作的衔接教育,开展有效的家园共育主题活动,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要加强管理提高质量。

要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质量管理制度。

要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探索符合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特点的儿童保教方法。

要落实幼儿园年检和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逐步对幼儿园实行动态实时监控。

要强化幼儿园内部管理,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始终绷紧“安全第一”这根弦,全面落实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管理工作要求,坚决杜绝活动设施、食品安全等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要加大幼儿园提档升级创建力度。

坚持以创建促整改、以整改促提高,启动实施幼儿园提档升级创建工程,力争到2015年省优质园比例达70%以上。

要鼓励支持优质园通过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举办分园和合作办园等形式,不断放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

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的要求,继续开展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行动,对不符合办园条件且整改无法到位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

(三)坚持以师资建设为核心,努力激发学前教育发展的活力。

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总量不足、层次偏低是制约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

为此,各地要把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摆上突出重要的位置:

一要坚持多渠道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养。

切实加强现有幼儿教师和保育人员培训,抓紧研究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并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和继续教育规划,确保到2015年全市幼儿教师至少参加一次轮训学习。

同时,要鼓励幼儿教师通过进修、自考、在职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和职业素养。

二要坚持多途径充实幼教师资队伍。

根据市“十二五”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幼教师资队伍将充实3904人,其中事业编制1040人。

各地要创新幼儿园师资补充渠道,充分依托盐城师范学院、盐城高等师范学校、阜宁高等师范学校,探索建立免费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制度,让有爱心、懂幼教、高素质的教师充实到幼教师资队伍中来。

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中小学富余教师通过培训获得幼教资格,不断充实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要发挥公办园事业性质的优势,安排一定比例编制对面广量大的聘用教师定向招聘,进一步调动广大幼儿教师的积极性。

三要坚持标准化规范管理。

要依据省有关规定核定幼儿园岗位设置标准,统一教育部门办园、其他部门办园和集体幼儿园等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配置政策。

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逐步建立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和登记注册制度,不断加强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管理,保证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持证上岗。

要进一步完善幼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全面落实有关社会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公办园聘用和民办园教师待遇,确保幼儿教师工资高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在岗位聘用、在职培训、职称评定和评奖评优等方面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坚持加大投入,不断提升学前教育的保障水平。

为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各县(市、区)已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前不久市政府也明确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奖补大市区省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但总体上看与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和国家、省有关要求尚有差距。

一要全面落实财政投入政策。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切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将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保证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占教育经费预算比例不低于5%。

要抓紧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投入标准,并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生均公用经费每年不少于200元。

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城乡幼儿园建设、扶持优质民办幼儿园发展、补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奖励幼儿园评优创建等工作。

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体系,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教育公平。

同时,要探索建立园舍维修、教师培训等经费长效管理办法,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要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

各地要抢抓当前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的有利时机,围绕学前教育重点任务,以项目为载体,统筹改善办园条件、扶持民办园发展、加强师资建设和优质园创建等工作,同步推进,强势突破,力争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争取国家和省更多的奖补资金。

三要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要充分考虑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按照补偿成本、分类定价的原则,研究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园收费管理,形成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

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办园和捐资助园,不断拓宽学前教育经费来源渠道。

三、进一步营造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合力

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

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强化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一)落实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作为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把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把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难题作为改善民生和完善社会保障的重要任务,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

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市政府负责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宏观规划、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研究制定区域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统筹管理和扶持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各镇承担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辖区幼儿园规划、建设、征地、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扶持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办、民办幼儿园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严格按照要求,切实承担起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责任。

(二)加强部门配合。

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

各地要充分发挥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健全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教育部门要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制定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积极与各成员单位沟通衔接;其他部门要着眼大局,增强协调配合意识,不等不靠、主动对接,积极制定出台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做好事、办实事。

(三)严格督查考核。

为尽快改变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滞后的现状,各地各部门必须坚持把督查考核作为加快工作组织推进的重要手段。

从今年起,教育部门要坚持把学前教育、校安工程、教育现代化三项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中之重,实行“一票否决”制,以县(市、区)为单位任何一项工作达不到年度目标任务,一律不得参加教育系统的评优评先工作。

市教育部门要善于、敢于利用考核推进工作,特别是要利用社会事业作为全市年度综合考核评先的基本门槛,将学前教育工作与地区综合考核评先有机联系起来,以此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高度重视,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同志们,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民生事业。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因地制宜,创新思路,攻坚克难,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为早日建成“教育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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