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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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含各分公司)所属所有车辆,包括集团统一购置的车辆、外单位赠送车辆、租赁车辆。
第三条管理职责
集团车队长:
负责集团(含各分公司)所属所有车辆的管理。
包括车辆购置、车辆租赁、车辆调配、安全、交通事故处理、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的档案建立、年审、保险办理等,以及对各分公司车辆日常管理管理的协助、监督。
分公司车队长:
负责所在单位车辆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包括车辆管理台帐、驾驶员档案的建立、以及车辆年审、保险、检验、安全事故处理等。
第四条相关定义
车辆:
本制度所涉及车辆特指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务使用的汽车,不包括叉车、小推车等生产工具。
车辆分类: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车辆分为行政专车、公务用车、经营用车、生产用车(含生产运输、作业用)。
行政专车:
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给予管理人员个人配置的专用车辆。
公务用车:
为方便各部门、员工外出办理公务而配备的办公用车。
经营用车:
因生产、业务经营需要配备的车辆。
生产用车:
主要是指生产运输用车(含搅拌车)、生产作业用车(汽车泵)。
第二章车辆购置
第五条公司自购
公司购置车辆,由需求人或部门、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车辆购置申请表》见附表1),经集团车队长审核,常务副总审批,董事长核准后,由集团车队长统一购置。
第六条手续办理
车辆购置后,由集团车队长建档登记车辆信息,并调配给使用人或部门、分公司。
第七条租赁车辆
公司行为的车辆租赁,由需求部门、单位或个人提出租赁申请(《车辆租赁申请表》见附表2),短期租赁(6个月(含)以内)的报集团车队长审批后执行,租期6个月以上的,需另报常务副总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
第八条因所属岗位工作需要,公司鼓励员工个人购车,附合公司车贴条件者,公司按规定予以一定的补贴(参照福利、报销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调度
第九条行政专车原则上专人专用,不得外借或私自换车,遇集团公共活动用车时,应服从集团车队长的调度。
第十条集团公司公务用车由集团车队长统一调配,分公司公务用车由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调配,各部门、员工有用车需求时,应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见附表3)经部门主管签字后送调配部门,由调配部门合理安排用车。
第十一条经营用车一般为配备给某一部门供其日常生产、业务管理所需(如试验室、营销部等)的车辆。
经营用车的日常使用由部门主管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内部合理调配,车辆的管理由车队长负责。
第十二条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用车,生产用车专车专用,未经车队长、生产部经理同意不得私自调换车辆。
第十三条生产用车由集团车队长根据集团规划统一调配,日常使用由所在单位生产管理部(车队长)按生产需要调度、管理。
第十四条分公司因阶段性生产任务紧迫,所配置车辆运输或作业能力不足时,应向集团车队长提出支援申请,由集团车队长从其他分公司调配(各分公司生产用车服从集团车队长统一调度),内部调配无法满足时,经集团车队长审批,核准租赁价格后,分公司方可实施车辆(含生产作业车)租赁。
第十五条出现以下情况,公司所属的所有车辆均可由办公室(综合管理部)紧急调用。
1、接待公司客人时;
2、员工出现工伤事故、意外伤害或紧急病情需要即时送医院治疗时;
3、员工家属出现意外伤害或紧急病情需要即时送医院治疗,员工本人请求公司支援时。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六条所有驾驶员均实行持证上岗证,车队长负责驾驶员信息档案的建立,集团车队长不定时对各单位驾驶员合格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不少于2次。
第十七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生产用车驾驶员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公司上级领导反映。
第十九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行车前,必须详细检查车辆(水箱、刹车、轮胎、操控、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等)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维护与保养工作,确保车况良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车由驾驶员负责清洗(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确保车容的整洁。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二十三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二十五条除个行政专用车外,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二十六条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五章车辆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车队长保管,不得遗失。
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移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二十八条公司车辆的过户、保险、换照、索赔、检验统一由车队长办理。
第二十九条汽车用油厉行节约,行政专用车、公务用车、经营用车由车队长根据油卡使用记录登记用油情况。
生产用车建立车辆油耗登记(见附表5),实行耗油量、里程相结合,由车队长造册登记,月底交综合管理部作为考核依据。
第三十条车辆维修实行填单审批制度(《车辆维修申请单》见附表4)。
事先确定维修项目、范围,经总经理、生产部经理核准后,车队长负责车辆的送修,并填写《车辆油耗、维修登记表》(见附表5)做好车辆维修记录。
第三十一条未经公司同意而私自驾车外出或因个人因素,而违规产生的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则其车辆维修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第三十二条车辆的出租与外借,由使用分公司提出书面报告,经集团车队长与租用方或借用方拟定相关合同,报请常务副总批准后,才能出租或外借。
第三十三条车辆的转让与报废,由使用部门、分公司提出书面报告,经集团车队长审核,财务部、财务总监、常务副总审批,报请董事长批准后,才能转让与报废。
第六章违规事故处理
第三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凡因本公司司机人员违规或肇事事宜,则由公司车队全权负责处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协助。
如属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集团车队长有责任及义务予以协助与督导。
第三十五条如有罚款或赔偿是因司机个人因素引起,应由司机负全部责任,情节重大者(如吊销驾驶证或触犯刑事者)视为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如因上、下货或其它公司业务所需而导致违规停车、罚款时,经部门、单位负责人确认,由公司负担。
且其处理事故时间及参加交通学习时间,视为正常出勤。
但涉及到刑事责任,则由司机本人自行负责。
第三十七条若非上岗时间或未经公司同意而私自用车产生交通事故,则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且公司将追究当事人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作严重违纪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各项违规肇事责任按交通管理部门判定为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集团公司车队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未尽事宜的解释。
第四十条之前规定凡与本制度内容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之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2009年4月1日起试行。
附件1车辆购置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人
需求车型
需求数量
需求时间
申请理由
部门/单位负责人
分管副总
集团车队长
财务总监
常务副总
董事长
附件2车辆租赁申请表
需求单位:
申请日期:
年月日
申请人
需求性质
□短期需要□长期使用
需求车型
需求数量
需求时间
申请理由
部门/单位负责人
分管副总
集团车队长
财务总监
常务副总
注:
租期在6个月(含)以内属短期需求,由集团车队长审批即可;6个月以上,另需常务副总审批同意方可执行。
附件3派车申请单
申请人
所属部门
联系电话
车辆种类
车
目的地
驾驶人
用车事由
用车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部门主管意见
以下内容派车时填写
派车时间
车队长或综合部填写:
月日时分
车队长(综合部)签字:
驾驶员签字:
附件4车辆维修申请单
年月日
车号
司机
主要故障
维修项目/内容
维修资金预算
1、
2、
3、
4、
5、
车队长鉴定及意见:
买价
购买时间
已维修次数
已维修费用
本次维修审批意见
办公室/综合部意见
总经理
意见
备注
注:
此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车队存根,第二联报办公室/综合部,第三联财务。
附件5年月车辆油耗、维修登记表
序号
车牌号
车型
里程表读数
行走里程数(公里)
本月运输或作业量
油料消耗
(公升)
百公里耗油量
维修项目及维修费用
月日
月日
本月维修项目
费用
第四篇车辆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车辆管理,规范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台帐建设,积极为单车核算做好基础准备工作,现对2009年3月26日发布的《车辆管理制度》作如下补充规定:
第一条各分公司生产用车必须建立完整的台帐。
第二条生产部车队长负责所在单位生产用车台帐的建立,未设车队长的,
由生产部经理或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三条车辆管理台帐包括以下内容:
1、车辆信息汇总表(附表1)。
内容包括车辆牌号、年审日期、保险日期等,并附有效行驶证复印件。
2、驾驶员信息表(附表2)。
内容为驾驶员的主要个人信息,附驾驶员有效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3、每月1—2次的安全会义记录。
会议记录内容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内容、参会人员签名。
4、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参照《车辆管理制度》附件5的车辆油耗、维修登记表做好记录)
5、交通事故档案。
内容包括车号、驾驶员、保险公司、时间、地点、事故处理情况、结果以及公司对事故处理的结果。
第四条集团公司车队长定期对各分公司车辆台帐建立情况检查,对未按要
求建立车辆管理台帐的,有权着令其改过或提请处罚。
第五条本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车辆管理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公司车辆信息汇总表
序号
车辆牌照号
车辆类型
年审日期
保险日期
备注
注:
请附各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
附件2公司驾驶员信息总表
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家庭电话
移动电话
有效驾驶证
运输证等其他相关证件
在司期间违章次数
类型
取得日期
注:
请附驾员有效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