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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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III监管局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条为做好IIII省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落实考试责任,规范考试行为,提高考试效率,根据《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III监管局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准入规程》等许可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职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属地组织”的工作制度,遵循公平、公正、效率和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任职资格考试建立考试题库。

任职资格考试必须使用考试题库试题。

第四条IIII银监局统一负责题库的建立与更新、题型的设计与分类、试题的编制与利用以及考试系统的维护与升级。

第五条IIII银监局应根据监管政策和制度的变化,及时完善相应的考试组织、题库设置、电脑智能考试系统开发等制度。

第六条IIII银监局负责编制任职资格考试大纲(见附件2),考试大纲的内容包括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金融基础知识与实务、重要领导讲话精神等。

第七条决定机关或决定机关授权的机关负责组织任职资格考试。

第八条任职资格考试题目设计突出应知应会,避免难、偏、怪,考试主要内容包括金融基础法规、金融基础理论知识、银行业金融机构常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领导讲话精神等。

第九条任职资格考试考卷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试题题型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简答和论述等。

考卷题目由公共基础考题及特色考题两部分组成,公共基础考题题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分值占比60%;特色考题题型为简答、论述,分值占比40%。

第十条任职资格考试对象为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理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拟任二级支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具有管理职能的二级支行高级管理人员)、基层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法人机构监事长、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第十一条按照考试人员拟任职务级别,考卷分A、B卷两类。

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级、二级分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辖区内法人机构为一层次,拟任职人员参加考试使用A卷;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支行为一层次,拟任职人员参加考试使用B卷。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除合作金融机构外)参加考试人员A卷与B卷公共基础考题相同,其中,单项选择20题(每题1分),具体包括:

重要领导讲话精神1题、金融基础法规8题、金融基础知识9题、统计知识2题;多项选择10题(每题2分),具体包括:

金融基础法规5题、金融基础知识4题、统计知识1题;判断10题(每题2分),具体包括:

金融基础法规5题、金融基础知识4题、统计知识1题。

A卷特色考题由简答2题(每题5分)和论述2题(任选1题,30分)组成,B卷特色考题由简答8题(每题5分)组成,特色考题依据参考人员的机构性质确定。

第十三条合作金融机构除重要领导讲话精神和金融基础法规从公共基础考题题库选题外,其他题目均从合作处特色题库选题。

其中,单项选择20题(每题1分),具体包括:

重要领导讲话精神1题、金融基础法规1题、特色试题18题;多项选择10题(每题2分),具体包括:

金融基础法规2题、特色试题8题;判断10题(每题2分),具体包括:

金融基础法规2题、特色试题8题;简答5题(任选3题,每题5分);论述2题(任选1题,25分)。

第十四条市场准入处负责考试系统的题库管理、人员管理和考试成绩管理;市场准入处、法人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现场检查部门和各银监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非法人机构、法人机构和本辖区内机构考试系统的试卷管理、考试监考和评卷工作。

第十五条市场准入处至少每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变化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题库试题进行修改、补充。

同时,根据题库的修改情况对考试大纲适时调整。

第十六条统计信息处根据市场准入处提出的需求对考试系统开发、更新与维护。

第十七条市场准入处、法人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现场检查部门和各银监分局指定专人负责考试的组卷工作。

法人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现场检查部门和各银监分局应将组卷人员姓名报市场准入处备案,市场准入处负责将组卷人员信息录入考试系统,并编制组卷人员用户标识和登陆密码。

第十八条任职资格考试承办部门应在受理任职资格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任职资格考试。

第十九条市场准入处负责任职资格考试系统的人员管理工作。

各银监分局和法人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现场检查部门应在考试前半小时将拟参加考试时间、参加考试人员姓名、行别、拟任职务以申请表(见附件4)形式报市场准入处。

市场准入处应将考生信息录入考试系统,同时,赋予组卷人员组卷权限。

第二十条组卷人员按照本规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在题库中随机抽取相应试题进行组卷,组卷结束后正式考试前,组卷人员应告知监考人参加考试人员准考证号和密码(考试人员的考号和密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第二十一条考试采取机答和笔答相结合的方式。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采取机器答题方式,简答题和论述题采取笔答方式。

第二十二条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将电子试卷打印成纸质试卷交给评卷人员。

评卷采取手工评卷和机器评卷相结合方式,手工评卷成绩和机器评卷成绩之和为考试人员总成绩。

第二十三条组卷人员、监考人员和评卷人员可以是同一人。

第二十四条市场准入处负责在考试结束后收回组卷人组卷权限。

第二十五条评卷应在考试后1个工作日内结束。

各银监分局和法人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现场检查部门在每次考试结束后将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成绩加盖本分局(处)公章报市场准入处,市场准入处负责将成绩录入考试系统。

第二十六条支行副职主持工作拟任人员通过本职务级别任职资格考试,其考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

第二十七条市场准入处、法人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现场检查部门和各银监分局应在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告知申请人和应试人员。

考试成绩未及格的,同时通知其在10日后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八条未通过考试的只能补考一次,补考仍未通过考试的,可以认定拟任人不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不熟悉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可依据相关行政许可法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二十九条市场准入处、法人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现场检查部门和各银监分局在每次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将考试成绩归入高管人员管理档案,并及时备份相关档案信息。

第三十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试题打印、装订、封存、保管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防止发生泄密事件,确保试题安全。

第三十一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人员须认真做好考试的监考、阅卷和登分等工作,确保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二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向任何人员暗示或泄露试题内容、标准答案、密码及其他不应该公开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与银监会有关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任职资格准入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银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III监管局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大纲

(修订稿)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IIII监管局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准入规程》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IIII监管局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III监管局编写了本大纲。

一、编写考试大纲的目的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准入程序,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知识和管理水平,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合法、稳健运行。

二、编写考试大纲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三、考试大纲的适用范围适用于IIII银监局及辖内银监分局对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准入的核准人员。

本大纲所称金融机构,是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各类机构。

本大纲所称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各类金融机构中按照银监会行政许可规章、以及银监会其他规定须经任职资格许可的人员,但拟任二级支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具有管理职能的二级支行高级管理人员)、基层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法人机构监事长、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四、试题的出题范围

(一)客观试题

1、金融基础法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为重点,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与银行业务密切相关的内容了解掌握。

2、金融政策及相关管理办法。

主要是银监会成立以来颁布执行的适用于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有关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等。

3、金融基础理论知识。

银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知识、技能和职业操守,主要参考《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辅导材料》。

4、重要领导讲话精神。

近年来国家、银监会主要领导人关于银行业发展、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主观试题。

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应试人员主观试题主要参考《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辅导材料》;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试人员主观试题主要参考银监会成立以来颁布执行的与应试人员所在机构相关的办法、指引,以及本机构颁布的有关内部控制、操作风险的办法、规定等。

五、试题类型及分值构成

任职资格考试试题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按照考试人员拟任职务级别,考卷分A、B卷种类。

分值构成见《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第九、十一、十二、十三条。

六、考试的方法

IIII银监局统一建立任职资格考试题库。

任职资格考试必须使用考试题库试题。

根据应试人员拟任职机构类别和拟任职务,在题库中随机抽取相应试题。

考试采取机答和笔答相结合的方式,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采取机器答题方式,简答题和论述题采取笔答方式。

 

附件3: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III监管局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试题样本

一、单选题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目的是银行用于弥补()的。

A、资产来源损失B、损失类贷款C、贷款未来损失D、评估日贷款的内在损失

答案:

(D)

二、多选题商业银行以()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A安全性B流动性C盈利性D效益性

答案:

(A、B、D)

三、判断题

加强不良贷款管理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

答案:

(√)

四、简答题

简述电子银行业务及电子银行业务的种类?

答:

电子银行业务泛指银行通过电子渠道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1分)。

电子银行业务主要包括网上银行(1分)、手机银行(1分)、电话银行(1分)。

五、论述题结合工作实际,浅析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

如何防范操作风险?

思路清晰、观点明确

附件4:

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考试申请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任职务

拟任职务

考试时间

分局意见

承办人意见

承办人签字:

年月日

承办部门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分管局领导意见

分管局领导签字:

年月日

省局意见

承办人意见

承办人签字:

年月日

承办部门意见

承办部门签字:

年月日

分管局领导意见

分管局领导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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